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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余风此人,肖自南是久闻大名,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认识。 当然,这样的天才他也不大想认识。 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得扔。 对比太惨烈,他没有自虐的爱好。 哪里想到,后来阴差阴错,竟也同那人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过。 这么多年过去,肖自南犹记得第一次在老师的院子里见到余风的情形。 相貌、身形上的好看还在其次,关键是那通身气质太绝了。 面如玉,美丰仪。 那是肖自南长那么大,第一次知道,原来当真有人是挑得起这六个字的。 可想而知,当后来肖自南听说余风进了这个圈子时,有多愕然。 有徐老这样一个外公,又是那样的家世,个人才能卓然,是无论从事什么领域,都定然会是发光发热的存在。 从事什么不好呢? 为何偏偏就一头扎进了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头来? 肖自南曾经以为,余大公子就是玩票的性质。 不曾想,对方竟当真把演员当成一份职业,认认真真地在演了这么多年的戏。 并且一步一步,稳扎稳打,站到了常人根本难以企及的高度。 如果换成是其他人,肖自南也多半不会相信,谁无聊到喝醉了还会去背《陈情表》的地步。 可这个人是余风。 有一个文学界泰斗的外公,三岁就能将唐诗宋词倒背如流的余风。 唔。 不知道那人喝醉酒了,是不是只会背《古文观止》里头的文章。 要是他把人给灌醉了,让人给他吟一首《越人歌》——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就是不知,那人肯不肯。 — “啊?” 电话那头,小孩儿明显有点蒙,反射弧挺长。 愣是过了许久,才迸出这么一个无实质意义的音节来。 或许,也不见得是小孩儿蒙,可能是当哥哥迟迟没有反应,弟弟也就不知该如何回他。 “小季清,今天陪南哥一醉方休好不好?” 失意的语气当中,又带了点软软的央求。 “咣当——” “咣当——” 又是杯子摔碎的声音,只不过,这次似乎不止是一个杯子摔碎了,像是整排杯子都被碰倒了。 “哥!你没事吧?哥……” 又是一阵慌乱的脚步声。 不同的是,这次再没听见男人的声音。 肖自南眉头微皱。 该不会受伤了吧? 肖自南正担心,总算,电话那头又重新传来肖自南的声音。 “南哥,你,你要来我家?” “不方便吗?” “方便的,方便的!就是……我是跟我哥一起住的。南哥你要是过来的话,我哥也在。不知道南哥你介不介……” “不介意”。 肖自南干脆利落地道。 他不介意。 他当然不会介意。 他打这通电话的目的,就是为了见到那人,又怎么会介意? 趁着小孩儿还有些蒙,肖自南对季清道,“小季清,把你家的定位发我。” 第4章 肖自南对着镜子,手中握着电动胡须刀,认认真真地刮去胡子。 像是去赴那个来自B612星球的帅气小王子约会的那只狐狸。 不同的是,王子影帝没有惦记的玫瑰。 王子只爱他这只小狐狸。 这一次,肖自南没有选择他平日里最喜欢的木制香调的香水,而是换上气味更霸道的,攻击力更强的东方调。 — 沈柏舟好酒,尤其喜欢红酒。 还在家里专门设计了一个地下酒窖,用来收藏全世界各地顶级的名酒。 当初购买这栋别墅是沈柏舟付的钱,装修团队也都是沈柏舟找的。 肖自南没什么能帮得上忙的地方,这些年只要有机会,就会留意各大拍卖行的消息,看看能不能拍到几支合心意的红酒,拍来送给沈柏舟好给对方一个惊喜。 名酒收藏这一行水深得很,在认识沈柏舟之前,肖自南对红酒又只是懂个皮毛,一开始没少交学费。 近年来的几次出手,倒是没怎么失过手,经常会有名酒收藏爱好者打电话过来,委婉地询问他能不能割爱。 肖自南一并拒绝了。 那些酒,都是他打算送给沈柏舟的惊喜,怎么可能割爱? 出再多的钱他都没有动摇过。 那时,肖自南还计划着,等某段时间他们两个刚好都得了空,两人就一起来到酒窖,选一支彼此都中意的红酒,就那样盘腿席地坐在后院的木地板上,或看日升月落,或听雨落屋檐。 这几年,沈柏舟的事业如日中天。 除却酒窖刚落成的那一天,后来他们竟一次都没有一起来过这里。 从口袋里取出白色的手套戴上,肖自南抬手,从酒架上,半点不带心疼地选了最贵的两支,出了门。 —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肖自南幼时第一次读到这个歇后语故事的时候,心里头是不屑的。 得有多蠢,才会被蛇咬过一次,在仅仅只是看到没有任何生命力的井绳都感到害怕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