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_分节阅读_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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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有没有问过,他有对象了吗?” “他未婚。” “......”傻孩子,未婚可不等于没对象,这里又不是荷兰,杨初心里想着,虽略觉无语,又懒得跟黄文轩深掰这两者之间的诧异,略过不提,只说道:“会不会是个中年大叔?” “简历上面有年龄,只比我大七岁。” “额,年下。”杨初如是想,又问道:“长得怎么样?” “挺英俊的。” 杨初觉得自己纯粹是在找不痛快。 只听黄文轩又补充道:“其实看人不能只看外表,深层次的东西才更重要。” “咦,把《弗洛格和小猪》作为睡前读物的人,我好担心你们聊天时候他发的那些汉字你能不能认全了,竟然能看出人家有内涵。” “我对人的判断还是很准的,就像当初我觉得你可以信任,现在我们不是很好的朋友吗?” “求别提了。” 这是杨初最不忍直视的一段往事,当初在荷甲,黄文轩那个赛季运气不太好,接连伤了几次,杨初作为队医,治疗恢复期跟他接触的比较多,两三个月相处下来,日久生情,竟然看上了他,杨初是个直肠子,某一天就把黄文轩堵在了更衣室,直接对他表白了,黄文轩思考了一分钟后,特别淡定的告诉她,他不喜欢女人。杨初郁闷的简直想去撞墙,质问黄文轩那你平时撩我干嘛,结果黄文轩说,因为我把你当同类,所以平时顾忌就少了点,真没想着要撩你,是你自己想多了。 “对了,有个词的意思我一直不太明白。” “嗯?”想起那些狗血的往事,杨初心情非常不美丽,有气无力的哼了一声。 “蓬山路远,他的QQ签名。” 杨初倒吸了一口气,“咦,果然内涵,这几个字似乎是化自李商隐的诗,待我去查一下啊。”输入几个关键字后,她很快就找到了嵌有蓬山二字的诗句,一番对比分析后,得出结论:“应该是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这句吧。”① “不懂。” 八百年没读过文学作品的杨大夫苦大仇深的盯着屏幕上度娘给的解释总结道:“原诗是一首悲情诗,不过蓬山也指代仙境,就是你们常说的天堂,所以也可能指代的是一种理想的状态或者美好的愿景,不管怎么说吧,都说明了仨字。” “什么?” 杨初托着腮挑了挑眉,“不开心。”她把手里的文件夹合上,道:“我再帮你这一次啊,以后有事别来找我了,没有别的事我挂了。” “先别,你说我今天穿什么好呢?” 杨初被他雷的不轻,“我干脆做你妈得了。” 黄文轩立马笑眯眯的说,“那我拍了微信发给你啊。” 黄文轩不等杨初的反驳之词出口,忙挂了电话,调出摄像机,把床上他自己搭配好的那一套迅速拍了微信发给杨初,语音问道:“你觉得怎么样?” “你只是去面基,又不是要牵手进教堂,用得着这么正式吗?再说您左边那条胳膊还包扎着呢,穿成这样也不搭啊。”杨初对着那张照片翻了个白眼,发了条吐槽过去,虽然嘴上这样说,不过还是没忍住脑补了一下黄文轩穿上这身儿帅的丧心病狂的模样,杨初简直想摔手机。 黄文轩对着床上的衬衣西裤看了又看,“有吗?可我除了正装就是运动服跟队服了,穿的太随意,会不会显得不够尊重对方?” 尊重尼玛啊,杨初简直想骂娘,要优雅,要优雅,她深呼吸了几次,强忍着才没把脏话骂出口,对着手机吼道:“大哥,T恤你总有吧?” “有。”黄文轩乖觉的答应一声,迅速从衣柜里拿出一件他自己比较钟意的白T恤,犹豫了三秒,又拎出条短裤,一起摆在床上拍了发过去,“这样搭配可以吗?” 