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变 第67节
书迷正在阅读:弃猫(1v1,虐男主)、催眠调教app、月明(姐弟,1v1)、匹诺曹、拾星(1V1 H)、和暗恋顶流上网综后全网嗑疯了、处男炮友竟成了我哥(校园,伪骨科,1VS1)、放荡纯情(父女拉扯沦陷高H)、爸爸,Father、穿成炮灰贵妃的宫女后
阿福一抖手:“哎哟,爷啊,行家啊,那小的就省事啦。” 明卉身子一斜,一手掩嘴,轻声问道:“有兵器吗?” 阿福也学着明卉的样子,用手掩着半边嘴:“待会您看到抱着桃木剑背着口袋的,那就是,不过那东西不能露白,爷您只能到他那口袋里头自己摸,您若是眼神好,把脑袋伸进口袋里都行,可就是不能把那东西拿出来。您记着,您只要去摸他的桃木剑,这就是买卖,您可别问,为啥?咱都懂,对不?” 明卉点点头,冲汪安说道:“给他二十文。” 汪安数了二十文递过来,阿福明白,人家先给钱,这就是该问的都问了,就是不想让他跟着,不是嫌他烦,而是担心捡了漏儿,多个人知道。 阿福接了钱,道声谢,又多送两句:“爷您记着,不问真假,别问来处。” 说完,再不多留半刻,转身便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他就是吃这碗饭的,这里面的事儿,门清! 汪安笑道:“这钱可真好赚。” 明卉道:“也担着风险呢。” 汪安一想也是,这鬼市上的东西,谁知道都是从哪里来的,又是让谁买了去,万一嘴巴不严多说两句,说不定就是一场祸事。 鬼市上的摊位一个挨一个,鬼气森森,居然摆出足足二里长,明卉对京城不熟悉,这会儿又是夜里,也不知道白日里这地方是什么样的。 明卉原本只是冲着手弩来的,汪安却是真的想捡漏儿,嗯,若是他也能捡到书圣真迹,那他就发财了。 所以但凡是看到有卖旧书破纸的,汪安都要凑过去看看,明卉本来不感兴趣,汪安就说,说不定能有古方香谱呢,明卉一想也是,便也蹲下看热闹。 香谱没看到,倒是看到有那很正经的书皮,可里面画着妖精打架的,摊子前面放着一盏小得不能再小的灯,昏黄的灯光把所有的纸张全都映得像是古籍,明卉失笑,叫上汪安和朵朵继续往前走。 鬼市上的东西五花八门,卖什么的都有,衣裳鞋帽、瓷器摆件、古玩玉器、卖狗的,卖猫的,明卉给朵朵买了两只蹴鞠用的皮鞠子,明卉在巷子里见过小孩子们玩的鞠子,都藤编的。 明卉给她买的这两只,一只是是牛皮做的,样式朴实,却非常结实; 另一只虽然不是全皮,但是上面绣了花,不像蹴鞠用的,倒像是绣球。 两个鞠子都是半新不旧,可却没有坏损的地方,总共才花了十五文,非常划算。 朵朵长在乡下,就连藤编的都没有玩过,现在有了这两只,高兴极了,看到有卖旧书箱的,明卉顺手买了一个,让她把这两个鞠子放进去,朵朵背着书箱,蹦蹦跳跳跟在明卉身边,乍看上去,像个小书僮。 明卉在一个古玩摊子上看到一只绘着两只猫的香炉,一黑一狸花,明卉一眼就相中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古物,一问价,开价三两。 最后花一两银子买下…… 明卉把香炉也放到朵朵背着的书箱里,这会儿,那书箱里已经装了不少东西,除了皮鞠子和香炉以外,还有汪安买的笔洗。 那笔洗上画了一个躺着的大美人,据说是书圣用过的,才花了十文钱,就是这笔洗摸上去凹凸不平,看来书圣也不是个讲究人呐。 