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
“是这样,你现在住的那个房间,以前家里的杂物都在里面放着,你回来后就腾给你住了,家里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就没地儿放了,都在客厅里堆着,眼下你跟丽玲也都大了,都该找对象了,万一哪天人家到家里来,客厅里堆一大堆杂物,看着确实不大好看,我就想着在院子里另搭一间小屋,到时候把这些杂物都放进去,这样客厅里就清爽多了,你觉得咋样?” 钱春玲低头沉默着,因为钱爸口里的这间放杂物的小屋,就是她这几天睡不好觉的根源。 搭个小屋她不反对,反正院子里有地方,盖好后把杂物放进去,客厅里也确实清爽。 钱她也愿意出,就算是让她多出点她也没意见,谁让她是老大呢,眼下挣钱又最多。 可如果借着盖杂物间,一应花销不但都落到她一个人身上,钱丽玲还想趁机再捞点,她就有意见了。 “咋了,你不愿意啊?” “我没意见,就是有一点,盖屋的钱,不能我一个人出。” 钱爸脸上有点尴尬,咳了一声,正要开口,倚在门口的钱丽玲却炸了,机关枪一样冲钱春玲嚷道,“你要点良心不,谁让你一个人出了?上回我不是给你算的清清楚楚的,一共要花多少钱,咱俩平分,你总不会是让咱爸和小妹也出钱吧?” “你跟我说,盖间小屋要400块钱,你200,我200,我找人问了,盖间大瓦房顶多也才200,你盖这么一间小屋你就要400块,你找的哪家的泥瓦匠,这么黑心?” 钱丽玲被揭了老底,顿时恼羞成怒,“你找谁问的,咱们一块儿去对对质,我给他200块钱,我叫他给我盖一间!” “你也不用去跟人家对质,盖那么一间小屋到底要花多少钱,你心里也有数。” “你意思是我坑你?我要真想坑你,我报的就不是400了,最起码后面再加一个零!” 眼见着姐妹两个要吵起来,钱爸赶紧站出来拉架,“丽玲,你回头再跟师傅核实一下,看到底得多少钱,春玲你也别跟你妹急,你在服装店干活,从早忙到晚,家里的事基本上没过问过,都是丽玲在跑前跑后,不是爸偏心,爸是觉得,你没出力,稍微多出点钱也是应该的。” 钱春玲只觉一阵心寒,每次她跟钱丽玲起了争执,她爸都是拉偏架,每次的理由都是她是老大,为这个家付出的少,不出力当然要多出钱。 问题是她为这个家出的钱还少吗? 当年她是被逼下乡插队,怎么到了他们口里,就成了她不管家里去乡下躲清闲了?他们知道乡下的日子有多苦,她是怎么熬过来的吗? “咱在这儿也没啥亲戚,以后真有了啥事,还得你们姐妹之间互相耍帮衬,爸的意思,不能总因为一点芝麻点小事就闹矛盾,当姐的要多体谅当妹的,当妹的也要尊重当姐的,遇到事好好商量商量,别总是跟红眼鸡似的,见面就吵……” 钱春玲站了起来,“正好我今天也歇班,丽玲不如把找的那个泥瓦匠叫过来,大家坐一块儿商量一下看到底需要多少钱,该我出的我一分都不会少出,不该我出的,我一分都不会再多拿。” 钱春玲说完就回自己屋了,然后呯的一声关上了门,钱丽玲恼怒的声音隔着门板传了过来,“爸你看她这是啥态度!她在家里吃,在家里住,却啥活都不干,还天天怀疑我坑她,她有本事她就别在家住,她搬出去!” 钱春玲躺到了床上,她觉得她确实该搬出去了,明儿个就托人问问,看哪里有便宜的房子,就算是个小破屋,只要能住人,也比住在家里天天生闷气强。 钱春玲听林贝贝提起过王哥,就想请王哥帮她找房子,可她没跟王哥打过交道,不好贸然去找王哥,就托了林贝贝。 她虽没跟林贝贝说为啥要搬出来,不过她家那点事,林贝贝多少也知道一些,林贝贝也赞成她搬出来,要不然,说句自私点的话,家里老这么闹腾,也耽误做生意。 对找房子,钱春玲的要求就是便宜,不能离服装店太远。 要同时满足这两点还真不太容易,毕竟这年头出租房子的本来就不多,只能慢慢的找。 家里的小杂物间,钱春玲最后出了100块钱,钱丽玲说是也出了100,不够的钱爸说他补上。 其实盖那么一间小屋,顶多也就百十来块钱,说白了,盖那间小屋的钱,还是钱春玲一人给拿出来了。 拿就拿吧,反正找到房子后她就搬出去了,以后她爸还有丽玲再也没借口坑她的钱了。 这个星期天,钱春玲因为家里的事请一天假,林贝贝就没有回家。 