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书屋 - 都市小说 - 俗人的奋斗在线阅读 - 第十章 过河卒不缺悍勇

第十章 过河卒不缺悍勇

    第二天一早,张天毅是被吵醒的。对于一个每天六点就会准时爬起来的男人来说,被吵醒并不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他探出头往楼下看去,却看到了一幅剑拔弩张的画面。

    这里房租便宜,三教九流的人也多。是燕京城里极为出名的几个鱼龙混杂的地方,要说这周边,有经营商铺溜街串巷的小商贩,有到市里上班的都市白领。也有混迹在社会最底层寻常发迹机会的投机者。

    可一群七八个大汉同时出现在门口,那震撼力确实不小。尤其是这些人一个个虽然高矮胖瘦都齐全,可身上都有着一种经常打架的人才有的彪悍气息。这种一眼就能看出是处于最底层的干活的小混混,是很矛盾的一种群体。

    大多时候他们都是欺软怕硬,畏手畏脚。可偏偏他们偶尔会展现出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搏命架势,这其中的区别,就要看他们的领头人的蛊惑能力。

    语言,是一门艺术。

    张天毅从衣柜中取出运动服穿上,走到卫生间摘下来一条白色的毛巾。到厨房取出一把削水果的匕首,仔仔细细的把匕首缠绕在右手上。最后把整个右手藏在了袖子里。

    让一个中年女人和一个十八岁不到的女孩面对一群流氓,这不是一个爷们干的事。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个中年妇女昨晚刚刚往自己的碗里夹了一块rou,那个女孩亲口叫过自己老师。

    从骨子里来说,张天毅这个没有继承东北人体魄的家伙,一点也不缺少彪悍。还在滨海市做学生的时候,他就参加过多次回忆起来还热血沸腾的群战。那里的群战才是真正向你诠释什么叫做初生牛犊不怕虎,红了眼的时候,镐把子抡起来是真的有可能要了性命的。

    张天毅走下楼以后,直接朝着对面一个看上去像是领头人的的大汉说道:“兄弟,这大清早的把门口给堵上了是要干嘛啊?这怎么着,不能不让人走路不是?”

    一边说着,他一边打量着眼前这位肌rou隆起。上面有龙蛇盘旋的首领,笑呵呵的说道:“有什么事,咱们换一个地方说。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还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啊?对吧?”

    顾瑜的母亲搂着顾瑜呆愣的站在门口,不知所措。她家里没有男人,一直靠着她撑着这个家。可说到底,她终究只是一个燕京城郊区的妇女罢了。没见过天地辽阔,也没经受过大风大浪的洗礼。看到一群流氓堵在门口,这心里就先有了畏惧。

    她扭头看了一眼大清早就坐在街边逗狗的赵老爷子,有些担忧待会这群流氓伤了老人家怎么办。七老八十的,经不起多少折腾了。

    等到看到张天毅踏出屋门站在她们前面的时候,顾阿姨的这颗心忽然就安定了下来。眼前的这个二十来岁的孩子,腰板挺得笔直。那副脊梁,已经能作为一个顶梁柱来使用了。

    若是事情就此得到解决,张天毅也算是出了一个好大的风头。可惜世事从来不随人愿,这个胳膊上刻着雾中龙的莽汉上前一步推了张天毅肩膀一下,冷笑道:“毛都没长齐的东西,也配和我做朋友?”

    张天毅的脸上依旧挂着一丝平和的微笑,任由着莽汉在他的肩膀上推推搡搡。给别人的感觉,仿佛是认了怂怕了眼前的大汉。想来也算是正常,两人的体型对比。莽汉的胳膊比张天毅的大腿,也细不了多少。

    丝毫没有把张天毅放在眼里的莽汉,指着他的鼻子不屑的嘲讽道:“来,把裤子脱了给大爷看看,你毛长齐了没!”

    紧接着,身后的几个人都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和他们的首领一样,他们同样的没有把眼前的这个寡妇、少女、青年放在眼中。可接下来的一幕确实让所有人都始料不及。张天毅像一条瘦狗迎着猛虎,却毫不畏惧。猛地向前踏了一步。藏在袖子中的右手顺势一甩,右臂袖子应声而裂。一把水果刀横着架在了莽汉的脖子上,同时屈膝用尽力气的在莽汉的小腹处一撞。

    莽汉的腹部传来难以忍受的剧痛,可脖子上架着地刀让他不敢有一丝一毫的弯曲。这剧烈的疼痛让他的眉头深深的皱在了一起,纠结成一团。身后跟着的几个混混刚要上去围殴这个胆大包天的小崽子,就发现他们的领头大哥的脖子上露出一条血线,那崽子毫不手软的把半边的刀锋压进了脖子中。毫无疑问,只要他这么的用力一划,就会要了他们大哥的性命。

    鲜血顺着刀锋流下,坠落在地面上溅射开来。让人触目惊心,谁也没有想到上一刻还温文尔雅的张天毅,此时此刻龇牙咧嘴,怒目圆睁的环视着所有人冷笑道:“来,有胆量你们就上来试一试。反正我是弄死一个不亏,弄死两个赚一个。”

    顾瑜瞪大了眼睛看着张天毅的背影,情不自禁的说道:“好帅。”

    她不是没有见过打架,想她的高中亲眼见过的打架多了去了。可一个人敢在这么多人面前说出这般豪气干云的话,那就只在电视剧中见过了。十七八的少女,情窦初开。不知道什么是情,什么是爱。可骨子里,对于社会大哥类型的男人都有着倾慕。无他,女孩永远喜欢的都是群体中的强者。

    与社会上金钱地位绝对一切不同,学生时代,谁有面子,谁人脉好,谁能一呼百应。那才是学生眼中的,高人一等的强者。

    所以读书的妹子喜欢混混,工作的女孩爱慕老板。缘由皆是如此。

    这几个混混眼瞅着今天是占不到什么便宜,也不想着把事情闹大。真要逼急了眼前这个双目猩红的小崽子,一刀杀了人。那就是谁也无法去承担的后果了。做混混的,都喜欢追求江湖的意气。是意气不是义气。

    输给更强者是一种荣耀,这要是莫名其妙的被一个小崽子一刀捅死。图的什么?

    至少这群混混不会觉得,自己的命就值那么十万块。

    实际上,他们不知道的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他们的狗命就是一钱不值。

    赵老爷子面不变色心不跳,靠在躺椅上悠悠然的感叹道:“过河的小卒,能搅起什么样儿的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