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书屋 - 历史小说 - 重生之我要逆袭!在线阅读 - 第2节

第2节

    但现在,起码家常菜对她来说是绝对没什么问题的,这也是上辈子学会的——为了讨好mama,特意学的。可惜并没有什么卵用,人的感情啊,说复杂复杂,说简单也简单。mama爱她吗?那肯定是爱的。但mama更爱乔心愿,她的meimei。所以无论她使多少心机下多少工夫,都是白费。所以,与其再做这些无用功,倒不如好好地待这些最爱她的人,比如外婆,比如……

    阮婉弯了弯嘴角,脑补了下未来某一天给他煮粥的画面,突然就有点小开心。羞涩?这个还真没有。上辈子脑残的事做得太多,不要脸的话也说得太多,下限节cao这玩意吧,一旦丢了就捡不回来了。

    做一碗白米粥简单也不简单,外婆年纪大了,爱吃软糯一点的,阮婉于是点燃了小炉子,顺带把米淘尽后再浸泡个半小时。三十分钟的时间,刚好够她把两人的衣服给洗了。冬天的衣服少,顶多就是毛巾贴身衣服和袜子。

    晾晒完毕后,她走回厨房找出砂锅。小镇也有小镇的好处,起码像这种熬粥的小炉和窑中制造出的砂锅,在大城市里要难买地多。更别提,这里的水质也是格外好,哪怕喝了没烧热的凉水,也完全不用担心坏肚子。倒三分之二水,烧开后加米转大火,眼看着水再次沸腾,她拿起勺,舀了少许今年新榨出来的菜籽油滴入过砂锅中。不疾不徐地搅拌均匀后,她盖上砂锅,再次拿起火钳将火弄小,顺带看了眼手上的表——现在她有二十来分钟的空余时间。

    她手上戴着的这只表并非是普通的电子表,也不是长辈留下的老表,而是一只非常秀气漂亮的女士表。这是mama上次回来时带给她的,上辈子的她一直珍之又重地使用着,可惜初三那年,被一个借过去看的朋友摔出了一条细纹。为此,她直接和那朋友绝了交,还打电话跟mama哭诉了许久。

    说起来,这只表的确价值不菲,但其实是乔心愿的姑姑从国外带给侄女的,乔心愿嫌麻烦不要,mama于是就带给了她。不知道这件事的她后来还在乔心愿的面前拿表显摆过,好在她这同母异父的meimei是个厚道人,自始至终没拆穿这件事,还硬是以不熟练的演技装出一副羡慕的样子,也是难为她了。

    阮婉摇头,现在想来,那时的自己真是青涩地可笑。

    怀着一份莫名的心情,她走出厨房,一直走到正屋外的廊下,拿起了一把靠在那里的伞——如今的小镇,一切都还带着几分古色古香的味道。比如外婆的这间房,从正屋到门口就隔着一个不小的院子。青石板路的两边,被外婆规整地很好。一边种菜,另一边则是树木花草,赏景吃喝两不误,也是“全能”。

    而她手中拿着的这把伞,还真的就是货真价实的油纸伞,这是秋天的时候隔壁王爷爷送她的。王爷爷家世代都是伞匠,生意最好的时候,大半个镇子的人用的都是他家做的伞。可惜到了王爷爷这一代,子孙都不愿意再从事这份工作,他倒是有心将这份手艺传下去,却也收不到学徒。于是只能关张大吉,享享子孙福。不过到底是闲不下来,隔三岔五地就做上几把伞,送给熟人们。

    阮婉一把撑开伞,王爷爷的手艺没得说,伞柄伞骨摸起来十分温润,洁白的伞面上绘着朵朵丁香。原本伞面上丁香都是浅紫色的,数量也没这么多——她若是打着它穿着旗袍走出去,准能成一现成的“雨巷姑娘”。可惜外婆不喜欢,觉得小女孩儿打这样的伞凄凄惨惨不好看,于是拽着王爷爷在伞面上又加了一堆丁香,白的有,黄的有,浅紫的有,紫红的有,蓝紫的也有。看起来别提多繁茂喜庆了,也亏得王爷爷画工好,否则这伞面估计就不能看了。

    饶是如此,王爷爷还是十分憋屈地表示:“别跟人说这伞是我做的!”

