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
她渴望成为那样的人,所以心生憧憬,就像是飞蛾在黑暗中向着那一份微弱却显眼的光明。 宋雯没有再深究叶青第一世的身份,她只是凝神盯着自己手中的笔记本,那密密麻麻的文字像是编织的巨网,将人套在牢笼里,想要挣脱而不能。她心里冒出一个古怪的、荒谬的、几乎让她啼笑皆非的猜测,但是她看着笔记本中那个人日渐偏执的举动,那个忽闪而过的念头却怎么都无法抹去。 “林夕。”宋雯有些烦躁不安地咬着笔头,咬咬牙,还是决定说出自己的揣测,“你曾经说过吧?大佬是个脑域开发到了极致的人,甚至拥有所谓的第七感和第八感?而我们之前猜测过,真正在穿梭时空的人不是你而是他,因为你的穿越毫无规律性,很可能是受他的影响,才让你身不由己地穿越。” 林夕想辩驳什么,却被宋雯一把掐断了接下来的话:“按照我们之前的假设,你的大佬是一位拥有精神方面特殊能力的异能者,这样的情况跟零不是很像吗?我猜他最开始的身份就是零,就是那个被你救出火海的孩子。你看,大佬和零的情况其实很相似,他们都是精神系的异能者,性格也偏向冷淡。” 林夕认真地听着宋雯的话,忍不住微微皱起了眉头,她不可否认这两人具备了一定的共通性,但是她还是无法将两人的身份进行挂钩。 ——毕竟一个是被自己保护的存在,一个是被自己仰望的存在。 “如果你将你每次穿越的经历进行对比,你就会发现,大佬的行为其实一直都很违和。”宋雯圈起林夕前四次穿越里遇见的大佬的“人设”,沉声说道,“你的第二、第三次穿越和第四次穿越都得到了他的帮助,虽然不多,但是从你的描述里我能感觉到他是个态度疏冷但是很有原则的好人,比如说为了你这个陌生人而跟队友阿尔杰进行了对峙,又或者将珍贵的武/器让给了你,帮助你和温妮两个拖油瓶逃离医院。从这些事情来看,他是个冷淡但是有原则的人。” “可是这样的一个人,在阴山上的时候却漠视所有人的生死,你别跟我说他帮不上忙。我能感觉得出来他不是帮不上忙,而是不想帮,或者说那个时候他的注意力都在你身上,因为全神贯注,所以下意识地漠视他人的生死——就像零一样,为了救你,伤害你的人都该死一样。” 林夕整个人都愣住了,她张了张嘴,却说不出反驳的话。 “而他在阴山上的行为也很可疑,他对你寸步不离,紧跟在你身侧。”宋雯合上了笔记本,终于将所有的线索都串成了一条线,“如果我没记错,在第一个世界里,零也跟你说过类似的话——‘林夕要走,不给,因为走了,就回不来了’。你可能只是把这个当做孩子的玩笑话,但是我却觉得他很执拗地将这个当做了自己人生的信条。对,没错,你对他说过的每一句话,他都牢牢地记住,并且遵守你为他定下的那些原则——所以给我们造成了他是个好人的错觉。” ——“这不是生存的守则,但是我希望你记住——尊重生命,不管是别人还是自己。” ——“我记住了,林夕。” “如果你的大佬就是零,那么很多情况就能解释得清楚了。”宋雯觉得有些冷,有些毛骨悚然,为了这份透纸而出的疯狂和感情,令她不由得背生冷汗,“零的能力我们也曾经分析过,他是一个精神系异能者,当他执着于某种事物或者有某种强烈的心愿想要完成时,他的能力可能会遵循一定的思维逻辑而从一种比较偏激的角度去帮他完成这个目标或者心愿。当然,我相信,过了这么久,他应该已经能掌控自己的能力了,但是,万事就怕这个’但是‘。” “人的感性和理性,本来就是被分隔开来得两种东西。你要知道,精神病只能抑制,无法痊愈,他很可能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能力在作祟。” “当他的思想极端执着于某人某物时,便有可能会对现实的你产生了影响。” “但是这种感情,必然是沉重到足以影响其大脑皮层,能够导致他精神不定的程度——一种类似于抑郁症或者条件反射一样的存在。” 