星期天逛街的人多,店里生意也好,林贝贝和李美丽忙的团团转。 正忙着,就听到有人喊她,“贝贝!” 林贝贝扭头一看,竟然是林文胜,他旁边还站着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顶多1米5,又黑又瘦,还干巴巴的,站在人高马大又帅气的林文胜旁边,看着有些说不出的别扭。 这女孩就是林文胜未来的媳妇儿?两人一高一矮,一黑一白,一俊一丑,互补,挺好。 林贝贝虽然跟林佩霞有矛盾,对林庆山两口子也没啥好印象,不过她对林文胜的印象总体来说还不错,所以她招呼李美丽带着她手上的客人去试衣服,然后便走过来跟林文胜打了个招呼,“文胜哥。” “贝贝你咋在这儿?” 林贝贝还没开口,旁边的彩娟接了话,“是帮人家老板卖衣服吧?老板一个月给你多少钱啊?” 这话说的可是相当不礼貌,林贝贝本着进门是客的原则,没跟她计较,问林文胜,“你们是来买衣服的?” 林文胜点了点头,然后有点不好意思道,“这不年前打算结婚嘛,彩娟想买几身衣服,咱们镇上的她看不上,听说县城有一家店的衣服不错,这不我就跟她一块儿来了,没想到在这儿看到你了,你真在这儿帮人家卖衣服啊?你不是还上着学吗?” 林贝贝不想跟他多说,敷衍地回了一句,“星期天,过来帮个忙,文胜哥,你们慢慢看,有合意的我给你们拿,怕不合身就试试,试了不买也没关系。” 林贝贝说完就去招呼别人去了,正忙着,就听到刘彩娟在那儿喊,“哎那个卖衣服的!”见林贝贝扭头看她,她又冲林贝贝喊,“说的就是你,把这件给我拿下来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00405 21:38:28~20200406 09:34:2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ivy 4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59章 刘彩娟叫林贝贝的时候, 口气听起来有点不大礼貌,林文胜怕林贝贝生气, 小声跟刘彩娟说道,“贝贝是我堂妹。” 刘彩娟不解道,“我知道她是你堂妹,我这不是忘了她叫啥了嘛?” 林贝贝走了过来, 笑了笑, “记不住我名字没关系,只要喜欢我们店的衣服就行,你想要看紫色的这件是吧?” 刘彩娟点了点头, 林贝贝把这件紫色的棉袄挑下来递给了刘彩娟。 刘彩娟接过棉袄看了看, 然后问林贝贝,“是不是跟你身上穿的那件一样?” “是一样的。”说完指了指旁边的试衣间, “喜欢的话可以试穿一下,试衣间那边有穿衣镜。” 刘彩娟拿着大衣去试衣间试衣服了, 不一会儿便穿着那件紫色的棉袄过来了,娇羞的问林文胜,“好看不好看?” 林文胜眉头几不可见的皱了下, 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点了点头,“好看。” 刘彩娟喜滋滋道,“那我就要这件了。” 林贝贝,“这种款式的棉袄,我们还有酒红色和蓝色的, 要不这两种颜色你都试试?” 紫色最挑皮肤,只有肤色白皙的人才能撑起这个颜色,林贝贝皮肤白,再加上她长的眉清目秀的,个子又高挑,这件紫色的棉袄衬得她气质非常出众,可对刘彩娟这种皮肤黑黄又瘦巴巴的人来说,穿上紫色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不过林贝贝觉得这个刘彩娟,应该是一个很自负的姑娘,如果直接跟她说她穿紫色不合适,肯定会让她很反感,而且她也不见得会听从劝告,所以林贝贝才建议她试试另两种颜色,相对来说,酒红色和蓝色更适合刘彩娟这种皮肤黑黄的人。 刘彩娟果然很自负,“不试了,我觉得这件就挺好的,就要这件了,多少钱?” 既然她坚持要这件,林贝贝也不会硬拦着不让她要,便跟刘彩娟说道,“这款棉袄是沪市的最新款,做工也好,所以价格有点贵……” 不等林贝贝说完,刘彩娟就打断了她,“你直说多少钱吧。” 财大气粗啊,林贝贝笑了笑,“我们一般是卖12块钱一件,不过你是我准堂嫂,我就收个成本价吧,10块钱。” 林贝贝想着刘彩娟肯定还要再还还价,哪知刘彩娟一分钱都没再往下还,“10就10块。” 