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页
书迷正在阅读:[快穿]爱财如命、NBA之神级球王、帅哥太多我要飘了[快穿]、我做判官那些年[快穿]、至爱功勋、快穿之我的任务对象总有奇怪的癖好、最强弃少、惊叫乐园[无限]、[综影视]未完结、最强透视之火眼金睛
沈之玉既然要做戏,那么就做全套。他吴书言端得是雅士之风,他也端得起君子之态。 众人一阵唏嘘,如此好的一幅画竟然要销毁? 他们不少都是文人雅士,看到佳作,纷纷觉得可惜,但也赞叹沈之玉的人品。 那些本来也觉得有些唐突的人,也无话可说了。 默默观战的江逸也松了拳头,他那傻妹子还算有原则,这沈之玉也还算知趣! 即是如此,那大家就品一品,孰优孰劣,愿意给在下和吴公子支持的,站一下位。rdquo;沈之玉朗声说道,事实已是摆在眼前了,谁眼睛瞎的才会站到吴书言那里去!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讨论纷纷。 毫无疑问是沈公子的画作优秀,那笔法,那神韵,如此有限的时间做出这样工笔细致的画作,非常了得!rdquo; 对啊,吴公子虽然作画的时候胸有成竹,很有气势,但那画作实在是欣赏不来。rdquo; 但也有几个站凌柒这边的,说道:画乃作者表达想法和意蕴的作品,我看吴公子的画作虽然不辩具体形态,但见画锋强劲,走笔干脆,作画流畅而又优美,正如吴公子本人一样,通过画作能品出吴公子乃胸中有丘壑之人。由画见人,如此品来,也可称为佳作。rdquo; 是啊,虽然现在盛行工笔画,越细致越受追捧,但数百年前,不论书法还是画作皆是尚水墨之风,不乏充满意蕴和风骨的佳作,所以不能单以像不像做结论,太粗浅了。rdquo; 凌柒想给这二位竖个大拇指,他们解读她自己都没想到的东西,不禁对他们投去赞许的目光。 是的,这二位公子解读出了吴某心中想说的。吴某走过许多路,见过许多人,心中装满了山川人文,太过细致具象的画笔皆不能抒发吴某心中的激荡,唯有这样的雄浑和混沌能略抒一二。rdquo; 凌柒也举起自己的画作面向众人,她抬头挺胸,直抒胸臆,让不少现场的人点头称是。 沈之玉怒从心起,他喝道:胡说八道!是人都看得出画得毫无章法,根本不懂画作!rdquo; 凌柒不动声色,只是淡定地微微笑着,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其实她也认同沈之玉的观念的,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画的啥玩意儿,她也根本不懂画画。 拜托,这个时空作画的可是毛笔哎!她怎么会? 除非给她个喷印机或者3D打印机,那么她才好设置好样板直接打印,要什么风格有什么风格。所以她现在只能耍耍花腔看能不能唬住人。 所幸真的不少人被她哄住了,站到了她的一边。 不一会儿,除了看热闹弃权的,其他要参与评比的人纷纷站好了位,经过一算,她竟然和沈之玉平了! 沈之玉气得吹胡子瞪眼,不可置信地看着倒向凌柒一方的众人。 这些人都是瞎的吗? 他这样工整无缺的画作竟然和那一团都称不上画的东西打平了? 他把目光投向还没有站位的江珺雅,投去求助的目光:江小姐,平心而论,您更喜欢哪副画?rdquo; 江珺雅一愣,她看了两边,最后走到了后面的人群,选择谁也不站。 第二轮,平!rdquo;有人宣布到。 沈之玉彻底垂下了手,凌柒轻松地一笑,对结果很满意。 江珺雅冷冷地说了一句:沈公子,画作的评比既然已经结束了,还烦请将画作销毁了。rdquo; 沈之玉怒火中烧,将画一把撕了个碎。他愤恨地看了眼凌柒,心里只想把对方撕碎! 第三轮,即兴作诗!rdquo; 凌柒淡然地问道:请问沈兄,作诗什么规则呢?rdquo; 沈之玉说道:即是为了江小姐而战,那么就以江小姐为题作诗吧!rdquo; 凌柒干脆地答:好。rdquo; 沈之玉又说:既你我皆为书生,诗作本该是信手拈来的绝技,遂我两不该只比拼诗词意蕴,更应该比个速度,七步内作诗,如何?rdquo; 众人惊呼,虽然大家都是文人,肚里笔墨不少,但作诗并不是做菜,是需要灵感和反复推敲的,要七步内做出诗来,绝非易事,除非早有准备。 众人不傻,看向提出此意见的沈之玉,不由得心里怀疑他该早就瞄好了江小姐,做了准备而来的! 凌柒依旧淡然地回答:好。rdquo; 沈之玉看着她依然那副气定神闲的样子,哼了一声。 刚才的画明显证明了这人就是在鬼扯,装样子搞玄学迷惑大家,他就要看他这次在七步内作诗,怎么蒙的过去! 而他自己,早有准备。 为了见江小姐搏个好印象,他可是做了好几首,有诗有词,不过是背出来而已! 虽然这样制定规则,难免有心之人会怀疑他,但是今日连番的打击让他有些恼羞成怒顾不上了,他必须赢了这人!不论什么办法! 吴兄,请!rdquo;沈之玉做出邀请的姿势,邀凌柒同时起步。 凌柒淡然应允。 两人步伐一致,皆是潇洒带风,不过半刻,已堪堪走了五步。 沈之玉忽然停住了,转身笑对众人说道:沈某不才,已偶得了一首小诗,献于江小姐。rdquo; 说完他开始赋起来,声音清朗,颇为悦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