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书迷正在阅读:女人就是欠cao续写(高H 百合)、拾容、很幸运遇见你、幻想集【女宠男】、靠大肚活命的女犯们、[女攻]人贩子和傻爷们儿、[GB女攻]爱孽深重、我和校花们zuoai、送个外卖找到个老婆、摸一条鱼
第二十六章 家? 这是他的家? 什么家? 追着谢仙君满世界跑太久了的丁筹,一瞬间没反应过来‘家’这个词语的意思。 “这是……你曾经的家?” 谢少钦十九岁时才拜入天道宗,在凡世有个居所不足为奇。 红眸男人点点头,目光终于离开了丁筹,似在环顾属于自己的居所。 曾经的他是个乞丐,在得到丁筹赠予的金子后,甚至不敢全部拿去典当,只能一点点刮下来,做成小珠子分批卖掉。但不可否认的是,正因为那块金子,他才能吃饱,才能住在不漏雨的房子中,才能不因感染风寒而死掉,才能活到十九岁,从而被天道宗看上开始新的人生。 有时,一个无心之举,真的可以改变他人的一生。 丁筹看着眼前这张一声不吭的俊脸,到底还是叹了口气。 自家仙君原本就不怎么爱说话,走火入魔后便更难撬开那张嘴了。 于是,他祭出了更加直接的方式:“既然你不想说话,那就点头摇头吧。” 他拉起谢少钦一直攥在自己胳膊上的手,挺起腰板:“你看我当年连住宿金都掏了,结果到现在为止还没住上你家是不是有点不太好?” “今儿赶巧,咱又没地方去了,好心的谢小友要不再收留咱一晚?” 谢少钦转向一边的头突然顿住。 他以一种机械且诡异的姿势又将脸扭了回来,继续用那双毛骨悚然的眼睛盯着丁筹。 半晌,垂下头默许了。 丁筹长舒一口气,顺杆就爬:“谢了,我没来过你家,能陪我在周边转转吗?”他真的迫切的想知道此地为何处,小少钦又为何定居于此。神识向外延伸,往来凡人熙熙攘攘,似乎不远处就是个城镇。 红眼少钦不答也不动。 “七儿?”丁筹又叫了一声。 仍旧没有回答。 虽然很不合时宜,但丁色批莫名就恍惚想起:走火入魔之人,似乎在清醒后会忘记入魔时记忆。这个定律。 会忘记啊…… 那……择日不如撞日? 眼看着器大活好的小老公呆呆傻傻的心智全无,不调戏一下简直对不起自己。 吸气,呼气。 “老……” 再吸气,再呼气。 “老公!你就答应人家嘛!” 丁筹在说出这句话后整张脸都扭曲了,要多猥琐有多猥琐。 哎嘛,太爽。当着谢仙君的面耍流氓简直能让人爽上天。 冷酷无情的谢仙君要是也能喊我一声‘老公’就好了,丁筹猛汉撒娇后,有点上瘾。 然而还没等他猥琐完,手腕却霎的一痛。小少钦将指甲嵌入到他的皮rou中,拉着他向外走去。 “唔!”温热的手掌握在伤口上令人很不舒服,所幸没怎么流血还能忍耐。丁筹有些茫然,不知道小老公犯病似的突然暴起是为了什么。 “你……干嘛?”谢少钦不吭声,心情全靠猜。不过总算是能看到外面了,丁筹还是打起十二分精神。 结果,当四周景色映入眼中时,一股寒气也随之袭上了他的脊梁。 这里是——坟场? 不会就是他与小少钦第一次见面的那座荒坟吧? 谢少钦是千年难得一遇的奇才,不到百岁便从一介凡人修成天道宗大能。如果这栋房产真如丁筹所想,是凡人谢少钦在拜入天道宗前所居住的地方,那小孩儿怕不是直接将曾经那座坟地破屋,翻新成了这样? 大可不必! 丁大修士觉得小老公的念旧已经到了某种病态的程度。但凡正常一点的人,都不会因为住过坟地,就将坟地当家。 几十年的光阴对于修士来说不算长,但足以令凡间的乱葬岗,变成一片井然有序的墓园。城镇似乎也扩大了很多,从墓园中就能望见不远处的民房。 “你要拉我去哪里?” 谢少钦的步子不快,他拉着丁筹越过一块块墓碑,向着镇内走去。 丁筹见自己的血都干在了小少钦的手掌上,舔了舔嘴唇继续撩sao:“老公,我痛。” 果不其然,谢少钦又停住了。 豁。 原来你好这口啊? 红目少钦似乎有些茫然,他混乱的意识明白修士痛了,自己应该放手,但他又完全不想放手,于是松开抓紧了好几次,最终变为虚虚的握住。 丁筹也不着急,就站在原地等好像有话要说的小兔子,努力组织起那孩童般的语言能力。 半晌,谢少钦终于吐出几个字:“你让我……带你转转……” “我家。” 丁筹的要求,他都有认真听。 突然被宠,丁大修士表示受宠若惊。非常不厚道的萌生出了一种:小老公傻着也挺好的错觉。 他快乐的一口亲在谢少钦俊秀的脸上,发出响亮的‘木嘛’声。 轻薄老公一时爽,一直轻薄一直爽。丁筹爽爽的拔嘴无情,挣脱红眸懵逼男人的禁锢,反手握住了他的手。 温热的触感通过手心传来,很暖,这是丁筹无法从千年后的谢仙君身上感受到的温度。 两个身高腿长的成年男子,就这样手拉着手,走入了凡间的集市。 小镇居民民风保守,就算一男一女这么牵着逛大街都会被指指点点,更何况两个男人了。镇民们何时见过如此大张旗鼓的同性情侣,纷纷目光躲闪,窸窸窣窣的缩在阳光的阴影下感叹着:怎么这两个衣着得体、气度不凡的年轻人,会是对二椅子? 丁筹当然不会在意他人的目光,毕竟能和谢仙君漫无目的的走在艳阳下约会,是他曾经想都不敢想的事。 皮一下又不会死! 丁筹勾起唇角,在这片灿烂的近乎炙人的艳阳下,左一个老公又一个老公,逼迫小少钦吞吞吐吐的同他说话。 包子很香,糖葫芦也很甜,然而他好似已经记不清,自己上一次在市井中闲逛要追溯到什么日子了。 似乎,还是上大学的时候吧? 后悔吗? 不后悔。 丁筹看着不远处正在做糖画的手艺人,抬手指了指:“我要那个,要小兔子的。” 眼睛红的像个兔子的谢少钦,慢了半拍才在身上掏出银子。 他的视线流连着手艺人摊位上摆放出的各色样品,片刻后开口:“兔子,和狐狸,做在一起。” “狐狸?”手艺人疑惑,他有画过狐狸吗? “嗯。”谢少钦点头。 “红色的,大狐狸。” ———————————————— 丁筹:大福哩要吃小兔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