伴随着宋雯的述说,林夕心里也觉得有些凉,只觉得瘆人得慌。她抬头,却看到宋雯注视着她的眼神,就像是以前她被各种变态缠上的时候,那种不加掩饰的同情和怜悯的眼神,只听她继续说道:“我一直觉得在最开始的时候,零对你的亲昵和信赖就到了一种不可理喻的地步,一个人的肌肤饥渴症没道理会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产生反应,但是现在我有一个模糊的猜想。” “零可能认识你,从一开始就认识你,你所谓的穿越也不是偶然,而是一种必然的结果——当他在绝望中产生强烈的思念,希望你到他的身边。” “他思念着你,爱着你,深刻的,近乎绝望的——并且无药可救。” 宋雯看着表情一片空白的林夕,眼底的同情简直快化作心酸的泪水流出来了,自家的闺蜜简直倒霉得令人不忍直视,从小到大都被各色的变态纠缠,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动心的对象,居然也是个高危级别的精神病患者,简直让人想为她掬一把同情泪。 “他思念你而不自知,所以他的异能将你带到了他的身边,你在梦里死了这么多次,说到底,罪魁祸首还是这个你一直追逐的人。” ——爱似病骨,毒入肺腑。 ——于是思念成疾,错得万劫不复。 作者有话要说: ……(土下座)被论文砍死在半路,踩着□□爆炸的时间奉上更新。 主线揭晓,大佬和林夕真的是互相伤害,你们别怀疑。 敢嫖林夕的不是变态就是勇士,我认真的! 本文的男主和大boss是同一个人……(跪地.jpg) 我知道你们想打死我……但是我不听我不听…… 第六十七章 骨瓷小镇(1) 对于宋雯的推理和猜测,林夕恍惚了很久,才勉强接受了现实。 她在自我厌恶的心态里熬了这么多年,本身对周围的一切人与事都带着一种赎罪般的宽容,虽然叶青的真实性格和林夕憧憬的模样有些不同,但是林夕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好介怀的。更何况这些只是宋雯的推测,想要核实情况还必须去梦里问问叶青,到时候真相自明,现在胡思乱想也不过是庸人自扰。 对于自己梦里死去活来的经历,林夕并没有觉得愤恨或是怨憎。 林夕这个人本来就崇尚力量,对那些光怪陆离的事情兴趣不是一般二般的大,她通过梦境而得到了力量几乎可以说是完成了她的梦想,虽然过程很痛苦,但是对林夕来说这是等价交换的一种。她甚至还要感谢叶青给了她一个发现更广袤世界的机会,让她可以走出普通人平凡庸碌的一辈子。 被林夕放在心头上的人,她会不自觉地宠溺,跟对陌生人的消极退让不同,比起自己,她更多地想到了别人。 “零这个孩子长大了啊。”林夕整理了自己的记忆,找出了越来越多零和叶青的相似点,这让她不甚唏嘘地说道,“他果然是个好孩子啊。” 宋雯眼角微微一抽,觉得自家闺蜜实在心大得没边了,那个叶青明显还是个人格有些残缺的人,虽然完全遵守了林夕为他规划的原则和底线去生活,但是本质上还是一个冷漠到感情波动接近于零的人。她还在担心自家闺蜜被高危精神病看上的悲催未来,林夕可好,关注的重心算是完全偏离了轨道。 “咱们继续说啊,要怎么样才能将记忆带到梦境里?”林夕伸出手去挠她,“我总不能一直这样带着不健全的记忆轮回下去吧?想要找到突破口,肯定需要梦境里的我跟叶青达成共识,让他意识到他自己的穿越是拖家带口而不是单打独斗的吧?我还想要很多很多小林夕呢。” 宋雯的表情狠狠地扭曲了一瞬,仿佛牙疼一样地倒抽着冷气,说道:“你怎么还惦记着你那些小林夕?要生也是你生好吗?别老是下意识地把自己当直男然后就理所当然地觉得大佬要给你生儿育女好不好?