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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浪漫。” 老爷爷被她认真的样子逗乐了,说道:“你也算是有缘才找到了这里,我就不收你门票了。偷偷告诉你,”他神秘兮兮地掩住嘴巴,“刚才进去一个小伙子,我才给他打了八折。” 老爷爷说完调皮地对林贝贝眨眨眼,她会意地点了点头,两个人在无声达成了一种心有灵犀的默契,仿佛久别重逢的老友一般。 原来老爷爷的溜冰场算是独立经营,郊野公园的通票并不包含溜冰这个项目。之前郊野公园翻新的时候,老爷爷花了很大的力气才保住了这个又老又旧的溜冰场。 林贝贝提着旱冰鞋,绕过一小片树林,看到宽阔的旱冰场地上空无一人,哪里有老爷爷说的什么小伙子? 不过这样更好,她可以一个人霸占整个场地,她那三脚猫的溜冰技术甚至连站稳都还是个问题,如果人多一点的话,她保不齐不会发生交通事故。 她之所以对滑冰感兴趣,其实也是因为受到了爸爸的影响。小时候,爸爸跟他们乐队的成员排练完之后就会带着她到溜冰场玩,爸爸一般都会跟她一起坐在旁边,看着一个个青春的身影在旱冰场上飞扬。他们乐队的成员玩累了,就会过来代替爸爸照顾林贝贝。爸爸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飞进了溜冰场,林贝贝现在依然记得爸爸年轻的面容和爽朗的笑声。等旱冰场上人群渐渐散去,爸爸就会把林贝贝也拉过去,抓着她的两只小手,让她跟着自己的节奏一点点地往前滑。 关于爸爸的一切就像昨天一样历历在目,仿佛电影一般可以随时在脑海里回放,永远那么鲜活和清晰。 林贝贝一边回想着往事,一边笨手笨脚地穿上旱冰鞋。她扶着旁边的栏杆,一点一点地向前挪动。就这样磨蹭了好一会儿,她觉得自己跟脚下的鞋子也算是混熟了,于是慢慢地撒手,谁知一往前滑,脚下重心不稳,踉踉跄跄地摔了个大屁股。 “哎呦!”林贝贝好不容易够着栏杆,勉强支撑着站了起来。 还没等屁股上的疼痛消失,林贝贝再次迫不及待地尝试着放开护栏,不过这一次她摸到了一点窍门,她目不转睛地看着脚下,慢慢地向前滑了一小段。 “我还以为是哪里来的麻雀,叽叽歪歪的,吵死了!” 前面忽然响起一个声音,林贝贝正全神贯注的盯着脚下,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吓了一跳,脚上的旱冰鞋当即不受控制地往前溜出去。 她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前面的人是谁,额头已经结结实实地撞上了那个人的胸膛,顿时一股巨大的雄性气息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 “完了,粉碎性骨折,你可得对我负责。” 林贝贝听见一个熟悉的男声冷冷地从脑袋上方飘进耳朵,使她仿佛全身被电击了一般动弹不得。 ☆、一千个人心目中的哈姆莱特 “你打算在我胸前筑个巢冬眠吗?” 叶熙言清冷的声线使林贝贝浑身打了个激灵,她赶紧把脑袋从那块“是非之地”上移开。她一慌了神,甚至忘了还穿着旱冰鞋就连连往后退,脚下步子一下子全乱套了,整个人直直地往后仰摔下去。 眼看着差一丁点就要和地面亲密接触,叶熙言一伸手抓住了林贝贝的胳膊,一把将她捞了起来。 叶熙言手劲很大,把林贝贝拉起来的时候,由于旱冰鞋的惯性,林贝贝再一次直冲冲地撞上了他的胸膛。 “嘶——”叶熙言倒吸了一口凉气,“你该不是练过铁头功吧?” “对……对不起……谢谢。” 林贝贝这次得了教训,慢慢地往后撤退,叶熙言身上一股淡淡的香味悠悠钻进鼻子。 有人说,嗅觉记忆是最长久的。 果然,林贝贝后来每每回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最先记起的不是视野范围内的那块“铜墙铁壁”,也不是额头上的痛觉,而是叶熙言身上那股淡淡的洗衣粉的香味首当其冲地扑面而来。 两个人拉开一段距离,林贝贝背靠着栏杆,揉了揉额头,刚撞上的时候还不觉得多疼,现在揉了几下,痛感瞬间蔓延到四肢百骸。 “你怎么在这?”林贝贝龇牙咧嘴。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个没人的地方来睡觉,刚要见周公,就听到某人在哇哇乱叫。” 叶熙言看林贝贝疼得五官皱缩成一个苦瓜,上前拍掉了她的手,满不在乎地要自己上手帮她揉,“算了,我也有错,就当是给你赔罪。” 林贝贝浑身一凛,赶紧说道:“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 叶熙言按下她抬到半空中的手,盯着她,“你一个女生,怎么活得比我们大老爷们还糙?哪家的姑娘会跟你一样,拿几根手指对着淤血的地方戳来戳去的。” 叶熙言虽然嘴上不饶人,手上的动作却很轻,他用手掌上的软rou一点点地化开林贝贝额头上的淤血,痛感顿时消除了大半。 “好了,手酸死了。”叶熙言扭了扭右手的手腕,抱怨道。说着两个手向后撑着栏杆,身子往上一跃,坐了上去。 “从来没人享受过小爷我的这种VIP服务,所以,之前的账可以一笔勾销了吗?”叶熙言调整好坐姿,眼神中带着点讨好的意味。 林贝贝盯着鞋尖,“看在你手艺还不错的份上,就先放你一马。” “那成,不过下次可就要收费了。”叶熙言心情好像不错。 “对了,差点忘了问你,你今天在车上唱的哪首歌是在哪听的?” 话题莫名其妙地转到了扯到别的地方,林贝贝的第一反应是不能说实话,于是只好给了个模糊的答案,“我也忘了是在哪听的这首歌了。” 其实她家的杂物间里还有好几盘爸爸他们乐队当年表演时的录像,以及他们自己找棚子录的磁带。当然,这些录像和磁带并没有在市面上出售。 “你还记不记得我上次跟你提到除了张国荣之外,我还有一位特别喜欢的歌手?” 林贝贝点点头。 “就是唱这首歌的那个人。”叶熙言低着头看着地上,不知道在想什么,“这个人的歌让我爱上了音乐,但我甚至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而且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原来这首歌叫。”叶熙言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林贝贝脑子一热,差点就想告诉他真相,但话到嘴边竟然变成了,“你为什么喜欢那个人?” 叶熙言抬起头,视线落在前面的一大块空地上,“那得说到我八岁的时候了。” 叶熙言的外公是一名音乐教师,小时候经常拉二胡给他听,顺便灌输给他一些基本的乐理知识,偶尔还做一些视唱练耳的训练。那时候,为了应付外公时不时的突击检查,叶熙言勉勉强强地记住了一点乐理,但对二胡始终提不起一点兴趣,二胡发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