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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故事? 那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动力,我开始动起来,比读书还勤快,去图书馆查了很多资料,海伦?凯勒,XXXXXXX,OOOOOO,。我尝试着想象他所感受到的生活,将耳朵塞起来,不听不闻不说,内心寂静得只剩自己的呼吸。 宿舍的同学经常会忽然一巴掌拍过来:你聋啦!叫这么多声都没反应! 当拿下耳塞时,眼泪会跟着一起坠落。 我从来没想过,原来他的世界是那么安静寂寞,只要闭上眼睛,是能脱离现实般恐怖。 可我还是要写,一个无法听、说的男孩子,他独有那种空灵寂静的内心世界。我要写一个在这种世界中长大却让人感觉非常自然舒心的男生,写一个只要看到他,仿佛全世界都能鸦雀无声恢复空寂的男人。带着我所有可感觉到的、不可感觉到的,可想象到、不可想象到的他,掺和着我每天的眼泪,不停得写。 写的很快,平均每天就八千字。编辑看了后没有说可否,只指出许多要我修改的地方。我一遍遍的修改,一遍遍地戴上耳塞,一遍遍地掉眼泪,一遍遍地尝试尽量去感觉他的感觉。 同宿舍的人说我简直就是走火入魔了。 可没关系,我比谁都喜欢那个让我入魔的人,在这整个宇宙中,只有他能让我拥有那种寂静如梦的世界。 我突然发现,写不写已经不重要了,能否获得编辑与读者的认同也无所谓了。 我只想每天都在这种感觉里醉生梦死。 虽然他不在我身边,却依然在我心底最深最深那个角落,温柔地笑着。 这段时间我又写了很多封信和邮件给他,可都没有回复。这更加重了我非去不可的决心。 每次编辑返回的修改要求越来越少,每次写得都比上次更接近内心的感觉。我只是一心想尽快拿到稿费去到美国而已,居然意外获得了的新人奖,简直是从天飞来的喜悦。因为奖金,让我更快存到钱。四个月后,我坐上了往美国的飞机。 我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子,英文又烂,居然一个人去到地球另一端的美国,还骗父母是和同学去广西。我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可以比这更疯狂的了。 而我现在正要去见这个让我为之疯狂的人。 第八章. 从香港坐飞机直达纽约,下午两点钟的飞机,飞了足足十六个小时。因为飞过换日线,到纽约时只是下午五点。经过换日线时,我好像看到了只有电影里才会出现的美丽景观,可我无法感动,原来身边少了他,一切都不再吸引。 到了纽约后我才知道旅行团一般都不允许游客自由行动,我千拜托万拜托导游,就差没有将他踹上宇宙做人造卫星,才终于说服他让我单独去找朋友。导游要我自己小心,留下了详细联络方式与酒店的资料,帮我叫了部出租车。 我将抄下来的地址递给肥肥的黑人司机,他看了看便露出白森森的大板牙笑着对我说了什么,而可怜的某人除了一个“OK”和“bye bye”外,其他一律只能过滤为外星语言。幸好黑司机老实转过头开车了,我只能对着他的熊壮背影默默祈祷:拜托,大叔,请千万不要将我卖了,我这么瘦论斤称也实在卖不了几个钱儿!靠在座椅上,看着窗外异国的景色不断变换,我深吸口气,总难以置信自己真的来到了美国。窗外的街道皆是白种人与黑人,红色的头发黄色的头发白色的头发棕色的头发,纯黑色变成了难得一见的色彩。 好像走错地方的爱丽斯,跌落在另一个莫名其妙的世界中,分不清东南西北,将一切放逐给命运。 可是,我终究是来到了这里。 时尚建筑与传统红砖建筑奇异组合的纽约,在车窗外一路呼啸而过,像单视角的电影,播放着外国的景色。可我无法按捺腿上的颤抖,包着背囊的手微泛着冷汗。 所谓半个地球的距离,原来,都只是用来欺瞒人心的把戏。 我很清楚,自己此时在做什么。 也从没想过后悔。 车子一路行驶到一个看来比较郊区的地方,司机停下了车子。我拿出钱包付款,提起行囊下车。临走前,用简单地英语询问司机是哪一间屋子,司机指向我右前方那栋。道谢后,我背好自己唯一的行李——一个大背囊走了过去。 这是一间独栋双层别墅,白墙红砖屋顶,有青葱可爱的花园,有梦幻蓝的天空做背景。我的幻想情结又来了,我总觉得这是童话里的小屋,而我,是来找我的王子。 那样不真实的漂亮房子,我缓缓踏出,泥土透着草绿的清新,一步一个脚印,逐渐靠近。 不要害怕。 我已经来了,所以,不要害怕。 暗红色的漆门笔直竖立在我面前,门铃就在右上方,一抬手就可以按到。这些,都是很简单的,也理所当然的。 可是,为什么他没有回复我呢? 为什么不给我回信,音信全无? 低下头,脚尖轻摩着门前的石砖,我知道自己确实是在害怕——也许,他喜欢上了别人? 当然明白自己并不漂亮,也不可爱,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缺少吸引人的特质。而比我好的女人,多得如天上的星星。 吸吸鼻子,自嘲地笑笑,胡思乱想无法解决问题。我真正怕地,却是担心他出了意外? 拜托!他明明就是个那么温柔的人,是何时学会这么残忍! 连一封回信都没有,才最叫人牵肠挂肚! 我使劲儿按下门铃。微退一步,深吸口气,脑海里想着怎么跟他父母问好,然后听到有人走过来的脚步声。 我盯着门,准备向他父母打招呼。 暗红色的门被轻轻打开,那样缓慢,好像宣布死刑的朗诵。 我抬起头,看到的人却是——他! 出乎所有的意料,我愣住,但他显然更不敢置信。不对,他的表情岂止是不敢置信那么简单啊,简直惊恐得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珠子都快瞪掉下来了。幸好他不会说话,否则绝对会尖叫一声“大白天见鬼了”,我在邮件和信上只字未提我要来的事。 被他用这种眼神直瞅着,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觉得脑袋上大汗滴小汗,哗啦啦下瀑布雨。就算没说一声便突然跑来,我也不用如此做贼心虚吧,眼睛一直往左下角瞄了半天,突然转身抬脚就想逃离犯罪现场。 可我根本逃不掉,就在我转身时,高大的猎人GG伸手拉住了我的背囊。 我好像被逮到的兔子,揪着耳朵猛蹬腿,却无论如何也跑不掉。 这年头,一个人要倒霉起来就算逃到国外也跑不了。我只好耷拉着脑袋跟他走进屋子,让他撑着脸一直用看来很生气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