我的猜测是一回事,你自己去论证却未必如此。” 宋雯知道林夕信任她,这个人总是给自己画了一个圈,对圈外的人处处防备,看似妥协退让却满怀冷漠和疑虑,用看似谦和的表皮伪装自己的猜忌。但是一旦真正走进了她的圈子里,她就会掏心掏肺地对一个人好,别人说什么都信,慢热而又单纯,还有些一根筋。 让人想打碎这份天真都不忍心。 “他的精神影响了你的梦境,但是你每次都会失去自己本身的记忆,我想,这是因为你的潜意识在进行抵抗的原因,所以他只能带走一部分的你。”宋雯细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最终还是决定尊重林夕的选择,哪怕她觉得叶青并不能给予林夕一份正常人该有的爱情,“但是你也看到了,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在上一个世界里,你明显能保全自己完整的人格,在对大佬产生熟悉感的同时,你后来还能恢复自己的记忆。” “你有没有想过,将自己的所有意识都交付给他呢?” 行动力极高的林夕是个想到就去做的人,至于“自我意识”这种这么抽象缥缈的东西,她也只能一点点地摸索了。 林夕昏迷了三天,手机里多了好几条短信。她的交友圈又小又窄,还很简单,而且大部分都是不会去打扰她的存在。但是有两个人是例外,一个是小学弟高鸿,一个是学长于修文。林夕看着手机里的信息,小学弟基本上是一天三条,早中午各种问好,中间夹带着隐晦地担心,问她为什么没有去俱乐部;而学长于修文则是约她出去看电影、喝咖啡等等……桥豆麻袋,她一个都没回。 林夕握着手机,感觉自己尴尬癌都要犯了。 或许是迟钝多年的恋爱天线终于上纲上线,林夕也第一次意识到宋雯说的可能真的不是想太多,而是这两个人可能真的对她有意思。 ……可是别人又没坦白,明晃晃地拒绝果然很尴尬吧?还是想个婉转点的办法吧,她毕竟是有家室的人了。 登临直男巅峰的林夕难得地有了自觉,连女孩子该有的小小得意都没有,第一反应就是怎么把这件事情给驴了,免得暧昧不清伤到家中娇妻。 林夕左看右看也没有找到什么可以见证自己和叶青感情的物品,唯一证明自己是真的穿越而不是做白日梦的东西就只有一柄唐横刀,这个东西怎么看都不是能作为“定情信物”的存在。林夕深沉地思考了一会儿,拿起手机给自己拍了一张照片,还面无表情地比着挫爆的剪刀手。 [准备去求婚,祝成功。] 万年不发朋友圈的死闷sao一发就丢出了惊天巨雷,丝毫不管自己这么搞事会炸出多少潜水党,林夕放下手机之后就十分冷静地准备睡觉。 成为魑魅的那一段岁月给林夕带来了很大的蜕变,最为明显的就是她已经隐隐约约能摸索出所谓的第七和第八感的存在了。只可惜林夕也意识到叶青走得是唯物主义的道路,而她却在还不清楚的状态之下走上了唯心主义的道路,不过这种事情问题也不大,只是变强的方向有点不同而已。 困意席卷而来时,林夕顺从自己的心意闭上了眼睛。 她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或者也可以说是“意识”的存在在缓慢地脱离身体,轻飘飘地往上飞,被一股带着郁色般冰冷而又温柔的力量带离这个世界。 莫名的,林夕觉得这股力量很像她拥有的“罪人的忏悔”,充溢着矛盾性,却又不分彼此。 ——那大概就是思念的感觉吧,缱绻却又刺痛人心。 再次睁开眼,眼底便划过一丝哀凉的红,烧灼双目却莫名冰冷。林夕凝神望去,映入眼帘的是漫山遍野璀璨鲜亮的红枫,赤红、橙黄、杏黄等颜色相融交织,那本该让人觉得温暖的颜色却在融合的过程中染上了奇异的冰冷,在万物枯朽的深秋,那是哀凉景致中唯一的亮色,就像是点燃了飞蛾羽翼燃烧而起的最后一缕火焰,透着生命不甘而挣扎的美和让人心生萧瑟的余温。 