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书屋 - 玄幻小说 - 民国之文豪在线阅读 - 第57节

第57节

    傅蕴安坐在前排的一张太师椅上,一边喝茶,一边看戏,看得还挺认真的。

    穆琼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看到傅蕴安,他站起身,就往傅蕴安身边走去。

    结果,他还没走到,就看到一个看着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走到傅蕴安面前:“傅医生,你怎么不去看我唱戏,来了这里?”

    这年轻男子眉毛画的弯弯的,身上带着股脂粉气,说话的时候不仅表情泫然欲泣,声音还有点扭捏……穆琼瞧见他这模样,一开始还以为他是女的。

    但他很快就意识到应该不是。

    这人的胸非常平,还长了喉结,再加上他提到了唱戏……兴许是一个唱正旦花旦之类的戏子。

    这时,很多有钱人喜欢捧戏子,戏子也会努力抓住捧他的客人……傅医生捧过这个戏子?

    穆琼觉得这有点不可思议,他印象里的傅蕴安,绝不是会做这样的事情的人。

    他正这么想着,就听到傅蕴安问:“你是?”

    穆琼突然有点想笑,那个跟傅蕴安说话的人,脸色也变了。

    “傅医生,当初你还给我赎了身……你忘了?”这人伤心道。

    “原来是你,不好意思,你换了一副打扮,我没认出来。”傅蕴安道,又解释:“其实给你赎身的并不是我。”

    那人看着傅蕴安的表情,好像在看一个负心汉。

    傅蕴安这会儿则有些无奈。

    他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察觉到自己跟普通人不一样了。

    别的男人都喜欢女人,他却喜欢男人。

    当时他在国外,被人发现了会被当做异类,甚至可能会遭遇很可怕的事情,因此他非常谨慎,从未将之告诉家人以外的人。

    而他学医,其实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他想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然了,直到现在,他也没弄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知道自己怕是改不了了。

    他对洋人没什么好感,国外的大环境又是不许这种事情存在的,因而他在国外,从未想过要跟人发展出感情来,至于回了国……他手上事情太多,也没空想这个,就是偶尔无聊了,喜欢看看戏什么的——戏台子上的人,基本都长得不错。

    结果,大约是他看戏次数多了点,他那两个知道他的毛病的哥哥,就从戏班子里赎了一个戏子送给他。

    他喜欢的是男人不是女人,看戏的时候,看的也是那些武生小生,对里面旦角基本没关注过,偏他的两个哥哥赎了送给他的,是那个戏班子的台柱,专唱旦角的。

    这人送来的时候,还穿着女装。

    他当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立刻就让人将这位受人追捧,据说很有名的旦角儿送走,之后还很久不去看戏。

    今天礼拜天,公济医院放假,他最近又遇到了烦心事,才来这边看戏放松一下,没想到竟碰上了“熟人”。

    “傅医生,你为什么赎了我又对我这么冷淡,是不是我哪里做的不好?”这人又问。

    傅蕴安:“……”

    “傅医生,好巧!”穆琼跟傅怀安打了个招呼。

    “穆琼?”傅蕴安有些惊讶地看向穆琼:“你来看戏?”

    “不是,是我娘和我meimei来看戏,我就跟着来了。”穆琼道:“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傅医生,傅医生喜欢看戏?”

    “算不上。”傅蕴安摇头:“你的母亲在哪里?我去拜访一下。”

    “她们在后面。”穆琼道。

    傅蕴安闻言,立刻就站了起来,跟着穆琼就往朱婉婉处走去。

    找傅蕴安说话的戏子被落在原地,不满地跺了一下脚,到底还是走了。他自打被赎了身,就是自由人了,而最近,新世界游乐场请他来唱戏,他就是来谈条件的。

    傅蕴安这人满身贵气,他跟朱婉婉和穆昌玉打招呼,弄得朱婉婉和穆昌玉有点受宠若惊。

    她们是听穆琼说起过傅蕴安的,知道这人是留洋回来的,很有本事。现在这么有本事的人,竟然对她们这么和蔼……

    朱婉婉只觉得这个傅医生果然如穆琼所说,是个再好不过的人。

    傅蕴安跟朱婉婉打过招呼,就跟穆琼告辞了。

    “傅医生,我送你出去。”穆琼道。

    “就这么一点路,不用了。”傅蕴安拒绝了,往外走去。

    穆琼也没有非要去送,傅蕴安是个大男人,并不需要他送。

    新世界游乐场,实在是个很好玩的地方,尤其是对朱婉婉和穆昌玉这样没见过世面的人来说。

    下午她们去看了魔术。

    表演魔术的是个洋人,他的口齿很不清晰,技术也不怎么样,穆琼怀疑他是在自己的国家混不下去,才来这里的,但来了这里,配了一个漂亮的女性讲解员之后……他顿时就成了明星,受到所有观众的喜爱。

    穆昌玉更是对他极为崇拜,觉得他是个再神奇不过的人。

    当然,穆琼就没什么感觉了,这个对此时的人来说非常时髦的游乐场,对他来说特别落伍。

    不过,看到这里竟然连滑旱冰的地方都有,他也挺惊讶的。

    他们一直玩到了晚上才离开,也算是没白花门票钱。

    当然,他们在里面待久了,被赚走的也不少,穆琼在里面买三个人的吃食,陆陆续续花了一元五角。

    他们依旧是坐黄包车回去的,到了家里,穆昌玉还有些兴奋过头:“那里真好玩,全是稀奇东西……他们说那里跟国外不能比,也不知道国外是怎么样的。”

