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一次任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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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一次任务(三) ? 公爵和罗兰在寒风中走了许久,才回到了那条看不到尽头的公路。好再二十一世纪的人类最注重物质享受,加油站并不难找。他们穿着湿透了的衣服,终于找到了一间相对安全的休息站,几只穿工作服的丧尸被反锁在房间里,见到鲜活的人类兴奋的拍着屋门大叫。公爵看了眼嘴唇发白瑟瑟发抖的omega,拉着他来到一间超市门前:一条沾满污渍的粗壮的钢管横在门把手上,男人挑开钢管,将冲出来的丧尸一一解决,再确定不会再有丧尸涌出后命令罗兰进去待着并嘱咐道。 ? “在这儿等我。” ? 他拎着那条钢管在不大的休息站巡视了一圈,解决了不下十只低级丧尸。只可惜丧尸不会饿死,公爵轻蔑的想。等他回到超市的时候,罗兰已经生了火:用的是被踩扁的包装盒,背包里未丢失的东西被拿出来一样样的摊开。公爵心痛的看了眼太阳能定位仪,并祈祷这东西还能用。 ? 他站在火堆边开始脱衣服,露出了北欧人令人羡慕的匀称健美的身体,他身上虽然有疤,但是数量很少,颜色也很浅,这是alpha勇气的勋章。等他脱光了衣服才发现罗兰扔穿着湿透了的衣服在烤火。 ? “把衣服脱掉。” ? “不用了……”他疲惫地说。 ? “脱。”公爵认为他的这种羞耻心十分可笑。 ? 罗兰默默的看了他一眼,然后照做了。他用双臂遮掩着自己的身体坐在了火堆旁,像是不曾在这个男人面前裸露过全身一样。 ? 他们谁都没说话,那些包装盒燃烧了一段时间,可终究比不了木柴,很快就熄灭了。Alpha光着身子拆了超市里被虫蛀的木头货架和一把破损的椅子,重新燃起了火。这间超市在这十年间早就被求生者扫荡过无数次了,什么能用的东西都不曾留下。他们现在必须要补充体力,他们需要吃东西,而背包里的食物早在方才逃生的时候被水冲走了。 ? “待在这里。”公爵套上半干的裤子和长靴,上半身什么都没穿就离开了超市。 ? 等公爵回来的时候罗兰已经穿上了衣服,面前的火堆早已熄灭。他们今晚没办法生火做饭,只能直接吃剥了皮去掉内脏放血后的动物。罗兰吃得很勉强,并竭力忍住呕吐,当然绝大多数的食物还是进了alpha的肚子。那一晚,他们照常依偎而眠,公爵只觉得怀里的omega的体温直线升高,像个火炉似的,身体像筛子似的不停颤抖。第二天一早,他发现他已经烧得满脸通红,神智不清了。 ? 如果我走不动了,就把我丢下吧,他是这样说的没错。 ? 公爵和罗兰在废旧的休息站里待了三天,第三天的清晨,这个残破的世界下起了大雪。公爵望着广袤的大地,有不止一次想背起行囊离开的冲动,但是他总是想起自己应该去检查林子里的陷阱这件事情。那个简易的陷阱里往往会套到可怜的野兔,他把兔子处理好然后按原路返回那间小小的加油站。 ? 他自觉对罗兰已经仁至义尽,给他找了个暖身的地方,生了火,烤干了衣服,而没有把他丢弃在荒野里成为一具死尸。 ? 公爵的身上落满了雪花,金色的头发被染成了银白色,他一手拎着小小的兔子,在寒风中行走着。路边开了朵浅色的野花,预示着春天即将到来。然而真正的春天往往与温度无关,因为很多人都觉得末世十年从未有过春天。他轻轻的推开超市的门,一股病菌独有的衰弱味道扑面而来,罗兰一直高烧不退,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更不要说站起来跟他走了。他整个人又瘦了,看上去跟干瘪的丧尸没什么区别。 ? 他会死,公爵见惯了生死,他知道如果他们再不遇到基地的人他一定会因失温和高烧而死。但是兴许是日久生情的关系,alpha发觉自己狠不下心。 ? “帮帮我……”罗兰动了动干裂的嘴唇,声音十分沙哑。 ? “……”公爵坐到他的旁边,拿起充当水杯用的罐头铁盒,耐着性子给他喂了水。 ? “我的外衣……内侧的口袋里……”他喝过水后,挣扎着说。“有我的……” ? “什么?”公爵握住了他的手,摸得到骨头。 ? “遗书……” ? “遗书。”他沉默了。 ? “带给他……”罗兰虚弱地说。“拜托您了……” ? “……” ? “我很抱歉。”他轻声说,随后闭上了眼睛,平稳的呼吸着。 ? 公爵找到了罗兰的遗书,是写在一张小小的纸条上的,可惜他一个字都看不懂。他望了望逐渐升起的太阳,知道今天会是个出行的好天气。 ? 遗书……公爵过了二十年刀头舔血的生活,却从未想过要给自己留遗书。其一是他坚信自己不会那么容易死,其二是他不知道这封遗书该留给谁。他对待郑晶比下属多一份同病相怜的温情,却还未到友情或兄妹之情的标准;他对顾卫顾团长还算英雄间惺惺相惜,可惜后者找死的比谁都干脆;他最应该把遗书留给狮心军团,然而军团终究是军团,军团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世界,唯独他没有。他什么都没有,他的私人世界是比所有人都苍白无力的。 ? 如果……如果他的父亲没那么早离开他,他或许早就享受起这人世间最本真的欢愉来了。老公爵的尸体是凭借胸前的奖章被人认出来的,公爵在他靠近心脏的口袋里发现了父亲留下的遗书。胸襟宽广的男人实际上是个浪漫的痴情种子,所谓的遗书实际却是写给公爵已逝母亲的最后一封情书: ? 我爱着你,我一直爱着你, 在黎明,清晨,傍晚,长夜 我无时无刻不再想你, 有人企图用寒冷和饥饿浇灭我的爱火, 那些恶毒的诅咒,刻薄的嘲讽,痛苦,泪水,哀愁 折磨着我,摧残着我,践踏着我 然而我们的不幸却使我更加坚强 因为我发现 你也这样深沉的,爱着我 ? 公爵的母亲并不是Omega,而是一名beta,身体先天的劣势是导致他在生公爵的弟弟的时候一尸两命的原因,却不是主要原因。在那政治动向不太平的年代,他在临产前受到了不怀好意之人的惊吓,在交火声,爆炸声和高亢的咒骂声中离开了人世。他的死,是老公爵叛变的导火索。 ? 于是,老公爵也死了。 ? 公爵握着那只枯瘦的手,久久没有动作。 ? 众人抵达V基地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的晚上了,四周一片寂静,一只丧尸都未看到。罗斌等人在出发前往V基地之前就和一部分军团和军队分道扬镳,麦克白带了他的四支小队,加上范统的队伍,以及包括幻影,狮心等军团组成的雇佣兵团体,一行人在V城城墙外停下了脚步。 ? “什么信号都没有。”范邵晃了晃自己的宝贝电脑,耸了耸肩。 ? “不能放松警惕,说不定他们躲在某个信号扫不到的地方。”范统道。 ? “丧尸又不睡觉。” ? 别忘了上次的十级。“麦克白道。“如果有一只智商足够高的高等丧尸带队,那可就不一定了。” ? “我累了,你们慢慢研究。”李麟插嘴道,卓琳和熊猫以及副团摩尔已经帮他搭好了过夜的帐篷。“我要睡了,商量好了再告诉我。” ? “这个小鬼,还是这么不给面子……”范统同情的看了一眼明明是副团却忙前忙后的摩尔,顿时对自己手下老实肯干的糙汉子们多出了几分好感。 ? 经过一番讨论,大家一致决定把放哨的人数增加一倍,天一亮就进城。 ? 第二天一早,范统和麦克白心有余悸的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深感他们昨夜运气之好。那几十米高的城墙上满是血手印血爪印,恐怕他们不幸晚来了一步,丧尸已经爬进城里了。城中的景象更为瘆人,血手印和血爪印从城门一直延伸到城中的建筑废墟里,地上随处可见丧尸的尸骸和人类的衣物武器。 ? “有信号了。”范邵低声说。“昨晚恐怕是这城墙上施加的伪装异能扰乱了讯号。” ? “丧尸呢?” ? “讯号很奇怪。”范邵坦言道。 ? 从城门行进到城中的商业区,仍然不见任何人形生物的踪影。V城在末世前曾经是十分繁华的年轻城市,摩天大楼多得数不清,即使是末世后也能通过这些风貌犹存的建筑推测出当年的繁华模样。V城在末世降临后迅速凭着物质和人力优势组建了基地,但由于距离水源地较远,可耕种土地有限,规模逐渐从百万人萎缩到了至今不足千人。 ? 摩天楼的玻璃映照着穹苍和白云,风吹动着破损的玻璃窗,吱呀吱呀的喘息着。一行人从入城到现在已经两个钟头有余,整座城却像是死了般的寂静。 ? 据说暴风雨前都是宁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