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书屋 - 都市小说 - 懒秋心序在线阅读 - 远人岸

远人岸

    年少的是光阴,老去的是岁月,在这年少老去中的痴人,是你我。

    诗曰:

    『无题』

    年少偏言老去痴,

    老来却语少年迟。

    痴人知是痴人误,

    知是痴人又不知。

    [少年]

    小的时候看星星,看到的不是星星而是光,那时,什么也不懂,也就无所谓“山亦山非山,水亦水非水。”只是纯粹的,出于孩子对光源的天生喜感,单纯的看着,看着,累了便睡过去,在父母怀中,亦或那些莫名其妙如墙角,地板之类的地方,然后,再一睁眼,便是新的一天。

    再长大一些,看到的星星就不一样了,这次不再是光,也不会看着,看着就死死睡去,而是神秘与向往,有的时候,我会想,我老去后会是什么样子?会像爷爷一样吗?整日里为调皮的孙子cao前劳后,偶尔歇歇,逗一逗可爱的孙女,隔三差五的在厨房里或是客厅里和奶奶斗嘴,然后在固执消退后又百般的哄奶奶开心。

    我想,我会是这样吗?或许,会吧。不过,这都已经不重要了,光阴啊!它总是不甘心,不甘心日子过得这番惬意,或许匆匆才是它想要的,童话,卡通,那些没有考虑任何而许下的诺言,还未来得及珍惜,甚至没有过挥霍的机会,就变得宝贵了。而唯一能如愿的,便是不知何时许下的,要早些长大的想法。

    [老年,老去]

    老去易,少来难,也不知以我当前的阅历,去写对老年的感受,是否属实,但我尽量写出自己真实的感受。

    写这个标题时,我心情还是很复杂的,首先要考虑很多,什么批评,什么不解之类的,又要考虑自己的能力是否驾驭得了这类字眼,但其实写来写去,我都处于一个封闭的环境,既然封闭,也就不考虑那么多了,当读者看到这里,多少会对我的年龄产生误解,什么大龄青年啊,某某大叔之内的,其实并没有。留个悬念,可以尽量往小了猜。

    这也难怪,年少写少年,年老写老年才应是正确搭配。因为这一关系,便在老年后,加上了老去,虽然有些怪,但这过程总是对的。

    “未来能找回少年。”这是我长挂心间的话,也算得上是一个长期以来的梦吧。有些可笑,又有些可悲,年纪不大,却有着如此荒唐的想法,这应是同龄人所共有的,唯一不同的也就是荒唐的度罢了。

    其实都是注定了的,谁叫我从来就是个不懂珍惜的人,我是那样的绝情,绝情于人,绝情于己,未来得及享受少年,就迫不及待的将它狠狠抛去,以至于在身上找不到半点少年的影子。

    每每到这,情绪不免激动,这的确可笑又可悲,可笑是可悲的,可悲是可笑的。

    情绪激动,文章也会跟着杂乱,写出来的东西,除了能看到当时的情绪,也看不到什么了,又因为懒吧,也不愿去多做修改,反正改来改去,文章的情感也就一个样,那还不如保存真实的它。反正我是这样认为的。

    好吧,可能是有些跑题了,但,我也无能为力啊!来不及解释,回归正题。

    “老年”,是我个人自我评价时常用的词,或许是颓废吧,这词总是令人安逸又无奈,当一个人看着夕阳西下,沉浸在“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意境中,我真的认为,人老了也就这样。

    尤其是,当看着夕阳忘记了时间,这样那样的烦恼都抛到脑后时,我便更喜欢这词,它可以是一个理由,一个让人逃避的理由。

    而当我从朋友亲戚之间的嬉闹中走出,一个人故作一个人的时候,这种老年颓废又会变成一种莫名的孤独。

    而这孤独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孤独,我很幸运,该有的,我什么都有,亲人,朋友,老师,这些,这一切,我都有,甚至远超常人。

