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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他爹身份好像不一般_分节阅读_124

    “这是哪家铺子做的,能卖这个价格妥妥的黑店无疑了。”荆照秋捡起另外一只,仔细端详,也没看出这只戒指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普通的银质戒指,街上的小摊贩都有的卖,精致点的卖得贵些,粗糙的卖得便宜点,可这只竟然能够卖出一百两银子的价格。

    “欸,不对。咱自己家就有开金铺,怎么需要从别人那里买来。易之虞,你老实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荆照秋虽然吼易之虞是败家子,可还没到不信易之虞的程度。易之虞对家里花钱大方,却不是活该被骗的人。

    还没几个人能从他的口袋里骗过去钱呢。

    “一百两一只,这是给工匠的手工费,这活儿除了他能做,没几个能干得了的。”易之虞捡起荆照秋手里另一只戒指指给他看,戒指虽然是素圈,但并不是单薄没有厚度那种,反而银质圈有三毫厚,戒圈宽则有二毫,做成了磨砂质地,有一些简单大方的云纹,云纹之间有略微凸起的小点,戒圈边沿也是一个个小圆点状的凸起。

    荆照秋被易之虞的话所吸引,想取下手里的戒指,只是磨红了手指都不得其法,易之虞瞧见他动作,捉住他的手,轻轻一扣,就取了下来。

    “怎么弄下来的?”荆照秋摸着折腾得发红的手指好奇。

    “机关。”易之虞说。

    荆照秋等着他说下文,可等了半天不见有动静,立即问道:“就没啦?”什么机关还没说呢。

    易之虞笑笑,又把戒指给他戴上去。

    “怎么取下来这不重要。”给他戴上,那么自然不会有让他自己取下的机会,“戒指有机关,但不止这一个,所以这个价格是很值得的。”

    “一百两造出的这个机关,完全物超所值。”易之虞随手拿起桌上放的一颗果子,起身放在茶几上,离荆照秋和啾啾的位置有些远,像是故意拉远了距离一样。

    他把戒指戴到手上,忽然似有白光一闪,一只极小极小的箭矢从戒指里射了出去,如果不是他一直盯着,根本不会看到这一点。荆照秋惊呼一声,便看到本还是果皮水嫩饱满的一颗苹果迅速发紫,原本是白里透红的苹果,忽然便成了一个紫汪汪的果子。

    在果皮表面有一个很细小很细小的小l洞,不仔细看完全不会发现。

    易之虞取了一把匕首,将苹果劈开,嫩黄色的果rou完全成了紫色。

    可见刚才似闪过去的小箭便是致使这苹果成了毒果的罪魁祸首。

    “那是什么?”

    “毫毛针涂上了见血封喉的□□,中针必死,绝无生还。”

    荆照秋立时明白,这全是为了他准备的。可……这么剧毒的东西,戴在手里,也太危险了点。他有点发憷,实在没有见惯生死的易之虞如此淡然,万一他不小心触动机关发射k出去误伤了……

    荆照秋不敢想下去,立刻拿袖子遮了手,生怕不小心触发。易之虞拍拍他的手,安抚。

    “这个机关很安全,不会自己发出的。”易之虞仔细地为他讲解一番机关诀窍,荆照秋的心才安定下来。只是仍有些犹疑与不确定,这么危险的东西,他们当真会用得到?

    想到从前平和的生活,最多只是公交车上被摸了包偷了手机,如今竟然会在身上备上防身工具,还是一击便要人命的工具。荆照秋有些感慨。

    “无法每时每刻都待在你身边,无论他人如何忠心,我总是不能完全信任他们,只有你们在我眼里才能放心。我会尽可能地保证你的安全,所以这很有必要。”易之虞握住荆照秋的手,耐心解释,他知道荆照秋的性情和他不一样。他孤零零地这偌大易家爬起来,生和死都看得多了,但荆照秋不一样。

    易之虞早就发现,荆照秋对于人命的想法和他是完全不一样的。对于他来说,人命是有贵贱之分的,有些人死就死了,那是他注定的,即便死,也是他的福份。但荆照秋不一样,虽然他试图掩饰这一点,但仍旧暴露了出来。荆照秋的人与人是相等的,他争论的是对错好坏。但对错好坏有时并不是多重要的一件事,即便对了,该死的人仍旧是该死的人。

    “我想更多地保护你一点。”易之虞又道。温情脉脉的语气简直不像是这个近乎冷血的人嘴里发出来的,而荆照秋轻易地被这藏了毒的糖果所诱骗进去。

    荆照秋的耳根子软,便对戴着一枚藏k毒的戒指再无异议。只是偶尔想起手上是枚有剧毒的戒指,仍旧有些心悸。

    一只戒指能发射二十只毫毛针,也就是说可以近距离杀死二十条人命。

    荆照秋希望,自己不会遇到需要发射这个机关的时候。

    转眼,竟到了结婚那日。

    易家和荆照秋的风雨侯府都张灯结彩,满堂喜庆。两人再三商量之后决定,把亲从风雨侯府迎到易家,荆照秋现“并无父母”,去了那边,连二拜高堂的人都没有,倒不如在易家,总还有个老太太能拜一拜。何况在这京城里多是易之虞的人脉,荆照秋虽升官成了新贵,可并无深入发展的念头,他只当自己是临时给皇帝打打工种种地的。

    这样放松心态后,倒也自然许多,应付那些应酬更是游刃有余。能推得全部推倒,不能推的勉强一去,全程作壁上观,丝毫不参与话题,只喝酒吃菜,倒像是个真心蹭吃蹭喝的。

    何况宝宝已经开始认地儿,没必要搬来搬去,惊扰了孩子。几重理由下,两人将一切事宜定在易家。只在当日走个场子,从荆照秋家出发,两人俱是穿着一声大红的男装喜服,款式一模一样,只大小不一样,骑在马上一前一后随着吹拉弹唱的迎亲队伍回到易家。

    坐在枣红矮马上的荆照秋此时心中百感交集。

    这个百感自然不是因为什么成婚而起了婚前恐惧之类的心事。两人都是老夫老夫,连孩子都有,还有什么不适应的,那点东西早在很久之前就消失的一干二净。左手摸右手,大概就是二人目前的状况。

    荆照秋百感交集的缘由有很多。

    最直观的却是来自屁l股下。

    !!!他真的不会骑马啊!

    !!!屁l股膈得好疼啊!

    荆照秋不会骑马。可为了成亲当日能风风光光又帅气又潇洒地骑着高头大马从风雨侯府经过繁华的长街一路来到易家门口,荆照秋临时突击学起骑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