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老子休了你_分节阅读_117
依旧不回,虽然很想骂他,但他没有忘记,当初,就是因为他老是和英杰对着干,才会让英杰对他印象越来越深,到最后无法自拔的地步。 英杰非常的不满,虽然早就见识过这个人的冷漠,但也不用这样吧?回个话而已,至于吗?不过,他刚刚听到他老妈叫他‘小逸’。小逸?好熟悉的名字,他经常听见他老妈和嫂子们说起两个人,好像有一个叫什么逸来着?难道就是眼前这个人不成? “喂,要不要去看看你儿子?”锲而不舍地问道,听到这句话,辰逸终于转过头看着他。果然,只有说这个人在意的人或事,这个人才会有所反应。但反应也不是多大,只是点点头,示意他带路而已。 把辰逸带到他的房间,对于这个他其实有那么一点小不满,每次只要这个小鬼以来,他晚上就一定不能在外面过夜,这也就算了,为什么小孩是跟他一起睡?虽然说家里但单身的的确只有他,但他老妈他们如果不想跟小孩睡,就别留他在这里住啊,还好有弄个摇篮,不然他可不敢保证他会不会睡到半夜把小孩踢下床。 “城城跟你睡?”被带到英杰的房间,看着躺在摇篮里的小孩,辰逸问道。他来过英杰的房间, “嗯。……你怎么知道这是我的房间?”他是知道这家伙和他老爸老妈们认识,但没事应该不会来过他的房间吧? “猜的。”随便敷衍了事,看着摇篮里睡得正香的小孩,看来在林家是受到很好的照顾,孩子才会每次要来的时候都没大吵大闹的,而是叫着‘爷爷奶奶’。 “喂……”手突然被人拉住,辰逸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着那个拉住他的男人,英杰不理他,直接把他拉到床边,然后到衣柜里拿出一个盒子。 “坐啊,别客气。”英杰示意道,辰逸翻翻白眼,他像是那种会客气的人吗?秉承着能坐着就别站着的原理,他一屁股坐在床上,稍微离英杰远一点,但对方似乎没看到他的疏远一样,做到他身边,然后打开那个盒子,里面是一双高跟水晶鞋。 “挪,还你的,你那天晚上丢下的。”英杰把盒子递给他说道,闻言,辰逸狠狠地瞪着他。 “你他妈不提那天晚上会死啊!”他破口大骂,这家伙,本来他是不想理他的,偏偏他就是要提起那天晚上的事,但不是介意被英杰强吻的事,又不是没做过,没什么好提的,他介意的是那天晚上,他打扮成女人的事。那件事他一辈子都不想提起,要是让属下的人知道他袁辰逸做过那么丢脸的色,他岂不是颜面尽失? “为什么不提?那天晚上你好美,你不知道吗?而且,你敢打扮成女人的模样,不敢承认吗?这双鞋不便宜吧?” 辰逸听了撇撇嘴,贵不贵干他什么事?反正又不是他出的钱。他知道那只熊的月薪不匪,当然其中还不包括他接下的案子,但他还真没想到那只熊会那么大手笔,而且他还不是他的什么人,顶多算是他情人的哥哥的爱人而已。 “为什么不穿女装?我觉得你穿女装好看多了。” 这句话刚说完,立刻被对方掐住脖子,他也没多在意,没有恐慌,而是依旧是那副不正经的笑容。 “你再提这件事,信不信我废了你?” 他威胁说,下一秒就手被英杰抓住弄到他的身后,本来他掐住英杰就是没有用力的,他没想到英杰会这么做,这么一来,倒变成辰逸有点惊慌失措了。 “手的感觉也真不是一般的好,我猜你肯定是天之骄子,才会整天都这么的目中无人,唯我独尊的模样。这细皮嫩rou的,是没受过什么苦吧?”英杰邪笑着说道,更靠近他,闻着他身上的味道,“喷了什么香水?这么香。还说要废了我?要废了我之前,不如先回味一下那天晚上的吻,如何?”他说,只是想要调戏他,想要看见那张脸上更多的表情,猛地吻向他的唇,辰逸一直处于戒备状态,立刻把头瞥向一边,却还是被吻到了嘴角。 “你又想对我做那种事吗?没把我弄得身败名裂你很失望吧?”