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开幕仪式,叶轩初赛
又是稍等了片刻,待到日上三竿,为剑会大比开幕的祭天拜祖仪式开始了。 在淡一真人的主持下,上千翠霞派弟子及其他六派前来参赛的弟子皆是聚集在校场之上,翠霞弟子各依所属支系呈扇形井然肃立,远远望去六色锦衣幻如花海,煞是壮观。 而其他六派弟子虽然人数皆不过百,但是当合为一个扇形队伍居于位时,凭借着他们身为精英弟子的气质风骨也是丝毫不落下风,让看台上七派长老们频频点头称赞,感叹中原正道后继有人。 等到所有人行了祭天之礼,翠霞弟子完成祭祖仪式后,淡一真人转过身来,背朝祭坛,面朝看台下的众人,以“九天玄音”之术将声音清晰的传到众人耳边。 :“中原之地,河岳山川拱戴,百川生生竞流,自古为炎黄贵胄繁衍生息之所也,而自三皇五帝之治天下起,中原之地便得吾等正道修真之士守护,方得其稳其安,凡尘俗世自得运转不为异力超凡影响、芸芸众生可享人道不受妖邪魔道损害,以炎黄传承、百姓安定而论,吾等之责不可谓不重矣。 数千年以降,中原之地虽时有道消魔长之际却终因正道先贤拼搏奋斗而铸邪不胜正之局,以至于今,凡俗已少有见异人异事,此正是十数年前吾等正道大胜于魔道所成之功也。 然彼魔道修者,为求得力不顾义理,为求权势不循伦礼,以邪法魔咒嗜血rou养凶煞培恶念而修真,每当势衰必隐于幽暗阴影暗自蓄力,一朝得势便逞爪牙之尖锐,以力乱天下太平,以法损正道纲常,于是中原总有‘道消魔长,魔消道长’之轮回。 前车之鉴数十,吾辈不可不谨记于心,因此,十数年前魔教虽溃,但吾等正道修士亦不可放松,当居安思危、常见远虑。 如今翠霞、云林禅寺、碧落、越秀、平沙、太清宫、燕山七派正是中原正道中坚,更当践行此事以防大患生而无力挽狂澜之能。 今经多方商议,七派掌门决意,自此之后七派每五年便举一剑会大比,皆派门内年岁在一甲子以内的青年俊杰参加,以比斗磨砺术法、交识好友,明悟己道,使各派道法常进、各家后继有人。 如今,首场七派剑会大比于翠霞剑派举行,翠霞上下皆感荣幸,愿尽展所学一会诸派道友,亦望诸派道友尽全力于日下,共同精进。诸道友,共之,勉之,励之” 在九天玄音威能之下,本就言语恳切真诚的淡一真人一言一语更加得动人思绪、感人心扉,就连修持佛法、常言四大皆空的云林禅寺长老一思大师都是心头火热,立下除魔卫道护中原百姓而累善功十万的大愿,其他人更是深深的沉浸到了淡一真人所言之中,不得自拔。 当淡一真人发言完毕,校场之上当即是掌声雷动,呼声高响,其他六派弟子和翠霞门下一般无二的高喊:“谨遵法旨!必效全力!” 站在看台上的叶轩看着淡一真人不甚高大的身影,心中满是感叹。 就借今天这一场剑会大比的开幕仪式,淡一真人不但首次明确提出了中原正道修士的责任,更是为翠霞剑派成为七派之首、中原圣地立下了道义理由和人事基础,在修真界史事中必要落下浓重的笔墨。 因为翠霞剑派一直在准备举办剑会大比之事,到如今也还没有完成在山数千弟子代表出战的人选,且因为作为东道主需要让其他六派更加了解翠霞道法的缘故,这七派剑会大比开始后最先完成的部分是翠霞内部的选拔。 由于翠霞剑派参赛弟子人数逾千又四代同堂,为了合理省时,因此选拔赛的弟子首先按照辈分及上三届剑会比试的综合成绩划分成数个组别,然后再由各支长老抽签决定各人所在小组进行比赛。 这样的安排本就将比斗双方的实力拉近使得比斗变得相当激烈,再加上如今翠霞剑会晋升为七派剑会大比之故,参赛之人无不想在剑会上于万众之前露上一手,以求扬名七派不负多年的刻苦修行,于是一个个几乎都是用尽手段、拼尽全力,便是修为最低的那一组都打得你来我往、时有妙招。 不但是其他六派的弟子看的热血沸腾、大声喝彩,诸位长老们眼中亦是抖擞异彩连连,忍不住指着某位弟子打出的妙招说道一二。 :“这招百转千流用得当真是妙极,时机、间距及发力无一不妙,这个丙组弟子虽然修为差了些,但本事当真了得啊!” :“你这个到底修为不够,乙组那个身着蓝衣的弟子才是真的不错,这一手御剑之术放在我们燕山剑派门下千位弟子之中也可排前五十,姬世兄,你们翠霞果然是人杰地灵啊!” .......... 听着其他六派诸位长老的溢美之言,叶轩心中颇有几分激动欣喜,自他为翠霞更易武道剑术后,整个翠霞便又兴起了一股剑术热潮,剑术造诣普遍上升一两个台阶,而以这个势头下去,待到他继位后门内也就有了足以跃升圣地的基础。 打了半个时辰,这甲组第一轮比斗终于结束了一场,场上响起了呼唤叶轩的声音。 淡一真人当即看向身后的叶轩,点头道:“正昌,到你了,去吧!” 自淡一真人身后走出,来到其面前躬身一拜,道:“是,师尊!” 随后在其他诸位长老的 在刚才神识传音之中,叶轩便得了淡一真人全力出手的吩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