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在妖武乱世修仙 第69节
至于学费?现在给的,以后还不是得狠狠收回来么?对方还得求着自己收! 想到这里,孙大爷不由得意地摸了摸自己的胡须。 孙红蝶瞪着老爹,总觉得对方在酝酿什么阴谋。 却不知道,孙大爷已经打算将她这个咸蛋女儿打包卖了…… 卤猪头rou很香,巷子口老张家自酿的黄酒也不错。 方夕吃得还算开心,就是孙大爷时不时让孙红蝶过来夹菜添酒有点小烦。 不过他也不在乎,自己是孙红蝶的老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女儿服侍父亲用餐,不是应该的嘛? …… 夜晚。 吃喝尽兴之后,方夕一路哼着小调,正要摸出钥匙打开武馆大门,忽然看向旁边。 黑夜的冷风之中,好像有两个漆黑的物体正在蠕动,彷佛野狗。 “流浪小孩?” 方夕的目力何等惊人?直接看见了,在黑暗中蜷缩在角落的不是什么野猫野狗,而是……人! 那是瘦骨嶙峋的两个小孩,衣服破破烂烂,好像小乞丐一般,缩在墙角避风取暖。 “伱们……是哪里的乞丐?” 方夕走了过去,对较大那个问道。 大的那个头发乱糟糟,抬起头,露出讨好的笑:“大爷……我们是土地庙的,不过土地庙现在被外来的几个乞丐占了……您行行好,给点吃的吧……” 这稍微大点的乞丐看起来跟十二三岁的小孩一般,但方夕通过气血观察,觉得他大概有十五岁了,这是长期营养不良。 “人世多艰啊……你叫什么名字?”方夕想起了张酩酊,不由问了一句。 “青……青桑!” 青桑望着这个大汉,眼眸里带着祈求。 如果再没有一点吃的,他们或许第二天会活活饿死。 然而,他看到对方打开大门,走了进去,然后……砰! 大门狠狠关上了。 青桑低垂头,眼眸中的希望渐渐消散…… “大哥……我饿!” 小点的乞丐呢喃一声,也不知道是饿迷糊了还是在做梦。 寒风依旧。 时间不知道过去多久。 啪! 从墙院之中,有几个白花花的东西扔了出来,砸落在他们脚边。 “这是……馒头?阿呆,快起来……有馒头吃了。” 青桑抓起馒头就往嘴里塞,这种香甜充实的感觉,多久没有体会过了? 他旁边的阿呆也抓着馒头死命啃着,似乎已经不是人,而是野兽! …… 翌日。 清晨。 方夕打开武馆大门,迎着阳光惬意地伸了个懒腰。 “大……大爷!” 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在旁边响起。 “哦?是你们啊?还不走?” 方夕眼睛微微眯起。 升米恩,斗米仇。 若是这乞丐以为自己好说话,想混个长期饭票,那…… “多谢恩人昨日赏饭!” 青桑带着阿呆砰砰磕了两个响头,然后起身离开。 早已混迹市井多年的他很明白,不能永远指望别人的善心与施舍…… “等等!” 这时候,方夕却忽然叫住两人:“你们也看到了,我是开武馆的,既然有缘,就教你们一招吧!” 小乞丐上街,很容易被成年乞丐欺负,毕竟年幼力弱。 青桑当即停下,目光炯炯地盯着方夕。 方夕也不迟疑,右手伸出,五指并拢成拳,向后摆动,蓦然猛地挥出! 砰! 空气发出一声炸响。 “这一招偷月式,最适合个子矮小的人使用……施展之时,记得力从脚下发出,直到腰间……” 他仔细讲解了几句。 这并非什么气血武道,只是附属的几个小技巧。 哪怕练到大成,也不能进入气血一变,反而有可能损伤自己身体。 类似于‘杀招’一流! 但是……不得不承认见效极快!只要练成了,对付高手不行,对付不会武功的一拿一个准! 特别是这一招‘偷月式’,由小孩子施展开来,就是专攻下三路,稍微不注意就有蛋碎之虞…… 要是正经比武中施展出来,必然要被观众骂个狗血淋头。 不过乞丐怎么会在乎这些? 至于损伤身体?若是不能弄到食物,搞不好青桑两个没几天就饿死了…… 相比于眼前的死亡,之后的损伤根本算不了什么。 “好了,走吧!” 教完两个乞丐之后,方夕直接回了武馆。 这一次,不过是心血来潮,随手为之罢了。 他也想看看自己现在种下的种子,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 回到武馆之后,他在自己的静室中铺开白纸,手持毛笔,开始练字! 是的,就是练字! 按照令狐山传授与元合五雷手秘籍中的窍门,武师第四步神与劲合,主要还是靠悟。 但也不是没有加快进度的秘法。 元合山的秘法,就是——练字! 通过不断书写,调整手腕与手指的真劲,与毛笔相结合,争取写出来的字都形神兼备! 根据令狐山所说,他当初就是一次酒醉之余,即兴泼墨,临摹了一篇古人的文赋,然后就当场突破了…… “神与劲合,手与力合,最终落于纸上……” 方夕看了自己写下的一个‘永’字,皱起眉头,这歪歪扭扭得有些严重了。 但没有办法,在动笔之时,还要控制手腕之上的真劲按照特殊规律运转,本来就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就好比让普通人手臂捆着数十斤石头再去写字,能写出来就不错了。 “看来……还是得积累啊。” 方夕略有些无奈地想着。 第56章 嫁人 又是一月过去。 这一日。 方夕望着自己临摹的字帖,发现上面每个字都形神兼备,圆润无瑕,彷佛要放出精光。 “神与劲合……成了!” 在这一刻,方夕感觉自己体内的真劲运转无不如意,甚至到了皮肤之下,有着破体而出的冲动……却也仅仅只是冲动而已。 “据说,真罡武圣的真罡可外放,大概是真的……” 神与劲合,是真劲运转妙至巅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