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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族之婚后生活_分节阅读_111

    严景将额头抵上玻璃,他看见秦简之脸上出现痛苦的表情,嘴唇苍白,细细地发抖,冷汗顺着他的额头流了下来——

    “他怎么了?”

    “哈……你问我,我对他做了什么?”博士身上的袍子早就被汗湿透了,他用右手撑住自己不断往下滑的身体,充满恶意地说:“让他这么痛苦的,不就是你吗?”

    他将领口的衣服拉下,露出苍白又瘦弱的胸膛,在上面露出了几个金属片,可以想象,在皮肤的掩藏下,还有更多的装置。

    “这个装置让我和他成为了一体,我所感受到的痛苦,你所施加在我身上的痛苦,都会毫无保留地传递给他——你现在还问我,我对他做了什么?”

    博士脸上的苍白还未褪去,却已经露出了得逞的笑容,“起初不过是想将所谓的‘父爱’传递给他,没想到在这里派上了用场,我果然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虫族了!还有谁比我更加智慧!”

    “你根本没有父爱这种东西,你只不过是一堆垃圾而已。”

    “谁会对武器产生爱?”博士理所当然地说,“从别人那里抽掉的记忆也不是没有用的,采集模拟出米特皇帝的感情,然后传给艾德,这种天才的想法也只有我才能实现了。”

    他又想了想说:“我都没想到,米特皇帝的感情这么好用,你看他,连一点怀疑都没有。”

    严景恨得几乎要将牙齿咬碎,但幸好还保留了一丝理智,他将手按上博士的胸口,感受到脆弱的心脏在自己手中跳得越来越快:“那就拆掉吧。”

    “你尽管试试啊!”

    博士脸上带了疯狂的意味,他甚至张开双手,将胸膛毫无保留地送了上去,“来啊,拆掉它啊!”

    他是如此得意地看着严景,期待着他露出后悔莫及崩溃的表情,幽幽地说:“只要你不在乎那个雄虫的性命,那你尽管来啊!”

    “……”

    严景从未感到如此走投无路。他记得秦简之的胸口,那个银白色的,金属与血rou纠缠的心脏。他几乎可以肯定,博士将胸口的装置和秦简之的心脏变成了一个整体。假如自己破坏掉这个装置,秦简之的心脏会直接毁灭也说不定。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秦简之的性命在博士手里,他无可奈何。

    “所以说,你们都是蠢货,你也是,米特的皇帝也是。”博士将严景放在自己胸膛的手拉了下来,厌恶地拍了拍衣服,“愚蠢地让别人成为自己的死xue,只要被别人捏住了死xue,都只能等死。298团长?帝国的中心?都是蠢货。”

    他施施然越过严景,来到了那个玻璃仓前,兴奋地说:“记忆也抽取完了,现在他真正成为了我的艾德。”

    玻璃仓门被开启,雄虫缓缓睁开了眼睛,那双红眸在白色的灯光下反射出无机质一般冷冰冰的光。他动动脑袋,看向了博士。

    “来吧,我的孩子,我最高的杰作,现在听父亲的话——杀掉那边的雌虫。”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我写的时候,不由自主去剪短了指甲。

    光是想象就毛骨悚然了,实在没法细写,大家放飞想象来代替我的描述吧

    ps:感谢小银子的两个地雷么么哒!!

    ☆、第81章

    脖颈上传来温热的触感,严景怔怔地看着秦简之, 他的神情已经彻底失去了温度, 像雕像一般僵硬。

    “秦简之……”他张了张口, 一瞬间不知该说些什么。

    “艾德,杀了他。”博士捂着软塌塌的胳膊,恶狠狠地说,“杀了他!”

    捏住他脖子的手逐渐加大了力度,空气稀薄起来。严景努力睁着眼睛, 他还想再看看。

    他自有记忆起就在垃圾街里, 那种腐臭的气息伴随着他度过了近二十年,没有人教他如何成为一个好人, 也没有人教他怎么做才是对的, 他就这样逐渐在泥沼中长成一株毒物。

    他知道自己冷酷自私又偏执,但为了能在外面的世界生活下来,他很好地掩饰了这一切。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规矩,不遵从规矩地人只有死路一条。垃圾街里武力就是一切,那外面呢?

    他小心翼翼地观察别人的行为,刚开始很不习惯。要分享, 要共同承担磨难, 不能杀人, 也不能偷盗,他艰难地控制住自己的冲动,将目光从路人的钱包上移开。

    他将所有的暴戾都掩饰住了,摆出和善的模样——他很庆幸自己有一副还算不错的皮囊, 这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他深知一直掩饰下去是不行的,总会有暴露的时候。无论身边有没有人,他都按着外面世界的规矩来,这样过了一年多,他连自己都骗过去了。

    恍惚间,他真的以为自己变成了一个善良,慷慨,风趣而正派的正常人。所有人也都是这么以为的。只有当午夜梦回,他从梦中惊醒,心头冒起止不住的恶意,他才想起自己原来是一个疯狂的人,接近于神经病的人。

    他站在人群里,却深知自己格格不入。他是羊群里的狼,只是披了羊皮。

    “秦简之……我一直很感谢你。”空气越来越稀薄了,严景心里突然冒出了很多的冲动,他有很多话想说。

    对于秦简之的出现,他一直觉得很奇妙。一个雄虫,明明有着极大的权利,在这个偏爱雄虫的世界里,他想要的东西几乎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到手,可他却没有。

    新婚的第一夜,他潜藏在黑暗里听到秦简之打开了门。他茫然地看了一圈,被酒气熏红的脸上没有任何怒气,他几乎是带着点抱歉的神色走过来的。他后来说:“那时候觉得,你把一切都交给我,可我还没有做好承担责任的准备,我怕我做不好。”

    他明明可以任性,却选择了谨慎。

    闲下来的时候,严景坐在秦简之的身边,看他被阳光渲染的侧脸,看他合上眼睛睡着时,总能听到一些极为细微的声音,那是严冬后的某一天早晨,燕雀发出第一声鸣叫时,积了一整个冬天的积雪融化的声音——从他的心里发出的。

    或许从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并非情人之间的喜欢,而是想要据为己有的喜欢。他热切地希望接近秦简之,从他身上可以感受到一些从未见过的东西。

    “秦简之,我很、喜欢、你。”他从来没有对秦简之说出过“爱”。他没有这种东西——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

    秦简之总是缠着他,想要让自己说这三个字,他很无奈,没有的东西要怎么给?喜欢已经是他能给的极限,出于某种自我保护性的感觉,他连“喜欢”都不怎么想说。

    说出来的话,就像把自己敞开了似的。

    秦简之,我想一直和你在一起。

    秦简之,我想知道怎么爱你。

    还有很多话,但来不及说了。严景下意识用力去掰秦简之的手,但怎么也掰不开。

    他勉强露出一丝笑容,然后向深渊滑下去——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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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得好。”

    博士露出赞许的笑容,他摸了摸“艾德”的头:“现在感觉如何?头痛不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