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
“你不签,我就自己去。你清楚,我一定要走,守城的士兵未必敢拦,他们怕伤我。印放在你这儿,我辞了这职,算不上违反命令。” 她将自己想好的下一招祭出,口气生硬又冰冷,保证传递出坚决无比的信念。 然而这时候,伊崔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只一眼,她憋了好几天的,又难过又委屈又负疚的眼泪,争先恐后地决堤。 他的目光中满是温柔的忧心,只是看着他的眼睛,仿佛就能听见他忧愁的叹息。 他的表情情人离别一般的不舍,又有几分难言的无奈。见她落泪,他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从袖中掏出手帕来,递过去。 这不知道是伊崔送给她的第几块手帕,可是这一回顾朝歌没有要,她咬着唇,流着泪,塞着鼻子质问他:“那天晚上,你为什么亲我?” 三日前归来见到伊崔,她连目光都躲着他,明明做坏事的是他,她却生怕他主动解释,让自己连一点幻想都无。可是现在,看见他无意之间投来的一个眼神,竟让她想到送自己走的时候,站在旗舰上的师兄遥遥望着她的目光,顾朝歌忽然意识到,伊崔对自己并非全无感情。 这是一个早就可以得出的结论,奈何她傻乎乎的,又笨又没自信,一直不敢相信这个美好的事实。 她终于问了。 伊崔竟然有松口气的冲动,他从见到回来的顾朝歌起,心就一直悬着,等她那一日追问那夜发生的事情。顾朝歌三天没有问,他的心也就一直提在嗓子眼,三天不落。 “那日我喝醉了,想必你也闻到我一身酒气。一时头昏,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没想到竟然冒犯了你,我、我向你道歉。”他违心说着早已想好、破绽百出而且渣得不能再渣的推托辞,一边唾弃自己真他娘不是东西,一边狼狈地胡乱去摸手杖,竟然真打算起身向她行大礼道歉。 你骗人! 伊崔你这个骗子,大骗子! 我讨厌你,最讨厌你! 顾朝歌在心里大吼,她发觉了,他不敢看她,低着头到处摸手杖,明明手杖就在木椅后而不知!而且他的另一只手老放在右膝上无意识抚摸,她想起那夜他放开自己的时候也在摸膝盖! 她早该知道,他拒绝她就是因为这条腿! 连亲了她都能反悔不认账,他真是没救了! 某些特定情况下,恋爱能让人心思敏锐,顾朝歌的头脑从未如此清醒过,她大喊一声:“我不要你道歉!” 因她的大叫,伊崔的动作一僵,依然不敢看她,连连道:“不,不,我必须道歉,还要赔礼才行。” “我不要!”顾朝歌冲口而出:“我只要手令!出城手令!” 啥?! 伊崔呆住。 顾朝歌的脸则因为兴奋而发红,她忽然觉得自己果然聪明得不要不要的,师父当年看中她做徒弟不是没有道理!她竟然能灵机一动,想到这么棒的方法问伊崔要手令,她真是太机智了! 谁在乎他的道歉啊,那种道歉有还不如没有!既然她知道他对自己并非全无意思,那她就继续朝一定要嫁给他的方向努力好了,谁在乎道歉! 她现在的当务之急是什么?当然不是逼他说出真心话,她知道狡猾的大蜘蛛是绝对不会说实话的,所以她还不如先解决现下最紧急的事情。 那就是——手令! 手令手令手令,重要的事情说一百遍也不够! “给、我、手、令!”顾朝歌一字一顿道。她紧紧盯着伊崔的眼睛,大声要求。在他面前,她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气势磅礴,不容拒绝! ☆、第55章 错了不是唧唧是jiang “你好好照顾自己,按时喝药,记得药不能停。”顾朝歌怀揣终于到手的手令,露出满足的笑容,细心嘱咐着伊崔,一句一句。 