杨初真是无力吐槽,笑得一口牙白森森的,“你还真是基佬的身子直男的心啊,说好的基佬的审美那里去了?就算你的大腿修长又健美,也不用第一次见面就拿出来秀吧。” 黄文轩默默的把那条短裤塞回衣柜,拿了条深色长裤出来,迅速换好衣服,又给头发喷了点啫喱水,捯饬了好一会,才满意的扬起了嘴角,站在卫生间的穿衣镜前对着镜子拍了一张,发给了杨初,“Ok?” 杨初点开那张照片,看着人模狗样的黄文轩,有气无力的哼了一声,“滚吧。” 黄文轩用纱布重新把伤口裹好,喝了半杯纯净水,看一下墙上的挂钟,刚好下午六点整,他在沙发上坐下,点开了手机QQ,删删改改很多次之后,终于按了发送。 “我准备出发了。” 这一天早上学校里临时通知要开会,颜铎开完会跟几个同事一起吃了顿便饭就回来了,此刻睡了午觉刚起来,正靠在落地窗前抽烟,手机就搁在旁边。听见有信息进来,他把烟搁在烟灰缸上,拿起手机点开看了一下,他还是不太习惯用左手打字,因为键盘小,不小心总会点错,反正就要见面了,他索性发了语音过去,“前天忘了问,你喜欢吃什么,有没有什么忌口的?” 黄文轩看见对方发了一段语音过来,一下子愣住了,这还是第一次收到这个人的语音信息,颜铎一直都是发文字的。他的心脏快跳了几下,莫名其妙紧张起来,下一瞬,一个清亮的嗓音就撞入了他的耳中,只是对方吐字有点含糊,像是刚睡醒?或者是太困?带着点缠绵的意味。他这才想起来,自己订餐厅的时候并没有问过对方有无忌口,禁不住懊恼起来,“除了规定不能吃的,我没什么忌口的,你呢?” 颜铎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我什么都可以。” 还好还好,黄文轩这样想着,松了口气,“别人推荐了一家不错的餐厅,只是不知道离你远不远?” “你把地址发过来吧。” “好。” 黄文轩用手机拍下上次过去的时候那家餐厅经理给的名片,点了发送。 颜铎住在西城,而那家店在东新区,也就是说,过去的话,要穿过整个城市,好在这天是周六,倒是不存在什么晚高峰,考虑到有些路段限速比较低,保守估计路上需要一个小时,颜铎合计了一下,说道:“我七点半到,等下把房间号发给你。” 黄文轩忙道:“我已经订好房间了。”说着发了几个数字过来。 这家餐厅颜铎以前跟同事聚会去过一次,中档消费,菜品种类丰富,娱乐设施丰富,就算是再不合群的人,在这里也不会觉得无聊。他掐了烟后去卫生间洗了个脸,临要出门,手机响了起来,肖准打来的。 “在干嘛?” “准备出门。” “出去吃饭吗?你还是叫外卖吧。” “没事我挂了啊。”颜铎懒得跟他撩闲。 肖准赶紧说正事,“我们经理一朋友的女儿,开学要升高中了,想找人提前补补物理。你胳膊不方便,我没想答应的,可是他打电话过来时我刚好在客厅里,你姑在旁边听到了,硬是逼着我揽了下来,我一着急就把你胳膊折了的事情告诉了她,她在家就坐不住了,说要买大骨炖汤给你补补,让我晚上给你送过去。” “我跟人约了晚饭,你让姑姑别太cao心了,如果真能吃什么补什么的话,医院很多科室都可以关门了。朋友那小孩儿你们时间方便就带过来吧,我白天应该都在家的。” 颜铎几乎每个假期都会在家开小班给人补习功课,倒也不是他有多爱工作,主要是不想自己太闲,身边的亲朋好友们也怕他闲下来,在这件事情上彼此心照不宣,噤口不言中早已墨守成规。 挂了电话,颜铎静静站了一会,要出门时忽然想起什么,转身去了桌下层的抽屉里拿出了一副扑克牌。他随手推开桌面上摊着的书本,把扑克牌放在了桌子正中,手指轻轻推开纸牌,扑克牌排开形成一个扇面,十分整齐。他低头盯着纸牌看了一会,轻轻一拢,纸牌在他手里重新变成整齐的一摞,随后他露在石膏外面的手指无意识的敲着桌子边缘,把纸牌揣进了裤兜里,神色莫辩。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