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书屋 - 历史小说 - 宠夫[快穿]在线阅读 - 第297页

第297页

    有这样的本事,别的不说,考上秀才不是难事……书店掌柜看着言景则,若有所思。

    言景则抄书顺便背书的时候,卫凌修却在学堂里接受赵秀才的教导。

    赵秀才看过卫凌修的字,就忍不住赞叹:“好字!”他的字,是没有卫凌修好的。

    等他仔细问过卫凌修的学问……

    “都说你不学无术,可我看,你学问还算扎实……”赵秀才有些疑惑。

    卫凌修背书背得不怎么样,但句子的意思都是理解的,而他没把该背的书背下来,也不是太笨背不出,明显就是以前没用心。

    这样的学生,关起来逼他背,背不出就打,狠起来不给饭吃,按理总能学出来。

    卫凌修也不想跟人说卫家的事情,只是翻出一句自己不太理解的话来,冲着赵秀才笑:“老师,此句何意?”

    他现在就只想多学点东西,等下好去教言景则。

    这卫少爷笑起来,可真惹人疼!赵秀才立刻解释了。

    卫凌修拿着书翻,遇到不懂的就问赵秀才,一天下来学了许多知识。

    与此同时,赵秀才也不免疑惑——这卫家少爷这么勤奋,怎么之前都说他不爱读书?

    现在他最不该的,也就是与那言大混在一起。

    赵秀才这边的学生,多数只是来学认字,争取不当个睁眼瞎的,要他讲解经义的不多,他就没让卫凌修和他们坐在一起学习,而是让卫凌修跟在他身边,一有空就给卫凌修解答。

    如此这般过了一天,赵秀才对卫凌修越来越喜欢。

    长相俊俏还聪明的学生,谁不喜欢?

    也因此,等其他学生都走了,赵秀才还特地提醒了卫凌修:“言大此人……你要小心。”

    卫凌修看到自己老师不喜言景则,忙道:“老师,言哥是个好人!”

    赵秀才:“???”他们这条街上,曾有人欠了赌场的债,他亲眼看到言大把人从家里拖出来,扔到河里,然后让那家人给钱,不给钱就不让河里的赌鬼上岸。

    当时他有几个学生都被吓哭了!

    “言哥对我真的很好,他自己吃陈米,给我吃新米。”

    “家里做了rou,他总给我吃。”

    “他把自己的床也让给我了!”

    “对了,言哥他其实很聪明,过目不忘!”

    “也就是他家境不好不能读书,如若不然,他现在指不定已经是举人了!”

    ……

    赵秀才:“……”你说的真的是言大?

    赵秀才觉得自己的学生,怕是中了言大的毒!

    不行,他一定要让这学生多读圣贤书,脑子清醒一点。

    这么想着,赵秀才还把原本想说的话咽回了自己肚子。

    他学生现在这么一副样子,他要是跟他说言大的坏话,他会不会转头告诉言大?

    他一点都不想被言大拖出去扔进河里,所以还是不要说了。

    言景则和卫凌修,就这么开始了他们一个抄书,一个上学的生活。

    他们早上在家里吃过饭之后出发,路上背书,白天分别学习,中午的话,卫凌修在赵秀才那里交了粮食和钱,和赵秀才一起吃,言景则则在书店吃,到了晚上,言景则去接上卫凌修,两人又一起回兴安村。

    他们的日子过得规律,东谷县的人,却有点不习惯。

    言大怎么不整天在街上晃荡了?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言大去了哪里!

    难道真像赌场的人说的,言大为了卫家少爷,决定不当打手好好过日子了?

    言景则可不知道东谷县的人,竟然开始“想念”自己了。

    他抄的书越来越多,就觉得原本在他面前的,朦胧的世界突然变得清晰了。

    又有一片新的,朦胧的世界出现在了他面前。

    之前他只有原主的记忆,对这个世界并不了解,但现在,他懂的东西越来越多。

    他还发现,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他除了抄常用的科考书以外,话本、游记等等什么书都抄,抄写之余还会看,抄多了看多了,有些书的意思,自然而然就理解了。

    更别说,还有卫凌修给他讲解。

    言景则越学越想学,他对学习充满了兴趣,抄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白天工作五个时辰,能稳定抄写两万字。

    他甚至还开发出了自己的另一项本事。

    他可以模仿别人的字。

    他最初的字,是模仿卫凌修写的,记下卫凌修写字的模样,就完全照着写。

    他一开始只会写这样的字,但写着写着写多了,他的字就慢慢有了变化,再后来他在书店里看到几本拓印的字帖,还发现自己可以写别的字体。

    不过他一般就是抽空练练,抄写的时候,还是用卫凌修的字。

    毕竟他写惯了,用这种字抄书速度最快,而且那些字帖上没几个字,他可以把那几个字写得跟原版一模一样,但其他字没有参照,就做不到一下子写好了。

    言景则模仿着书店掌柜挂在书店里,最为宝贵都不卖的一份字帖私下里练了好几次,还把字帖上没有的字也好好练了练,终于写得堪称完美之后,他才用这笔字,抄了一本《三字经》。

    这是他最熟的一本书,刚开始用新的字体写字,他下意识地就写了这本书。

    写完之后,言景则又自己把书装订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