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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归摇了摇头,强压下心底那股nongnong的失望,攸攸要上课呢,她已经初三了,该中考了。 身旁梁翰拍了拍他的肩膀:“来讨论一下。” 沈归点了点头,正要转身,却听见一个轻快的声音,“哥哥加油!” 第二百七十六章 论妹控的自我修养(六) 他循声望去,果然看见一身初中校服的莳七正站在那里朝自己挥手。 沈归眼底溢出一丝笑意,也对着她挥了挥手。 莳七坐在唐修远身边,耳边满是女生们兴奋的尖叫。 这一场比赛是高二年纪的五班对九班,五班的纪明舒也上场了,九班这里就是沈归。 两人打的都是得分后卫,而且两人又都是全校公认的男神,所以虽然只是复赛,仍然吸引了不少女生来观看。 莳七巡视了一下场上,果然在观众席的中间看见了纪子萧。 因为莳七来了,沈归只觉得浑身充满了干劲,他和梁翰碰了碰肩,然后打了个手势,梁翰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毕竟两人在一起打了几年的篮球了,早就默契十足了。 纪明舒虽然钢琴弹得好,可不代表他的篮球也打得好。 说起来他打篮球很好看,不管是架势还是什么,但是在沈归这种爆发力十足的人面前,就不够看的了,充其量只能说是好看的花架子。 又因为莳七来看他比赛了,所以沈归根本没有手下留情。 这场篮球赛几乎成了他的个人秀,场上女生的尖叫声一秒也不曾停过。 毫无悬念的,八十六比五十四,九班赢了。 比赛一结束,就有好几个女生红着脸上前递水递纸巾,沈归却看也不看,直接大步流星的朝莳七走了过来。 “哥哥刚刚好帅啊!”莳七笑眯眯的夸他,说着,将手中早就准备好的毛巾和运动饮料递了过去。 沈归接过饮料,咕咚咕咚灌了大半瓶,才沉着脸道:“你怎么翘课了?” 莳七唇角的微笑一僵,都忘了这茬了。 早知道就说今天下午是体育课了。 莳七拉忙拿着毛巾踮着脚替他擦汗,企图蒙混过关:“哥哥刚才好厉害,可拉风了。” 沈归瞥了她一眼,并不买账。 “别转移话题。” 莳七一把将毛巾塞到他手中,心中暗道,真是个大别扭!她不来吧,他很明显一脸的失望,她来了吧,他又追着她翘课的事不放! “我没有翘课。”莳七撇了撇嘴,小声咕哝着,“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翘呢?” 沈归被她逗乐了,眉目间满含着nongnong的笑意:“那你说叫什么?” 莳七立刻上前抱住他的胳膊,软声软气的撒娇道:“今天下午是英语课,逃一两节没什么的。” 其实今天下午是化学课,她真的一听见化学老师那充满硫酸铜的声音,就昏昏欲睡。 她直接举手说肚子疼,要去趟校医室。 沈攸的成绩一向很好,这也就意味着她的话,老师一般不会怀疑。 所以化学老师很关心的让她赶紧去,还问她要不要同学陪着,莳七连连拒绝,她自己一个人逃课就算了,就别带着别人一起学坏了吧,虽然她明显能感觉到同桌那期盼的目光。 沈归将他的胳膊从她怀中抽了出来:“都是汗。” 莳七连忙拍马屁:“没事,我不嫌弃哥哥。” 沈归看着她献媚的表情,忍不住笑了,抬手摸了摸她的头顶,声音中满是宠溺:“下不为例。” “好好好!我保证!” 梁翰远远的喊沈归过去,沈归随口答应了一声,旋即又揉了揉莳七的头顶,嘱咐道:“快回去上课吧,晚上回家饿了就自己吃点东西,如果不想做,就等我回去弄。” “知道啦!” 晚上下了晚自习,莳七一个人往回走。 她刚到家门口,就看见一辆保时捷911停在街道上,在这一片脏乱差的地方,这一辆白色的保时捷显得格外扎眼。 那个车牌号,她永远也忘不掉。 她扫了一眼那辆911,心中暗道,纪母怎么会过来,在沈攸的记忆中,纪母登门找她,明明是九月份的事情,怎么突然提前了呢。 车里的纪母注意到了莳七直勾勾的盯着她这辆保时捷的目光,忍不住笑了笑。 她打开车门,款款走了下来。 纪母戴着黑色的大墨镜,拎着一只LV的包包,踩着过膝长靴,往那儿一站,便是贵妇人的派头。 她摘下墨镜,脸上漾着温柔的微笑,对着莳七招了招手。 莳七淡淡的瞧着她,心底嗤笑一声,纪母现在这样的打扮,还真看不出来她得了红斑狼疮,想来应该是一直在吃药,暂时还没有复发。 “你在叫我吗?”莳七敛去眼底的讥讽,怯生生的问道。 纪母缓缓走到她身边,笑得温柔:“你是沈攸对吗?” 莳七往后退了一步,有些赧然的点了点头。 纪母不着痕迹的上下打量着莳七,说起来,他们已经背地里关注这个女孩儿很久了。 自从萧萧九岁的时候从楼梯上摔了下来,没想到居然查出来她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 老纪找人调查了一下,发现是当年抱错了。 原来他们的亲生女儿现在是红灯区一个伎女的女儿。 他们瞒着萧萧和明舒,偷偷观察了她很久,老纪甚至想过将亲生女儿接回来,他们还找到了伎女,给了她一笔钱,希望让她把女儿还给他们。 那伎女沉默了很久,叼着烟狠狠地吸了一口,半晌才道:“你们把攸攸接回去,那我的亲生女儿呢?你们将她送回来吗?” 纪父立刻转眸看了纪母一眼,纪母连连摇头。 那是她的心肝宝贝啊!是她亲自带大的小公主! 萧萧从小就是被她当上流社会淑女培养的,乖巧懂事,她怎么可能让萧萧跟着这个伎女受苦呢! 纪父摇了摇头,有些犹豫:“我们可以在这基础上再给你一百万,但是萧萧不能回去,如果你想看她,我们也欢迎。” 沈自然嗤笑一声,对着纪父的脸毫不客气的吐出一口烟:“这么说,你们是一个女儿也不想还给我?还妄想用两百万买走我的攸攸是吗?” 最后自然是没谈拢的。 沈自然撂下话,要么送她的亲生女儿回来,要么维持现状,最后还警告他们不要再来了,否则她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纪母是不可能让纪子萧回去的。 所以他们选择了维持现状,要不是她这两年得了红斑狼疮,最近又开始感染了,医生说估计快复发了。 如果这回再复发,就要换肾。 纪明舒的肾各项指标都合适,可是纪母舍不得,纪明舒是纪家的顶梁柱,怎么能摘掉一颗肾呢? 纪母想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