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6)
顾鼎臣不仅在儒学上造诣很深,在用兵打仗上也是一位极其高明的将才,而且在嘉靖皇帝历任内阁中他是唯一一位最关心国计民生,首倡并大力促进支持江南赋税改革的经济学家。 顾鼎臣说:“如今皇上调我到吏部任职,我可以为百姓做些实事了。我最想做的是赋税制度的改革,我在家乡丁忧时作过调研,发现东南的赋税徭役要比其他地方重许多,我想再次到实地进行考察,然后上疏皇上,减轻东南百姓税赋负担。” 文昌君和顾撷冈齐声道:“义父年事已高,还是在京城查阅整理资料吧。我和大哥在吏部、户部当差,年富力强,还是由我们兄弟俩到地方实地考察,等到搜集到资料后,再交给义父整理,写成奏章,上疏皇上。” 顾鼎臣说:“嘉靖六年我把在家乡丁忧时考察江南赋税弊端,写成奏折《陈愚见划积弊以裨新政疏》,反映江南赋税过重,田赋失均,杂税过多以及里甲、粮长等问题,要求彻底清查田粮,大力改革赋税制度。但是由于皇上受大礼仪斗争困扰,无暇顾及,只简单回复‘所陈俱切时弊,诏行抚按衙门督属举行。’我的上疏引起桂萼、徐俊民、许赞、陈缟、候位等许多朝臣共鸣,纷纷上疏要求尽快进行改革。” 文昌君说:“在江南苏松嘉湖镇常杭七府州中,苏州府税赋最重,松嘉湖次之,镇常杭又次之。我查阅了历史档案,明初洪武时期,苏州府土地占全国百分之一点一,所纳税粮占全国百分之九点五,是平均数的八点五四倍,是赋税最重的。更严重的问题是官田民田赋税严重失均。 所谓官田大多是宋朝、元朝和明朝初期藉没富豪贪官的田地,包括皇庄、诸王、公主、勋戚、大臣、内监、寺观赐乞的庄田以及百官的职田、边臣的养廉田、军民商的屯田,这些官田由官府租给佃农耕种,民田是农民祖传或购买的私家田地。 官府对租种官田的佃农加倍盘剥,官田的税粮竟然高达民田的十倍。苏州府秋粮总计二百七十四万六千余石,民田税粮仅仅十五万石,其余都是佃农缴纳的官田税粮。佃农卖儿鬻女也无力缴纳高额税粮,只能靠借高利贷度日,拖欠无力偿还的只能抛荒流亡。” 顾撷冈说:“江南税粮运输由军船包办,但是要收取高额运费加损耗,这部分额外负担的米粮称之为耗米。这样税粮包括正规税粮和运输耗米两部分,官田大户不肯缴纳耗米,都由民田小户负担。 松江府有一位名叫顾清的,是弘治六年进士,曾当过庶吉士和侍读,家有四十四亩良田,十六亩山地,要缴纳正粮一石六斗二升,耗米却高达十二石九斗!江南如此重赋,百姓无力负担,造成年年拖欠,历年拖欠的税粮越积越多,最后朝廷只得减免部分税粮。这样势必造成新旧税粮混淆不清,官吏乘机弄虚作假,中饱私囊。” 文昌君说:“江南赋税过重已经是历史积弊,虽然几度改革,但是很难弊绝风清。较有成效的改革是宣德五年周忱提出的‘平米法’,对混乱的税粮和漕运政策进行改革。 ‘平米法’规定无论官田民田、大户小户,一律在正粮之外都要缴纳耗米,并统一标准,一石正粮缴纳六斗七升耗米。如此每年在正常税粮缴纳后尚有余粮,周忱将这些余粮存贮在‘济农仓’内,用以弥补里甲支费不足,减轻农民各种杂税负担。 但是周忱的改革遭到豪强胥吏的抵制,实行了一段时间后,豪强胥吏又反攻倒算,田赋弊病再度复发,周忱改革成果化为泡影。” 顾鼎臣说:“弘治八年,我的岳父,江南巡抚朱瑄在松江府华亭、上海二县实行‘分乡论田加耗’的改革,在正粮基础上区分不同乡村田地肥沃贫瘠等级征收耗米。因为这个办法过于简单,而且田地的肥沃贫瘠很难有统一标准进行界定,即使是同一乡村的田地也有肥沃贫瘠的差别,所以在二个县执行起来相当困难,更没法在江南推广。嘉靖九年我又上《申未议以裨国计拯民命疏》,这次语气更为恳切,但用词却非常激烈,对官员敷衍塞职极为不满。奏折中说,虽经十余年未闻有县令太守遵奉举行,在令守中没有查出虚报荒地一亩,清出隐瞒税粮一石者。皇上回复说:‘乃申诏巡抚官,斟酌处置,从实举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