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书屋 - 都市小说 - 我的阿喀琉斯之踵在线阅读 - 第7节

第7节

    佟夕不解,沈希权看上去笑容可掬,彬彬有礼,在车站识破骗子,仗义帮忙,颇有侠客之风啊,怎么就到了叔叔眼中,成了坏人?

    浠镇的房子大都临水而建,前门通巷,后门临水,佟家也不例外,祖上留下的老房子,是典型的四水归堂南方民居。佟国安成年后在t市安了家,这老家的房子留给了弟弟。

    佟建文只有一个独子佟鑫,大学毕业后也留在t市,如今老宅中便只有佟建文和周余芳两口,也挺寂寞。佟春晓和佟夕刚好来和他们做伴。周余芳为人贤惠,早早将东厢上下两层打扫的干干净净给姐妹俩住。

    佟夕对新家,处处感到新奇,房间宽绰,推窗见水,外墙有青砖垒出来的花坛,种着月季,蔷薇,木芙蓉,美人蕉。比起t市的三室两厅,她更喜欢这里,白日在家看书温习功课,太阳落了山,便兴致勃勃的去台阶下汲水,浇灌院门口的花花草草。

    沈希权的家,就在佟家的隔壁。浠镇的房子,大同小异,沈家的外墙也种了几棵月季,只是疏于打理,长的十分潦草。佟夕有时候看到花儿干得厉害,便随便过去浇一浇。

    那天,沈希权从外面回来。刚好看见邻居家的小姑娘正给他浇花,便走到她身后,笑吟吟道了声谢。

    佟夕没想到被他撞到,窘窘的提着水壶,很有礼貌的叫了声叔叔。

    沈希权忍不住乐了:“我和你堂哥是同学,你叫我叔叔?”

    佟夕第一反应他是个成年人才这么叫,听他一说马上就改了口。此后,每次碰面,总是老远就叫一声权哥。

    沈希权也是十一岁那年没了父母,在伯父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不同的是,他伯父是个尖酸刻薄的乡下男人,婶母更是个泼妇。熬了两年重新回到浠镇,自此开始一个人过活,挖空心思想着怎么挣钱。十六岁那年他去t市二手市场买了七台电脑,租了个小门脸,在镇上开了第一个网吧。学校的男生放了学便往网吧里跑,包括佟鑫。佟建文不待见他,便是从那时开始的。

    沈希权不觉得自己做错。诱惑无处不在,大多数人都是自己挡不住诱惑而去埋怨别人。

    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他比很多人更善于寻找机会,把握机会。大学念了一学期便退了学,开始做生意,在房地产大热的时候,他注册了个小公司,从房产中介做起。当佟鑫念完四年大学进了银行的时候,他的恒唯公司已经小有规模。

    近海集团是佟鑫所在银行的大客户,通过佟鑫的关系,沈希权认识了董事长的独生女许琳琅。许琳琅慧眼识珠,觉得他是个人才,不介意他的公司规模,和他合作开发浠镇的旅游资源。

    他施展浑身解数,在两地之间来回奔波了一年多,度假村的项目终于尘埃落定,开始筹建。自此,留在浠镇的时日便多了起来。

    两家相邻,难免经常碰见佟夕。小姑娘很有礼貌,也很可爱,和他聊天的时候,经常忽闪着大眼睛,露出一副“我的天哪”的表情。有时候萌的沈希权就想,自己以后得生个这样的女儿。也只是心里一闪念而已,他醉心于挣钱,一丝丝儿结婚的打算都没有。

    年少困顿,让他比别人更知道钱有多重要,没钱的时候,努力挣钱才是正经事,别的都是虚的。

    佟建文知道青春期的小孩不大好管。刚好他在一中任教导主任,上下班都带着佟夕一起走。出乎意料的是,佟夕似乎就没有青春叛逆期,乖巧懂事,十分省心,来到新学校也很快适应,成绩名列前茅,唯一让他不满意的地方就是这孩子对沈希权充满了好奇,经常在大门口和沈希权一聊老半天。

