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楚东篱不想跟这个无时无刻不想把自己卖了人客气了,笑中藏刀地说道:“没办婚礼就还不是,季姑娘若是哪日反悔不想嫁给他了,记得来找我,我一定帮你。” 秦时眯眼,片刻后突然扭头看阿浓,温柔地说道:“我永远都不会让你生出后悔嫁给我的念头。” 阿浓的脸猝不及防地红了。 而一旁众人包括楚东篱:“……”秀恩爱什么的遭雷劈啊! *** 沈鸳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睁眼的一瞬间,她有些茫然,过了一小会儿脑子里方才模模糊糊地浮现一点儿关于自己的信息:孤儿樊十七,幼年时被江北王樊林所救,悉心培养成人,前些日子奉命刺杀洛州楚家的家主楚东篱时因伤失忆,如今……如今…… 想起来了,昨晚她再次对楚东篱发动攻击的时候,不慎被抓了——难怪眼下她全身无力动弹不得,看来是姓楚的那小白脸给她下药了。 真愁人,这可怎么办呢?义父还在等着她回去复命呢。 正想着,房门吱呀一声开了,沈鸳转头,看见了一个肤白貌美,气质高雅的少女,她端着什么东西走了进来,清清冷冷的模样让她心中一顿,莫名地生出了几许眼熟之感。 “哟,这是哪家的小美人,长得竟这样好看!”这话乃是脱口而出,沈鸳自己都愣了一下。可阿浓却猛地抬起头,眼睛微红地笑了起来。 沈鸳家中除了两个比她大一轮的堂姐妹,再无其他姑娘,因此她自小跟着几位哥哥一起长大,养成了一副男孩一般洒脱不羁的性子。除此之外,她还是个看见美人就走不动路的——每每见到漂亮姑娘都会忍不住上前调笑什么的,简直比家里的哥哥弟弟还要风流不羁! 偏她虽是个姑娘家,可生得浓眉大眼,英气俊秀,又因时常与家中兄弟混在一处,身上少了几分女儿家的娇羞扭捏,多了几分男儿的潇洒利落,调戏起人来不叫人厌恶,反倒多情得紧,总能逗得被调戏的小姑娘们小脸绯红,芳心乱跳,甚至还有那因她穿了男装而将她当成男子,哭着喊着要嫁的。 这句“这是哪家的小美人,长得竟这样好看”,阿浓已经听过无数遍,本以为此生再也听不到了,谁想……少女心中滋味万千,鼻尖酸涩得厉害,但她没有哭,只是将手中端着的早饭放到一边的桌子上,然后学着小时候的样子对沈鸳行了个礼:“三jiejie家的小美人见过三jiejie。” “三jiejie”这个称呼让沈鸳一下子想起了昨晚的事情——她记得昨天刚被抓的时候,似乎就有个姑娘一直哭着冲她喊三jiejie。 就是她? 当时天黑,她的注意力又一直在楚东篱身上,因此根本没有看清阿浓的模样,眼下见这少女生得这般好看,顿时有点后悔了——她昨晚对她态度很不好,不知有没有吓到她。 阿浓见沈鸳不说话,只直勾勾地看着自己,眼神似有懊恼,顿时便明白她在想什么了——她这三jiejie自来比男人更怜香惜玉,可惜生错了女儿身,不然定是个风流浪子。 想着她虽失了忆,可性子却还与从前一样,少女心中生出了无限欢喜,她走上前在床边坐下,关心地问道:“大夫说三jiejie生病失忆,不记得我了,这事儿可是真的?” 沈鸳这才回过神来:“我是失忆了,你认识我?” 她的眼里有对美人的欣赏,但更多的是警惕,显然脑中叫人灌了与他们敌对的记忆,这种情况下,不管她说什么,只怕她都不会信。阿浓睫毛微颤,生生将到口的那些过去尽数咽了下去,只点点头道:“嗯,你小时候救过我。” “小时候?”沈鸳愣了一下,她只有最近七八天的记忆,并不记得在这之前的事情,更别说小时候了。或许是因为失忆的感觉让人不安,也或许是出于好奇,她顿了一下,到底还是忍不住问道,“那你与我说说,你认识我多久了。” “我们两家住得近,所以我刚出生的时候就认识你了,你说我长得可爱,比家里小猴子一般丑丑的弟弟好看多了,所以一直将我当成亲生meimei照顾……” 呃,嫌弃弟弟长得丑,所以去宠爱别家美貌小姑娘什么的,这小美人好像真的挺了解她的……不过她是楚东篱的朋友,也不排除是在说慌的可能。 想到这,沈鸳眯了一下眼睛。 那只姓楚的死狐狸太狡猾了,若不是她反应机灵身手好,早就被那看着弱不禁风,实则满身都是心眼的家伙坑得死无葬身之地了。能与他做朋友的,想来也不会是什么心思简单之人,还是小心为上的好。 