辰逸冷冷地看着他说道,平时跟他的人本来就不少,何况那天还被那么多人围着,又怎么可能会没人发现?何况他住在医院可是人尽皆知,如果不是他的病房外有保镖守着,估计他早就不知道被打扰了多少次了吧?他有问过少华是不是做了什么,只是每一次他都避轻就重,后来还是少轩不小心在他面前说漏了,说是有一份关于他很不好的报纸,还没报导出来,就被少华以天价买下,不许别人刊登出来,他的事才不会弄得人尽皆知,当然了,是什么事少轩也没说清楚,估计是他也不知道是什么吧。 又?身败名裂?这是什么形容词?他那天晚上只不过是吻了他一下,顺带地摸了一下他的胸部,然后就差点被他给废了,只是这样而已,怎么就让他身败名裂了?至于吗?隔壁还有人在做那种事呢,更何况他们又没有被人看到,现在同性恋那么多,就算被人看到他们接吻,也没什么事啊。 第二百二十九章、辰逸遇险 “身败名裂?只不过接个吻就身败名裂了?那……如果是这样呢?”英杰说着邪笑着扯开他的衣服,看到了里面的点点红痕,一时愣住了,辰逸就趁这个时候把他给蹬开了。 “想不到啊,你女朋友那么猛,还留下那么多的痕迹。”他看着那个瞪着他的男人打趣说道,心里有股酸酸的味道蔓延开来。 “那不是我女朋友。”辰逸冷冷地说道,少华是男的,才不是他女朋友呢。不想再理会对方说些什么,他推开门走了出去,留下英杰自己一人在里面,英杰耸耸肩,也跟了出去,打算忽略心里那种怪怪的感觉。 吃饭的时候林mama非常热情,辰逸早就见怪不怪了,碗里的食物堆得满满的,全部都是林mama的杰作,对此英杰不禁大吃飞醋,说什么他才是他老妈的儿子,凭什么辰逸的待遇比他的还要好,他老妈从来没有帮他夹过那么多的东西什么的,闻言,林mama只是白了他一眼,然后夹了一只鸡腿放在他碗里,堵住他的嗷嗷叫。 “太太,小少爷在房间里哭呢。”吃到一半的时候,林家的保姆跑来说道,正在楼上打扫就听见一阵哭天抢地的大哭声,还好三少爷的房门没有关,不然小孩哭死在里面,她还不知道呢。 辰逸听了连忙走到英杰的房间,抱起小孩。 “城城乖,爸比在这里。” “爸比,喝奶奶。”小孩看到辰逸神奇地不哭了,看来是饿醒了,想喝奶了。 林mama听了连忙去泡奶,然后递给辰逸。 “爸比,城城要爹地。”小孩喝到一半的时候突然说道。 “爹地很快就回家了,我们等一下回家就能看见爹地了。”辰逸抱着小孩说道,回到饭桌跟其他人一起吃饭,手里还抱着孩子。 吃完饭,跟林家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辰逸正想打电话让司机过来接人,一拿起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是少华打来的。 “喂,少华。刚刚城城睡着了,我就顺便在这里吃饭……嗯,你要过来接我们吗?我没开车出来。” 挂了电话之后,少华十五分钟内就到了林家,每个人都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喝茶,英杰被踢出去敲门——没办法,谁让管家先生有点耳聋呢?而他为了多看一会儿没人,居然没出去泡妞,连他自己也觉得讶异。 “你找谁?”英杰打开门十分不善地问道,表示他很不爽,那些懒人!什么事都叫他!眼前这个男人他确定他不认识——虽然他失忆之后根本就不认识任何人。 “找我老公。”少华打量了他一会儿,点头微笑 着说道。先下手为强,他必须先让对方知道辰逸是他的,这样英杰才不会打辰逸的主意。 “找错了,再见。”英杰说着就要关上门,却被少华阻止了。 “不会找错的,我老公是袁辰逸,刚刚刚跟他通过电话。”少华指指手机说道。 袁辰逸?小逸?难道就是里面那个美男子?他老婆居然是一个男的?! 