    佟建文当教导主任也是风声鹤唳惯了,觉得这有点“早恋”的苗头,身为男性长辈又不好意思明说,让佟春晓注意一点。

    佟春晓觉得不可能,沈希权二十多岁成年人,怎么会惦记一个十三岁的小丫头。

    佟建文叹气:你不知道现在的孩子,小学都知道递情书了。你抽空问问去。

    佟春晓下了楼,看见佟夕盘着腿坐在太师椅上,怀里抱着一个放满了葡萄的大玻璃碗,那样子像是一只馋嘴的小猫。

    九月的天,院子天井里的葡萄,还剩最后一拨。斑驳的光线从树荫间漏下来,落到豆蔻年华的少女身上,流光溢彩的好时光,情窦初开,喜欢一个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第9章 忆(2)

    佟春晓心想,自己那时候何尝不是呢,只是不及meimei这么胆大,见到喜欢的人,远远地避开,不敢多看一眼,打招呼聊天更是想都不敢想。或许是meimei身上流着一半异国的血脉,又从小在国外长大,性格比她明朗大胆的多。

    她斟酌着措辞,不想说的太直白,聊了几句闲话,终于把话题拐到沈希权身上。“叔叔不喜欢沈希权,你以后少和他说话,要不然叔叔该不高兴了。”

    听到jiejie提到沈希权,佟夕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一边挑着碗里的葡萄,一边说:

    “叔叔看人太古板正统,在他眼里,脑子活一点就是钻营取巧。只有老实巴交,埋头苦干,被人欺负了也打掉牙自己吞的人才是好人。”

    佟春晓不禁失笑。叔叔的确是这样,看人是老眼光。

    佟夕说:“叔叔对沈希权有偏见,其实沈希权帮了堂哥好多忙。他刚去银行的时候,任务完不成,沈希权帮他想主意,去找广场舞的领舞大妈,给她送点礼物,让她发动广场舞的老太太们去银行存款,只要每人存一万就送她们一套运动服。堂哥找了十几个大妈,那个月的绩效拿了第一。后来沈希权又帮他疏通关系调到信贷科。其实叔叔应该感谢沈希权的。”

    佟春晓也没想到还有这些内情,颇为惊讶。

    佟夕往她微微张开的嘴唇里塞了颗葡萄,接着又说:“近海集团肯和他的小公司合作,也是因为他能处理好镇上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国土资源局这一块儿也能摆平,还有那附近的地痞都得买他的账。总之,他能力很强,不是叔叔说的小混混。”

    佟春晓好奇:“他怎么和你个小孩儿聊这些啊?”

    “因为堂哥是他同学啊,再说,我老夸他厉害,他就愿意跟我聊天。”佟夕认真地问:“姐,你说男人是不是就喜欢被人崇拜啊?”

    佟春晓噗嗤笑了,点着她的脑门:“你多大点儿人啊,懂的不少呢?”

    佟夕转了转眼睛,笑吟吟说:“姐,你不觉得他特别帅?”

    佟春晓心里咯噔一下,小心翼翼的问:“你不会是喜欢他吧。”

    佟夕捧着碗,笑得太师椅前后直晃,差点没翻倒在地。佟夕的反应,让佟春晓悄然松口气,知道事情不是叔叔想的那样。

    佟夕咯咯咯笑了半天才停下来,一本正经的说:“我是觉得他和姐很般配啊,就像杨逍和纪晓芙,冯姑娘和黄药师,金蛇郎君和温小姐。”

    很久以后,她才想起当初自己举的三个例子,个个都是悲剧。

    佟春晓没想到她有这个心思,啼笑皆非的点着她的脑袋:“小小年纪你cao的什么心呐,你作业写完了吗?作文写好了吗?一会儿我choucha你背单词。”

    佟夕嬉皮笑脸的笑:“姐,你喜欢不喜欢他?”