这么想着,沈鸳便打断了阿浓的话,只笑眯眯问道:“小美人,既然咱们关系这么好,你帮个忙把我放了好不好?” 阿浓难过又觉得想笑,她拧了一旁的帕子,温柔地给她擦了擦脸:“不好,我怕你一走我又找不着你了。” 沈鸳:“……”要不是确定自己是个娘们,她都要怀疑她从前是不是做过什么吃干抹净就走人的王八事儿了! 见她无言,阿浓笑了起来,然后问道:“三jiejie失忆几天了?” 沈鸳有点不想理她,但看着少女美丽的笑容,嘴巴却很诚实地出卖了她:“七八天吧。” 翠烟说轮回之毒十日一发作,那么说再有两三日,三jiejie便会再次毒发,熬过这次毒发之后再醒来,她又会忘记之前十天的事情,记忆重归空白。 阿浓在默默地算了一下,心里有些沉重,但面上却不显异样,只端起一旁的白粥,温声说道:“那先吃饭吧,吃饱了兴许就能想起来了。” 沈鸳确实有点饿了,想了想也没拒绝——反正人家要杀她早就杀了,没必要多此一举往食物里下毒,遂她很宽心地接受了阿浓的投喂,等吃饱之后,还满足地喟叹了一声:“畅快!” 这样鲜活的她看得阿浓又忍不住笑了起来,她叫来玉竹一起帮她穿好衣裳,这才又道:“等会儿咱们就要出发了,三jiejie就与我坐一辆车好不好?” 沈鸳还没如何,一旁的玉竹先愣住了,她想起方才秦时对她威逼利诱,让她以“身体不适”为由滚去坐翠烟马车时的样子,忍了忍,还是忍不住低头闷笑了起来。 可怜的姑爷。 *** “我要跟楚东篱那龟孙子坐一辆马车。”——好在沈鸳不肯答应,秦时的心思方才没有白费。 他一上马车就搂住小媳妇挨挨蹭蹭了一番,丝毫不知道就在方才自己差点就又要苦哈哈地滚出去骑马了。 不过…… “怎么一直不说话?在想什么?” “嗯?”呆愣中的少女回过神,“只是在想三jiejie为什么非要跟楚公子坐一辆马车。” 秦时:“……” 难怪亲了她半天也没反应,原来心思根本不在这里。 青年不是滋味地看着她,心中突然生出了一种nongnong的危机感,好半晌方才答道:“她是不死心,想寻机杀了楚东篱。” 阿浓一愣,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可是三jiejie眼下浑身无力,怎么……” “杀人的法子多了去了,没准她是打着咬死楚东篱的主意呢。”秦时这话当然是随口一说,然而话音刚落,后头马车里便传来了一声惨叫。 是楚东篱的声音,听着挺疼的样子。 “姓沈的,你是狗吗?竟然咬我二哥的脸!” “哦,本来是想咬脖子的,没力气所以咬偏了,不好意思啊。” 阿浓:“……” 秦时:“……” 两人沉默片刻,齐齐大笑出声。 阿浓顿时什么愁绪都没了,半晌揉着小脸笑叹道:“三jiejie眼下脑中只有杀楚公子的命令,不肯相信我说的话,这几日楚公子只怕要……咳,辛苦一下了。” 秦时对此十分喜闻乐见:“他活该。” 阿浓嗔了他一眼:“哪有这样说朋友的。” “要不是那家伙非要赖上咱们,我还能带着你四处看看玩玩,慢慢儿地赶路,哪至于这般匆忙。”何况经此一遭,他们在诸反王眼里只怕也已经是楚东篱的同伙,淮东王的麾下了——一想到这秦时便牙根痒痒。 姓楚的太狡猾,直接给他来了一招釜底抽薪,眼下他就是不上贼船都不行了,可恨! 不过这些秦时没打算和阿浓细说,一是这些事情太复杂,他不愿叫她跟着cao心;二也是因为她的身份——大晋王朝的国母是她亲如母亲的姨母,大晋那位太子是她自幼一起长大的表哥,而淮东王孟怀,再师出有名,再得人心,他也是大晋皇室眼里的反贼。虽说大晋气数已尽,太子也不是死在淮东王手里,可反贼就是反贼,和大晋皇室的立场终究是对立的。就算她理智上能接受他投靠淮东王之事,但情感上呢? 秦时舍不得勉强她,更不愿看到她伤心难过,遂他思索许久,还是决定暂时将此事瞒下来,等日后时机合适了再与她细说。 阿浓不知他在想什么,闻言只摇头道:“早些回去也好,不然阿临和大娘该等……” 话还未完,外头突然想起一阵兵刃交接声,秦时撩开马车帘子一看,眯了眯眼说道:“果然等不及卷土重来了。” 阿浓也探头看了一眼:“是昨晚逃走的那些人?” 秦时点头,飞快地亲了她一口:“乖乖待着,我很快就回来。” 说着便身轻如燕地飞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更新了┗|`o′|┛ ☆、第61章 第61章 黑衣刺客们显然是为了救沈鸳而来,他们分成了两拨,一拨在明面上吸引着秦时等人的注意力,另一拨则是趁乱偷摸向楚东篱的车架,试图杀了楚东篱带走沈鸳。