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很难吧。”林冕眼中浮现出不加掩饰的欣赏,“我就知道你会做的很好。” “没什么难的,一开始不行,慢慢就上手了。”庄洲被他这样盯着,也稍稍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一直以来,无论他做了什么,周围的人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态度。好像他天生就该神通广大。因此林冕这一句不经意的话,着实给了他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好像这个人一直在暗中默默观察他,了解他所经历的每一个难关,并且一直对他抱有不同的期望。 和宽已经不敢出声了。林冕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他还有什么看不明白的。他只是想不通林冕如果真对庄洲有什么心思,为什么会一直等到这个时候才出现?难道这里面还有什么狗血天雷的不得已? 凌冬至心里也气的不轻,见庄洲这傻子还一脸老友重逢的乐呵,忍不住说了一句,“这世上什么事儿都是难者不会,会者不难。老二出生在这样的家庭,耳闻目染,起点本来就比别人高,又学了那么些年的专业管理知识,要是还什么事儿都干不了……”凌冬至眼珠子转了转,挤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来,“……那你也不会对他这么欣赏了,对吧?” 林冕抿嘴一笑,有意无意的避开了凌冬至的视线。 庄洲咳嗽了两声,觉得凌冬至这盆冷水泼的还真是……及时。他扫了凌冬至一眼,悻悻的翻了个白眼,“你就不能让我乐呵一会儿。” 凌冬至冷笑,“我怕你乐呵大发了,拧不回来了。” 要不是周围还有这么多熟人在场,庄洲真想把他按在沙发上,扒掉裤子好好打一顿屁股板子。这破孩子现在是越来越不可爱了,有事儿没事儿就把他扔下自己出去不说,还总是戳他的痛脚。 凌冬至不理会他的咬牙切齿,笑着问林冕,“哎,你既然跟他同学,关系又不错,那你一定知道他那时候不少事情吧。他勾搭过几个小情人啊?男的还是女的?” 林冕的眼神恍惚了一下,随即便笑了起来,“他呀,那时候可受欢迎了。人长得帅,成绩好,打球打的也不错。走到哪儿都有人喜欢。” 凌冬至臆想了一下那个样子的庄洲,小脸沉了下来,“……还挺风sao。” 和宽用力拍大腿,“……卧槽,这总结的也太精辟了。凌老师你可真是人才,你确定你不是教语文的?” 林冕好奇地看着他,“你是当老师的?” 庄洲一脸得瑟的刚要开口,就被凌冬至在桌子下面踹了一脚。 “是啊,”凌冬至笑着说:“穷教师,教一帮熊孩子画画。” “哦,”林冕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只好干巴巴地笑了笑,“挺好。” “是挺好的。”凌冬至笑得一脸真诚,“稳定,轻松。虽然没有多么优厚的薪酬,但是安稳啊。不像经商,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遇上负债啊、破产啊一类的危险。” 林冕的脸色微微一变。 凌冬至心头狂跳,尼玛,不会真是他猜的这样吧? 其实凌冬至的想法非常简单,他觉得这个林冕从一出现就表露出了十分强烈的目的性。奔着庄洲来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了。问题是为什么要奔着庄洲来呢? 为感情? 说实话,这个猜测凌冬至自己就不相信。他不相信一个人如果爱了另一个人好些年,会一直忍着不去看望他,不去接近他。尤其在另一个人还对他也抱有好感的情况下。 如果不是感情方面的原因,剩下的一种可能就是想找人帮忙了。或许林冕放眼四顾,把能帮上忙的人在心里都划拉了一遍之后,庄洲这个人傻钱多对他又曾经起过心思的傻子就脱颖而出了。果真如此的话,那他出现在这里与庄洲巧遇,之后又追到包厢里来继续套交情就很说得通了,这是要拿庄洲当冤大头呢。 这也是凌冬至异常生气的原因。 作者有话要说:冬至好久没跟人斗了,估计他也痒痒了…… 116、他的初恋 ... 上次在庄家老宅吃饭,庄老爷子还说凌冬至脾气太急。冲动一上来就不管不顾的,跟谁都敢不计后果的胡说八道。凌冬至对老爷子的评语始终耿耿于怀。因此,一旦察觉了自己心里又开始拱火,便强迫自己做几个深呼吸。据说这一招可以平息怒火,让自己尽快的平静下来。敌人还没出招呢,猪一样的同伙还傻傻蒙在鼓里等着挨刀呢,自己可不能乱了方寸。 凌冬至缓缓吁了一口气,开始细细打量林冕。