    “国外么……”穆琼将摩天轮过山车什么的拿出来说了说。

    他也不知道这时候有没有这些,但跟穆昌玉说说,也不碍事。

    这些都是对现代人来说极为普通的东西,却让穆昌玉非常向往。

    而在这天晚上穆琼写的《我在百年后》里,他的主角,同样被他觉得非常普通的东西吓到了。

    这个来到了百年后的中年人看到跳广场舞的老太太和练太极剑的老大爷之后,将这些人当成了老神仙。

    没看到有个小小的黑箱子能放出音乐来,更有一面书本大小的镜子,里面还放着别处的景象?

    这些绝对是仙家才有的东西!

    他觉得,自己一定是在梦中来到了神仙居住的地方,才会瞧见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东西。

    于是,他直接就跪下了。

    在音响前面跳广场舞的老太太和跟着平板电脑练太极剑的老大爷都懵了。

    他们一开始怀疑穿着古装的男主在演戏或者搞行为艺术,后来又觉得他是个疯子,然后就报了警。

    警察很快就来了,从男主嘴里问出一堆乱七八糟的事情之后,就把他送去了精神病院。

    而期间,男主看到了非常漂亮的汽车,看到了能跟人通话的被这些人称之为“手机”的东西,还看到了很多很多其他的东西。

    他愈发觉得,这里应该是仙界。

    但在精神病医院里,他说自己是民国人的时候,那些医生告诉他,民国早过去一百年了。

    男主一时间傻了,他竟然不是来到了仙界,而是来到了百年后?

    这里是这么漂亮,房子那么高,道路那么宽,汽车随处可见,还没有哪怕一个面黄肌瘦的人,老人们还能在漂亮的公园里唱歌跳舞……百年后,大家的日子竟然过得这么好?

    在医院里,男主角得到了一份病号餐。

    白米饭,两个炒菜,还有鸡腿和蛋花汤……在现代非常普通的一份餐,也让他震惊了。

    这些食物的味道非常好,更重要的是,他竟然可以免费吃!

    他们甚至说……在没有找到他的家人之前,可以让他住在这里!

    他的心情说不出的激动,一时间老泪纵横。

    第54章 投稿和办报纸

    这个故事, 穆琼写得非常详细,现代的各种事物, 他都仔仔细细地写了。

    当然, 他写的时候,都是从男主这个民国人的角度来写的,因而写的跟真实的有些不同, 比如平板电脑……男主坚定地认为这是一面镜子,就跟神话传说里那里能看到十万八千里以外的景象的镜子一样,而其他人,也没跟他这个疯子解释。

    在他的眼里,这世上的一切都是神奇的, 而他自己脑补的东西,其实跟现代的真实情况完全不同。

    就像他以为精神病院是类似收容所一样的地方, 他完全不知道那些跟自己住在一起的人, 其实是疯子。

    穆琼也没在文里写出这一点……当然了,眼尖的读者看到后来,应该能发现。

    在精神病院里,主角吃过一顿饭, 就被安排到了一个三人间里居住。

    而他在这个三人间里,用到了抽水马桶等等。

    他在民国时家境还算富裕,家里有佣人,但不是巨富, 冲水马桶这种其实在民国已经有了的东西也就不曾见过,头一次见到还问, 这是不是用来洗衣的。

    等后来弄懂,便又一阵惊叹——百年后的茅厕,竟然如此方便!

    这个晚上,他在洁白的床上睡去,再醒来,就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自己在民国的床上,身上还是好端端地穿着自己的衣服。

    他喊了自己的佣人一声,佣人立刻就来了:“老爷,你要起了?”

    他茫然不能回神……他在百年后经历的种种事情,莫非都是梦?

    《我在百年后》这书,穆琼打算写得很长,不过,这故事却是以一集一集的形式来写的。

    男主角在民国过着自己的生活的同时,每个月的正月十五,他都会穿到现代一天。

    而他穿到现代的时候,时间并没有过去一个月,而是接着上一天的。

    穆琼决定,男主每穿越一次写一集,然后每个月写一集。

    而现在,他已经把第一集 共一万五千字写完了。

    这个故事他写的很流畅,需要修改的地方不多,但要去投稿,还是要誊抄一遍。

    穆琼在现代学过书法,其中就包括硬笔书法,还照着字帖,练了好几种字体。

    之前他写《留学》和《求医》的时候,为了方便熟悉繁体字,也让大众报的人可以将字看清楚,一直用的是楷书。

    但现在……穆琼拿出稿子,开始用行草抄写。

    同时,他也给自己起了个新笔名,名叫“天幸”。

    天赐之幸。

    没去平安中学当老师的时候,穆琼对如今上海都有什么杂志之类知道的不多,但近来他认识了盛朝辉,盛朝辉还是个极喜欢买书的,他便在在盛朝辉那边借了一些报刊杂志来看,还从上面找到了一些投稿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