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之南洋惊潮 第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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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道:“如果是印度进来的,那就不是现代的,从它的开口上看,铁线打磨,这种手艺老祖宗有,现代人不会花这个时间,反而机器钻得会更加圆润,如果是亚马逊流过来的,那就是当地的一个身份象征,国内算是独一无二了,至于价格,你自己掂量吧。” “哎呀!我学木头学了十几年,一般的木头过我的手,我都能看出个因为所以然来,今天算是又长了一回见识。”女子喜滋滋地拿着看了半天,说道:“哎呀,来来!进来,喝茶!之前真是怠慢了啊!” 我和二叔走进了里面,这茶歇倒有意思,胡杨木做的,目前,西境已经不让乱挖胡杨了,这东西应该也是用了很久了,更奇特的是一侧的木身上还长出一片蘑菇。 女子笑盈盈地说道:“神奇吧?拿回来的时候还没有,喝了一段时间茶,自己长出来了。” 茶水很快倒好,我喝了一口,眉头紧锁,味道有些苦中带涩,但回味儿又有一股子淡淡的中药味儿,我说道:“这茶里加了东西,是不是分心木?” 分心木,其实很常见,就是我们吃完核桃,在核桃的中间有一层薄薄的木衣,这东西就是分心木,虽说算不上神奇,但的的确确是一味中药,补肾、治疗失眠的好东西。 “厉害呀!你是第一个喝出来分心木的。别小看它呢,常喝身体好。”女子又给我续了一杯。 我说道:“其实今天来,是万金油告诉我们一件事儿,我想可能会对我们有一些帮助。” “万金油?他是我干哥,对我可好了,你们进来直接说就好了嘛!”女子笑着说道。 我差点背过气去,也不知道是谁一进来就爱搭不理的样子。 我只能尴尬地笑笑,说道:“我能问一下他们来的几个人吗?” “哎!你还没告诉我啥事儿呢?”女子如同好奇宝宝一样地问道。 这女子是不是脑回路比较低啊?我都提了万金油,那还能是什么事儿?!我说道:“不久之前,是不是有人来找你卖过木料?” 女子想了想说道:“嗯!是啊!” 我安静地等着她说,可她却是不开金口,我们两个就大眼瞪小眼儿地看着,半晌儿,她说道:“你老盯着我干嘛?” 我差点从椅子上跌过去,我急忙喝了一口茶,说道:“能不能给我说说那天的事儿?” “嗨!你早说啊!搞得我怪不好意思的。”她说道,“他们来了三个人,一个人在门口守着,进来两个,我还以为是要打劫呢,他们人不实诚,还神神秘秘地,问是什么料子,他就说是金丝楠木,问有多少,他们两个人一人说了一个重量,而且前后差距太大,问多少钱出,他们还让我出,反正谈得不是很好,他们说过几天来。” 这点我想到了,我和这女子说话都聊不到点儿上,和她说话的人更聊不到点儿上了,不过,通过她的描述,我倒觉得还真有点像鹌鹑一行人。 我说道:“你没问他们从哪儿来的木料吗?” “问了啊!”我一口老茶差点喷出来,这么重要的消息她居然还要像挤牙膏一样地说?!“他们说拆老房子拆出来的,不过我觉得可能性不大,西境本来就没有金丝楠木,哦!好像有过,汉代的时候有。之后就绝迹了。他们满嘴跑火车,我还怕错过大生意,我给我们做木头生意的群里问了一句,都说没见过这群人。活脱脱的骗子。” 二叔说道:“他们过来卖东西,身上肯定带了样品呀?你没看吗?” 女子摆摆手说道:“我觉得他们是骗子,浑身上下都冒着骗子的气息,我看了做什么?我给他们说如果他们能拿来五公斤的金丝楠木,有多少我要多少。我的脾气很耿直的。” 我听了差点没笑崩,说道:“他们真的有货,但他们不会来了。” “啊?你怎么知道?你和他们是一伙儿的吗?”女子诧异地问道。 我笑了笑,说道:“如果是一个人上门,那可能是骗子,三个大男人找上门来,就为了骗你?吃多了!” 女人想了想,说道:“对哦!哎呀,那我不是错过了一单生意?” 我笑了笑,说道:“你错过的生意可能会救了你。你的生意在西境做不下去的。