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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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楚相识的时候,我还是个大一的新生,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从家乡来到这座繁华的城市,校园里的一切在我的眼里都是那么新奇。 初到学校的那段日子,我就像个不涉世的孩子,整日懵懵懂懂的。尽管一直都是个不喜尘嚣的人,但母亲临别前的叮嘱犹在耳边,在外要学着人际交往,不可以太孤僻的,所以,便也随波逐流,凡是叫到我的活动,倒也乐意参加。 我那时还流行有同乡会,每每新生报道的时节,校园里的民主墙上便如雨后春笋般粘贴上大大小小色彩不一的同乡会海报,很是醒目。积极的同乡会员甚至会在新生报道的那几天,逐栋楼挨门挨户地询问,我就是被这样的方式逮着而不得不参加他们的聚会的。 邂逅楚,纯属偶然。 我生平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是在学校的同乡会上。他是那种很典型的南方男生,我很庆幸自己遇见的他,属于那种我一见倾心的类型。瘦瘦的轮廓清秀分明,眼神很清澈,鼻子右侧还有颗泪痣,眉宇间游离着些许莫名的忧郁。楚实在是个斯斯文文的人。 那天,天气出奇的好,草坪上柔软而又舒适,空气中弥漫着南国特有的抒情的气息。楚在聚会上用吉他弹了一首很好听的朴树的《白桦树》,楚弹这首歌的时候,神情很专注,脸上流露出淡淡的忧伤和惆怅,我在远处认真地听着,听完后已是黯然,是在为歌中那段凄悲的恋情吗?我自己其实也说不清楚…… 没有认识彼此,甚至都没有片刻的言语交流。 第二次见到楚的时候,是在学校的周末舞会上。灯光映射得晶莹剔透的建筑门口人如潮涌,而进入礼堂里发现还是熙熙攘攘的人群。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经不住舍友的诱惑,跟着他们来这种地方。事实证明,这里并不适合我,偌大的舞池里似乎就只有我一个人在一隅孤零零地站着,其他的同学或兴奋地观瞻,或热情地评点。身旁一对对共舞着的人们,在雪花般的灯光里地翩翩地穿梭,忘情地拥抱,偶尔的接吻。 忽然,就有种很孤独的感觉,像风一样的,袭过心灵,如此强烈,却又让人不安。 音响里放的是轻柔的慢曲,当一对对情人或朋友拥抱着缓步沉醉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自己原来很渺小。 我无助地在黑暗中扫视、寻觅,漫无目的。对面的一个男孩子拘谨地看了我一眼。 没有看清他的脸,只是看他的身段依稀感觉是个瘦高的男生。 他朝我走了过来,我看见他雪白的牙齿,“你一个人来的?” “是啊。” “怎么不跳舞?” 我借着微弱的灯光仔细地打量他“……”是楚!我有印象。 “跳舞吧?”他微笑。 “啊?” “跳舞吧,我也没舞伴。” “什么?……哦……好吧……” 就这样被他的手拉下了舞池,黑暗迷离的舞池里,没有人会注意一对男孩子的依偎。 我听见他轻轻的声音“你还记得我么?”我说:“哦,记得,同乡” “我还以为你不认识我呢?”他腾出一只手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恩……你在哪个系?” “土木工程,你呢” “学校最好的系啊!一定很高的分吧?我是,外语,没你强,呵呵” 他又说:“你怎么不和女孩子跳舞?”我说:“我都不认识,况且我不喜欢这里……” “哦。这样啊,那我们等这曲完了出去聊吧” 我点点头,孤独让我抱紧了他。音乐声中我抱着他跳舞,那刻没有思想,甚至都不记得舞步,只是在不停的摇摆,在孤独的海里沉浮。 从礼堂舞厅里出来的时候,夜风把我们身上的汗水风干。抬头看他的时候,我有些眩目,高高的个子,白色的t-恤,白色的仔裤,削瘦而白皙的脸颊上渗着细密的汗珠。 我拿出纸巾递给他,他有些尴尬,急急地摆手“不用了,我的忘记带了”,我笑笑“又不用你还的!才3分钱,客气什么?” 聊天的时候,我们居然不约而同地发现彼此竟有着许多的共同点——都喜爱三毛的散文,亦舒的故事,都喜爱司汤达、奥斯汀、大仲马的小说,都喜爱肖邦那忧郁的钢琴曲,都喜欢在百无聊耐的时候放bandari的音乐…… 忽然间有种怜怜相惜的微妙情愫油然而生。 