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和吻,是奴隶的私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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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我在这里,你都可以进来。”白雁看懂了夜枭蠢蠢欲动的眼神,他想索吻,这心思昭然若揭,从他绿油油的眼眸中毫无遮掩地泄露出来,但白雁却只是向椅背上靠了靠,轻松地阻断了二人之间旖旎的氛围。 夜枭垂下眸子掩去失望,默默地用脑袋蹭了蹭他的胸口,嘴唇状似不经意间蹭过白雁有衣物包裹的胸膛,感到放在自己脖子上的手骤然紧了紧。 他不喜欢么?他生气了么? 夜枭不敢再搞小动作,接过白雁递过来的软帕,跪在地上细细地清理掉方才的痕迹,心里有些遗憾地想,其实用嘴接住,乃至于吞下去他都是不介意的。 这还不算,他还需要整理好主人的衣服,把他蹭乱的每一丝褶皱都抚平,再将他下身沾染上湿痕的布料调整成不易被看出的样子。 “去漱口。”白雁堪称拔rou无情,不仅不让亲不说,看他勤勤恳恳地劳动完毕还要求他注意个人卫生。 夜枭被指挥得团团转,却半点没有嫌烦的意思,一丝不苟地完成白雁交代给他的每一件事情,闻言只是顿了顿,倒不是因为心怀不满,而是不想离开这间对他来说会永远象征着美好和拯救的书房。 “磕哒” 门轻轻阖上,夜枭的脚步声远去,白雁起身打开窗户,任由阳光洒落一地,在地上描绘出他的剪影,这个地方的天空总是布着一层厚厚的雨云,以至于难得的阳光竟呈现出一种白玫瑰花瓣般冷淡的色泽,有些耀目,但也能带来些微的暖意。 这是个不错的午后,白雁眯了眯眼,放松地拨弄手上的扳指,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抒发欲望,忍耐是有价值的,禁欲的一小段时日并不会抹消对于快乐的追求,反而使之后的放纵时刻获得更为剧烈的快感。 喷薄过后的好心情让他情不自禁地感慨:休假真好。 微凉的风带来潮湿的泥土气息,还有整座庄园内栽满了的安吉娜拉白玫瑰的花香,身后悄然多出了另一个人的体温,白雁不用回头看就知道是谁,鼻尖隐约传来的大公府独有的漱口水的香气告诉白雁,他有好好地听自己的话。 “去演武场。”吹了会儿风,白雁突发奇想道。 夜枭抱了件披风自然地取代了贴身男仆的位置跟在他身后,默默地走过午后已经走过一遍的路。 花园的小径静谧又美丽,除了贴身伺候的仆人和管家,其他人非特殊情况是不允许出现在主人们的面前的,而整座庄园里能算得上是“主人”的,满打满算,也就白雁和白瑞思两人而已,这也就导致一路上除了身后不远不近缀着的仆人们,他们没有看到任何一个人。 夜枭来这么多天,终于意识到白雁除了是他见过的身份最为贵重,功勋最为煊赫的贵族之外,也是私生活最干净,最不荒yin无度的男人了。 我是他唯一的污点么? 夜枭问自己,愧疚也好,难过也罢,他的一腔复杂情绪其实完全不合常理,断然没有一个连“贱民”都算不上的奴隶为买下他的主人考虑名誉的道理,就好像是死刑犯在行刑前担心自己的鲜血会不会弄脏刽子手的鞋一样荒谬可笑。 但我是个僭越而反叛的奴隶,刚刚还强吻了自己的主人,所以我和普通的奴隶不一样,稍稍为他考虑一下也不是不行的吧,他又自我宽慰地想。 夜枭落后他小半步,眼睛的余光能看见他一小块白皙的脖颈,康格兰大公没有穿外套,一件单薄的里衣在凉风中无疑是没有任何防寒保暖的效果的,但在显示出他健美挺拔的身型这件事情上却堪称有奇效,这副身躯看上去比夜枭巅峰时期都要强壮,虽然不是什么大块头,但夜枭多年的战斗经验告诉他这种身材的人却往往最不好对付,也最为危险。 