我建议你去内地吧?” 女子认真的地说道:“西境就是没人玩木头,才是最大的市场,我觉得我可以打开市场的。” 二叔已经听不下去了,说道:“傻丫头,你见过有把梳子卖给和尚的吗?” “那不见得哦!和尚为什么不能买梳子?他可以还俗了用,也可以卖给香客嘛!”女子一副要就事论事的架势。 我打算撤了,这个女人就是传说中的杠精。估计也是内地生意做不下去,才跑到西境来的。 第114章 密码 我和二叔告辞,这女子还站在门口欢送。 “哎!有空常来啊,我这木料不差,带朋友来打七折,再有好东西也帮我看看,有好木料,我也可以收的。”女子在门口继续喊道,“哎!我叫苍空景。有空就来啊!” 二叔诧异地回过头,看着我,低声问道:“她叫什么?” 我差点没笑岔过气去,说道:“人家叫苍空景,什么耳朵?” …… 酒店里,我拿出了地图,看着上面那一串儿数字,“94-14.1-黄”,后面还跟着一个三角形下画着一个长方形,只不过后面涂成黑色圆圈。我将地图打到灯下,通过痕迹才能看清楚。 我闭上眼,思索着,如果我是鹌鹑,这么多年,我会在地图上标记墓xue的准确地点,或者是某个参照物,那这串数字里应该包函方向、地点和墓xue的特征,那这个黄字又代表了什么呢? 我先假设与苍空景联络的就是鹌鹑,首先他们对苍空景撒了谎,他们卖的是金丝楠木,西境是没有金丝楠木的,有也是在汉代,我能不能大胆假设一下,他们挖了一个汉代的墓xue,里面的棺材是金丝楠木。这个“黄”字,我可不可以理解为黄土,在我刚学盗墓的时候,耗子哥让我背断代口诀----“春秋战国埋山顶,秦汉大墓葬山岭,东汉南朝选山腰,隋唐宋尸坡下挺,春秋战国是红土,西汉回填用黄土,东汉不用黄沙泥……” 说道西汉和东汉的时候都有个“黄”字,虽说一个是黄泥土,一个是黄沙泥,这两者之间会不会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 我在纸上反复地画着这串数字,二叔泡了澡出来,看到我画了半个本子的三角和长方形,说道:“哎?你爷爷不是教过你画林子用棍儿表示吗?画得那么幼稚?” 我看向了他,说道:“啥意思?这是地图上的标记好不好?不是林……” 说着说着,我顿了顿,再次拿起了地图对着灯光看了起来,我觉得我可能被误导了,这是一个空心的三角形,下面是一个实心的长方形,因为上面覆盖了一层涂抹的圈儿,我以为是一个空心的长方形,这么看来,还真就是树。难道说这个墓的附近有树,也可能是木,不过,这个发现倒让我有些明了了。 我现在确定去苍空景那里的人就是鹌鹑他们。 剩下两个数字也只有等到找到地方了再做打算。我躺进了被子里,二叔说道:“你有没有什么发现?” 我说道:“明天我要去图书馆查一下县志。” “你说现在是人过的日子吗?以前望一眼是为了挖坟,祈求能出个看得过去的物件。哎哟!现在却是要给人擦屁股,这国家还不给发个良好市民奖状。真是命苦那!”二叔说着,也躺进了被子里。 我说道:“你就当是在还债好了。” 二叔已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二日,县城图书馆,县志可谓是五花八门,各个朝代的记录中各种故事也是层出不穷,但是我却找不到我想找的东西,比如什么郡王的左传,比如什么公主的大事件,说白了,这里的墓xue里出好东西的几率并不大。 我看了一个多小时便放弃了,还有一个地方可以去,那就是博物馆,从官方发现的墓xue里找线索。我们赶到博物馆的时候,正好是高考毕业生接受历史教育,到处都是人,乱哄哄地。进了博物馆,一个讲解员正拿着话筒给所有人讲解特柯斯的历史。 我凑上去听了一会儿,发现很有点东西,看来当时撰写这讲解资料的考古学家也有所参与。二叔是极不愿意听这些的,特柯斯的博物馆算得上好东西的也只有不到二十件,二叔反反复复到这些珍惜文物面前来来回回地看,口水都有要流下来的意思。 讲解员讲完,跑到一边喝水,我急忙凑了上去,笑着说道:“你讲得真好,看不出咱们特柯斯的历史非常悠久。” 讲解员看了我一眼,礼貌地笑了笑,我说道:“我在大英博物馆看到过很多石人,包括埃及的雕塑,不过,从就岩石的质地来说,西境的岩石是难雕刻的。