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书迷正在阅读:霸道条约 完结+番外、[娱乐圈]信仰之名、刚好、roushuwu。xyz比狗还狗的他(黄暴H)、明日之星 完结+番外、(快穿)蜜爱之百草图、前男友是影帝大人、只有女主知道我是猫[快穿]、末日轮回[快穿]、糊你一脸白月光[快穿]
宁城也算是这附近有名的鱼米之乡,鱼特别多,价格也便宜。 这几年的磨难,沈清若当年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现在也是厨艺了得。 一条鱼,鱼rou部分做成了弹牙的鱼丸,鱼头部分则做成了豆腐鱼头汤,汤是奶白色的,香气扑鼻而来,令人食指大动。 还有一道洛书颜爱吃的红烧rou,肥而不腻,入口即化。沈宴不怎么爱吃。 沈宴跟洛书颜都不怎么爱吃蔬菜,饶是沈清若总是绞尽脑汁的想菜谱,桌上一道素炒青菜除了她以外也无人问津。 两个小孩都吃得很好,沈清若都不怎么碰他们爱吃的菜,洛书颜一向懂事,夹了一块红烧rou放在她的瓷碗里,笑嘻嘻地说:“沈姨是不是也在减肥呀?” 沈清若一愣。 原本低头吃饭的沈宴看了一眼洛书颜,也有些不自在的夹了一个鱼丸放在mama的碗里。 他什么都没说。 一顿饭,三个人都吃得很开心,跟以往任何时候都没有区别,吃完饭以后,洛书颜跟沈宴就要写作业了,两个小孩坐在一旁,一年级的作业对洛书颜来说过分简单了,沈宴就更不用说了,见他在翻看五年级的数学书,洛书颜没能忍住,低声问道:“你都看到五年级了?都会吗?” 沈宴翻了一页,抬头看了她一眼,“嗯”了一声。 他还是不愿意搭理她。 洛书颜见他这爱理不理的样子,撇了撇嘴,没好气地说道:“你是不是男子汉啊,别人说我跟你是一对,我都没生气,你瞧瞧你,气得跟什么似的,是我吃亏诶!你这人真是,怎么那么在意别人的看法!” 沈宴瞥了她一眼,完全没有想回答她的意思。 他不是那样小气的人,别人说的话他才不会在意。 他生气、不,他才没有生气—— 起因很简单,他跟她不是一个班的,有一天打扫卫生,他从她班上经过,听到别人问她,她跟他是什么关系,是不是喜欢他。 这个时候的小孩子其实对喜欢、好感是什么意思根本不知道,不过受到电视剧的熏陶,就说他喜欢她、她喜欢他……到底什么是喜欢,谁也说不上来。 他听到她一边擦窗户一边没心没肺的说,我才不喜欢他呢! 他还不喜欢她呢! 反正,他不太愿意理她了。 两个天才凑在一块儿,虽然一个是假天才,一个是真天才,但注定都是骄傲的。 沈宴不愿意搭理洛书颜,洛书颜也不稀得热脸去贴冷屁股,然而内心里还是得吐槽,小屁孩就是别扭矫情。 在沈清若的角度看,这画面就很温馨了,两个小萝卜头凑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多好啊。 正在这时,有人来敲门了,洛书颜跟沈宴都没抬头,对这件事似乎都没什么兴趣。 沈清若以为是洛天远,也没耽误,小跑着去开门。 哪知道门一开,站在门口的不是洛天远,而是一位戴着大墨镜的年轻女人。 沈清若怔了怔,问道:“姑娘,你找谁?” “我听天远说,他女儿是在邻居家吃饭,他女儿呢?”年轻女人说这话时,也在不动声色的打量沈清若。 作为洛天远的准女友,她自然早就打听了他的事,对于他这个邻居,她更是在意,尤其是听说他对这个邻居多加帮助后,更是警铃大作。 现在看着沈清若虽然没她年轻,可也算得上美貌,她下意识地挺直腰背,说道:“天远今天要加班,我来接他女儿出去吃饭。我是天远的女朋友。” 她不忘摆出自己的身份。 沈清若面上却没有嫉妒,反而是警惕,她轻声说道:“书颜已经吃过晚饭了,现在在写作业。” 宋晚晴听了这话更是觉得自己的猜测没错。 她是宁城首富的千金,刚从国外留学回来,一次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洛天远,几次接触后对他有了感情,他们相处也很愉快,前两天他送她回家时,两人还情不自禁的拥抱了,离情侣也只有一步之遥了。 