    可那种莫名的孤独感却不这样认为,仿佛我拥有的更多,孤独感也就越强烈。

    我试着去跳出这种孤独,这种垂暮,结果还是很真实的,是的,失败了,没有任何阻力,就因为,我享受它,享受这份孤独。

    说出来可能没人相信,只有在这份孤独中,这份衰缓的颓疲中,我才能看到一个我,一个坚硬皮囊下,脆弱柔软的灵魂。

    那一刻,我会开始可怜自己,懂吗?是可怜自己,不是别人,而是自己,是自己可怜自己。其实,我更希望有人来可怜可怜我,可是大家都知道的,和女人一样,男人也是一个有标签的动物。

    或许,这份病态的自怜无人接受,包括我自己,可是,这又有什么办法,一个人的成长总是在这一个又一个病态中,被迫转变为常态。

    当然,不得不提的是,这种自怜,在秋冬换季最为浓烈,在北风彻骨中,从冰冷的肌肤,感受大自然给予的温暖。

    或许不是,但要我看,这应是,老去后,也应是这般,不一样的,只是我所自怜的时间变长了,而所剩的总时间变短了,其实也不必等到那时,当笔画一笔接一笔落成,我们就开始老去了。

    [痴人]

    记得最早看到这类字眼,应是在初中的语文课本上,张岱写的《湖心亭看雪》“莫说相公痴,更有痴似相公者。”

    起初不能理解,这痴字有何意,误以为是食用的那个吃,结合句意,便认定是两个吃相相似的人,为此还偷着乐了好一阵子。现在回想起来,还别有一番趣味。

    只是再也回不到当初的童真,且沾染了些许苦涩。

    随着年龄增长,痴字不在那么单纯,开始有了厚度与深度,开始有了味道,就像一杯茶,在历经了翻腾后,终于泡开了。

    一生单工一技的匠人是痴,历代护林的护林人是痴,用生命研学的学者是痴,那无数个在红尘中颠簸的男男女女也是痴。

    他们没有什么特殊的,更没有天生的责任与义务,他们更多的是一份执着。

    是的,痴可以理解为一份执着,一份执念,渗透了肌肤骨髓,融入了血液的坚守。不究古法,就我个人对痴的看法,痴字,病包裹着知,又何尝不是知助长了病。

    当对一个人或是一件事,你所知道越多,你对他越加熟悉,你便越沉沦其中,即便有一天,你醒悟了,你厌烦了,你想去摆脱。

    你会发现,你根本就摆脱不了。因为那时,他已经成为了你生命的一部分,生活的一部分,无法割舍,就如旧病难愈终会落下病根,就如佛前悟透执迷不悟。

    摆脱,简直就是不可能的,因为,痴亦是你,你亦是痴。

    这么看来,痴是一种病,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明知如此,却还愿意去沾染它,甚至不惜一切。

    的确,痴是一种病,但它与其它病不同,它是活着的具有人性色彩的症状,它是人类情感到极致,以至于接近,甚至超过极端的表现。

    一个真正的痴人,在他痴的过程中,他的一切感官都会放大,听觉视觉,乃至味觉,都会无比敏感,无比真实。

    而他所表达的他的任何都会如此,会有血有rou,变得极度纯粹,他不会去做任何虚假的事,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清高了,而是没有能力。

    因为在所痴之物的面前,他们活成了孩子,是那种长不大的,天真的,不谙人事的。但不要因此就去嘲弄他们,也无需不解,因为,这便是人性,是人。

    若身为痴人,请坚定自己,尽量开心吧,若身边有这么一位痴人,请珍惜他,毕竟,痴人太少。

    『作者的话』

    其实,写这本书我是鼓足了勇气的,因为书能写成这样估计也够无脑了,也不知会不会有人理解,既然开始了,也不能这么结束,那就决定坚持下去。

    这本书的篇幅不会太长,预计十五六万字左右,书大概就讲一个自予诗人的诗人的所思所想。我会尽力写出自己的第一感受,写的真实,会将我的每一个情感都保留在笔尖的真实。

    『诗译』

    小的时候,总喜欢说,老去了人便会痴,其实就是对未来的不解。

    真的长大了,老去了,又总记挂着少年,渴望少年。

    世上的痴人啊!都知道是被痴人二字所误平生。

    可是,知道了又怎么样,还不是装作不知道的样子,仍是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