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书屋 - 历史小说 - 穿成暴君的宠妃在线阅读 - 第1节

第1节

    《穿成暴君的宠妃》

    作者:北途川

    文案:

    作为一个常年在宫斗剧里演反派的十八线女演员,沈荞深知宠妃是个危险的职业。

    穿成了暴君的宠妃,那岂不是是高危中的高危!!

    但她慢慢发现,这份职业还挺复杂的。

    她不仅要会恃宠而骄,还要会仗势“欺”人,给神经病皇帝当刀,精通白莲语句,茶艺十级……必修课程有点儿多。但其实不难,事事以顶头上司为主就对了。上司指哪儿我打哪儿,好使!

    不过她发现,这位暴君,演技比她还好。

    含情脉脉的她都觉得他真喜欢她了。

    -

    狗皇帝喜怒无常,打打杀杀征战四方,但对爱妃沈氏极尽宠爱,要星星不给月亮的。

    只有沈荞自己知道,那疯批皇帝就是把她当一把刀而已,哪里需要捅哪里。

    后来朝局稳定,沈荞就三叩九拜行大礼,演技越发纯熟:“虽然妾身舍不得陛下,但是妾年老色衰不堪侍奉陛下,还请陛下赐我一处偏僻宅院,每日为陛下诵经祈福,以慰残生。”

    狗皇帝看了她好一会儿,似乎很生气的样子,拂袖走了。

    过了两天,沈荞收到了皇后朝服。

    这狗皇帝不仅不让她退休养老,还给她升了个职!

    沈荞:狗皇帝害我!

    陛下:她真是越发放肆了,但谁叫孤喜欢她。

    -重生剧本和穿越剧本的对撞

    -假暴君x真宠妃

    -偶尔正剧,时而沙雕

    一句话简介:宠妃是个高危职业!

    立意:即使处境再恶劣也不要迷失自己。先爱己,而后爱人。

    内容标签:天作之合 穿越时空 甜文

    主角:沈荞,司马珩 ┃ 配角: ┃ 其它:

    第一章 (修) 穿到自己演的剧里……

    《穿成暴君的宠妃》

    文/北途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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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戏的时候一场意外,威亚断了。

    沈荞从两百多米的悬崖坠落,再醒过来是在尸体堆里。

    夏日,腐臭味混着苍蝇的嗡叫声铺天盖地砸过来,她一边呕着,一边试图往外爬,腐烂的腥rou裹着她,一瞬间她以为自己在地狱。沉重的尸体像是巨石压着她,她怎么都挣脱不出来。

    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活着还是死了。

    有人靠近了,她骤然一惊惧,脏兮兮的一双手伸过来,手连着瘦骨嶙峋的身子,那人嘴唇哆嗦着不住叫她,“小荞,小荞,小荞别怕,哥哥来了……”

    沈荞蓦然僵硬地抬起头,那声音是那么的熟悉,穿透时间和空间兜头朝她砸过来,以至于她甚至不敢眨眼,害怕只是一场梦。

    她眼眶倏忽就热了,“哥……”

    她想起从威亚上掉下来的前一刻钟,她刚刚收到医院的通知:“沈淮先生是十四点三十七分去的,很突然,但没有痛苦。抱歉,您节哀。”

    她似乎应该立马回去医院,她不明白事情为什么突然就变成这样了,明明她前一秒还在满心期盼着下了班领工资,给她哥带好吃的回去呢!她哥哥只是普通的的肺炎,怎么就没了呢?

    导演在催了,她本能地去听从指令,这场戏拍摄的是炮灰女配跳崖的场面,她绑着威亚,威亚师傅还没来得及过来给她调试好设备,她就恍惚间一跃跳了下去,设备脱落。

    在很短暂的几秒钟里,她唯一的念头的是,连她哥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但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了,她没有父母,哥哥带大的,半辈子最大的心愿是自己能报答哥哥,但好像事与愿违,如今哥哥走了,她死了倒也是解脱。

    早知道她就听哥哥的话,好好去读书了,虽然可能赚钱晚一点,但哥哥会高兴的,他就不用每次看到她在片场跑龙套被导演骂孙子一样骂她的时候,都会心疼和自责了。

    他总觉得是他没有照顾好她,以至于他拼了命工作也要给她置房买车,他说,至少要让他的小荞有退路。

    可惜他为了供养她没能上学,以至于工作很辛苦也攒不下什么钱。

    他三十岁了,都还没谈恋爱,因为他觉得还没安置好meimei,所以没办法给其他女孩子幸福。

    她的哥哥是全天下最好的哥哥。

    沈荞有些贪恋地看着“少年”哥哥,她在腐烂的尸体里,用污浊的手去触碰他,即使身在“炼狱”,她仍觉得这一刻是上天的恩赐。

    或许这就是死去的世界?

    她和哥哥重逢了。

    那一瞬间,她觉得自己还是遗憾的、

    混乱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听起来声势浩大,哥哥浑身发抖地想把她从尸体堆里挖出来,可是来不及了。

    那些人发现了他。

    “这儿还有活人。”一个士兵高声喊叫。

    沈荞脑袋僵硬地扭过去一点,在缝隙里看到穿着盔甲的士兵骑着高头大马抄过来。

    是陈水渡一战退下来的大临士兵,为了扩充兵力,沿途强制征兵,下到十几岁的小孩,上到六旬老翁,全不放过。

    像沈淮这种正当年纪至今没被征服兵役,全靠躲藏,非是没有血性,只是怕他走了meimei无人照顾。

    沈淮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也早就希望投靠军队,这年头,拿起武器保家卫国,方是男儿所为。

    只是他实在放不下小荞……

    临走前,哥哥只来得及把怀里的找到的一块发黑发硬的馒头掏出来揣进她怀里,满眼忧虑地看着她,“小荞,趴着别动,努力活着。”

    她压抑地喊着:“哥!”