也让我开了眼界。” 我这么说就是为了调动讲解员说话的欲望,果然,讲解员有种遇到知己的感觉,说道:“嗯!是的,西境总共发现了两百多具石人,三分之一都在咱们这儿了。而且还有巴掌大小的呢。” 我故作惊讶地说道:“这些石人的朝代都是同一时期的吗?” “不是的!特柯斯和别的地方不一样,他们也有游牧民族的特点,一个朝代在一块区域,等再回到这块区域,已经是几百年之后了。”讲解员倒是很有耐心。 我说道:“你的意思汉代的和元代的居住地可能在一个地方咯?” “是的,汉代和宋代的居住地都差不多在一个地方,我们特柯斯从汉代开始并不是很大,也是到了元末开始有了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和城市的建立。”讲解员的话倒让我有了一个方向。 我说道:“那汉代的时候就是居住在特柯斯这个地方了吗?” “嗯!也不算是,毕竟游牧民族需要广袤的草原,越大的部落牛羊多,草原就大。当年匈奴在北方,时不时地sao扰中原,一直是心腹大患。到了武帝的时候,国力强盛了,就想对北方用兵了。匈奴旁边是一些西境小国,一向是依附匈奴的,如果他们能归顺中原,战斗就会更有胜算。张迁到西境后,对西边的乌孙王说,汉朝愿意送公主作为大王的夫人,双方就是兄弟国家了,一起对付匈奴,一定可以打败他。乌孙王一开始不同意,毕竟他们离开汉朝已经太久了,一直是依附乌孙的。后来乌孙王年老,国家开始分裂,再加上匈奴听说他们和汉朝有来往,要攻打他们。乌孙王很惶恐,派使者带着马到中原,希望能结亲。皇帝同意了,派去和亲的就是细君公主。乌孙王十分宠爱她,给她建了一个城,不过,这位公主命运多舛,只在西境待了五年便死了,后来的解忧公主再次被派来和亲,她的身世不佳,但在西境待了五十多年,我想她过得是快乐的。” 不愧是讲解员,说起来滔滔不绝,我已经得到了我想知道的。开心地和她告别。 第115章 千年歌声 我和二叔离开了博物馆,我说道:“我大概知道鹌鹑在这里是怎么找墓的了!我还是大意了,查县志查得不仔细,漏掉了细君公主和解忧公主过往,该死!我早该想到的。” 就在特柯斯朝着西走,有一座古城遗址,叫博斯坦遗址,这就是当年的乌孙王给细君公主建的城池,多说一句,如果没有细君公主可能便没有今日的特柯斯镇,换句话说,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建一城,这种爱当真是伟大,这种伟大的爱情延绵至今,也是一段佳话。 二叔说道:“你的意思是鹌鹑冲着细君公主墓去的?” 我摇摇头,说道:“不!细君公主墓早就被发现了,他没这个胆量,但退而求其次的事儿他有这个本事。” 车开出了大约十几公里,我看到了遗址,它在特克斯河北岸的河谷阶地上,南距特克斯河约200米。地势非常平坦,土层深厚,土壤肥沃,古城内外已经被辟为果园,东侧和北侧的城墙已被作为果园围墙,西侧是农田。 这地方我第一次来,虽然只能隐约看到当年的遗址,更多的是现代人生活的痕迹,但从规模看,这城池非常巨大,倒是出乎了我的想象。我站在了残破的城墙之上,从高约五到七米的城墙往下看,一个长方形的城池地基尽收眼底。 我选了人少的地方慢慢地走着,我能体会到当年这个城的繁荣,就在这时,我发现了一截城墙的不远处地面有红色的东西,我跳了下去,捡起来一看,细泥红陶片?!我简直有点太意外了,我拿起来细看,我天,当真是老东西,这……这地方不远处就是果园那,这文物碎片都落了一地,没人发现吗? 我沿着城墙继续走,我尽然发现了一些木屑,这木屑就埋在浅土层里,表面的木头还成块,底部的已经腐朽,西境太干燥了,木头能保存很久。以这个风化程度,至少年代可以追溯到唐朝去了。为了验证这一点,我将腐朽的木屑一小块取出,放入了嘴里,过滤掉灰尘,舌尖轻点在木屑心儿,那是一种厚重的年代感,和我的推测是一样的。 我取出杨姨奶给我的铲子,挖了几下,更多的发现就在眼前,一个碎了的瓮压在了木屑下面,里面尽然有一块骨头,看上去像是羊的脖子,用手轻轻一捏,碎成了渣儿。