明卉觉得这笔洗挺好的,个头够大,冬天种水仙,春天种蒜苗,崔娘子和张元娘应该都喜欢,便让汪安再寻摸一个,免得到时两个人都想要,不知道送给谁才好。 说寻摸,还真寻摸到了。 同样的大笔洗,也画了一个躺着的大美人,且,这美人白白胖胖,还露着香肩呢,汪安喜欢,明卉也喜欢,可一问价,那摆摊的居然开价五十两,说这是李太白用过的。 李太白比书圣还值钱? 胖美人就要比瘦美人珍贵? 你蒙谁呢,当我们乡下人不懂行吗? 还真不懂,所以坚决不买,开价五十两,这一听就不实诚啊。 走人! 主仆三个起身就走,朵朵本就是个毛毛燥燥的孩子,她背着书箱,转身不方便,后面的人正探身过来,朵朵和那人撞在一起。 好在只是轻轻一撞,谁也没有受伤,朵朵下意识抬头,忽然咦了一声,被撞的人下意识后退了一步,旁边的人立刻横插过来,挡在朵朵和那人中间:“小孩儿去到一边玩去。” 第121章 袖里乾坤 明卉和汪安本来已经走了几步,听到有人说什么小孩,回头一看,见朵朵傻呆呆站在那里,汪安连忙过去,见一人正在掸着衣衫上的灰尘,便猜到定是朵朵的书箱撞到人了,便陪着笑说道:“不好意思啊,小孩子不懂事,这就走,这就走。” 说着,汪安便拉着朵朵离开了那个摊子。 直到走出老远,朵朵才回过头去,黑灯瞎火,却已经看不到刚刚被她撞到的人了。 “少爷,我刚刚看到……” 朵朵的话还没说到一半,就见明卉忽然顿住了脚步。 旁边是条巷子,也不知道那巷子里的宅子是空的还是住着人的,黑乎乎,没有一丝灯光。 就在那巷子口,站着一个人,一动不动,宛若一尊凋塑,如果不是他穿了件颜色稍浅的衫子,这大晚上的,眼神不好的,还真看不到那里有个人。 明卉抬步向那人走去,朵朵和汪安连忙跟上,走近几步,方能看到那人怀里抱着一个东西,再走近些,便看清那是一把剑,木剑。 这人的背后,果真是有一个扎着口的大口袋,不过不是背着,而是靠着墙跟放在地上,那口袋比朵朵的书箱大多了,若是朵朵蜷缩身子,怕是也能装进去。 见有人走过来,那人宛若未见,依旧目不斜视。 明卉上前,伸手便去摸那人怀里的木剑,那人这才有了反应,甩头,朝身后呶呶嘴,蹲下身来,放下了身后的大口袋。 他伸手解开口袋上的绳子,明卉正想伸手去摸,汪安连忙拦住她:“让我来,万一里面有蛇呢。” 那人闻言瞪起眼珠子,年轻人不讲武德,鬼市上能骗人,可没有放蛇咬人的。 明卉一笑,对汪安说道:“无妨,你也不知道我想要什么,还是我自己来吧。” 说着,她像变戏法一样,掏出一副手套,这副手套是白天时她好不容易才买到的,就是为了上鬼市谈价格用的,不过先前买的都是便宜货,用不到袖里乾坤,她就没有拿出来戴上,她是小姑娘,可不想把手让人捏来捏去。 这会儿要伸手往口袋里摸兵刃,还是戴上手套,免得伤到手。 不过,明卉很快便知道自己想多了,这口袋里的虽是兵刃,可是刀剑都是带鞘的,摸不到刃,不会伤手,可也别想知道是不是锋利了。 不过明卉要找的是手弩,摸到刀鞘剑鞘,就再去摸别的。 摸到后面,明卉索性把脑袋也钻了进去,口袋里的东西很多,明卉不着急,一件一件去摸,忽然,她感觉自己似是摸到了想找的东西,索性两只手一起用力,从其他东西里把那物件拽出来,但也不能拿出口袋,她的脑袋虽然也伸进去了,可是袋子里面太黑了,她还是要靠双手。 这是手弩无疑,但是不是飞鱼卫的手弩就不知晓了,不过,肯定不会是霍誉用过的那一只,因为明卉全身上下哪里都不疼。 她正准备把头伸出来,下巴处却碰到什么东西,她一摸,居然是一柄短刀,刀鞘上还有花纹,刀也很小,比她的手掌略大一些,想来是刚才她拽手弩时一并拽出来的。 这个也一起要了吧,小刀可以戴在身上用来防身。 “就这两件了。”明卉把头从口袋里伸出来,对那人说道。 那人嗯了一声,伸手一扯,就把身上的衫子拽下来,扔给明卉,却原来他这件衫子是披在外面的。 明卉三两下用衫子裹了手弩从口袋里拿出来,递给那人,那人伸出手,隔着衫子摸了摸,便把右手缩进衣袖,朝那人伸了过来。 这是要谈价了。 明卉一笑,也把袖子一拉,伸手过去。 所谓的袖儿来袖儿去,但凡是不好被外人听到的价格,就讲究这个袖里乾坤。 捏住食指,这就是一;食指和中指,便是二;五根手指不够用了,还有那捏七别八勾子九的讲究。 总之,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最终,这只来历不明,品相不明的手弩,最终以三两银子成交。 明卉点了银子给了那人,又像变戏法一样,掏出个叠得整整齐齐的大布袋子,把那只手弩用衫子包着放进布袋,再把衫子拿出来还给那人,连手弩带布袋一起放进朵朵的书箱里,主仆三人头也不回地往前走。 朵朵觉得好奇,一个劲儿地问:“少爷,你买的这是个啥?” 明卉笑道:“回去你就知道了。” 因为这件事,就连朵朵自己也把刚才想说还没说完的事给忘记了。 鬼市出口虽然还有卖吃食的,还不只一家,七八个摊子,都是卖凉粉和凉面的,蒜香、芝麻酱的香味,别说朵朵了,就是明卉都觉得自己饿了。 主仆三人各吃了一碗凉面,朵朵还多吃了三个茶叶蛋,这才欢欢喜喜满载而归。 回到客栈,关上房门,三人这才把书箱里的宝贝一样一样拿出来。 手弩在最上面,明卉把手弩从布袋子里拿出来,顿时失望了。 这是手弩,却不是飞鱼卫的手弩。 没有编号,也没有标记,就是民间某位手弩爱好者的彷制品。 不过,大小和款式,都与飞鱼卫的手弩是一样的。 明卉试了试,好在这手弩修一修紧一紧还是能用的,倒是那柄小短刀,拿到灯下一看,刀鞘上的铜饰既特别又华丽,把刀从鞘里拔出来,寒光凛凛,极是锋利。 明卉很喜欢,这三两银子算是没有白花。 除了这两件,那只有两只猫的香炉也很精致,明卉觉得这一两银子花得很值,她以往也见过绘猫的香炉,可像这样,恰好是一黑一狸花的,她两辈子也才见过这么一只。 明卉爱不释手,朵朵对她那两只皮鞠子也是喜欢极了,只不过她还不知道这个怎么玩,盼着早点回到保定,在大院子里踢个够。 只是汪安还在遗憾,那美人笔洗只有一只,如果能多买一只就完美了。 “那个李太白的,也太敢要价了,开价就是五十两,如果也能花个十文八文买下来就好了。” 李太白? 朵朵不知道李太白是谁,可是她却想起一件事来。 第122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月票满百加更) “小姐,朵朵看到熟人了。” 想起那人,朵朵就皱起了包子脸,她好讨厌那个人啊。 “熟人?哪个熟人?” 明卉忽然想起,她和汪安走在前面,朵朵在后面被人喝斥,还是汪安把她拽过来的,当时朵朵好像有点呆怔怔的,想来就是那个时候遇到的熟人。 “就是那个抢我羊rou汤的坏人,在洛阳,您还记得不,他抢我的羊rou汤,还抢了我的胡饼子。” 你说别的事,朵朵或许早忘了,可是抢过她羊rou汤和胡饼子的人,那朵朵能记一辈子。 抢饭吃那如同杀人,真会出人命的。 何况,那人还那么讨厌,装受伤,还吓唬她说让衙门打板子罚银子。 明卉一怔:“梅友?” “他叫没有吗?反正就是那个抢吃食的坏蛋,我揍他揍少了,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