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书屋 - 历史小说 - 高岭之花食用指南(女尊)在线阅读 - 第12节

第12节

    他摸了摸李玉的额头,“还好,方才有些烫,现在不了。”

    瞧见夫郎眼里的担心,李玉倒不觉得难受了。白卿书的手刚离开,她便将其轻轻握住。

    “这样如何能试出我是否发热?”李玉的声音很轻,像是羽毛。

    白卿书没懂,他问李玉,“那要怎么办?”用手触碰不对。

    李玉还真就一本正经地教他。

    “不是这样的,上次你感染风寒,我是用额头贴着你的,用你的体温这般感受,才能知晓是否有发热。”

    是吗?从来没有学过这方面的知识,白卿书信以为真。

    妻主正在生病,他确实得仔细些察看。此时也顾不上羞涩,他低了头,趴到李玉床边,将自己的额头触碰李玉的。

    温温的,同方才用手探知的一样。他刚这般想,李玉便发出小小的笑声。

    原来是被骗了。想起妻主时常爱逗自己,白卿书想要瞪李玉。

    却发觉自己同她的距离,很近,很近。

    即便是女子,李玉的睫毛也很长,只是不翘,安静地遮住那双眸。待她睁开眼,用狭长深邃的眸望自己时,时间仿佛停滞。

    白卿书愣住了,仿佛养的那只雪兔跑到自己的心里“怦怦”跳。

    他挺直的鼻与李玉的鼻尖碰到一起,双目对视,屋内顿时有了旖旎的气息。

    夫郎清澈干净的水眸中满是无措。李玉的视线移到他的唇上。

    由于吃食上照顾得比较精心,白卿书的肌肤更加白嫩,苍白的唇也有了血色。

    眉目如画的少年,唇色是淡淡的粉,看上去软软的。

    “卿书。”李玉听到自己说,“我能不能亲一下你?”

    作者有话要说:  白卿书:生着病还想着亲,呔,大猪蹄子。

    第13章

    两人近在咫尺,呼吸交融,彼此的唇只剩一个手指的距离,

    要亲便亲。这般问,我如何开口……

    白卿书望着李玉,心底闪过这样的念头。但他立刻便被这样的想法惊吓住。

    李玉眼里含笑,身上的不适之感仿佛消减许多。她刚要撑起身子,顺势亲上去感受他软糯柔嫩的唇,对方像是如梦初醒般避开。

    白卿书忽然想起李玉还在病中,不可过于亲密。

    他别了脸,含糊道:“莫非妻主希望我再染一次风寒?”到时他们就都躺床上,你看我,我看你。

    想要夫郎主动献吻可不容易,李玉深知白卿书这会儿心软,是最好的时机。

    她捂住胸口,“嘶”了一声,仿佛难受至极。

    “哎哟喂,胸口闷,头也疼。”李玉有气无力哼哼着,抬了眼瞄夫郎脸上的表情,时不时咳嗽几声。

    可惜她的戏做得不够足。

    白卿书神色无奈地看着幼稚得不行的妻主,轻叹一口气。

    良久都不见夫郎有动静,李玉以为对方识破了自己的伪装,颇有些遗憾。

    她停了哼唧声,忍住头部阵阵晕眩,想扯嘴角给卿书一个讨好的笑。

    谁知对方找来一小张极薄的上品宣纸,在她困惑不解的目光下,红着脸印到她的唇上。

    李玉启唇想说话,夫郎精致的容颜在她眼前放大。

    隔着那层薄到近乎没有的纸张,卿书闭上眼,略带羞涩吻上李玉。

    即便不是直接触碰,李玉也能通过两唇相贴,在摩/挲中描绘出夫郎的唇形。

    这比真的亲上去还要……还要刺激啊。

    从来没有想过亲吻还能用这种方式,李玉觉得夫郎简直在撩她。她也开始面红耳热,整颗心都仿佛泡在了蜜水中。

    白卿书一触即分。

    身为京城官家公子的他从未做过如此出格的事。

    都怪李玉,他想,有些担心妻主会觉得自己轻浮。

    李玉其实只碰过白卿书一个男子。她是万草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连花楼唱曲儿的小倌的手都没牵过。

    前世夫郎在床上冷冰冰的,平日也不会主动亲吻自己。也就同房时,她情到浓处,会挑起他的下巴吻一记。

    好想让卿书日后也这般积极。

    李玉觉得喉咙不痒了,胃口好了,拉住夫郎的衣袖:“卿书真好,咱们再来一次呗?”

    一次就够了,还想再来?不想搭理得寸进尺的妻主,白卿书重新端起那碗粥,“现在可能吃了?”