白雁知道夜枭已经来过这里,所以也没什么要带他参观的意思,只是带着他随意逛了逛就来到了一台兵器架的面前。 “选一个趁手的。”他敲了敲木质的板面,无所谓地说。 湿润的雨雾袭来,拖康格兰这奇诡的气候的福,太阳还是当空挂着,清澈的蓝色天空没有半片雨云,这细雨像是长在空气里,太阳天里也有一阵没一阵地下。 这样毫无威力的水雾飘零着落下,还未碰到皮肤就被蒸腾着的热气搅得七零八落,甚至没能起到降温的作用就无奈地消散了。 “钦——” 金铁碰撞之声在空阔的场地中并不如何振聋发聩,但其中蕴含着的力量却让听到的人心头情不自禁地一凛。 冷色调的画卷终于被飞来的刀光划破,一把直背刀斜斜地插进泥土里,一人走过来,沉默地将其拔起,雪白的刃口上没有沾上半点泥巴,大地像是被切豆腐似的切开一个小口,风一吹,土一抔,这道伤口便愈合起来。 “歇会儿?”白雁大马金刀地在一旁坐下,一把梅瑟刀插在身旁,没事人似的擦擦脸上的汗,好像方才明明已经分出了胜负还要不依不饶地挑飞人家兵器的不是他一样。 白雁这个大公是马背上打来的,体魄和武艺自然是没得说,紧实有力的体魄更是力与美的完美结合,夜枭只要看一眼,脑中几乎立刻就能想象出这人在马背上是何等的英姿。 一件披风的重量落在白雁肩头,是夜枭喘着气,手抖着为他披上的。 白雁体力绝好,夜枭都脱力了他还一副状态绝佳的样子,毕竟多年战场上戎马兵戈相伴,速度、力量、技巧和耐力缺一不可,与夜枭这种注重爆发的路数相碰,堪称克星。 夜枭在他面前单膝跪下,眼里不服输的倔劲儿藏的很深,但还是被白雁捕捉到。 “还打么?”白雁闲闲问道,他披着披风向他笑了笑,慢条斯理地把夜枭颈间的项圈缺了吊坠的扣环正对着两锁骨间的缝隙垂下,夜枭的皮肤上亮晶晶的汗珠摇摇欲坠地挂着,只等他任一个再细小不过的动作就坠落下来,在皮肤上留下一道湿润的水痕。 白雁喜欢观察他鬓角的汗,因为它们一路滚落下来,总会被黑色的皮革项圈拦住,破碎的不成样子,没多一会儿就让夜枭觉得又痒又湿,忍不住去拨弄它,然后在脖颈上留下一片淡红的痕迹。 夜枭捡起刀,手还有点抖,但他眼神坚定,是要继续的样子。 白雁看他这狼一样的眼神,心头顿时起了恶作剧的冲动,勾唇笑了笑说:“哎呀,可是今天有点累了。” 于是那个人放下刀,眼眨也不眨地看过来,祖母绿色的眼眸里都是白雁的倒影。 知道这是拒绝的意思,夜枭有点失望,但还是毫无怨言地俯身再把刀捡起来,要放到兵器架上归位。 “不要心急,你需要时间恢复。”白雁伸手让不远处侍立着的男仆过来,将他们使用过的东西一一归位,终是缓解了夜枭捡把刀捡半天的窘态。 “明天再来,好不好?”太阳渐渐西斜,哪怕这里的阳光对温度的影响微乎其微,傍晚的风也掺杂了更多的寒意,白雁觉得他们该回去了。 “好。”夜枭轻声答道,今天他不仅得到了一个吻,还得到了一个承诺,奴隶是绝不能拥有私有财产的,所以他变得有些不像他的奴隶,而是他的情人。 情人...... 这个想法让夜枭有点愣怔,他才刚刚有些习惯如何去做一个奴隶,可万万没想到有一天他会成为一个男人的情人。 情人是什么样子的? 夜枭想到他以前见过的贵族和他们的情人们,他们自由地相处,开心了就在一起,不开心了就分开,没有谁属于谁的命题,也没有何人归属于何地的说法。 没有归属...... 夜枭想到这里打了个寒噤,心想还是不要做他的情人了,因为他发现他竟狭隘得只能接受“合则聚”,而不能忍受“不合则散”。 “走吧。”白雁却以为他冷了,招来自己的男仆,让其把手里一直抱着而没机会穿的衣服披在夜枭身上。 “好的,我的主人。” 夜枭被独属于白雁的气味捕捉,再一次占走了贴身男仆的位置,看着白雁的侧脸走路。 奴隶就很不错,夜枭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