而伊崔则懊恼于自己马失前蹄,聪明一世,竟然会被顾朝歌揪住小辫子,不得不应允她的要求。虽然他要求护送她的士兵只送她到较为安全的小城,更远的地方不让她接近,可是他自己也清楚,一旦放她出了扬州,就如出笼的鸟儿,他再也约束不到。 虽然,如果不是看出她真的去意坚定,他不会因为仅仅那件事就同意签署手令,可是毕竟…… 毕竟有种被她摆了一道的憋闷感,伊崔憋屈又郁闷地想,难道在她心里,他的真实心意还不如一纸手令重要?这种既不肯承认自己喜欢她,又很希望她能发觉自己喜欢她的矛盾心理,折磨得伊崔烦躁不堪,简直想发狂。 “那,我走了啊。” 顾朝歌轻轻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你,听话,那种地方,没有什么比自己的命更重要。”伊崔不厌其烦地说着嘱咐的话。一面深感不安,一面又深陷于懊恼中无可自拔的他,因为心绪烦乱而没有察觉到,顾朝歌这一眼中饱含的眷恋、惆怅、不舍,不像一个要离开他去往伤兵营的人的眼神,倒像是……要离开很久很久,久得她自己也不知道时间。 拿到手令,今日立刻启程。 顾朝歌将自己房间里想带走的东西全部装上,师父的手札被她宝贝地藏在中衣的内口袋中,薛吉送的那本启玄子注金匮要略也用牛皮包上放进箱笼,至于那本“天下无敌文一刀”……顾朝歌想了想,将微有些皱的书封抹平,抱着它出门去寻吴叔。 彼时,老吴正在司阍住的门房里和几个换班的士兵唠嗑,他翘着二郎腿,一边磕瓜子,一边和听讲的士兵们大谈面相与寿命的关系。既然是吹牛,自然要夸张,据他所言,自己只要看见一个人的正脸,掐指一算便能知道这人能活多久,什么时候死,死于什么疾病。 顾朝歌得了府内巡逻的士兵指引,过来找老吴,还没进门就听见他的大牛皮,扑哧一笑:“吴叔,您到底是大夫,还是算命的半仙啊?” 老吴见顾朝歌来了,不好意思地站起来:“外面落着雪,闲来无事聊天,说得兴起,就夸张了些,哈哈,夸张了些……” 老吴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扬州瘟疫的时候他帮了顾朝歌的忙,老家被辛延占着他不愿回去,红巾军便留他在此蹭吃蹭喝。他倒也自在,常常跟着顾朝歌出诊,教医官的时候也去听,不知道学习效果如何,反正他每天活得挺高兴,身体康健,不摆“过来人”的架子,还很能瞎聊,府中的士兵和仆人们都挺喜欢他。 “顾大夫找我有事?”看顾朝歌裹着斗篷,一身要出门的打扮,老吴兴奋地搓手:“是出诊,还是要看濒死的?” “都不是啦,我要南下,不知道何时才能回来,”顾朝歌将那本“天下无敌文一刀”双手恭敬地交还给老吴,“吴叔,这本书原物奉还,多谢你啦。” 屋子里休憩的士兵之一开口:“顾大夫是否要去伤兵营?我听刘哥说,他们今日负责送你南下,这么冷的天,还飘着雪,水路也不好走啊。” 顾朝歌抿着唇笑:“可是你们兄弟上战场受了伤,总得有人给他们治呀,再冷我也得去。”她眉眼弯弯笑着,整张白里透红的小脸裹在毛绒绒的斗篷里,看起来乖巧又纯善。几个士兵看得呆呆的,心里想着上战场的是自己该有多好,他们不仅想立功,而且也想被顾大夫温声细语地悉心照料啊。 “嗯、哼!”老吴轻咳一声,打断几个士兵的想入非非,他接过那本家传的宝书往袍子里胡乱一塞,随即道:“丫头,老夫随你一起去吧。多个人多份力量,老夫前些日子跟着你也学了点东西的。”最主要是待在太守府真他娘的无聊透顶。 顾朝歌愕然:“吴叔,你的身子受得了吗?” 这话说得老吴不乐意了,他企图撩起厚厚的棉袍秀肌rou,可是捋不上去,只好朝顾朝歌吹胡子瞪眼:“老夫比薛吉那个老头子年轻多了,是颠沛流离吃不好睡不好导致我显老,不过刚刚过了知天命的年纪,身子骨硬朗着呢!” 当着薛先生的面,有本事你也叫他一声“老头子”呀,顾朝歌莞尔。