    而后徒劳地抓住他一片衣角,急切道:“哥哥你放心,我会好好活下去的。”

    没来得及说第二句话,哥哥一把把她按进了尸体堆里。

    脑海里不属于她的记忆开始归拢,那个瘦弱少年是她哥哥,也叫沈淮,“她”叫沈荞,他们是亲兄妹,连年兵祸,他们的父母早已不在人世,两个人相依为命。

    陈水渡一战,正好在沈家兄妹的家附近,整个村子的人都逃难了。两个人是跟着附近的村民一起逃的,路上却因为一场小规模的冲突跟大家走散了,她因为很久未进食昏迷,哥哥去给她找吃的,然后她在混乱中被收拾战场的杂役当做尸体抬进了乱葬岗。

    ——夏日炎热,为避免尸体腐烂引来瘟疫,很快就要焚烧了,沈淮找了很久才找到她,可惜耽误了太久,还是碰到了军队。

    沈淮被强制收编了。

    沈荞被埋了一半,没人发现她,那些人可能以为她哥哥只是在挖死人rou吃,这年头饿极了的人,什么事干不出来。或者发现了也无人在意,她那副样子,眼看着已经活不成了。

    “沈荞”自小体弱,但人很邪门,天生似乎会卜卦算命理,好几次村民遇见诡异的事,都是沈荞帮忙化解的,这次逃难也是沈荞提议的,她说最近心里总不安稳,夜里做梦总能梦到凫徯,凫徯是一种人面鸟身的妖物,象征战争。

    然后他们就连夜逃了,然后不久就听说陈水渡打起了仗,蔡参强渡陈水渡之后,屠了四座城,十几个村子。

    而他们一行数十人免遭于难,是以十里八村的人都对沈荞很尊敬,这也是他们兄妹俩能安然活到现在的一个原因。

    随着记忆的涌现,沈荞才陡然发现……这好像是《大临风云》的剧情。

    就是她正在拍的那部剧,是大男主剧。

    剧本是从司马珩身上展开的,“沈荞“后来成了司马珩的宠妃。而沈荞穿越过来成了剧本里的“沈荞”?

    两眼一抹黑,沈荞只不过是司马珩大业上的一颗棋子而已,她的前半段人生在剧本里不过寥寥几笔。

    所以沈荞现在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拼命想跟自己有关的剧情。

    说起来“沈荞”这个角色还跟自己有点渊源。

    有次因为配角演得兢兢业业,编剧主动加了她的微信,后来写《大临风云》的时候,编剧在她身上找了灵感。

    知道她和哥哥感情深厚,还在剧本里给她安排了哥哥。说“沈淮”和她哥哥很像,是个责任感过于重又太感性的人,在家国和亲人面前,他一定会选择亲人。

    沈荞那时说,如果真有那么一世,她倒希望哥哥不要因为她而再忽略自己。

    编剧说,沈淮不会主动舍弃meimei的,所以最后安排了这样一场戏,让沈淮不得不放弃掉meimei。

    而其实剧里“沈荞”并不能理解哥哥的身不由己,她后来在痛苦和绝望中一步一步地往上爬的时候,哥哥却在一场一场打胜仗,步步高升,以至于沈荞最后扭曲地恨起了哥哥,到最后成为宠妃之后,沈淮为了弥补自己的meimei,不断揽权只是为了给她做后盾,却忽略了司马珩的疑心,以至于最后落得个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下场。

    -

    沈荞没有力气,在尸体堆里埋了许久,爬不出来,好几次她都觉得自己肯定是要死了,哥哥的话却不停在她脑海里打转,支撑她始终留着一口气。

    剧本里没有写沈荞是如何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生存的,只寥寥几句:沈荞几经周折,被下属官进献给太子司马珩做侍妾。

    晚上的时候下了雨,沈荞饿极了,整个人灵魂出窍一般的饿,她想起瘦骨嶙峋的哥哥,以及记忆里关于哥哥和自己的生存状况,灾祸连年,忍饥挨饿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哥哥每次寻了食物,都会先尽着“沈荞”吃,他总说自己不饿,可是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吃得比“沈荞”还少都不饿。

    以至于他瘦骨嶙峋,她却甚少忍饥挨饿。

    沈荞眼眶汇聚着眼泪,无论哪一世,哥哥都是最好的哥哥。

    就算是为了给哥哥的承诺,她也要努力活下去,她看着手里的馒头,那块儿硬得像是石头的馒头被雨水泡软了,发黑,还有不知名的霉斑,即便是这样,这已经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了,她挣扎了许久,终于还是抵抗不住生理反抗,剥掉发霉的皮,吃掉了。

    活着要紧,即便到了这种境地,沈荞内心深处还是有生存的渴望,这大约就是生命的本能吧!活着比死艰难,但寻死比活着需要更大的勇气。

    馒头很难吃,她一边大口往嘴里塞,一边哭。

    这大约是她吃过最难吃的东西,比她以前在剧组吃过最难吃的盒饭还要难吃一万倍,即便是她快要饿死了,都无法觉得它好吃。

    但总比死人rou要好,作为现代文明熏陶出来的人,她破不了心理防线。而且最艰难的时候,沈淮都没有让她吃过死人r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