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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满屋

    “凌歌,你看这个。”

    “怎么了?哦,‘语诗’我妈的字,或者是号?我忘了。”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在姑城学戏的事儿?”

    “嗯,我记得。”

    “我的老师也叫语诗,欧阳语诗。”

    凌歌放下毛笔,粉色彩墨在笔洗中慢慢晕开,我看着凌歌的眼睛,感到事情不简单,“欧阳语诗,你也认识?”

    “我没有见过她,但是,小时候听我妈提起过,准确地讲,是我爸妈吵架的时候频繁提到的。”

    我的表情可能很呆,凌歌笑着捏捏我的脸,“他们很少吵架,偶尔有那么几次,所以我记得很清楚。具体原因我不清楚,那时候我还不到十岁,我猜欧阳语诗是我妈的师姐,她们以前在同一个戏剧班,关系很好,但是我妈出去演电影了,这在她们那行是大忌。”

    我也听说过,昆曲讲究纯洁和正统,尤其是闺门旦,还未出师就出去拍影视剧或广告,是对师门的背叛。我问后来呢?

    “后来?后来……我猜,那位欧阳语诗是个玉石俱焚的性子,我妈和她闹得很不愉快,后来向她道歉她也不理,似乎有好几年,我妈想见她,替她安排工作,但她根本不见我妈,我爸问我妈为什么那么执着,他们为此吵架……”

    听起来像爱情故事,但我不敢说,我问:“你对他们的事不好奇吗?”

    “如果我爸妈想让我知道,他们会告诉我,他们不说,我就不问。”

    我趴在桌上,戳那座水晶镇纸,“欧阳老师长得很美,很高冷,我每到一个国家都会给她寄明信片,春节、中秋节、妇女节和重阳节给她寄贺卡。”

    “重阳节也寄?”

    “嗯,不也是重大节日吗?”

    “各地风俗不一样,姑城那边比较重视冬至。”凌歌也趴下来,在镇纸的另一侧,丹凤眼透过水晶的折射,变成了黑白相间的大杏仁,“缘分真奇妙,我妈早晚会喜欢上你。我觉得,欧阳语诗女士可能是她的心结。我妈那人,想要什么就一定要得到。”

    我脱口问出一个傻问题:“你爱她吗?”

    凌歌笑了,在水晶镇纸上露出血盆大口,“爱,只要可以,我会尽量满足她的要求让她高兴。但我不是她的附属,就算是母子,也都该有自己的生活。”他抚摸檀木笔杆,提议道:“我们来写字吧。”

    我不会写毛笔字,只在学工笔画期间练了一点瘦金体,凌歌敲碎一块墨锭,加水碾磨,动作娴熟,“小时候我妈让我临曹全碑,然后练赵孟頫,再练文徵明的行书,老师说我练得不错,后来见到爷爷,他说我的字已经染了媚俗气,如果要学书法,该从二王练起。”

    他舔墨后让我握住笔杆,带着我的手在纸上行云流水,“羲之顿首,快雪时晴,佳,想安善。未果为结,力不次。王羲之顿首。山阴张侯。”

    左手抚摸镇纸,我想起在木卫三水晶球内下的雪,灯光穿过水晶莹出一汪淡灰,像故宫欲雪前的天色,雪霁初晴后万物有灵,但心中还藏有一些事,无可奈何,郁郁不能终了。

    “你写得很好。”

    他捏我耳朵,“只是很好?”

    不止是很好,圆朴古雅,雍和从容,字典里可以淘出万千词汇,但或许我就是个俗人,我看不出究竟好在哪里,我挺喜欢瘦金体。

    “你爷爷是什么样的人?”

    凌歌靠到椅背上,似乎陷入了遐想:“我很少见到爷爷……我以为我最像我妈,从长相到性格都像,因为我是她一手塑造的,后来我才发现,其实我最像爷爷,基因的先天影响占比很重。他让我练二王之后,我妈每天逼我临帖,有一年之久,我甚至练到了能把整本默下来的程度,凡是看过的人都说我能以假乱真。但我在爷爷面前脱帖写了一段后,他说:

    ‘你不必讨好我,写得好写得坏,都是你自己的财富,书法的好万法归一,最后只有一种好,但坏有很多坏,病气、媚气、馆阁气、功利气……你占哪几种?等你看明白了,你就到了下一个境界了。’

    当时我万分羞愧,我才发现原来我的性格中竟然有谄媚的部分,为了获得长辈的肯定?还是为了趋炎附势?我狠下心剖析我自己后,我发誓永远对自己真诚。”

    我握住凌歌的手:“有这样的爷爷真幸运,他对你没有要求,给你最大的自由。”我隐约想到如果他爷爷向着他,我们或许不会这么艰难。

    “不,他一直要求我,做对国家有用的人。”

    对,这样才对,想想也应该是这样,我努力笑出来,低声说真好。“天快亮了,今天我们吃什么?”我转移话题。

    “你就想着吃,让我摸摸你的肚子,啊,这是软软的小肥rou吗?”