    佟春晓笑着摇了摇头。佟夕好奇的问为什么?她真觉得沈希权很好,和温柔貌美的jiejie十分般配。

    佟春晓抿了一下鬓角的头发,说:“咱爸就是生意人。我很小的时候,家里曾经有段时间特别有钱,小朋友都特羡慕我。可是后来,一笔生意赔了就变成负资产,他跑去中俄边境做生意。我妈去世的时候,他都没来得及赶回来。我那时候就特别怨恨他,有两年的时间都不和他说话,后来爸爸不在了,我特别后悔。其实,他也不想这样,生活所迫,不得已。”

    佟夕第一次听她提及往事。两人同父异母,都很有默契的不提自己的母亲,只谈论有关父亲的话题。

    “我想要一个安稳的生活,生意人有一夜暴富的,也有一夜跳楼的,让我没有安全感,我不求对方大富大贵,只希望他安安生生的顾着家,别大起大落的让我担惊受怕。我过怕了那种生活,昨天还是小公主,隔天就有讨债的上门。”

    佟夕的年纪,对这些似懂非懂。看着佟春晓略显沉重的脸色,这个话题,她从此再也没提。

    沈希权每日在工地上,早出晚归,虽然住在一墙之隔,并不经常见面。

    转眼又是一年。期末考试结束后,佟夕和副班长被班主任叫到学校帮忙改卷子。夏日天气说变就变,刚刚还晴空万里,转眼天如浓墨。班主任一看要有暴雨,赶紧让两人回去。出了校门,雨点就下来了。副班长家就住在学校附近,于是带佟夕先回自己家,给她找了一把伞。

    佟夕拿了伞还没走出巷子,便遇见了几个小混混。浠镇总共就这么大个地方,她的身份和容貌太招眼,想不引起关注都难。这几个小混混注意到她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只是她上学放学都和叔叔一起,周末也不爱出门,很少碰到。此刻骤然见到她孤身一人,衣服又被雨淋湿,这几人便不怀好意的跟上去,嬉皮笑脸的说:“哎呦这不是那洋娃娃吗?”

    “啧啧,你看看那皮肤多白,小腰多细。”几个人说些不三不四的话,跟着她不放,倒也不敢动手动脚,就是言语下流。

    佟夕从没碰过这样的羞辱,气得两眼发黑,脑仁突突直跳。到了叔叔家门口的巷子,雨刚好停了。她收起伞,猛一回身,伞尖对着其中一人的脸便狠狠戳了过去。

    积攒了一路的怒火,她下手也挺狠的,差点戳住那人的眼睛。

    几个小混混倒是吃了一惊,被她戳中脸的那个人恼羞成怒,咬牙切齿:“臭丫头,敬酒不吃吃罚酒,今天非把你收拾了。”

    佟夕当然不会束手就擒,拿着伞掉头就跑,反正不到五十米,就是叔叔家。只是没想到雨天路滑,刚跑几步,突然摔了一跤,没等站起身,就被抓住了辫子。

    刚好这时,沈希权从门口出来。佟夕急忙喊了声“权哥”。那几个人一见沈希权便松了手,佟夕赶紧跑过去站在沈希权的身后,心脏怦怦直跳,当真是吓到了。

    沈希权接过她手里的雨伞,甩了甩水问:“怎么回事。”

    几个小混混干笑着,其中一人解释:“权哥,她差点戳瞎我的眼睛。”

    沈希权薄薄的笑了笑:“我替她给你陪个不是?”

    他一贯都是见人带着三分笑,那一抹浅笑仿佛生在他的右侧唇角。可是那几个人见到他笑,却怯怯的说:“不敢不敢。”

    沈希权没搭理那几个人,低头看看佟夕,抬手搂着她的肩膀,拍了拍:“以后谁再欺负你,你跟我说,我剁了他的手,扔到河里喂鱼。”

    这话显然是说给对面的人听的。那几个人不声不响的走了。

    佟夕以前听叔叔说过很多次,沈希权是个笑面虎,心狠手辣,小混混都不敢惹他,她没怎么相信,今天才算是第一次见识到,惊讶之余,更多的是好奇。

    “他们好像挺怕你的。”

    “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你比他们还狠,他们自然就怕你。我十几岁的打架厉害在镇上是出了名的。”