夜深的时候,我说“很高兴认识你,在上海,还能碰到老乡,真的很好!” 我说我要回去了,他羞涩地从墙壁的角落里推出了一辆单车,说“新生应该都住一栋楼的吧?同路,我载你吧?” “你载我?”我说“你行么?算了,咱俩轮换吧,待会我载你!” 单车在校园的路上吱呀地响着,他奋力地踏着,朦胧的月色洒在他的背上。因为出汗而腾起了白白的雾。 我在后面搂住他的腰,手不经意间竟碰到他的肋骨,那么纤瘦,突然间就有些心疼…… 再后来,他没有找我,我也没有主动找他,偶尔会在学校的路上或是宿舍楼的门口碰到他,我会对他笑笑,他也会报以一个同样同志般的微笑。 日子仍按照自己的步伐匆匆的流逝,转眼,大一的时光就要结束了。每天忙着复习,考试……许多事也就淡忘了,只是偶尔,在无聊的时候,我仍会想起楚,想起那个如水如梦似的夜晚。 再次见到楚的时候,是在大二的某一天,应该是在春天,本该梅雨季节的五月才刚刚过了个头,就已是热暑难当,午后的空气里已满着盛夏的气息。 记得是个很有名的作家应邀到学校的阶梯礼堂演讲,来到阶梯礼堂的时侯,人还不是很多,但放眼望去,桌面上都是占位的书本。好在还有座位,我挑了个中间的坐下,因为这样可以偷偷懒,带来的那两本小说也可在无聊的时候发挥下作用。听报告的同学陆续三三两两的进来,但仍不是很多。我看了看手表,离演讲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想看书可翻了几页却又觉得有些乏味,便将书放在桌肚中,趁时间还早,出去往报亭走去。 等到回来时,礼堂里已满是密密匝匝的人头,当我挤过人群,来到自己的座位排时,才发现自己的座位上已坐着一个男生。他似乎很是用功,周围喧闹的很,他却抱着本书在仔细研读。我走过去,站了会,才小声地鼓起勇气地叫了声“同学……” 等他转过头的刹那,我才发现竟是楚,他一脸的讶色夹着些须欣喜“是你啊,来听报告么?” 我倒是懵了,目光刚一触及,便倏的低下头去,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的厉害,吱吱呜呜了好久,我才说“我,我——我拿一下我的书,好吗?”不等他反应过来,我便从桌肚中掏出书,飞一般的逃走了,感觉脸烧得厉害,只想找个地方藏起来。 在礼堂的一个角落里,我站了整整两个小时。夹在拥挤的人群里,又热又累,可是不知为什么,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像电流一样地遍布全身,我感到无比的快乐。演讲台上老师的演讲也似乎变成了悦耳的音乐,荡漾在耳畔 楚好几次回头,似乎在寻觅什么,我猜想他是不会发现我的。 好几天,我都害怕见到他,不知为什么,只是预感,他会来找我。果然,一天下午,我在树林里被他给抓住了,他说“你怎么回事,干嘛躲我啊?”我说“没有的事,我躲你干吗?”“哦反正要找你真不容易,你这人可真怪!” “上次让你站了两个小时,真过意不去。”他的话很真诚。“唔,没关系的。我,本来想回去不听的……”突然有些紧张。我低着头,看自己的脚尖,想逃离,但脚却似定住一般,移不得半步。 “明天又有讲座了,是个挺有名的作家!”他轻柔的声音飘入耳际,打破了凝滞的空气“你去不去?” “我应该会去的吧!” “那我等你!不可以食言的喔!”说完,他就飞快地跑了,只剩下我孤零零的身影伫立在风中。 下午,我挑了件自己最喜欢的t-恤去礼堂,不知道是为什么,有点小小的兴奋和期待。远远的,便看见他立在礼堂门口,探着头在四处张望。 老远他就朝我招手了,显然是看见我了。走到门口,他说:“我给你占了个位置。”我有点讶然。 坐在他的身旁,一股香水的气息扑鼻而来,我的心如小鹿般扑扑乱撞,自高中以来,便没有和任何一个人如此亲密的接触,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 有些奇怪自己的感觉,突然发现自己的情感很微妙。想来那也许是我有生以来听得最“认真”的一次报告会了,因为整整两个小时,我都一动没动,老作家的写作心得,我是一句也没听进去,只是频频偷偷地看他,他的侧面很是好看,轮廓很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