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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便宜。 蒋骋摆了摆手,“又银子,不用担心”。 林朝暮点了点头,也没多想,“你小心一点,别被人认出来”。 蒋骋的脚步顿了一下,鼻头一酸,冲着林朝暮一笑。这是她第一次见蒋骋笑,他笑起来的时候眉眼一弯,少了往日的戾气,透着英气。 许久,他才吐出一个字,“好”。 * 蒋骋提着药回来时,就看到林朝暮虚弱得像只剩下一口气,没了平日张牙舞爪,乖巧得总让人拿他没办法,“你还行不行啊,死不了吧?” 林朝暮白了他一眼,没再说话。 “我告诉你,你别死我手上,要不然我这案子没法翻了。” “本来想去查查案子的,看你这样子还是在这休息几天,万一死在途中,唉,真是麻烦”。 “你上次中毒是不是还没好,要不要再去找你师父看一看。不是说你那个师父挺厉害的——” 林朝暮根本无心理会他的话,只知道他一直像苍蝇一样说个不停,“你怎么跟个老婆子似的,哔哔哔哔,哔哔个你妹啊”。 怎么以前就没发现他这么能烦人呢。可能是以前两个人不能好好说话超过五分钟,所以才没发现他这又啰嗦又惹人烦的技能。 蒋骋扔下药罐子,朝着林朝暮走过来。即便听到林朝暮嫌弃的话,他也没有表现出很生气,但是那种看待猎物,充满欲望的眼神,让林朝暮不由得有些慌乱。 “蒋骋” “嗯?” “药糊了。” 吸了下鼻子,确实有股糊味。蒋骋无奈地走回去熬药。过了好一会,蒋骋又端着一碗糊了的药走过来。 林朝暮弄不明白蒋骋的态度。明明之前两个人水火不相容,可是现在却两人却形影不离。蒋骋对她的态度算不上好,也算不上不好。正是如此,让她多了几分警惕。 “起来,喝药了。” 林朝暮结果药碗,闻着本就难闻的药味,现在又加股糊味,简直是无法入口。 “没毒吧”,林朝暮看了一眼道。 其实林朝暮已经做好了药碗被打翻的准备了,但是奇怪的是,蒋骋却没有动作,只是面色冷的可怕。 “有毒也给我喝下去”,他冷道。 林朝暮强呼了一口气,憋着气将药喝光。她现在不敢胡来不喝药。要说以前她可以无赖地将药偷偷倒掉,现在她明显感觉身子大不如之前,仿佛身子垮掉只是一瞬间的事。 见林朝暮喝完,蒋骋从口袋里掏出两颗糖来,黑着脸,摊开手放在他面前。 不顾林朝暮一脸懵逼的表情,蒋骋拿了药碗就走。走到门口处又停下。 林朝暮抬头看他。 “你真的不打算去找你师父?” 见林朝暮摇了摇头,蒋骋才大步离去。关门声极响,昭示着那人内心的不愉快。 林朝暮见怪不怪,只是看着手心的那两快糖,一种复杂的情绪涌上来,只叫人心里头不痛快。 看着院中蒋骋忙碌的身影,林朝暮叹了口气。两个人阴差阳错,竟有了这么深的瓜葛。两个人一碰到一起,都是将拔弩张的紧张氛围。真怕有一天,两个人都忍不住了,一下子又爆发出来。想起以前对蒋骋所做的种种,不知蒋骋的怒气,他还能不能承受地住。 又想到蒋骋刚才的那句话,又是一阵怅惘。 真的不去找师父吗? 她叹了口气。自然是不能去的。 她又不是小孩子。怎么可能什么都不懂。 顾言瑾只字未提,林朝暮便当做是什么都不知道。她师父不是吝啬的人,在教她医术时尽心尽力,毫无保留。可偏偏那门绝技气死针法,他只字未透露。想必这套针法,对身体是有伤害的。 林朝暮受了重伤,是师父用起死针法救活的。这些年,频频犯病时,都是师父亲自医治。每次医治完,都会闭关几个月。她不是傻子,不是不知道。只是为了不让师父担心,她装聋作哑。可是,怎么会不心痛呢!她又不是真的没心没肺。 前些日子在营帐中毒,病好没几日便独自离开。不是单纯为了查些东西。过去的事,对她来说没有并那么重要。她离开,是为了躲避一些事。她在逃避,她不敢面对这些年顾言瑾一直隐瞒的事实。 她怕,真的因为她的病,害死了顾言瑾。 哪怕就是死在荒郊野外,她也不想再回去麻烦顾言瑾了。 这些年,他为自己做了这么多手把手地教医术,开始行医时寸步不离,生怕自己出错。而这么多年,每次身体难受时,陪在身边的都是他。自己却为对他有过什么回报,却因为背医术,吃药熬药,三番五次惹他生气。没有帮过他什么,他一直放纵自己的小性子,不忍多加苛责。没想到,这么多年,回想起来,竟是这般。 若真是能一辈子没心没肺,该多好....... 第41章 林朝暮和蒋骋相安无事生活了五六天, 生活清贫,时常因为小事争吵,但是久而久之, 两个人便也习惯了。在蒋骋的照料下, 林朝暮的身子逐渐好转,病情似乎没有恶化下去。蒋骋将身上能当的东西都当了, 眼看着口袋里就快要没钱了。蒋骋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会为银子担忧。 林朝暮走在后院里, 无聊地摆弄着脚边的石头。昨日蒋骋去街上买东西, 听人说村子里人前不久全死光了, 哪里散发的尸臭味十里之内都能闻到。蒋骋前去调查了,村民的话并无不实。林朝暮默默叹了口气,事情越发扑朔迷离。显而幕后之人毁尸灭迹, 无非是想死无对证。那么这件案子想翻案就难了。 林朝暮也没有想好接下来要做什么,几乎所有的线路都断了,一时觉得迷惘,无从去处。两人总不能在这间破屋子里呆一辈子不是。天气越来越冷了, 夜晚在外面寒风刺骨。林朝暮裹紧外面的大衣,想要进屋去。 刚转过身,就看到身后站着一个人。 他穿着黑色的便装, 身后是无尽的黑暗。在星星月光下,俊朗的轮廓依旧清晰。自从在迷雾森林救过他之外,林朝暮就被顾言瑾带了回去,两人在没见过。 林朝暮穿着一身女儿衣裳, 衣诀被微微吹起,头发有些凌乱。在这里见到皇上,她很惊诧,但是很快就转为平静。江易见林朝暮比之前更清瘦了些,有一种莫名的烦闷,果然是照顾不好自己。 “你——” 江易刚想要询问她,就看到林朝暮朝着他跪了下去。他眉头一蹙,颇为不悦。他不喜欢她跪他,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 下跪表示着臣服,表示着疏远,注定两人只能是君臣。 “你先起来”嗓音低沉,带着一丝的隐忍。 “草民欺君,罪该万死”,说话间,又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