看外表,这人属于那种标准的书生类型,眉眼清秀,温文尔雅,看人的时候眼里总带着几分笑意,是一个很容易便让人产生亲近感的男人。这要是搁在《聊斋》里头,就是狐狸精和妖鬼们最喜欢勾搭的类型,结果换了个现代背景,书生也开始变身狐狸精了。 凌冬至给自己灌了一杯酒,心平气和的开始了套话的大计,“林先生自己开公司,真是有本事。你们公司是做什么的?” 林冕很谨慎的答道:“做一些游戏软件。应用方面的也有。” “不容易吧?”凌冬至装模作样地说:“白手起家什么的。” “是啊,”林冕脸上不自觉的流露出几分感慨的神气,“启动资金都是我们几个东拼西凑凑起来的。” 凌冬至跟着感慨两句,又说:“我听说这两年很多软件公司效益都非常好。” 林冕看看他,似乎有点儿拿不准他这么说到底是什么意思。然而凌冬至的表情太正经,又一脸和善,实在让人没法想歪了去。他只好含含糊糊地说:“还可以吧。” “真羡慕你这样的科技精英啊,有学问有能力,还有财富。真是让人羡慕啊。” 凌冬至满脸放光地看着他,心说老子都把你夸到这个份儿上了,你还好意思跟我家庄洲借钱么?而且看你这架势,只怕借了也是不打算还的。 林冕与他对视了一会儿,笑了笑没出声。 和宽看了半天热闹,这会儿唯恐天下不乱,笑呵呵地说:“那当然啦,林冕当年还在学校的时候就特能干,我们都跟家里伸手要钱呢,人家自己就参加那个什么软件大赛,挣奖金给自己当生活费。那老厉害了!” 和宽看到这会儿也明白了凌冬至的用意,凌冬至跟林冕相比,和宽自然是跟凌冬至更亲近一些。林冕跟庄老二同窗,跟自己只是认识,交情本来也谈不上有多深,更别提又是多年没见。何况他也不乐意看见一个莫名其妙的老同学冷不丁冒出来就是为了算计自己兄弟——虽然他还没看明白这哥儿们打算怎么算计庄老二。 凌冬至心领神会,立刻顺杆爬,将林冕夸成了一朵天上少有地上无双的仙葩。林冕估计被他夸恶心了,强打精神又喝了半杯酒,就借口去见朋友匆匆告辞了。 见林冕出了包厢,庄洲转过身一把扭住了凌冬至的耳朵,“你到底使什么坏呢?我就从来没见你这么夸过谁。说吧,你到底打着什么坏主意?不会是看林冕长得好,看上了吧?” 凌冬至一把拍掉他的爪子,哼了一声不理他。 和宽坐在一边嘿嘿的笑。 [和兄,帮小弟查查你那位林同学呗。] [有啥好处?] [……] [没好处不给查。] [要不……给你介绍个姑娘?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年轻貌美的未婚女教师。] [身高体重三围?] [……] [不报数不给查。] [和兄,和大爷!我又不是流氓,上哪儿知道人家三围去?] [那先把照片发来我审审。] [……明天一定给你挨个偷拍。] [那好吧。] [拜托了,真给查查。] [咳,说正经的,你就那么不放心老二?] [我不放心的是别人!我觉得你们那个同学不太对劲,怕老二那个傻子被人给诓了!] [……好吧,我明白了。] [偷偷查,别告诉老二。] [明白。等我的信儿。] 凌冬至听见浴室的水声停了,连忙把刚才的几条短信都删掉,然后若无其事的把手机扔回床头柜上。其实他和庄洲之间从来没发生过互相翻手机的事儿,但凌冬至做贼心虚,免不了什么事儿都多想几道弯。还是删掉比较放心。 凌冬至手里捏着一本艺术概论心不在焉地翻着看,见庄洲从浴室出来,便扔下书拍了拍自己身边的被子,“过来,谈谈。” 庄洲有点儿好笑,“谈什么?” “当然是谈林冕啊,”凌冬至瞪起眼睛,“要不还能谈谁?” 庄洲顿觉无力,“我说,你不会是玩着玩着入了戏,真的吃起醋来了吧?” “什么叫入戏啊,”凌冬至不乐意了,“我不是想打听你的风流史。我就想问问,林冕当年跟你是什么关系?同学?普通朋友?暗恋对象?床伴?情侣?” 庄洲沉默了一霎,缓缓说道:“他当我是普通朋友,我当他是暗恋对象。” “没出息的玩意儿!”凌冬至恨铁不成钢地瞪着他,“他有什么好?!” “这还真说不好。”庄洲想了想,“我那时候还不像现在这么成熟,刚进入大学的时候对那个陌生的环境还是觉得挺紧张的。林冕刚巧跟我同寝室,他又是我高中的同桌,所以一开始我就看他比别人都亲近。而且客观的说,他这人还是有很多优点的,聪明好学、有礼貌、乐于助人。” “你那点儿小心思他知道吗?”凌冬至觉得自己能理解那种朦胧的情愫,把一个人的存在当成了一种类似于希望或者温暖的象征什么的。 庄洲摇摇头,“或许不知道,或许知道了但是假装不知道。无论是哪一种,对我来说都没有区别。” 凌冬至听他说的可怜,忍不住伸手过去在他脸上拧了一把,嫌弃地骂道:“丢人死了!” 庄洲哎呦哎呦叫了起来,顺势扑过去将凌冬至抱住死命蹭了蹭,“这都什么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了,你还在这儿给我掉脸子。