    能能能,你就是让我吃黄连我也愿意。李玉乐呵呵笑着,那傻样,真是不忍直视。

    她忽然觉得生病也不错,还能得到温柔对待。

    夫郎轻飘飘的这一小举动,其实早就表明了他的内心。

    她痴痴看着盛了一勺粥要喂给自己的卿书,对方的手伸过来时,那些个针眼让人心疼。

    “别再费时间碰什么针线活儿了,我也不缺穿戴的衣物。”李玉道。

    白卿书没应这句话。他见粥只剩一小口的份量,道:“别浪费。”将那一小口粥,用勺子塞进李玉嘴里。

    李玉用了饭,状态好很多,想起了过几日的庙会。

    她半眯着眼,懒洋洋道:“我带你去庙会玩,可好?”

    李玉打算带卿书去逛琥城最繁华的地段,去看在冬季也美不胜收的夜景。

    庙会?好像是听姐夫们说过一嘴。妻主要带自己去?

    白卿书来到琥城后便很少出门。公爹对自己有意见,逛街买东西都是带着二姐夫,大姐夫忙着带四岁的儿子,没工夫陪他。

    “是哪一日?”他问。

    “嗯?哪一日……我算算,三天后。”李玉答道。

    这样啊。

    白卿书的手指在袖中不着痕迹地动了动。

    ——

    李玉想给白卿书一个惊喜。

    ——她想在庙会那日,送夫郎一件好看的首饰。

    守着绸缎铺做了半日生意后,李玉到了自家首饰店。

    今日不需要同孙知宜那厮商讨推出首饰新款的事。

    李玉觉得对方不会闲得没事跑到李家首饰店。

    反正看不到她便好。李玉特意挑了这个时间,进店让做首饰的师傅为卿书定制一只镯子。

    “要用最好的翡翠,颜色不能太沉,唔,得清透。”说了一堆的意见。

    那名师傅是一位已经成亲多年的男子。见小东家这般上心,他带了一丝羡慕道:“东家夫郎可真有福气。”

    福气?如果真是如此便好。上辈子的卿书遇到那样的自己,真的不能说幸运。李玉有些顿悟,自己重生而来,是否就是为了卿书的幸福?

    或许也是她的幸福。

    按着她的喜好,那镯子上定是要镶嵌一圈儿金。但这是给卿书的,李玉想象镯子戴在夫郎雪白的皓腕上,赶紧摇头,不行。她反思道:“我以前怎么这般俗气?”

    卿书是个清雅的郎君,还是纯粹的美玉适合他。

    忽然有人挡住了她看向首饰店师傅的视线,李玉挑眉,不耐变成了厌烦。

    啧,倒霉。

    孙知宜这是什么毛病,不在她的碧螺庄喝茶,尽往我家铺子钻。

    李玉翻了个白眼:“孙小姐,您可真有空,到这儿来有何贵干啊?”那款新首饰正在准备打造的过程中,还有什么重要事需要谈吗?

    孙知宜始终不知,这位李府三小姐对自己的反感从何而来。她自问行事周全,温和知礼。

    其实她一开始看不上李玉。

    琥城皆知,富商李府的三位小姐,老大敦厚,老二儒雅,老三却没什么本事,整日闲逛。

    那日她同李家家主谈生意,为了表示郑重,李家正君将门紧闭。当李玉非要让下人打开大门,她心里哂笑:是个小霸王。

    李玉参与这项生意,她是惊讶的。对方同自己争一分一寸的利益时,说出的话更让她对这位三小姐刮目相看。

    看来传言不能尽信,这位三小姐变了。她便起了拉拢之心。

    孙知宜摇了摇扇子,又惹得李玉腹诽。当然,她是不知晓的。

    “您这是送给贵夫郎的?”在李玉的极力避免下,孙知宜还没见过白卿书。

    人家给你好脸色,你总不能黑脸。李玉勉强回应:“是啊。”

    能让这位如此疼惜的男子……那定然姿色上佳。孙知宜心神一动。

    莫名的,她对李玉的夫郎有了点儿想法,呵呵一笑:“真想见见贵夫郎呢。”

    便见对方瞬间抬头盯着她,恶狠狠的,眼睛有些发红,让孙知宜心里发怵。

    李玉握紧拳头,缓缓道:“想见他?你凭什么?”

    这一世,谁都不能打卿书的主意!

    作者有话要说:  李玉: 唉,本想来个缠绵的亲亲,都怪我傻不愣登大冬天站外头着了凉。不过还是开心~

    第1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