她知道他有女儿,她毕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不至于连一个小女孩都接受不了。 可他总是忽近忽远,令她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思来想去便让人查了一下,这不,就查到了沈清若。 女人都是了解女人的,宋晚晴知道,沈清若就是想曲线救国,从洛天远女儿这里入手,最后登堂入室成为洛太太。 “作业天天都可以写,既然已经吃了晚饭,那我就带她去逛街买衣服。”宋晚晴从小就是天之骄女,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众星捧月,她看不上沈清若这样的手段,更觉得她内心阴暗,怎么好让天远的女儿被人利用。 沈清若却有自己的坚持。 她以前见识广,绑架这种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富豪之家更是熟人作案的多,有保姆勾结外人里应外合,将小孩绑架索取钱财。 虽然洛天远没明说,平日里也没表现出来,她却是知道的,洛天远资产也算雄厚,在小城市大家见识不多也就看不出来。洛天远之所以还窝在宁城,还住在这学校宿舍楼里,为的不是别的,就是他的女儿。 他不相信别人能善待他的女儿,而且他的女儿也在这里住习惯了,之前他跟她提过,想问问她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去省会城市、去住大别墅,她没有答应。 正如洛天远最在意的是他女儿,她最在意的也是儿子。 她不可能为了照顾别人的女儿,就擅自的打乱自己的安排。 现在住这里,是她跟洛天远租的房子,去大城市去住大别墅,那算什么呢? 她拒绝以后,正好今年年初也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个团队专门针对有钱却也不是大富豪的人家作案,绑架人家家里的小孩来勒索,从那以后洛天远也歇了这念头。 如果她在没有经过洛天远的同意之下,让陌生人带走了洛书颜,无论洛书颜会不会出事,洛天远都不会再信赖她。 洛天远是她的恩人,这几年在他的庇护下,她过得也很顺遂,她很喜欢洛书颜,更加不会让小孩在她眼皮子底下出事。 思及此,沈清若的表情平静了许多,“不好意思,我答应过他,除了他以外,不会让别人从我这里接走书颜。” 宋晚晴听了这话快气疯了。 拿出刚上市发布的手机要给洛天远打电话,无论这里信号不好,她瞪了沈清若一眼,一边下楼一边找接收信号的地方,比起大哥大,她手里这款手机小巧得多,走在大街上拿出手机便吸引不少回头率。 总算找到了信号,也拨通了洛天远办公室的电话,过了好一会儿那头才接起电话。 洛天远的声音很有磁性,宋晚晴耳朵贴着听筒,不知道是不是天气太热,竟然脸都红了,也忘记生气。 等洛天远问她有什么事时,她才猛然想起,“天远,我跟你说你这邻居太霸道了,我说带着书颜去逛街买衣服,她居然还在我面前摆谱,不让我带书颜走,她是不是太过分啦?” 坐在办公室里正在签文件的洛天远顿住,他表情突然冷硬起来,抓紧了电话,语气也严肃了许多:“你去我家?” 第3章 “对啊!” 隔着信号不太好的手机,宋晚晴此刻也没听到洛天远明显不悦的语气。 她还很年轻,洛天远今年二十七八岁,她比他要小四岁,正是青春无敌的年纪,又有着那样好的家世,从小到大就没听过不好的话,这会儿在沈清若这里踢到了铁板,自然是怒气冲冲的,逮着机会就不愿意放过,小嘴叭叭叭的开始告状:“天远,你这个邻居真的太过分了,她这是什么意思,我来接书颜吃饭她都不让,要给书颜买衣服她也不让,她是不是把自己当亲妈了?” 洛天远捏了捏鼻梁,有些烦躁。 他根本就没打算再婚,每一次展开新的感情,也跟对方说好了这一点。 他很心疼女儿,从出生到现在就没见过mama,以后可能也不会见到,这六年里,他比外人更深刻地知道女儿的懂事。 这六年他跟女儿相依为命,女儿早就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了。 