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书迷正在阅读:摄心、穿成火葬场文里的深情竹马、融合电脑:我的技能不正经、我可以只修仙吗np、遇今朝、普通女主播也能万人迷(NPH)、小狗养成日记(1v1,sc,姐狗)、那天风大(姐弟)、雾都侦探、没有死者的谋杀
陵澜县城里有一小片别墅区,是历史遗留的不动产,后来曾分给过那些支援县城建设的干部和技术骨干人员居住。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经济建设脚步加快,县城里有更方便的员工宿舍和招待所,这一片小别墅也就空了起来。 温喜兰不紧不慢的蹬着自行车,路两侧的大槐树枝丫已经交错在一起,耀眼的阳光洒下满路斑驳,跟夜里梦到过的满地金元宝似的。 她在‘蓝岛路 26 号’门前下了自行车,往挂在门口的绿色信箱里瞧了一眼,这才按下门铃。 “谁呀?”一个清脆的女声传出来,像唱歌的黄鹂鸟一样好听。 温喜兰没吭声,静等着对方来开门。 “不吱声是吧?不吱声你就是小狗。”那个好听的声音响过,大铁门吱呀一声开了,走出个身形高挑的姑娘。 她上身穿一件鹅黄色的高领紧身无袖针织衫,下身淡蓝色喇叭裤,脚上是草绿色高跟皮凉鞋,染着鲜红的脚指甲,黑色大波浪卷发披在秀气的肩上,时髦的像墙上的挂历明星。 可再时髦的装扮也比不上她那张瓜子脸漂亮,顾盼生姿,一颦一笑尽是风情。 “你?”漂亮姑娘一双杏眼瞪的溜圆。 温喜兰抬抬下巴:“怎么?我不能来?哎——!” 温喜兰的话音刚落,直接被对方一个熊抱捂进怀里,笑的跟银铃似的。 “温喜兰,这么久都不联系我,我还以为你把我林雪雁给忘了呢!这几天正琢磨要找你算账去!走走走,到家里说,我有好东西给你!” “你怎么老有那么多好东西?”温喜兰把自行车推进院子里,放在开败的玉兰花树下,然后跟着林雪雁进了屋。 家里只有林雪雁一个人住,里面摆着新潮的真皮沙发,地板是巴洛克风格的瓷砖,墙上贴满了明星画报,有一半都是费翔。 “又换了一台电视机?”温喜兰找了个凳子坐下,扫一眼屋子,就发现柜子里的电视机比以前的大了一号。 “嗯,前天才换的,刚出的彩色电视机,拿着钱也难买到…其实是人家送的。我不想要,可人家说了,不要就扔大街上去,还回去就是不给面子。给你这个,好喝的很。”林雪雁说着递过来一只刚打开的玻璃瓶汽水。 温喜兰接过瓶子来回打量。 “海碧?这个我以前怎么没见过?你不是一直爱喝健力宝吗?” 林雪雁皱着眉咽下汽水,享受的呼出一口气,道:“这个是新出的,咱们这边商店里都还没有呢,甜的汽水我都爱喝,反正全是别人送的。” 温喜兰也尝了一口,凉丝丝的汽水像一只会自动扎紧的口袋,让她情不自禁的收紧了口腔。 “怎么样温喜兰同学,结婚以后过的顺心不?”林雪雁一边说一边过去开了电视机,里面正播放着费翔参加晚会的影像。 不夸张的说,温喜兰这还是第一次看见彩色的会动的费翔,不禁多看了一会儿。 “问你呢!”林雪雁拿了凳子坐在她旁边,推推她的肩膀。 “我?”温喜兰把目光从电视上移开,望着天花板想了片刻,噗嗤一声笑了:“你应该早就听说了吧?以前过的默默无闻,跟你这个大美女做了十几年的朋友都没人知道。如今一跟于翔潜扯上关系,我也是县里的名人了,啥事都能闹得满城风雨。” “管别人怎么说!”林雪雁脸上露出不屑:“外边还传我做了省里大老板的情妇了呢?22 岁都生过四五个孩子了,一个比一个离谱!” 她说完噘着嘴用肩膀碰了温喜兰一下,不满的道:“谁让你那么突然的就结婚?我正在省城参加模特比赛呢,结果回来就听说了你结婚的事。要是你摆喜酒那天我在场,一定帮你好好教训那个于翔潜。” 听她这样说,温喜兰眨眨眼,接着就笑了起来。 “雪雁,你都不知道那天闹得有多鸡飞狗跳。你要是在场,我估计得先找上十几号人维持秩序,毕竟平时可不是谁都能见到你。” “那当然!”林雪雁故意骄傲的抬了一下下巴,很神气的道:“毕竟jiejie我的暗恋者能从城东排到城西了!” 听见她提到‘暗恋者’三个字,温喜兰突然想起邻居说的那句话,于翔潜也是林雪雁的暗恋者。 温喜兰不由得重新仔细的打量起自己这个好朋友,认识十几年以来,温喜兰只觉得她为人爽气真诚,知道她是人人夸赞的大美女,但以前真的没这么认真的关注过林雪雁的外貌。 看罢之后,温喜兰不由得点点头,就林雪雁这大明星一样的长相和气质,谁暗恋她都不奇怪,包括于翔潜。 林雪雁一出门就会引得别人注目,所以也没在意温喜兰此时的打量,依旧滔滔不绝的说着她在省城参加比赛的那些趣事。 “其实于翔潜也暗恋你,你知道吗?”温喜兰猝不及防的提了一句。 “我?”林雪雁呛了一口,汽水撒了一身,温喜兰忙掏出手绢递过去。 “你不是开玩笑吧?”林雪雁站起身,用手上下扫了一下自己,不可思议的笑道:“我跟你家于翔潜,就好比窜天猴遇见清高的大白鹅。我恨不得一天到晚往天上冲,生怕别人不知道我除了飞得快还能炸开个响动。你家于翔潜呢?勉为其难叫唤两嗓子那也是给老天爷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