林夕眨了眨眼,开始翻阅自己的记忆,她果真将自己的意识抽离出了一大部分,伴随着自己一起穿越了,但是即便如此,她还是丢失了一部分记忆。 不过残缺的记忆并不会影响她的人格,现在的情况比起以前来说实在是好太多了。 可是意识穿越的弊端也很明显,就是林夕对自己这具壳子的身份一无所知,很容易在原本亲近的人们面前露出马脚。 林夕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四周的景象,她需要以最快的速度融入周围的环境,也搞清楚自己的身份。这大概是在一处适合赏景的红枫林里,林夕并不是孤独一人,四周有很多三人成组喧嚣的人群。他们都背着背包,穿着旅行时该穿的服饰,看起来像是一个出来组团旅游的公司。 林夕低头打量自己的衣着,不动声色地抚摸着自己的脸,最终确定了自己大概是穿越成了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的成年女人,身材中等,容貌大概不算难看。林夕自己也背着一个沉重的背包,穿着做旧的牛仔裤,一头漆黑柔顺的长发像丝绸缎子,看着还挺赏心悦目的。 林夕决定静观其变,如果这具身体的主人拥有同伴,那么他们应该很快就会找上门来。 林夕并没有等很久,很快就有一男一女远远地朝着自己跑了过来,还十分配合地喊出了林夕现在的名字:“莉拉!你怎么还愣在那里啊?快过来啊!” 林夕很早就察觉到自己穿越之后的语言问题,不管什么语言落进她的耳朵里都会自动变成中文,曾经给她造成了不小的困扰。她很谨慎地站在原地仔细估量了一番,才判断出对方的语言是英语,为了得到更多的信息,林夕努力挪动嘴角,勾出一个略带歉意的笑。 可是,不等林夕说话,对面的那两个人就跟看到了怪物一样被定在原地,甚至于那看上去也是亚洲人种的女孩震惊万分地倒退了一小步。 林夕有些困惑地收敛了笑,下意识地丢过去一个疑惑的眼神,谁知道那女孩立刻转身抓住身后那高大白人青年的衣服,十分兴奋地拉拽着,动作间不自觉地带着几分娇俏:“天啊,哈里森!你看到了吗?莉拉居然笑了!她居然笑了?!我跟她认识了四年,她第一次对我笑啊上帝!” 林夕的眼神立刻就死了,好吧,弄巧成拙莫过于此,这个“莉拉”居然跟她一样是个面瘫,亏得她还那么努力地想要表现出友善的一面呢。 面对着兴奋过度的女孩,名叫“哈里森”的白人男子显然有些无奈,他伸出健壮的手臂护住上蹿下跳蹦跶个不停的姑娘,语气带着三分宠溺地哄道:“莉拉的性格本来就内向,你又不是不知道?看你开心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莉拉平时对你态度有多糟糕呢。” “我不管!”女孩娇嗔地睨了哈里森一眼,面上满满的少女情态,让林夕能勉强判断出这两人之间的关系八成是情侣,“她平时就跟个木头人一样,别说对我笑了,跟我好好说几句话都少!别说我了,她平时对兰斯居然也是这个模样!看得我急得不行,哪有情侣像他们这样相处的?” 林夕被女孩话语中透露出来的信息镇在原地,整个人都有些懵逼。那女孩却娇笑地跑上前来搂她的手臂,眉宇带着三分促狭地说道:“兰斯呢?他怎么没有陪着你?就让你一个人在这里干站着?这个男朋友不合格!这样子我可不甘心你跟他跑了哦!” 林夕眼神失焦,双目放空,下意识地重复了一句:“……男朋友?” 女孩立刻眉开眼笑:“呀!你还害羞了不成?我就说你性格也太保守了,好不容易告白了,怎么还那么拘谨!这次旅行一定要把握好机会让他迷上你啊!” 林夕面无表情地听着女孩叽叽喳喳地给她科普“追男神七十二招”,整个人就像雕塑一样,只差一道雷光,立刻就能从头到尾裂成两半。 有没有搞错啊!我是来求婚的啊!还打算求婚不成就踩着七彩的祥云像个盖世英雄一样去强娶心怡的大佬的啊!