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是敌非友
“吾王?”艾丝愣了一下,看来被统治了一个世纪之后,他们已经承认了沙巴克之王的合法地位。这样可就有点麻烦了,这里的人类可能并不认同艾丝他们的行为标准,说不定还觉得他们是外来入侵者,然后奋起反抗呢。 她整理了一下思路之后说到“嗯,是这样的,海将军巴尔在去接收献妃队伍的时候,发生了一点意外。有一群暴徒在路上伏击了它的骑士部队,连巴尔将军本人也受了不轻的伤。” 艾丝假模假样的叹了口气说“发生这种意外,我们实在是难辞其咎。现在巴尔将军正在林莫镇治疗伤势,我们先过来准备跟沙巴克城其他将军打个招呼,告诉他们今年的献妃队伍可能会晚上个几天,也让他们不要担心。” “不过我们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怕引起沙巴克城军队的敌意。这不正好遇见了二位,还想请你们帮忙做个引荐,不知二位意下如何?”艾丝说起谎来都不用打腹稿的,这段话假假真真,看能骗到这两人多少。 对面那女人明显不相信艾丝说的话“海将军巴尔实力超群,不可能有人伤的了他,你们肯定是在撒谎!” 那个男人却低头沉思起来,确实献妃的队伍按照原本的安排,已经晚了一天了。不管是不是遇伏受伤,巴尔那边肯定发生了什么意外。 他看着艾丝问到“如果真如你所言,那你们俩为什么鬼鬼祟祟的,不敢直接正正当当的走进我们卡贝奇村。” 原来这个村子是叫卡贝奇村,艾丝假装焦虑的回答道“我们看到村子里到处都是奇形怪状的生物,不知道他们都是什么路数,所以不敢接近。看到二位是人类,我们才决定进来和你们交流一下,能遇到你们实在是太好了。” 看到对方好像还是不怎么相信自己,为了表示自己的善意,艾丝自报家门道“我叫艾丝薇尔,这位是萨弗罗,还没请教二位是?” 男人点了点头回答道“我叫杰斯,这是我的meimei嘉尔。” 艾丝点到即止“时间不早了,我们就先告辞了,如果二位愿意引荐我们去沙巴克城的话,明天早上我们就在村子门口见面。”她从兜里掏出两枚高阶晶石说到“打扰二位了,实在是不好意思,一点小心意聊表歉意。” 放下晶石,艾丝也不等哦两人回应就带着剑圣离开了茅草屋,不过他们并没有让亚巴顿跟着。艾丝悄声对亚巴顿下达指示“看着屋子里这两个人,他们有任何动静都立刻想我报告。” 亚巴顿对这两个人倒是并不怎么上心,他更担心艾丝本人的安全“薇尔小姐,我觉得这两人的行动无关紧要,不过剑圣那老头子可是一个大大的威胁,您一个人和他在一起我可有点不放心,万一他半夜对您不利,那可太危险了。” 艾丝则是让他放宽心“你放心好了,我自己心里有数,说实话我还真希望这个剑圣早点露出马脚,这样我下起手来就没那么多顾虑了。” 两人回到村子外面之后,剑圣憋了半天终于开口说话了“薇尔小姐觉得那两个人会相信你的话吗?” 艾丝吐了吐舌头说“会相信就有鬼了,除非那两人真的是大傻子。” 她呵呵笑道“其实我只是想通过他们的嘴巴把一些情报散布出去,然后看看这个村子里所有人的反应。如果村民们都是被沙巴克城压榨的对象,那么听到对沙巴克城不利的消息应该会感到欣喜才对。反之如果他们都是顺民的话,那一定会趁夜赶去沙巴克城报信,甚至会对我们发起攻击行动。” 艾丝望向笼罩在黑暗中的卡贝奇村,这个村子的命运很快就可以见分晓了。 一旁的剑圣也陷入了沉思之中,杰斯和嘉尔,他们俩究竟会怎么做呢? 亚巴顿那边马上来了讯息“薇尔小姐,我看到这两人已经出来了。那个女人好像在挨家挨户的通知这里的村民,而那个男的则是去马厩牵马去了。” 艾丝叹了口气“果然一百年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已经长到足够他们忘记祖先的灭族之恨了吗?” 剑圣也看到了村子里亮起的点点灯火“薇尔小姐,看来那两个人类果然是归顺了沙巴克城,现在怎么办?” 艾丝抱歉的对剑圣说道“剑圣阁下,看来今晚咱们都要加个夜班了。” 剑圣把自己的武器取了出来“薇尔小姐终于打算杀光这些村民了吗?” 艾丝摇摇头说“这些村民的行为非常正常,对于他们来说,我们才是真正的敌人,所以我很理解他们的做法,不过我们可没时间和他们多做纠缠。” “亚巴顿已经跟上了前去报信的那位,只要追着他的足记,就可以顺顺当当的直接前往沙巴克城,有了这样一个领路者,省了我们多少事啊。”艾丝狡黠的笑到。 剑圣默默地收起武器说到“薇尔小姐果然算无遗策啊。” 艾丝倒是摆摆手客气到“剑圣阁下谬赞了,都是一些小伎俩而已。” 杰斯骑着马举着一个马灯正在黑夜中疾驰,不管那个叫艾丝薇尔的女人说的话是真是假,海将军巴尔那边肯定是出事了。 自从沙巴克之王降临到这个世界以来,他手下的七将军到现在为止出手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就算是几十年前的奴隶叛乱,数十个七阶战力都没能伤到海将军巴尔一分一毫。可现在,巴尔却被困在人类的领地杳无音讯,这不能不让杰斯感到警惕。 那个艾丝薇尔的实力,杰斯有些猜不透,他本身是个药剂师,平日里专门为沙巴克城研究制作药剂的,战斗方面并不在行,修炼到现在也只不过是个五阶魔法师。不过以杰斯的直觉来看,巴尔的失踪绝地对和这个女人有千丝万缕的关联,自己还是要尽快赶到沙巴克城,提醒其他将军多做防备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