我都快震惊了,这骨头已经碳化了,这就是百年前的骨头,因为有瓮的碎片压着,土没有直接接触到,所以,没有成为肥料。 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啊,可能是军士正在城墙根儿下吃饭,外面敌人进攻,一个士兵丢下了手中的羊rou骨头,匆忙迎战,这骨头恰好落进了一个瓮中。接着,城破了,重甲战马攻破了城市,眼前的土墙在重甲战马面前就是一层纸,土墙倒塌,瓮砸地稀碎,无数的重甲战马踏过,土墙变成了土泥。 一场大雨后,土泥成了小土堆,因为黏性很大,小土堆没有被雨水浇透,反而形成了一层厚实的泥壳儿,将下面的东西完整地保存了下来。只不过,这些东西可能还有文物价值,或者拿来当标本,经济价值是没有的。但这发现让人吃惊和意外。 二叔在不远处大声地喊我,我急忙跑过去,在一处城墙下,一个比车轮胎还大的圆形石磨盘就躺在土里,二叔的水已经浇过,表面一道道的沟壑显现了出来。 二叔嘿嘿笑道:“你说这东西摆在你叔叔家的小院儿里,是不是可以增加一些古色古香呢?” 我上前看了看,也是老东西,这东西碰到收藏磨盘的人手里,当真有点价值,不过,说到底也只是一个大点的石头,我说道:“别逗了,叔叔那地方已经下了拆迁令,这玩意费劲儿弄回去,也是别人铲车一铲子的事儿,还不如留在这里。” “这边的村民都傻了吗?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古城遗址啊,弄些个苹果园儿,糟蹋了。万一下面有些东西,现在也全是渣渣了。”二叔站在磨盘上,四下远眺。我将手里的一块陶片丢给了他,他看了一眼,立刻眼中放光,说道,“哎?哪儿找的?” 我说道:“没什么价值,汉代的,和那博物馆里保存完好的是一样的。” “我去!不行!我要记住这个地方,回头把这苹果园包了,带人进来扫荡一下。”二叔说道。 我脑门前一片乌鸦飞过,我说道:“得了吧,没好东西了,城市居民的生活用品,值不了几个钱,可能还没有一箱子苹果贵。” “但是真可惜呀!”二叔嘟囔道。 我看向了远处,拍拍二叔的肩膀,说道:“我们继续往西走!往北是河道,西边我感觉土地比较平坦,上面的植被比较稀少,好像还有一座小山,应该会有发现。” 看着离我渐渐远去的博斯坦遗址,我的脑海里幻化出了一个孱弱可人的女子,衣袂飘飘,不施粉黛,穿着中原的服饰,她站在城头,看向了京城的方向,与天际相接,只有大片的云朵,晚霞之上,她轻轻地叹息。一个粗犷的男子手里拿着裘皮大衣,轻轻地披在了她的身上,女子收敛起了脸上的落寞,手轻轻地挽着这男子。 男子轻声说道:“回宫殿里吧,西境的晚上多寒霜。” 女子轻轻地点头,轻轻地咳嗽。此生,不过是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予一己真心,盼一生偕老。 我甚至可以想到,为香消玉损的细君公主痛哭流涕的乌孙王独自在宫殿里,守着那早已冰冷的躯体,想着曾经美好的过往…… 城门打开,送殡的队伍默默地出了城,乌孙王没有说一句话,他想着当年初见细君公主时,男的老成持重,女的柔弱无骨,他做了人生中,草原人最浪漫的事儿,一把搂住了细君公主的香腰,将她抱上了骏马,两人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奔驰,细君公主吓得花枝乱颤,乌孙王哈哈大笑,他说道:“此生!你是我的妻,我守你一辈子!” 为一人,造一城,或许这就是世间最迷人的爱情。时光流逝,剩下的断墙残垣,我依然听到了风吹进车窗,带来了汉朝,从博斯坦城里传出的歌声。 第116章 破解密码 车继续开在路上,我们上了国道儿,我收拾心情继续朝着周围看着,现在大概已经离开特柯斯县十几公里了,离博斯坦遗址也有两公里了,人烟已经稀少,偶尔还能看到一两只迷路的羔羊在草原无忧无虑地吃草。一条无名小路吸引了我的注意。 我是鬼使神差地让二叔拐了进来,这条路不是车走的,是摩托走的,一般牧羊人寻找丢失的羔羊大概就会从这里进入,只有一条不到两米的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