    外婆听了这话也不回嘴,只是笑眯眯地看着他。

    王爷爷于是就默默地缩了,还表示等阮婉的生日到了,会送她一把更漂亮……更喜庆的伞庆贺。

    想到此,阮婉愣住,王爷爷对待外婆的态度坚决像是在“侍奉大魔王”啊!怎么她以前就没发觉这点?啧啧,果然是太嫩了。

    真巧,她走出去时,隔壁王爷爷也刚好打开正门——乡下嘛,白天大门都是打开的,方便邻居朋友来串门儿。就算临时出门也不关上,方便来人在家里等着。所以如果谁登门时发现门关着,敲都不必敲,因为主人肯定不在家。

    “小婉,怎么这么早出去?你外婆呢?”

    “王爷爷早,外婆还在睡,我去买点徐记包子。”阮婉停下脚步,礼貌地回答说。她这个年纪的时候虽然熊,但嘴巴甜,所以街坊邻居都还是很喜欢她的。

    “早,早。帮外婆买包子啊?真乖。”王爷爷笑得眯了眼,“我记得你外婆最喜欢徐记的包子,年轻的时候喜欢豆腐馅,现在喜欢豆沙馅。”

    阮婉也笑了。

    外婆上了年纪,却越来越喜欢甜食了。不过徐记的豆沙馅包子甜而不腻,她也很喜欢。又和王爷爷寒暄了几句,她就打着伞继续在迷蒙细雨中往前走。也只有在这块区域,才会在冬季依旧有着这样绵密的雨。既寒冷,又缠绵。

    徐记包子和王家伞一样,是镇子里的老字号了,包子个头顶大,且皮薄馅多,味道更是极好。每天的生意可以用“客似云来”形容。好在阮婉到得早,倒是不必排队。徐家婶婶对着她又是一顿夸,还多送了她三大包子。很好,晚饭也有了。

    回去时,雨渐渐地小了。快到家时,已经完全停了。

    阮婉收起伞,只随手甩了几下,伞面就近乎干了。她抱着包子走进王爷爷家,发现他正坐在廊下继续处理那些永远处理不完的竹子。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帅气”,认真的爷爷也是这样。她也不吵,免得害王爷爷一不小心割到手,就静静地站着,反正……

    “好香。”王爷爷果然嗅着味道抬起头,发现隔壁那看着长大的漂亮小女孩正站在自己面前啃大rou包,一咬一口rou,一咬一口汤,馋的人掉牙。他顿时就笑了,“好你个小婉,故意来馋你王爷爷?真是越来越像你外婆了。”

    阮婉:“……”外婆你到底都做过些什么?

    不过她还真不是来馋老爷子的,而是来——

    “王爷爷,你送我伞,我请你吃包子。”

    以成熟的眼光看世界,过去没能注意到的事,现在却看得分明。在她说自己是去帮外婆买包子时,王爷爷分明羡慕得紧,其实也难怪,他就王叔叔一个儿子,还在外地工作,一年之回来数次,每次都停留不久太长时间。老人孤独一人居住,哪怕朋友再多,心里也是孤独的。她清楚地记得,外婆去世后第二年,王爷爷就跟着去世了。死时一个人在家,遗体直到第二天才被来串门的老伙伴发现。匆忙赶回来的王叔叔嚎啕大哭地跪在地上,一个头接着一个头地磕,鲜血流了满地。

    然后,阮婉无语地发现王爷爷他居然紧张起来了,站起身后双手在身上的围裙上狠擦了几下,才伸出手来接包子袋,顺带还咧开嘴,笑得别提有多开心了,一副“我没白疼你这孩子”的模样。

    阮婉惦记着还在炉子上小火煮着的粥,和王爷爷稍微聊了几句后,就出了门。才一迈过门槛,她就看到了太阳。清晨的它不够暖融,却也绝不刺眼,洒下一片柔光,让人心底熨贴。

    她于是就踏着这日光进了家门,远远地就闻到了粥香。阮婉愣了下,脚步匆匆地朝厨房走去,远远地就看到外婆正站在炉边,捏着那只瓷勺不疾不徐地搅拌着那锅白米粥。

    烟雾袅袅,香气四溢间,外婆转过头,朝她露出一个笑容。

    她做过这样的梦,在外婆去世之后。

    阮婉不自觉地就停住了脚步,愣愣地站在原地,蓦然就有种自己正在做梦的感觉。不敢说话不敢动,生怕一不小心,就把这美梦给毁了。

    但是……

    “小婉,愣着做什么?过来啊。”

    “……嗯!”