    我腰部敏感,被他一摸就忍不住弯腰向后躲,嘴上还振振有词地反犟:“不是吃得多,是因为这几天吃完就被你拉去躺着,积食了!”

    话是这么说,喝完牛奶后我还是去健身房锻炼了半小时。上午九点我们开车出去闲逛,我打开导航,第一次自己从玫伦区开到令港区,直奔一口巷的罗记饭馆——我大学时常吃的小饭馆,三年前我带椋梨源来这里吃过饭,可是一直没带凌歌来过。

    现在看店的是名年轻女子,她是罗姨的女儿,她告诉我,罗姨今年三月去世了,脑血栓,走得很突然,几乎没什么痛苦。凌歌将手帕轻轻按到我眼角,擦去湿痕,我将自己的手帕递给罗姨女儿,“阿妹别哭,节哀顺变。”

    罗阿妹没有要,拿纸巾擦擦眼泪,“mama走了,这家店我不想开了,我怕伤心,平时还要照顾先生和宝宝,这个月底就准备转让了,你们要吃什么?我给你们做。”

    我不想让她伤心,但她坚持要做,于是我又要了以前的老四样,清蒸鱼,狮子头,炒干丝,紫菜豆腐汤。我尝过第一口之后,罗阿妹问我味道还和以前一样吗?我点头,但其实已经不一样了。

    墙上挂着我穿军装的照片,是我曾联想到那一幅,罗阿妹说这是隔壁卖云吞面的李阿婆送的,李阿婆前年就不干了,去养老院享清福,我身为区长,年轻时的照片挂在店里,可以帮忙招徕生意。

    玻璃镜面已浮满灰尘,凌歌用拇指擦干净,注视照片上青春蓬勃的我,他笑了,“你几乎没有变过,特别是这双眼睛,骗人以为你很温柔,实际上你倔死了。”

    临走前罗阿妹把照片送给我们,我许诺帮她尽快找到买主,回到车上电话联系覃奕,让他草拟任务书,下达给规划局,准备重新调研一口巷美食街的经营状况。

    我不知道像罗阿姨和李阿婆这样的老人还有多少,老店陆续关闭,风味美食街是否需要转型,如果市场调节的能力有限,那就要政策来保驾护航。

    “接下来去哪儿?”

    “不知道诶。”

    “要不要去看你mama?”

    我犹豫片刻,说“好”。去舟杉道前先去买了两枝玫瑰,一白一红,凌歌问我喜欢哪枝,我想到了张爱玲的,红白玫瑰,是男人梦中的千古难题吧,我装出粗嗓子:“ Red or white ,that is the question.”

    凌歌笑了,“我喜欢红玫瑰, 因为小王子爱上的玫瑰就是红的。”

    “哈,情话满分啊凌先生,你油嘴滑舌的本事见长了。”

    “你不喜欢吗?”

    “不喜欢……哎呦,别亲了,我正开车呢。”

    路上空荡荡,前后左右都没有车辆行人,接近沙滩时才看到零星人影,上次卖我玻璃瓶的小姑娘也在,这次她向我们兜售海螺,“买几个吧先生,放到床边,晚上可以听见海的声音!”

    结果我们当然是买了,一人拿着一个大海螺继续走,潮落时期,墓地附近干燥无声,我放下玫瑰,“mama,我把凌歌带来了,你看,他也长大了。”

    “阿姨好。”凌歌向墓碑鞠躬,他从兜里掏出一包湿巾,我们蹲下来擦拭mama的墓碑,除掉黏在缝隙里的沙砾,海星,贝壳,阳光从云层中撕裂大口,倾射下洁白光柱,淡青色大理石的边缘流动一线晶莹,像疗养院里,mama面向雪山看景时的肩膀。

    “mama,我过得很好,和凌歌在一起,我很开心。”

    我们坐在墓碑前享受清风,绵厚云层的裂口延伸向这里,阳光下的沙银白泛光,凌歌揽住我肩膀,“我们给mama讲一个故事吧。你说一句,我说一句,故事里必须带上mama,王子,玫瑰。”

    “好啊。”

    这个接龙故事十分美满,因为小王子不仅有mama,还获得了玫瑰的爱,他们在B612星球上观测宇宙,小王子负责研究,mama负责保养仪器,玫瑰负责整理数据和散发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