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的怨种上司搞事了吗 第1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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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m小姐只是就地躺在小门门前的台阶旁。 那是扇贴着很多黄色封条的小门,门上有个大大的防雨顶棚,设计完美,建立了一个绝对黑暗的角落——阳光完全无法侵犯这个领域,不管从哪个角度都穿不过这阴森森的大顶棚的。 m小姐颇为满意,她拢拢身上的垃圾袋,就地一躺,心想睡过这阵太阳就回去。 -46- 但她没能睡过这阵温暖得讨厌的太阳。 她被吉他声吵醒了。 很烂、很烂的吉他声,钻进热爱音乐的她的耳朵里,堪比折磨。 m小姐睁开双眼,从阳光的角度立刻判断出现在是中午一点——然后她狠狠瞪向吉他传来的地方—— 也就是她的身侧,一个坐在台阶上弹吉他的男孩。 -47- 那男孩正微皱着眉拨弦,拿吉他与弹吉他的手势都很生疏,仿佛他刚刚适应“手指”这个部位的存在似的。 弹得磕磕巴巴,断断续续,每个音符都直挺挺地蹦出来,如同死尸,没有半点感情。 ……好烂的吉他,m小姐敢发誓,自己漫长漫长的所有过去里都没听过这么烂的吉他。 狗都弹得比他好。 还不如放条狗咬死他。 -48- “喂,你。到一边去,再吵我,就放狗咬死你。” 对方吓了一跳,手里的吉他“咚”一声砸到地上。 他扭头看她,金发碧眼的长相,比中午一点的太阳还闪亮。 宿醉刚醒的m小姐被闪得头疼。她直接伸手糊过去。 “……对、对不起,我以为旁边是垃圾袋,没注意到有人在睡觉……对不起,嘶,我刚刚还把带来的糖随手放在你身上了……” m小姐手一顿。 低头一瞧。 -49- 盖在肚子位置的垃圾袋上,放着一包贴有闪粉和小气泡珠子装饰的糖。 ……很符合她审美的包装。 ……看上去很好吃的糖。 -50- m小姐立刻夺走了这包糖,开封扔进嘴里。 “这算你的赔偿。放在我身上的糖就是我的了。现在滚开。” “……可是……呃……这是我的……新品……蓝莓果汁闪闪爆炸软糖……” “什么奇怪的零食品位。闭嘴。现在是我的糖了。” “……我本来……打算奖励自己把曲子弹好再吃的……” “没可能了。你弹得很烂。这包糖你入土也吃不了。” “……” -51- 接连数句杀气十足、毫不客气的攻击后,m小姐又扔了一颗蓝莓果汁闪闪爆炸软糖进嘴里。 ……别看名字很奇葩,味道还真不错。很浓郁的蓝莓味——而且,在系统世界,她很久都没吃到糖了。 但,直到她吧唧吧唧把糖吃完,旁边的男孩依旧没有走开。 怎么,现在的凡人是几句话骂不破防了吗。 m小姐斜眼看他。 “想干嘛?诧异我睡在垃圾袋里?反驳我对你极烂的演奏水平的评价?” “……不是。” -52- “吵醒你睡午觉,真对不起。” 男孩眨眨眼睛:“我还有一包糖。同一个牌子,但是树莓果汁闪闪爆炸软糖。你要吃吗?作为歉礼。” m小姐:“……” m小姐:“拿来。” -53- 于是她接连吃了对方两包糖。 ……宿醉之后吃果汁糖的感觉真的很美妙,而且陌生男孩看她的眼神既不怜悯也不粘稠,哪怕她只穿着垃圾袋蜷在地上—— 他就像在对待一位走路时不小心被他撞坏手里鲜花的年轻女士,m小姐难得没升起恶心感。 吃完两包糖后,她权衡数秒,屈尊多问了这个陌生人一句。 “你为什么要在这里扰民?故意报复社会吗?” “……我知道我弹得很烂,想找个地方练习一下,本以为这里没人来。” 男孩示意她身后全是黄封条的小木门:“这里几天前才发生了一场凶杀案,一个四十多岁的妓|女肠子被扯了出来,血还没擦干净……所以,应该没人会来。” 哦。 怪不得她一眼看中了这处的黑暗。 -54- 男孩瞧着她:“你呢?你为什么会在凶杀现场睡午觉?” m小姐:“很稀奇吗,你还在凶杀现场弹吉他呢。你有病吗?” 男孩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 “是这样。那不稀奇了。……而且,我的确有病。” m小姐皱皱眉:“抱歉。如果你是残疾……” “我怎么也弹不好吉他,永远只能制造出噪音,这是我的病。” “……” m小姐伸手袭向这家伙的喉咙。 -55- “啊,抱歉,这个玩笑过分了?我这里还有包糖。同一个牌子,草莓味。” “……” m小姐立刻收回袭击的手。 -56- ……十分钟后,她吃完了他的第三包糖。 这个带着三包不同口味的果汁闪闪爆炸软糖、来凶杀现场练习自己堪比凶杀的吉他的家伙,稍微勾起了她一点的兴趣。 反正躺着也是躺着,m小姐决定再跟他搭几句话。 “你是歌手?还是想当明星?” 对方摇摇头:“弹吉他只是兴趣。我没办法在人前顺畅弹奏,只是会写点曲子。” “你在没人的凶杀现场弹奏也没顺畅到哪去。” “……对不起,我会努力的。” “中午一点多还有弹吉他的空闲……你是做什么的?” “唔,普通的工作而已。只是今天老板被抓进去了,”男孩又示意了一下木门,“他是这起凶杀案的嫌疑人。老板都进去了,我心想……闲着也是闲着,来开拓一下兴趣爱好。” 哦。 m小姐颇为欣赏:“那还不错。我也是凭兴趣来这里的。” “你来这里做什么?” “想找个男人给我买很多酒喝,这样我就能把自己的手臂切进酒里搅拌着玩。” “……” 男孩“啊”了一下,然后露出很惊讶的眼神。 -57- “手臂还可以切进酒里搅拌吗?”他若有所思,“是那种带闪粉的气泡鸡尾酒?那肯定很好看。” m小姐:“……” 咦。 本来不是应该“啊”一声尖叫着跑走吗,她是不耐烦继续被问了才甩出刚刚那个答案的。 咦。 现在的凡人思考模式这么奇怪了吗。 “但我觉得,只切手指会更合适?”男孩继续考虑道,“因为把气泡鸡尾酒装进桶里就会失去美感了……还是用那种漂亮的马天尼杯更合适。最上面泡一根手指就好。” m小姐:“……” “你这个想法真有趣。不如我们去试试?泡你的泡我的?” m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