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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这么苦的东西简直是要了命了。 但是周经纬做的苦瓜一点都不苦,清香爽口。 排骨汤也很鲜,调味料似乎至用了点薄盐,却让食材本身的鲜美更好的游走在舌尖。 “你这手艺可真是太棒了,你要是在翠花店附近开一家,保证能把他的生意都抢光!” “没这打算,我其实并不是很喜欢做饭。” 至于为什么会做饭,确实是生活所迫。 在没进社会之前,他确实不会做饭。 一直到离婚之前也是,进厨房就像一场灾难一般。 最后从硝烟中端出一盘乌漆嘛黑的不明物体当做战利品。 直到自己一个人带孩子,他也想过让孩子跟自己一起吃外卖对付对付。 但是那些公众号上经常说,吃外卖多了小孩子可能还没成年呢就得了一大堆老年病。 什么三高什么糖尿病说的人心头一颤一颤的。 如果周经纬自己一个人生活确实不太会考虑这些,怎么过都行。 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家里确实有个孩子。 孩子不该和他这个失败的父亲一样浑噩度日,他是应该拥有美好的未来的。 因为关系到孩子的身体健康,他才打消了准备一直吃外卖对付的想法。 孩子上学的时候他和其他家长跟着老师参观过食堂的,那里的饭菜味道还不错也干净卫生,孩子的午饭还是有保障的。 就是晚饭,绝不能委屈孩子一直吃外卖,会把身体吃坏掉的! 但有没那个请家政烧饭的钱,父母也不可能一直住在这里帮忙照顾孩子,周经纬最终还是咬牙决定自己学做饭。 他买了一大堆菜谱,又报了个小区附近的家政班。 几个月下来,做的饭菜总算是在父母和朋友那里达到了及格的标准。 到后来,其实细细算来,自己做菜比点外卖能省不少钱,能省钱就说明可以减轻一些房贷的压力。于是做饭这件事就一直坚持下来了。 这一做就是六七年过去了,对火候和调味料的用量自然熟能生巧,有自己的一杆称。 周经纬盯着自己做好的饭菜,笑得有几分无奈:“没有生活逼着我,我可能一辈子都学不会这个的。” 林逸辰没有理会那无奈的表情,把嘴里的溜rou段咽下去又喝了口排骨汤,抿着嘴回味了两遍后笑着回了一句:“味道真的很棒,要是以后我找个对象有你这样的手艺该多好。” “那你可抓点紧了,我看人家在公众号上有讲,现在的年轻人会做饭的那可都是稀缺资源。你这真的有能力跟人家争么?” 周经纬也不想给对方泼凉水,只是这人的条件说实在的真的不乐观。 撇开之前不可信的私生活问题不谈,单单是现在的这副不如意的样子:没钱没工作没住处年纪也不小了——又有几个人能相中这样的一个人呢。 除非那人眼瞎。 林逸辰嘿嘿笑了一声,目光从菜盘子游移到周经纬的脸上,答道:“还是有几分把握的。” 对于这人的迷之自信,周经纬翻了个白眼,不做评论。 第21章 饭吃到一半…… 饭吃到一半,周经纬瞄了两眼坐在自己对面的男人。 “家里冰箱没什么菜了,等会儿吃完饭我们一起去买一些。正好你刚来这里,对这边也不熟,我带你再熟悉熟悉这边的情况。” 反正家里还有个人在,一起出门他还能帮忙拎个兜。 如果真的能把这位撺掇出去,那买一周的菜回来,也是能省不少力气的。 听对方这么一说,林逸辰的脸上露出几分饶有兴趣的表情。把手上的排骨啃完回应道:“行啊,行啊,我正愁对周边情况不怎么熟悉,出门找个什么东西都要导航呢!” “那行,等会儿吃完饭我们收拾完就过去。” 吃完饭,周经纬刷好碗筷,刚出厨房就见到林逸辰穿戴整齐,那头发上好像还抹了些发胶。 这个样子直接就把他给气笑了:“好家伙,你这是去买菜还是去相亲呢!” 虽然说已经是奔四的人了,但是不能否认的是林逸辰确实还是一表人才的样子。 怎么说呢?看上去就显得年纪比较小,再加上这穿着打扮,如果你不考虑他那些情况的话。 这人一定还是挺受欢迎的吧。 再怎么说也算一个“花美男”,只不过如果联系起那些传闻来讲,这个花可能就是花心的意思了。 本来一个一表人才的男人,一下子就变成了个斯文败类,衣冠禽兽。 不过这种事情还是人家的私事,周经纬还是觉得没有必要管那么多。 而且既然说了相信人家的话,那在这一方面肯定还是别怀疑人家的好。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嘛。 听到相亲这个词,林逸辰的脸上稍微别扭了一下,但随后又恢复成一脸笑嘻嘻的模样:“你这么说,我倒是想找一个人相亲来着的。” 周经纬白了他一眼,把围裙解下来挂在厨房的挂钩上。 等他换上外套,两人一起出了门。 农贸市场虽然菜品种类比较齐全,但是相比老齐的菜店,在距离上还是远了那么些。 再加上买了这么多年的菜,跟老齐的感情也是有的。买菜的时候多少能抹个零啊,打个折扣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