不情不愿地把对方让进门,他看见对方轻车熟路地走了进去,跟他的家人打招呼,然后,坐在那个叫袁辰逸的美男子身边,跟他谈笑着,而他所以为面瘫的那个人,竟然朝他露出了笑容。 十分不爽地走回去,做到沙发上看着他们。看着那个小孩一边叫着‘爹地’一边要那个男人抱,只觉得碍眼。 “辰逸,你们什么时候要结婚啊?不是说今年要结婚的吗?”英杰的大嫂突然问道,她还没见过两个男人的婚礼呢,真想看看,不知道到时候会不会很热闹。 “大嫂,我们也想快点结婚啊,可是伯父到现在还没醒呢。我啊,巴不得赶紧把这事定下呢,不然指不定哪一天辰逸被谁给骗走了,我怎么办?但是我们的婚礼一定不能少了伯父的啊,只能再等等了,希望伯父赶快醒来吧。”少华搂着辰逸说道,含情脉脉地看着他。 原来还没结婚啊,他以为两人已经结婚了呢。英杰看着他们想,不知道为什么,知道那个人没有结婚,他会松了一口气。 哲圣回来之后还被英杰责怪了好久,说什么他明明认识那个仙度瑞拉,却骗他说不认识,质问他安的到底是什么心,哲圣也不知道怎么告诉他,总不能跟他说那个是他的老情人吧?只能告诉他辰逸的身份,让他最好不要去招惹辰逸,本来听到他说的他还有那么一点吃惊呢,但想想他可没有想要后退的想法,看那两个人跟他老爸老妈们都很熟络,就算他真的冒犯了他们,那两个人也应该会看在他爸妈的份上放过他的吧?何况他又不是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只不过是想要跟那个叫袁辰逸的交个朋友而已,不要说他们两人还没结婚他还有那个机会,更何况,他只是想要交朋友,没有别的意思。 再一次相遇是在几天后,英杰本来是下了班正想出去放松一下,男人嘛,偶尔放松一下,更何况他已经工作大半个月了,有点累,放松一下,也没错啊,只是,在去按摩院的时候,经过了一个地方,看到了有人正在打架,本来嘛,那是不关他的事,平常遇到这种事他也不会去多管闲事,自己的命重要啊,但当他看到那个人有点眼熟,正是害得他这几天日思夜想夜不能寐的家伙之后,他就无法坐视不管了,看见那围殴他的人还拿着西瓜刀之后,他连忙自后座抄起一条水管加入战斗。扫了一个人之后,他把辰逸拉走,迅速开车离开。 “妈的,那个贱女人,最好不要被我抓到,不给她点颜色瞧瞧,还真以为我好欺负。”辰逸坐进副驾驶座里啐了一下说道,想也知道是那个女人搞得鬼,估计是因为不爽她的黑客不及他的,所以想到要取他的命,看来他要让人去给他们点颜色瞧瞧。 “你干嘛不带小弟在身边?像你们这种黑老大,不是都要带保镖在身边的吗?那么危险的工作。”成功地甩开了那些人,英杰边开车边问道,毫不掩饰自己已经知道他身份的事。 “嗤,你以为是在演黑道片?谁告诉你在道上混的一定要带小弟在身边?麻烦。这是巴不得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身份吗?愚蠢。”辰逸嘲笑道,当然了,在道上混的的确有很多都是这样的,他手下的十二堂堂主也会带几个人在身边,但他自己嫌麻烦,一般都没有带人的,偶尔会带一把小型枪,那是少华怕他会出事特地为他订做的,但他今天偏偏没带,看来以后要随身携带比较好。他的车被人动了手脚,还好发现的早,那个女人真的想把他至于死地,在他车上弄汽油,把他的车弄爆炸了,还好他逃得及时,不然还真的被炸死在里面。看来以后那把枪还是得随身带着啊。 “你没事吧?手都流血了,我送你去医院包扎一下。”英杰皱着眉,看他的一直袖口不断流出血,这人也真是的,空拳就跟那些拿刀的恐怖分子斗,这不是找死吗?还好他去的及时,把人给拉走了,不然还指不定会出什么事。 “不用,回家包扎就可以了。去医院很麻烦的。”那些医生老是要说这个说那个,烦都烦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