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书屋 - 历史小说 - 白月光切黑之后[重生]在线阅读 - 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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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导演长吁短叹,起初还想玩把情怀,致敬些老同志电影,毕竟原书已经算接近现实题材。

    “现在致敬个鬼?撂挑子不干的心思都有。”孙导骂骂咧咧。

    孟淮明就举杯敬酒,说这剧组还不是你最大。

    导演笑干了杯,摆手,大个球,碰壁两三年了,指着再来几部破壁呢,管不了那么多。

    孟淮明是第二次写《你来我往》的剧本一稿,上一次也就是重生前,他写完一稿后就没往下参与。

    因为实在太cao|蛋。

    主演之一的大咖坚持要以他角色的视角展开,带资的另一位在微博上卖惨,说想好好演戏,却连自己的角色都不能保护,对不起观众云云,暗指大咖压他戏份。

    剩下的一位更猛,仗着金主爸爸撑腰要把双男主两情相悦搞出大三角,经纪人约孟淮明出去吃饭,明里暗里施压,孟淮明一撂牛排刀,踢了桌子就走。

    乔禾的话他没忘,不打算用自家老子的姓压人,老爷子虽然对孟淮明当穷酸编剧这事不认同,但还是没彻底扼杀了。

    孟老爷子没了大儿子十分后怕,怕孟淮明学他哥,规矩再多,到头来人管没了,就得不偿失。

    行内起初还不相信,笑他不会真的来这水里游泳,后来看他那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样子,就都知道孟家二少爷要和一群编导戏文专业的毕业生抢饭碗。

    不过就算他出身孟氏,不是制片人,也不是投资商,既然没投半分钱,就不能因为他一个人翻了天,大不了睁只眼闭只眼,让他想滚就滚。

    反正这行有的是人,没他写有的是人想写。

    孟淮明这次也打算写完初稿就撤。

    只是预知了结果,他还是有些可惜这IP。

    汤圆酒糟的书好上手,倒不是说多么教科书式的标准,就是对编剧的口儿,画面感好,条理分明,直接表达三观的占比都立得住,不直观的特别好删,他的小说就是改本的活泉。

    作者为人低调,没经历什么针对性的网骂,倒是有不少人抄袭他的文章,资料简单而量少。

    孟淮明先入为主认为写耽美的都是女文手,酒桌上还夸过对方是个奇女子,没成想被侄女教育,人家虽然没露过脸,但作者后台明明白白地写着性别男。

    初七这丫头片子没少看耽美文,孟淮明知道脆皮鸭这个词还是靠她科普。

    高冷的初七知道他要改《你来我往》,一晚上没睡,拽着他在客厅吹了一夜的彩虹屁。

    有过一遍经历,孟淮明不急初稿。

    他现在想的都是燕灰。

    燕灰那天夜里的行为太反常,梦游都没他惊悚,回想着更觉得当时他意识都不一定清醒,只专心拿刀砍人,并且认为这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由于分手精神失常的也不是没听过,可孟淮明不认为燕灰会因为感情,把自己害成那样。

    燕灰曾在写《融春》初卷的时候向他阐述了这本书的核心理念,孟淮明很欣赏。

    他的概念不算新颖,却励志,励志的东西不好表达,一不小心就成了空喊口号,在空中楼阁炖着鸡汤。

    他相信燕灰能做到与众不同。

    “生命中不应该只有一个支点。”

    《融春》第一部 的卷首语就是这句话。

    燕灰还有他的事业,写作是他热爱的工作;他父母双全,虽然文化水平不高,却不会像孟老爷子那样和孩子关系疏远;燕灰还有jiejie燕然,燕然高分考进这座城市的大学,姐弟俩都有美好的未来,光明的理想。

    那么变故很大可能出在jiejie燕然身上。

    除非有家族遗传性疾病,一个好端端的大姑娘怎么就进了精神病院?

    还有那些使人毛骨悚然的零消费记录。

    燕灰住的地方是一处高档的小区,就算他另有机遇,或者再谈了个朋友,也不至于每天一笔开销都没有。

    除非,他连人身自由都失去。

    ——孟淮明真正感到了恐惧。

    写东西的容易把一件事在脑中无限放大,经手的刑侦剧本情节适时跳出来,孟淮明越想越心惊,恨不得现在就飞到燕灰身边。

    窗外传来淅沥的雨声,今年的雨水未免太多。

    雨让孟淮明想起他们的相逢。

    总是靡靡烟雨中的兰亭,孟淮明站在燕灰的书店门前,低头打量着店前陶瓷烧出的卡通小鹿的形象。

    写出今年最受欢迎的童话《小鹿绒绒和他的森林乡》的青年穿着工作装,戴棉工地手套,搬着一摞新书。那书太重太高了,他要用下巴抵住才能防止它们斜倒。

    孟淮明走上前,帮他分担了一半重量。

    比校园青春故事还要套路。

    燕灰的眼镜老派地夹在领口,汗水浸湿的发丝粘在脸侧,他皮肤极白,脸颊却因为劳动微微发红,像蒸在温泉里的玉石。

    他抬眸,露齿笑得爽朗:“谢谢,先生您要买什么书”

    孟淮明的心情忽然变得极好,看着他的眼睛回答:“森林乡。”

    往事一晃而过,孟淮明深夜飙车,去到燕灰的住处。

    和他在马路上肩并肩的是一群摩托党,机车的嗡嗡声和夜风恩爱纠缠。

    一场狂欢的前奏。

    他以为摩托骑手在这座钢铁城市早已绝迹,看来危险的事物与极致的痛快总是相辅相成,从古至今都有巨大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