说完,从兜里掏出一卷钱,数出10块给了林贝贝。 从头到尾,林文胜都跟个局外人一样站那儿看着,刘彩娟付钱的时候,他也是没一点反应,更没有不好意思,就那么木然地看着刘彩娟付了钱。 按当地风俗,结婚前男方都是会陪女方买衣服的,不过出钱的可都是男方,林贝贝还是头一回见女方自己掏钱,而她未来的丈夫就跟个局外人一样站在旁边不管不问。 林贝贝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不过她也没有多问,收下了钱,“谢谢堂嫂。” 刘彩娟脸上一红,神色间有了丝少女的娇羞,这让她看起来没有最开始那么讨厌了,“我跟文胜还没结婚呢。” “这不快了嘛,堂嫂,你看你是就这么穿着还是脱下来我帮你装到袋子里?” “你给我装到袋子里吧。” 刘彩娟脱下了身上的棉袄,林贝贝帮她装到了纸袋里。 纸袋是她在县印刷厂定制的,浅粉色的底色,上面印着几朵淡雅的黄色小花还有新雅服装店的地址,算是给新雅服装店打了广告,而且衣服装到里面,显得也很有档次。 刘彩娟接过纸袋,和林文胜一块儿欢欢喜喜的走了。 林贝贝把他俩送到门口,看他俩走了,正想回店里,却看到韩东阳拎着个大提包朝着这边跑了过来,林贝贝迎了过去,见韩东阳出了一额头的汗,心疼道,“你跑那么快干吗,出这么多汗,一会儿再着凉了。” “我身体好,没事。” “不是说昨天就会回来吗?” “临时有事耽搁了……给店里装个电话吧,这样找你也方便。” “早就申请了,却一直没批下来。”这年头装个电话可真不容易,贵不说,装的还慢,林贝贝都向邮局申请了一个月了,到现在都没有动静。 她去问过她大哥,有没有关系走个后门,可惜她大哥也没有关系,她也就只能继续等。 韩东阳,“回头我去催催。” 韩东阳看了看表,已经是中午11点半了,“这会儿走得开吗,走得开就一起去吃饭。” 正是饭点时候,店里已经没什么人了,而且等吃过了中午饭,唐静也会过来,林贝贝点了点头,“走得开,我去跟李美丽说一声。” 林贝贝跟李美丽打了个招呼,然后便和韩东阳就近找了个餐馆吃午饭,等上菜的时候林贝贝问韩东阳,“怎么突然派你去广城出差了?” “本来不是我,是被派去出差那人临时有急事,我是临时被抓了壮丁。” 韩东阳撒了个小谎,其实不是人家临时有急事,是他死皮赖脸的缠着人家,非要跟着一块儿去,说是想出去见见世面,反正他是自己掏钱,那人就答应了,出差的时候就带着他一块儿去了,只不过到了广城后,那人住的是另一家便宜点的宾馆,韩东阳想要守着林贝贝,就住到了林贝贝住的那家宾馆。 林贝贝哪儿知道这里头的弯弯绕,还为自己误会了韩东阳而惭愧,“我还以为你骗我。” 韩东阳有些心虚,赶紧转移话题,打开提包,从里面拿出一个做工精致的纸盒子递给了林贝贝,“看看喜欢不喜欢。” 看到那个盒子的时候,林贝贝被惊到了,因为纸盒子上分明印的是el的logo,她惊讶道,“哪儿来的?” 这可是八十年代初,普通老百姓别说买了,就是见都不大能见到这种奢侈品。 “在广城一家商店买的。” 虽然韩东阳没有明说是在哪家商店买的,可林贝贝还是猜到了,肯定是在广城的友谊商店买的。 广城友谊商店是一家涉外商店,里面倒是能买到这种奢侈品,不过据说服务对象主要是外国人或是华侨或是持有外籍工作证的人,毕竟里面卖的东西都贵,普通国人就是想买也买不起,而且在里面买东西,不是用人民币,而是用外汇券,这种外汇券,普通百姓也是很难弄到的,也不知道韩东阳费了多少功夫才给她买了这么个奢侈品。 林贝贝打开了盒子,见里面是一个精致的女式钱包,经典的红色,端庄,大方。 “喜欢不喜欢?” 林贝贝眼里热热的,“喜欢,就是太贵了。” “一点儿都不贵,哎先说好,不许以太贵作为借口拒收。” 林贝贝笑了,把钱包放回盒子里,然后宝贝一样搂到了怀里,“我很喜欢,怎么会不要?” 韩东阳见林贝贝收下了钱包,松了一口气,然后大手一挥,“喜欢的话,下回还给你买。”男人挣钱就是给媳妇花的,只要是媳妇喜欢的,买就是。 再说林文胜,陪着刘彩娟在县城逛了一圈,买了些结婚用的东西,然后便回家了,刚进家门,张大娟就迎了上来,“你没把彩娟送回她家啊?” “送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