神特么的哪里来的男 .朋 .友 .啊! 不!苍天负我!我七彩的祥云和金箍棒呢?! 作者有话要说: 对林夕来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所以她决定直接跳过谈恋爱的过程走向婚姻的殿堂。 ……好吧,你们期待已久的强娶大概就在下一章。 想要补更一章的但是感觉自己时间很紧迫啊悲催!如果没法补更,我会把每一章的字数都提起来的! ——————————分割线———————————— 感谢【京香墨】、【念卿然】、【阿隐】、【若雨】、【骊歌】、【明明这么可爱】、【崔】、【18905067】、【穆天星】、【调素琴】、【茗茗】土豪们打赏的胡萝卜!么么哒!点击领取一只小兔叽,高冷会卖萌,好感度刷爆还能达成成就,并且可以看作者的存稿(不是) 第六十八章 骨瓷小镇(2) 穿越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可能让你一下子从人生巅峰掉到世界低谷,也可能让一个母胎单身二十多年的solo突然多出一个男朋友。 虽然扬言要强娶大佬,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多少跟异性亲密接触经历的林夕突然方了。 林夕遵循着自己的人设保持着沉默,好在身边的妹子是个话痨,在适当的引导之下很快就竹筒倒豆子一样噼里啪啦地将林夕需要的信息给倒腾了出来,其中就包括那所谓的男朋友,兰斯的基本信息。妹子的名字叫艾薇,在英文里的含义是常春藤,一个很适合她活泼开朗个性的名字。 而林夕旁敲侧击了半天才知道,他们居然是三对情侣一起出来旅游,说是什么中奖得了情侣票,于是组团一起出来玩。 这个设定一听就让人心生不好的预感,那股子浓重的阴谋的味道简直是扑面而来,无法掩盖。 哈里森和艾薇,莉拉和兰斯,另一对情侣则是泽维尔和阿玛拉,这三对情侣彼此都认识,关系也还算不错。虽然莉拉的性格内向不善交际,但是因为艾薇和阿玛拉的关系很好,所以便也拉近了莉拉和阿玛拉的关系,不说多亲昵,但是总归也是能说得上话的朋友。 在这六人小队里,莉拉和艾薇是纯种的亚洲人,哈里森、泽维尔以及阿玛拉都是欧美人士,唯有兰斯是一个混血儿。 在艾薇热情的帮助下,林夕也很快探听到了想要的消息,不动声色地融入了队伍。阿玛拉是个金发碧眼的性感美女,身材火辣得让人一眼就想到了尤物,唇色红艳如火,笑起来时简直靓丽得有些刺眼。而泽维尔也是金发蓝眼的英俊男子,风趣幽默,彬彬有礼,那双被艾薇盛赞为“如同爱琴海般深邃美丽”的蓝色眼眸在注视着别人时总给人带来一种仿佛被深爱的错觉,两个人站在一起就是俊男美女,天造地设,赏心悦目到了极点。 林夕跟着艾薇找到这两人时,阿玛拉大大方方地走上前来给了林夕一个贴面吻,笑道:“好吧我的小淘气,艾薇先找到你了,真可惜。” 林夕顶着口红印顿时汗颜,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礼貌性地回个贴面吻,艾薇却已经娇笑着推搡着阿玛拉,说道:“少来!莉拉性格容易较真,你别老是调戏她!人家已经有主了,不是你能欺负的了,以后自己注意着点,小心兰斯给你穿小鞋。” 阿玛拉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一只手搭在自家男朋友的肩膀上,半带调侃地道:“亲爱的,艾薇说兰斯想脱我的鞋——” 泽维尔上去就直接以吻封口,堵住了她接下来恼人的话:“没有兰斯,亲爱的,你身上的一切都只有我能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