    阮婉终于回过神,脸上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她甩掉一身的小心翼翼,大步朝外婆所在的地方跑去——真好,不是梦。

    第3章 乐极生悲

    比起她,外婆才是真正地做白粥的好手。

    白米粥在煲了二十五分钟后,一定要再开盖搅拌十分钟,这是最后的步骤也是最关键的步骤之一。

    外婆枯瘦的手腕上戴着一只式样古老的金镯子,从前还是熊孩子的她觉得这很难看,很嫌弃地问她能不能取掉,外婆破天荒地跟她动了真火。后来她才知道,这只镯子原本属于外婆的婆婆,外公拿着它上门求亲,并在新婚的时候亲手把它戴在了外婆的手上。从这之后,它再没有被取下。也许是眼光不同了,现在再看这镯子,倒是很有几分古拙的美,而且金这种东西,不是谁都能压得住的,一个不好就俗了。外婆却完全不会让人这么觉得,这只镯子戴在她不再细瘦白嫩更不再洋溢着生命活力的手腕上,并不难看,只让人觉得相得益彰。

    “又发什么呆?去拿碗盘和筷子。”

    “嗳。”阮婉应了声,用盘子把包子给热腾腾的包子给装起来,顺带还拿出了一小叠之前吃剩下的泡藕片——这玩意她最喜欢吃,开胃又可口。吃了这么多年,还是外婆做的最好。

    这么多年,阮婉吃过无数种早餐,不过比来比去,最喜欢的果然还是现在这样。

    白米粥熬得极化极糯,一口喝下去满是米油;泡藕又辣又脆,还有点开胃的酸;包子一咬一口馅,鲜香无比。于是乎,一不小心就吃撑了。好在早上吃多点也没事,不至于像晚餐吃多那样辗转反侧不能眠。

    饭后,她主动收拾起碗碟。

    外婆却叫住了她:“小婉。”

    “嗯?”

    “怎么突然就想起洗衣服准备早饭了?”

    “……”

    “粥还熬得挺地道,我都没教过你这个,什么时候学的?”

    阮婉手上的动作顿住,她可以说“我平时看您做多了,自然就学会了”,却不知为何,就是不想对面前的老人撒谎。于是她保持了沉默。

    这种沉默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一只温暖的手打破了这短暂的尴尬——阮婉抬起头,有些讶异地看着摸着自己脑袋的外婆,就得到了一个温暖的笑容。

    “傻囡囡,不想说就不说,外婆不会逼你的。”

    阮婉才刚露出感动的表情,情绪就被外婆的下一句话给击沉了——

    “这么大了还总哭鼻子,真是不知羞。”

    “……我没哭。”

    “嗯,我知道,还差一点嘛。”

    阮婉:“……”总说大实话,还能不能愉快地交流了呀?

    欢快地笑了几声后,外婆站起身朝客厅走去,一边走一边念叨着:“拿起干净碗放下脏筷子,真舒服。”

    阮婉哭笑不得地将碗筷摞起,“拿起干净碗放下脏筷子”是本地的方言,而且是贬义方言,疑似是什么都不干。外婆拿它来形容惬意生活也真是让人醉了,而且,今天之前的她就是方言中说的那种人,所以,她微妙地觉得自己膝盖中了一箭,更是醉了几分。

    不一会,客厅的电视声响起。

    阮婉于是一边听着那俏丽多变韵味十足的越剧,一边洗完了锅碗。

    接下来的时间,外婆似乎已经完全接受了她“突然变勤快”的事实,没阻止她洗衣做饭也没阻止她打扫卫生,只是会充当“生活老师”,时不时教导她一些有用的、能让饭菜变得更美味的常识。上辈子的阮婉从来不知道,简单的居家生活也能这么快活,让人的整颗心都平静了下来。抚摸着胸口时,能切实地感觉到它在那里。没有四处游荡,也没有支离破碎,更没有惶恐不安,就那么被安稳地待在那里,被小心呵护着。

    这种难言的平静,让她恨不得日子就像这样一直持续下去。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生活不可能毫无改变,她也……还想再遇到他。

    这一天清晨,外婆出门回来时,带回了一只新热水袋以及几根排骨,原因是昨晚阮婉睡觉时脚抽筋,两人商量了下后,一致认为这是缺钙,可以熬一锅莲藕排骨汤喝。

    所以骨汤中,阮婉最喜欢喝的就是莲藕排骨汤了,莲藕清香,汤也不腻。所以她喜滋滋地就上来接排骨,却没成想下一秒就被雷给劈了——

    “刚才在rou铺,我看到张老师了。她提醒我别忘了让你大后天去报名,对了,你寒假作业做完了吗?”