她想了想,老吴断人生死的本事难得,又学过如何治伤,伤兵营的医官只会缺不会多,既然他自愿,那么……顾朝歌点了点头:“你愿意随我去最好,可是那儿吃不好睡不好,又会显老的哦!” 老吴不屑:“小丫头都能受得了,老夫会比你差?” 事实证明,他还真不如顾朝歌。起码就看诊速度而言,顾朝歌都看完三个了,他才刚刚把一个伤员的腿骨夹好板。 不知道这个是谁手下的士兵,特别嫌弃地看着老吴:“老头,你行不行啊?” 老吴表示不能让毛头小子怀疑他的医术水准,吹起他的山羊胡,怒道:“老夫可是伊大人特地派来协助顾医官的,你小子敢质疑我?”其实顾朝歌只是走前知会了伊崔一声,他同意了而已。 士兵表示不信,他从鼻孔里吹气:“不行赶紧说,我好去找顾医官,老子腿伤好了还得接着去帮褚将抢粮呢。”顾医官又漂亮又温柔,医术又顶好,哪个送来的伤兵都想让她看伤,他也想啊!谁知道自己那么倒霉,居然被分给这个邋里邋遢的老头子。 士兵的抱怨恰巧被路过的顾朝歌听见,她好奇地停步问他:“你在我师兄麾下?” 师兄?士兵眨巴眨巴单眼皮的绿豆小眼睛,想起来听同袍八卦过,说褚将的师妹是那个治扬州瘟疫的女医官,褚将和他师妹都师出名门,褚将的医术可好了,只是轻易不示而已。 “你被送来的时候,我师兄打到哪儿了?他没受伤吧?”顾朝歌紧接着问,她最关心褚东垣有没有事。士兵连连摇头否定,得意地宣扬:“张遂铭现在最怕的就是褚将上岸抢粮食,谁能奈何我们褚将啊,怕他都来不及,谁敢伤他!” 那就是说,师兄现在身体很好了?顾朝歌高兴地笑了,可是转念一想,她又问:“你是几日前来的呀?现在天气冷,前几日还飘雪,我师兄在水上飘着,日子肯定不好过吧?” 严格说来,她如今待的地方依然算后方,伊崔不肯把她送到正在打的军队里去,那里的医官处理的都是最紧急的伤势,当然随时也会面临敌袭的危险。因为水路运送便利,顾朝歌如今待的地方聚集着赵南起、燕昭和褚东垣三路人马的伤兵,在这里他们能得到军队中得不到的良好照料,很多人因此恢复很快,恢复后立即乘船归队赶赴战场。 当然,也有一些腹腔被捅一个大窟窿的,腿被削去半条的,纵使经过紧急处理,可是送到这里也已经晚了,只能眼睁睁看着他闭眼,就地埋葬。小城背靠的小山,在这年冬天多了很多歪歪斜斜写着字的木牌牌,每个木牌牌后头都是一个土馒头。 死亡是一件没有办法的事情。 只能忍受。 顾朝歌经手的伤员越多,她救活的人越多,城外的土馒头也越多,她就越发频繁地想起师父的这句话。 那个被她问起师兄过得好不好的士兵,回答她回答得结结巴巴,在他的认知里有吃有喝有地方睡就是过得好,哪怕明天就要抄家伙砍人或被人砍。顾朝歌关心的师兄冷不冷,衣服够不够穿,水上的日子无不无聊,这些女人才会关心的细节,士兵表示完全傻眼,根本答不上来。 见他如此,顾朝歌居然觉得有点儿放心。她是知道师兄的,大大咧咧,士兵不在意的这些生活细节,他肯定也不会在意。 所以也就是说,他现在过得不赖了。 顾朝歌抱着一盆血乎乎的钳子剪刀和小刀走过街上,她要去把这些东西消毒,而这座如今几乎被红巾军的伤兵完全占据的小城里,不停有人和她打招呼。虽然这些人中很多根本看不起女人,不过顾朝歌显然是个例外。 谁都知道自己的小命保不保得住,多半要看她,不得不对她尊重有加。即便她是个女人,也得忍。 顾朝歌不知道这一点。他们对她和善地打招呼,她也报以微笑,心里在想红巾军的这些士兵都好和气可亲,伊崔的担忧完全多余。 “顾……顾姑娘?” 在众多熟络甚至讨好的“顾医官”的招呼声中,这个磕磕巴巴叫她顾姑娘的声音显得很突兀。顾朝歌循着声音的方向,扭头,看见一张有些熟悉的脸。 那是个身材高挑而且有肌rou的少年,右脸颊边缘一道长长的伤疤,很是惊险,顾朝歌知道这种疤痕的造成,若是他躲闪不及,早就被削掉半边脑袋。