    佟夕看了看自己细细的胳膊,心里盘算等回了t市去报个跆拳道班,是不是年纪大了有点晚呢?抬胳膊的时候,才发觉沈希权的手还放在她的肩膀上,不禁悄悄缩了一下肩膀。

    沈希权最初认识她的时候,她看着还是个小姑娘,再加上是佟鑫的堂妹,心里也就没把她当外人,搭肩膀时心无杂念。此刻觉察到她往后缩,他才突然想起来,小丫头已经十四了。

    他把手从她肩上抬起来,不轻不重的敲了下她的脑门,板着脸说:“别自作多情了,你这种小丫头片子我看不上。”

    佟夕脸色腾一下红了,捂着脑门,眼睛透着不服。

    “我喜欢这样的。”沈希权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是个刚刚面世的智能机,薄薄的十分漂亮,屏保是一个外国女人,身材火爆,妩媚妖娆,烈焰红唇。

    佟夕认真的看了看,撇着嘴说:“还没我姐好看呢,权哥你眼光不怎么样啊。”

    沈希权又敲了她脑袋一下:“小孩儿懂什么。”

    后来,她为了报考编导专业疯狂的看片才知道那是一个七十年代一个代好莱坞女明星。当时单看照片也并未觉得多么惊艳,直到看了几部老电影,才发现她的的确确是个大美人,一颦一笑,风情万种。

    莫丹的论调是人要看动态,静态美不算真的美。比如某小鲜rou,照片美绝人寰,演技惨绝人寰。然后又举例布拉德皮特:“我原先看他照片觉得一点也不帅,后来看史密斯夫妇和特洛伊木马的时候,哎呦天哪,帅到合不拢腿。”

    佟夕:“……”

    莫丹和那位好莱坞女明显截然不同的类型,一个娇小玲珑,一个高挑性感,一个烈焰红唇,一个樱桃小口。

    沈希权打算追莫丹的时候,佟夕有次忍不住私下问他,你不是喜欢那谁谁吗,莫丹和你喜欢的那一款不一样啊。

    沈希权想了想说:红玫瑰和白玫瑰的论调你听过吧?

    佟夕啧啧:“权哥你这样就不对了啊。小心我告诉莫丹。”

    沈希权摊着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没关系啊,莫丹喜欢布拉德皮特,你看我那点像他。”

    佟夕叹气:你们这些一心两用的人啊。

    沈希权笑:这和喜欢古董喜欢名画一样,不见得非要到手,过我眼即我有。世上美人千千万,能克制住内心的欲望,守着眼前的这一个,就算是真爱。

    后来她关于这个问题,和聂修讨论。

    聂修正在写报告,手指如飞的打着键盘,忙到没眼看她,却很严肃的说:“那不行,守着眼前的还不够,心里也不能有别人。”

    佟夕笑起来:“你这人好霸道,连放在心里欣赏一下都不行喽?”

    聂修突然停下手里的事情,走到她面前,跟班主任似的,盯着她:“你难道还想在心里再放一个人,偷偷的欣赏倾慕?”

    当然不是,我欣赏倾慕的人只有你。佟夕正要说,忽然想起,他追她的时候,都不曾说过一句情话。于是临时改变主意,抿唇笑着不回答,偏要他着急上火。

    聂修没作声,抬起她的下巴,低下头……

    两分钟后,佟夕求饶:我眼前只有你一个,心里也只有你一个。你满意吗?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没有安全感,随时担心女朋友变心被人抢走的男主……o(n_n)o~

    第10章 缘(1)

    佟夕被那几个小混混扯住辫子,差点吃了大亏,一气之下跑去理发店剪了头发。

    傍晚她在院墙外浇花的时候,沈希权从度假村工地上回来,差点没认出来,她最近正在长个抽条,原本就很纤细的身材,愈发看着单薄细瘦,乍眼一看,就是个男孩。

    沈希权还以为理发店手艺太烂,打抱不平的说:“这是哪家理发店?这手艺是想关门啊!”

    佟夕眼睛里亮着笑,一点没有头发被剪毁了的郁闷,“是我让师傅剪成这样的,我本来要剃光头,那师傅死活不肯,怕我后悔了再跑去讹他。”

    沈希权心里咯噔一下,看不出来,这小姑娘有股子狠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