至于么,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你这么小心眼呢。” 凌冬至把他的脸掰一边去,气哼哼地说:“那他为什么大老远跑来勾搭你?你别告诉我你没看出来。” 庄洲不吭声了。别人都看出来了,他自然也看得出林冕的态度有些不同寻常。但要说勾搭,庄洲自问还没那么大魅力。 “当年他都没看上我,绝对不会都过了这么多年了,乍一见面又想起我的好来了。”庄洲轻轻拍了拍凌冬至的脸,安慰他说:“不会发生这种事的。再说我已经有你了,还能看得上谁啊。” 凌冬至其实满肚子不放心,但是转念想想,他只是一个生活在自己小圈子里的普通老师,庄洲却是一个见惯了风雨的商人。在人情世故方面,他远比自己更老练。 凌冬至挺不情愿地嘱咐他,“心里要有数。别被当年心尖上的那朵白玫瑰迷晕了头,掉进坑里去了。” 庄洲笑着吻了吻他的脸,“不会的,放心吧。” 庄洲不是心里没谱的人。他对自己一直有一种十分清醒的认识。这也是当年他为什么没有找林冕当面表白过的原因。他太知道自己,也太了解林冕。几年近距离的相处,足够让庄洲把这个男人看的很清楚。 林冕是一个很讲究的人。这种讲究表现在他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他的课业始终是全优,在生活的细节方面,他也近乎病态的追求一种令人咋舌的完美状态。在寝室里,他的床铺和书桌永远都收拾的干净而整齐,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杂乱。为了这个,林冕没少跟同寝室的室友闹矛盾。一群半大孩子,在家的时候大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谁会像林冕那样衬衣上连道褶子都没有?互相看不惯是必然的。要不是庄洲的回护,还不知会闹成什么样儿。 庄洲觉得林冕大概就是在一次又一次替他出头的时候猜到自己对他的心意的。 庄洲清楚的知道这样的一个男人不会看上自己。刚满二十岁的庄洲并没有特别突出的成绩,也没有显露出令人赞叹的能力,又因为某些必要的原因刻意隐瞒了自己的家世——至于林冕后来是通过什么渠道知道了他的底细,庄洲自己也不清楚。他只知道那个时候的他看起来是非常普通的。 即便他的外表确实非常的帅。 然而外表这种东西,在林冕的选择条件里是排在一个并不重要的位置上的。他不看重那个,或者他也看重,但是还有他更加看重的东西,这些东西远比一个小伙儿是不是长得漂亮更加重要。林冕一向自视甚高,因此他迫切的需要一个同样超凡脱俗的伴侣。出众的能力、显赫的门第、金钱与地位等等等等缺一不可。 庄洲没有告诉凌冬至的是,他当初没有去告白,并不仅仅是因为自己不够自信,而是那时的他已经懵懵懂懂的察觉了林冕在面对一个追求者的时候,最看重的并不是这个人本身如何,而是他的发顶之上有没有光彩夺目的冠冕。 这个认知曾经让年轻的庄洲非常失望。 于是,他的初恋被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消磨殆尽,不尴不尬的无疾而终。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 小鱼,小鱼(四) 村子里并没有太多武器,能够对敌的最大依仗就是村外的几个陷阱。这原本是村民们挖出来防备山里的猛兽用的。毕竟是深山老林,天冷之后经常会有豺狼虎豹夜里出来觅食,万一窜到村子里的话,也是很危险的事情——并不是所有的猛兽都会对他们表露出友好的态度。特别是当它们受了伤,很难捕捉到猎物果腹的时候,村子里的人和他们饲养的家禽对它们来说就变成了无法抵御的诱惑。 摸上山来的匪徒比起上一次来要谨慎得多。而且这一次他们还花钱买通了山里的几个猎户做向导。这几个向导带着他们兵分三路,神不知鬼不觉地绕过了山神一族在山坡上设下的障眼法,一直摸到了村子附近。至于陷阱,张村的人也不可能知道。因此他们差不多是每一支小队当中最先掉进陷阱里的人。 掉进陷阱里的人发出的惨叫声像一个信号。 荣伯打了一个长长的呼哨。悠长的尾音还没有消失,事先埋伏在密林中的野兽们就接二连三地窜了出来。借着夜色的掩护,这些山林中的猛兽们神不知鬼不觉的逼近了偷猎者。随着惨叫声响起,空气中开始弥漫开令人作呕的血腥气。 动物们越来越多。 偷袭的场面开始变得拥挤。 荣伯觉得事情突然变得不大妙了。除了他事先带过来的豹子和山豺之外,更多的动物自大山深处窜了出来。盘羊、鹿、狍子、甚至是冬眠中的熊……一个个惊慌失措,明明听到了枪声和人类的争斗也不知躲闪,飞快地从他们身边窜过,头也不回地往山下的方向狂奔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