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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经是高中生了,难道不知道我要是把这件事捅出去,告到警察局,你们都会坐牢吃官司吗?” “就算你们都不在乎,但你们的父母呢?以后只要他们出去,就会被人指指点点说他们的儿子是杀人犯,这就是你们想要的吗?” 对面的两个男生果然停下了脚步,两人对望一眼,一时无法抉择。 只有幺儿坚定地站在小三爷这边,他的手已经伸向了林冉,却被林冉轻巧躲过。 看到自己的队友怂了,幺儿不由得骂,“你们怕她做什么?!都忘记小三爷家里是做什么的了?” “别说咱们未成年出不了事儿,就算是出了事儿,小三爷也能给咱们兜得住,怂什么?!要是这么怂的话,以前那么多次就别干啊!那么多次都干了,这次就怂了?!” 两人看了眼幺儿,又看了眼十三爷,胆子忽然大了起来。 “不管他家里是做什么的。”林冉适时开口,“再大还能大得过法?他能保你们一时还能保你们一世吗?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的。” “这女人,废话真多。”幺儿皱着眉头厌烦地说,“你俩过来,帮她脱!” 林冉岿然不动。 对面那俩男孩也岿然不动。 幺儿只好自己上手,林冉用了点儿巧劲,抓住他的手腕往下一掰。 嘎嘣一声,是骨头碎裂的声音。 这一声响激怒了青春期的男孩儿们,原本还犹豫不决的他们一时间都朝着林冉涌了过来,如果是一两个人的话,林冉还能挣扎一下和他们对打,但对面是五个青春期的强壮男生,她只能拉着林雾快跑,但是还没跑出去这条巷子,她们就被团团围住。 对方也没有什么尖锐武器,林冉扫了一圈,敌不动我不动。 但在对方忍不住挥拳打过来的时候,她也伸出了腿。 一场混战。 林冉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停被拉扯撕拽,她只能把林雾护在怀里,但没过多久,警笛声响了起来,林冉终于松了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 女孩子们在外面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真的==永远不要试探人性! 不要给我投雷啦~好好看就行~ 第三十七章 “叫什么?”一位身着警服的中年男人问。 对面的男孩儿一言不发, 翘着二郎腿,眼里闪过戏谑的光。 一点儿都不害怕。 跟他一同进来的几个小孩,抖着身子把经过都说完了, 这人愣是一个字都没蹦过。 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十分钟。 警察叔叔也懒得和他废话,“你同学已经全都交代了。方源是吧?家住哪里?父母电话呢?让他们来带人。” “还有跟对方好好协商解决,还都是学生, 不好好学习,一天就知道整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教育完了之后见他不说话,又严肃地拍了拍桌子, “说,家住哪里?父母电话多少?” 方源, 也就是众人口中的“小三爷”, 此刻终于说了来警局的第一句话。 语调拉长, 语气欠抽,“我同学不是都说了么。” “你去问他们啊。” 警察叔叔:“……” * 那种刺儿头在学校里是少见的。 但警察们也不是没有解决的方法, 联系学校老师很轻而易举就能拿到父母信息。 最棘手的是这件事的性质。 报案的两个女孩身上都没有伤,只是头发散乱着, 只是其中一个女孩咬定了这帮高中生在搞性/侵。 要知道打架斗殴是小事,但如果将这件事情定义为性/侵,那事情可就大了去。 首先, 这帮男生只是刚上高一的中学生,平均年龄不超过16岁,最小的甚至只有14岁, 而这位据说被性/侵的女孩今年已经15岁;其次,这样的事儿在警局是无法处理的,受害人只能通过正常法律手段来维护合法权益。 最关键的来了,现在人都在警局。 他们既不能放人, 又不能放任不理。 可真难办。 晚上九点的警局仍旧灯火通明。 林冉怀里抱着林雾,不停摩挲着她的肩膀,林雾被吓得不轻,从学校到警局的这段过程里,她的嘴唇一翁一合,声音细若蚊虫,不知道在说什么。 眼睛从来是不聚光的。 甚至,她可以很长时间不眨眼。 阿礼跟着林冉一同来的警局,他一直蹲在地上,直视着林雾的眼睛,两根手指在身前绕来饶去,一句话也不敢说。 警方面对这样的情况,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处理。 而林冉很痛快的就给林焰打了电话,顺带让他带林雾的家庭医生过来。 等待的过程是漫长的。 警方在里面绕了一圈,总算是把这些小孩的情况摸了个清。 对于今晚在学校外发生的事情也算是有简单了解。 最终也只能将事件定性为:斗殴。 林冉坐在休息室里一言不发,脸色深沉。 警方很快通知了那些配合工作的学生家长,对方听到来自警局的电话后皆都是不可置信。 唯有幺儿的父亲接了电话后非常暴躁的说了声:“哈批,一天到晚地净给劳资惹事,不去接!让他自个儿滚回来,不然就死在外头。” 普通话里夹杂着方言,给人的感受并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