但因众人早有准备,他们计划没有得逞,反而还折了不少人。 “这么不惜代价地来救你,看来你在樊林心里地位不低呀。”阿寒出去战斗了,眼下马车里只他们两人,楚东篱放下撩起的马车帘子,转头对吃了软筋散,眼下只能软软倚在角落里的沈鸳笑道。 这显然是在试探她,沈鸳眯眼笑了起来:“樊林是谁?” 你的杀父仇人。楚东篱心中摇头,面上却只叹道:“一个长得很丑的糟老头子。” 沈鸳想了想,没想起来樊林有多丑,她只记得自己有个义父叫樊林,并不记得他长什么样。 “哦,那就别说他了,影响心情。我们不如来说说你?” 楚东篱挑眉:“我?” “是啊,你长得这么……”沈鸳用眼睛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番,嘴角勾起一个风流又邪气的笑,“如花似玉,该不会是女扮男装吧?” 如花似玉……这不仅是在嘲讽他长得像女人,还是明目张胆的调戏!楚东篱笑了起来,片刻突然抓过她的手按在了自己平坦的胸膛上:“姑娘既然心中疑惑,不如亲自验证一下?” 沈鸳有一瞬间的诧异,但很快就眼神暧昧地笑了起来:“好啊,不过这里的大小也是会骗人的,咱们换个地方如何?” 说着,搭在楚东篱胸膛上的手就垂直往下移,直直地往某个不可言说的地方探去。 楚东篱笑容一僵,但没有阻止,直到发现沈鸳好像是打算来真的,方才额角微跳,飞快地握住她的手制止了她大胆惊人的流氓行为。 “你真是个女人?”这下轮到他发问了,不过不是嘲讽,而是发自内心的疑惑。 看着他温和虚伪的笑容下隐隐透出的一丝窘迫,沈鸳先是一怔,而后心中愉悦,哈哈大笑起来:“是啊,怎么,我检查了你,你想检查回来?” 她笑得张狂又放肆,半点儿没有姑娘家的斯文,反而像个浪荡的纨绔,俊俏的眉眼间尽不羁与痞气。 楚东篱眼神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摇了摇头:“不了,我没有那么重的口味。” 臭狐狸又拐着弯骂她!沈鸳挑眉,低头看着他右手手背上那个青紫肿胀的牙印,不怀好意地舔了舔嘴巴:“我口味倒是挺重的,平时最喜欢啃猪蹄了。” 伤处瞬间抽痛起来,楚东篱:“……” 吃了翠烟特制的软筋散,整个人都软成泥鳅了下口还这么重,这死丫头果真不负“大力王”之称。 *** 就在两人互相伤害的这会儿功夫里,外头的刺客已经被彻底清理干净,众人收拾了一番,很快便继续上路了。 “可有抓到活口?”看着秦时袖子上不慎溅到的几点血迹,阿浓秀眉微凝。 身上沾了一丝血腥味,虽不浓,但到底不好闻,遂秦时难得主动地坐远了一点:“没,一见情势不好就都跑的跑,自尽的自尽了。” 阿浓有些失望,想了想又问:“那有发现其他什么线索吗?” 占有欲是爱的附属,尤其秦时骨子里又是个霸道的,遂他不喜欢少女这般关注别人——与对方的性别身份无关,纯粹就是希望她能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自己身上。可他也看得出来,沈鸳在她心里是不一样的,她将她当成了亲人,而并非只是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 想着自己若无法接受沈鸳的存在,只怕他家小媳妇也要接受不了他的存在了,青年只得捏着鼻子忍下心中的醋意,神色平静地笑道:“还真有,方才交手的时候我无意扯破了一个人的衣裳,那人的后颈处,有一个小小的狼牙状纹身。” “在身上纹野兽图腾是江北人才有的习惯,看来三jiejie真是落到了樊林手中!”阿浓一愣,眼中飞快地闪过几许亮色,“翠烟姑娘说若能找到那下毒之人,拿到轮回之毒的样品,或许就有机会研制出解药,既然眼下基本能确定那人就在樊林身边,只要派人将那人抓回来,三jiejie也许就有救了!” 不过想到自己手下如今没有什么可用的人,少女又微微拧了眉。 她显然还不习惯依赖自己,秦时心中又叹了口气,面上却只笑道:“此事与楚东篱也有关,他会找人去办的,你只安心等着好消息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