    阮婉整个人当场石化。

    报、报名?

    寒假作业???

    重生回来日子过得太舒服,她完全忘记自己还是个学生了!更忘记现在是初一的寒假了!更更更忘记自己还有一堆寒假作业没写了!!!

    眼看着外孙女呆愣在原地风中凌乱,外婆叹了口气:“这汤,还是我来熬吧。”

    “外婆……”阮婉眨巴眨巴眼,可怜兮兮地看向外婆,努力卖萌寻求帮助,比如跟老师说“阮婉最近生病了,没法做作业”之类的。

    外婆又叹了口气:“哎呀,年纪大了,站一会儿就腰酸背疼,回去休息会儿。”

    然后,她就不负责任地进屋了,留下阮婉站在原地吐血三升——外婆你为何如此卖队友!还能爱么?

    她于是灰溜溜地缩回卧室,东翻西找一番后,总算在桌边的角落里找到了自己的书包。瞧这状态,寒假开始以来估计都没被打开过。她上辈子就不爱学习,初中三年成绩平平,后来到了那边……就更加跟不上。急得要死却又毫无办法,跟mama哭诉后,mama却让比她小一岁的乔心愿帮她补习。乔心愿的功课的确比她好,但对于当时的她来说,这太伤自尊,从此后,她就更加不思进取,到最后都不够普通大学分数线。最后还是乔心愿的爸爸——她名义上的继父帮了个忙,把她塞进了一所普通大学。

    综上所述,学习这玩意从来都不是她擅长的。

    但这辈子不行,她虽然知道他从来不在乎这个,但她也不想和他相差太远。

    都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所以,一切都从寒假作业开始!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些看着眼熟却完全看不懂的题目是怎么一回事???

    阮婉当场就给初中数学给跪了。别看这里是小镇,老师却格外负责,作业答案都给撕了——其实这也正常,乡里乡亲的,哪个老师若是失了责放任学生自流,谁都会在背后戳脊梁骨,脾气不好的老大爷老奶奶,更是敢直接跳着脚地骂人乃至动手。敢还手?嘿!当街上的其他年轻人是摆设吗?

    阮婉真想把手中这些乱七八糟的作业给丢了,爱谁做谁做去。她上辈子脾气从来就不好,别看她在一部分面前装的乖巧,实际上真可以说是一点就爆。后来他就总是从身后抱着她,轻声说——

    “闭上双眼,深吸口气。”

    “缓缓呼出。”

    “再深吸。”

    “有没有觉得心情美妙了点?”

    ……

    其实他的方法对她来说并没有什么用,让她冷静下来的从来就是他低沉好听的声音——她有点声控,所以集中去听某个声音时,就很容易忘记其他事情。

    大概是习惯了这件事吧,他不在以后,她暴躁时就总是像现在这样,闭上双眼深呼吸再吐气。每当这时,阮婉总觉得他就在自己身后,用温暖的双手紧扣着自己的腰。想着想着,她也就渐渐地冷静了下来。

    眼下这点小坎都过不去,她怎么好意思混入重生党的行列?

    老师很厚道,除了寒假作业就没再布置额外的作业,所以她的“工作”只有眼前这些。这里初一的学科是七门,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主课外加政治地理历史和生物四门副课。

    其中,数学生物……先丢一边吧,数学还好一点,初一数学很容易,只要把所有公式看一遍还能做。至于生物……她早忘光了,重看课本需要太多时间。

    语文还是没问题的,她从初中起语文就不错,高中亦然,大学时读的也是中文系,毕业后从事的工作也勉强称得上是文字工作。

    至于英语,她在混得人见人厌之后跟着他去国外住了几年。环境逼迫下,她飞速地从最初的“外语盲”变成了“日常外语通”,这也证明了人的潜力实在是无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