当然他也有感情需求、生理需求,他并不会排斥拥有一段感情,但在女儿更成熟更懂事以前,他并不希望她知道。更何况作为一个父亲,跟女儿谈论这种事,本身就不太合适。 现在宋晚晴跑到沈清若家里去,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书颜不可能听不到,也不可能不知道。 这让洛天远有些着急,有些心慌,事情来得太突然了,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 没有听到洛天远的回应,宋晚晴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小心翼翼的试探着问道:“天远,你是不是生气了?” 实际上,洛天远是一个非常绅士的人。 他不会跟人发脾气,尤其是女人,即便现在他真的不是很耐烦,可还是说道:“没有,”他不愿意说太多,只是以不轻不重的语气说,“我跟清若没什么,只是以前我的确嘱咐过她,除了我以外谁都不能带走书颜,清若只是帮我在照顾她的日常起居,我也有付钱。” 很奇怪。 如果是旁人说这种话,宋晚晴肯定不相信,但这话出自洛天远之口,她就相信了。 “恩,我相信你!” 毕竟是喜欢的女人,洛天远这一刻也表现出十足的耐心,与成熟男人的包容心,“今天也不早了,你先回去吧,我会替你跟清若道个歉。你回去时注意安全。” 宋晚晴挂了电话后,晕乎乎的上了车。 至于洛天远,已经开始为面前这一难题烦恼了。 该怎么跟女儿解释呢?女儿生气怎么办? —— 洛书颜的肚量很大。 在洛天远第一时间从公司赶回来后,就接她回了家,只是几步的距离。 很多年轻的爸爸对女儿似乎都更宠爱,洛天远也不例外,好友们都笑他是女儿奴,毫不夸张地说,那是洛书颜还没开口要天上的星星,只要她要,搞不好洛天远上天入地也要满足她的心愿。 洛天远对外温和,在创业工作上为人处事也足够雷厉风行,唯独面对女儿束手无策。 眼巴巴的跟在女儿后面,她走哪里,他跟哪里,毫无当爸爸的威严。 洛书颜打开冰箱,冰箱里有前几天洛天远买的蛋糕。 也不是谁过生日,就是她看到电视上有人吃蛋糕,随口说了一句,洛天远便特意去了省会城市一家最有名的蛋糕房,给女儿买了蛋糕,据说用的不是时下蛋糕店常用的植物奶油,而是比较罕见的动物奶油。上面点缀的水果都是宁城没有的。 洛书颜面上纠结,都这个点了,吃蛋糕无疑是慢性自杀吧……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胖乎乎的爪子,默默地关上冰箱。 虽然她现在还小,才六岁,可也要注意饭量跟身材了!不然就爸爸对她这么个惯法,她要是不节制一点,以后肯定会成为胖子的。 “怎么不吃?”洛天远问她,“是不是不新鲜了?那要不要爸爸现在出去再给你买一个?” 洛书颜:“……” 她转过头来,很严肃的样子。 洛天远面露紧张,哪里还有一点点在外那运筹帷幄的模样。 如果洛书颜只是六岁,从身体到内心都是六岁,可能她对爸爸找女朋友会反对,会难过会不爽,可她内心并不是六岁,她也猜过自己的年龄,可能是潜意识的作用,她在面对爸爸时,不会把他当同龄人,而是发自内心的当成长辈,经过一番实验跟总结,她强烈怀疑,自己上辈子只活到了十四五岁。 为什么呢? 很简单,她也看过初中高中的课本,初三的她还看得懂,也总觉得自己学过,可高中的课本她就摸瞎,而且她看到十二三岁的初中生,也会觉得对方是小屁孩,但看到十四五岁或者更大一点的学生就不会那样想。 不过十四五岁也足够懂很多事了。 她还记得,她爸爸背着她给她做饭,也记得她生病时爸爸抱着她奔去医院,那时候她高烧不退,嘴唇上都开始冒泡,她爸爸急得都哭了,等她烧退了以后他也一夜未睡,她还记得,幼儿园时有个同学的爷爷摸了她一下,她恶心得不行,回家以后说给他听,一向温和有礼的他在盛怒之下去厨房拿了把水果刀就往外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