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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虞道:“我要说的就是这个。温庭云的身体已经异于常人,寻常毒/药根本侵不了他的身体,可如果有人十分了解他体内都有些什么从而‘对症下药’,毒也会毒上千倍,迷/药的效用就会像现在这样十分难解。等他醒过来,你们肯定要离开这里回到原来的地方,外面风云诡谲,武林正道和地藏神教的恩怨一时半会儿也没那么容易解决,留心身边人,万事谨慎为上。” “多谢二姨提点!我记下了!” 刘虞一直都是那温柔从容的样子,见秦筝这么听话,本想抬手摸摸他的头,可是刚抬又不好意思地收回去了。倒是秦筝厚着脸皮,把她的手扯过来自己头上摸了两下,“嘿嘿”地傻笑着,“二姨真的像我娘!” 刘虞脸上染了一丝绯红,轻轻揉着秦筝的脑袋。百花宫的人,身世孤苦,循例教规不得嫁娶自然也无所出,这样的亲情流连从前是想都不敢想的,她解下了自己的腰牌和钱袋子递给秦筝,“去吧,出宫门二十里有个市集,顺便帮二姨带一盒胭脂回来。” 刘虞怕秦筝身无分文,特意找了个借口,把钱袋子也给他了,他拿在手里颠了颠挺沉的,买胭脂哪用得了这么多,秦筝便把钱袋交还给她道,“二姨不用给我钱,我可以赚,快得很!你们在这等我啊,我去去就回!” 刘虞笑呵呵地没有拦他,就见秦筝拿好了腰牌一溜烟就跑没影了。 二十里开外的村子,相比百花宫来说只不过人多了许多,有唯一的一条集市,住在附近村子里的百姓每月会来赶一次集交换物资,还算热闹。 三个月的讨饭生活,早就把秦筝的脸皮磨得比城墙还厚了,他甚至觉得靠自己双手赚来的银两要更有意义些,遂决定当街卖艺,干起了老本行。 趁着来来往往的人多,秦筝席地而坐,拿出腰间那个一直随身带着的巴乌,“呜呜呜”地就吹了起来。走过的乡亲百姓见他生得一副好面相,吹得又婉转动听,都十分捧场,不过一个上午的功夫,秦筝就赚够了买头冠和胭脂的钱。他用心挑好要买的东西,赶在饭点前回到了百花宫。 生辰这天,长寿面自然是不能缺的。考虑到温庭云无知无觉只能吃流食,秦筝只好把一碗好端端的面炖得烂烂的,像浆糊似的方便下口,这才抬去给他吃。 刘虞和赤伯都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刻意早早就回了各自的居所,没有打扰二人私下相处。 和往常一样,帮他打水擦身子,喂他一口口吃下了东西,忙完这些已经天都黑了,灯火摇曳,照的屋里满堂温暖,秦筝坐在桌子前,低头慢慢地吃面,和温庭云吃的一样是已经炖得烂烂的糊糊,不过他加了葱花,勉强能和浆糊区别开来。 给温庭云挑的头冠是银色的,小地方的店家没有那么多样式,只有梅兰竹菊这些最普通的花纹,秦筝选了竹子。银竹配他一头乌黑长发,能让那抹略微锋利的俊美显得平和一些,要是能总看见他露着小虎牙笑一下,恐怕就不会老有人把小魔头挂在嘴上说了,明明就是个明朗阳光的少年郎,要身材有身材,要样貌有样貌,哪里会不好呢? 他想起卫冰清那些话,温庭云像是很在意似的,说他见不得光,说他和正道相比永远不成体统。 可是从明白自己心意的那一天起,秦筝就把这些东西全都抛之脑后了,他谓之疯狂。而温庭云恰好相反,敬小慎微地捧着得来不易的一颗心,有些紧张。 每个人在面对赤/裸裸的情/爱和渴求时,大抵都是这样患得患失又难以自控的吧。 夜深了,秦筝坐到床头,把温庭云扶起来靠在自己的怀里,认认真真地帮他梳着头发。 “哥哥二十岁的时候,是师娘给我加的冠,繁文缛节可多了,我记不住那么多步骤,给你束个发就当礼成好吗?” “我没要二姨的钱,想自己赚了给你买个头冠,所以今天去卖艺了。武功恢复了本来可以表演胸口碎大石的,怕弄脏了衣服,就还是吹了小曲。街坊邻里还很捧场,改明儿吹给你听好不好?” “今天路过一个茶肆,我听见说书人的声音。你还记得拍案惊奇么?我当时就想啊,为什么我没有第一眼就认出你来,才七年,我怎么就认不出你了呢?” “子卿……” “哎……” “生辰快乐。” 秦筝还想说什么,终于没有接着说下去了。和往常一样,没有人回应他。屋子里一到晚上就回荡着他自言自语的声音。 有点孤独,却并不可笑。 他收拾好东西,吹灭了蜡烛,回到床前,俯下身在温庭云额头上落下轻轻的一吻,正要离开的时候,却突然被人牵住了。 “哥哥……别走。” 黑暗之中,有一双眼睛缓缓睁开,里面流淌着熠熠星光,全部照亮在秦筝一个人身上,璀璨星河像有什么吸引力,拼了命的要把秦筝吸进去。男人手上微微用力捏了秦筝一下,虽然没有光,可秦筝知道他在笑着。 温庭云醒了,终于醒了,秦筝愣了一下,二话不说就把人牢牢抱在了怀里。 “你这一觉睡掉了三个月!三个月啊!”秦筝有些激动,灯也没来得及点,抱着怀里的人不肯撒手,“醒了就好,醒了就好……子卿,恰好今天是你生辰,唔……醒了就好。” 温庭云身上还没有太多力气,可醒过来就被秦筝结结实实抱了个满怀,他心扑通扑通地跳着,恨自己不能立时也把这人揉搓在自己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