看得出少年经过战场,可是他的衣着很狼狈,这么冷的天只穿着三层单衣,没有红巾军的盔甲,没有配剑,他的手上缠着绳索,腿上也绑着绳索,他身后还跟着一大串,约莫三十五六个类似衣着的人,低着头,被同一根绳索牵着。 顾朝歌一看就知道,这是俘虏。 只是,这里很少有俘虏会来呀。红巾军对他们才不像对自己人一样温和,受伤了都很少有医官去治他们,更遑论专门派船送到小城来。 而且这个少年显然认识自己。 可是顾朝歌一时间想不起来了,她最近见过的人脸实在太多,她赧然开口:“抱歉,你是……” “我是阿柴啊!”少年急切地回答,他很有几分伤心:“长兴城里,是你救了我,你记得吗?阿柴,陈柴六,我大哥李佑一,我们在长兴的药铺中第一次见面的,我们拿了人家的药不给钱,还威胁郎中,你阻止了我们。” 他说得如此详细,顾朝歌立刻回忆起来了,她笑道:“我知道了,你是阿柴。”他不是张遂铭的百夫长么,怎么成了……俘虏? “怎么不走了,干什么,想挨打吗!”一声清脆的鞭响打在地上,看守的士兵气势汹汹从队伍末尾跑到最前方,鞭头指着阿柴,呵斥:“你他娘的放老实点,这里不是张遂铭的地盘,没那么容易逃跑!” “我不是逃跑,我是自愿离开的,”阿柴委屈地申辩,“我要投奔红巾军!” “见风使舵的墙头草,呸,红巾军不需要你这种人!”这个看守者还有点文化,居然会用成语,不过他大概管俘虏太多,戾气很重,甩开鞭子就要抽阿柴一顿,给他点颜色瞧瞧。顾朝歌最看不得这种场面,连忙出声阻止:“这位兵大哥,你不要打他,他是我救过的一个病人,之所以停下来不走,是因为见着我,所以正朝我表示感谢呢。” 士兵斜眼瞅她,瞥见这女人怀中抱了一盆血乎乎的工具,有点犯怵,没敢上前,可是说话依然不客气:“我还没问你呢,女人,你又是谁,这里可是红巾军的……” “她是顾医官,”旁边茶楼里有腿上夹着板子、脸上缠着白布的士兵,嘻嘻哈哈插口,“老耙,你要是活得不耐烦了,就惹她试试啊?” 这个被称为老耙的士兵显然没怎么在小城待过,他没见过顾朝歌,可是……却听过她的名字,或者说,嗯,传说。这年头,当兵的,谁都敢惹,就是不能惹大夫。 老耙一听面前站着的这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居然就是名声在外的顾大医官,顿时蔫了:“既然是顾医官的熟人,那自然不该教训。可是他毕竟是俘虏,不能因为是您的朋友就放他一马……” 老耙生怕女人心软,看这个少年长得好看又可怜,张嘴就让他把这个少年放了,他可担待不起。 阿柴低下头来,他觉得自己在顾朝歌面前如此狼狈很丢脸,他禁不住嘟囔着辩解:“我不是俘虏,我是自愿来投军的。” 顾朝歌笑了笑,对老耙说:“我知道的,红巾军的规矩一定要守,可是,我能不能问一句,这些俘虏要送往哪儿呀?” “这可是秘密,不能告诉你。”一个隐隐带着笑意的声音响起,不是来自老耙,也不是来自阿柴,而是来自一个顾朝歌熟悉的,却已好几个月没听见过的声音。她扭头,仰脸,望着骑在马上的青年,眼睛惊喜地睁大:“卫尚!” ☆、第56章 壮哉我大 几个月不见卫尚,顾朝歌感觉到他整个人迅速成长了起来,眼神沉稳坚定,少了曾经的天真,多了几分坚毅。看来在红巾军中历练对他确有益处,可是现在……顾朝歌看看他身上的软甲,又看看对卫尚点头哈腰的老耙,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原来是你在管他们吗?” 卫尚有点不好意思,下意识把马鞭背在身后:“就是跑趟差,给宋大人送批俘虏过去,算不上管,你、你怎么在这儿,不待在扬州?” 顾朝歌抿唇一笑:“我是医官长啊,不在这里,还能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