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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盐 第100节

    我没带安眠药,也没有向他提过。

    所有人都用照顾病人式无孔不入的态度对我。昨天出浴室时不小心被绊倒在地,保姆立刻在外面轻敲我的房门,问我需不需要帮助,大有我不说话就破门而入的气势。

    我对此很无奈,不想再生事端,随口扯道:“床太大,不太习惯。”

    他微微一笑:“睡不着?”

    “有点。”

    再过两天就是去宋城家的日子。我习惯性失眠,越临近这一天越睡不着,不是紧张,而是在犹豫要不要找个理由拒绝。

    说来可笑,不想去的原因是宋城实在太体贴。

    “随便聊聊?”

    他拿来枕头垫在我身后,方便我舒服的往后躺,自己和我并肩靠在一起。

    我略微仰头就能看到他好看的侧脸,宋城低叹一声:“以前我们经常这样说话。”

    他的额发被枕头压得有点乱,那份属于大男孩的单纯令我放松不少:“亏你买了张大小合适的床,塞得整个卧室没有站的地方,不知道怎么弄进门。”

    “那是我自己用零件拼起来的,花了一个下午。”他说话的声音带着笑意,“买之前货比三家,没想到买回来说明书缺了几页,拼到最后多出一根,吓我一跳。”

    我扑哧笑出声,眼眶发酸:“日子过得那么穷,你怎么受得了。”

    “过了几年,我很适应。”宋城说,“你不也跟我吃了很久的苦吗?”

    他紧紧挨着我,我低声说:“不一样,我一周只有一天来找你。”

    “有平常的生活对比,更难接受才对。帮我洗碗,跟我一起拍摄,为了我来回颠簸……俊彦,那时候你很喜欢我吧。”

    一滴眼泪猝不及防滑落,砸上他温热的手臂。

    宋城伸手揩去我的泪痕,轻柔的吻落在额头,这次我没有躲开,看着他说:“我对你不好,不配说爱。”

    真心对待一个人,怎么会让他挨打后独自去医院,转身追别人而去。

    “别自责,都过去了。”他说,“我也有不好的地方。”

    宋城轻声说:“刚遇到你的时候我状态很差,没什么进取心。摸爬滚打那么久,没有做出什么成绩来,连老罗都劝我做职业模特。我想也许自己真的不适合演戏,这么多年的追求显得特别可笑。”

    “第二次见面……你用崇拜的眼神看我,和我说‘你是演员’,相信我以后会红,要我给你签名。我很高兴。”

    他温声重复:“俊彦,我很高兴。”

    我怔愣片刻,当初在亚娱的休息室里,我为了顺利要到宋城的联系方式,顺着他的话尽情夸赞。

    “我喜欢演戏,但是心里清楚,父母不可能让我做一辈子演员。所有人都说我的想法很幼稚,连最开始支持我的朋友也说我做了错误的选择,白白浪费了几年。只有你支持我,陪我对戏,铺路让我出演mv主角。”

    “我没做什么。”我认真的说,“你很优秀,没有我,同样会做出成绩。”

    “如果没有你,我可能认输得更早。”

    我笃定道:“不可能,你一定会红。”

    以宋城的坚韧心性,进可锐意争取,退可深谋远虑,实现梦想不过是早晚而已。

    宋城深深凝视着我,温暖壁灯光芒下的眉眼深邃而英俊。他柔软的指腹触到我的脸颊,似乎恍惚片刻:“俊彦,你真是……”

    “嗯?”

    他回过神,揉了揉我的头发:“不想活在规划好的轨迹上,就要先将喜欢的东西握在手里。我尽力试过,没有遗憾。”

    见我不语,宋城含笑道:“是不是觉得我固执得好笑?”

    “不,你很厉害。”我低声呢喃,“但我想不明白……你这么好,怎么会选我?”

    这个问题他解释过数次,是因为喜欢,因为相处舒服,想留我在身边。他低头,眉头微皱,长长的眼睫忽闪:“俊彦,你问了很多遍,到底在担心什么?”

    我摇头,艰涩的开口:“不知道。”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逐渐控制不住恶意揣测的心情,多疑到近乎神经质的地步。想尽办法填满内心深处对温暖的渴望,总觉得这样会有所帮助,却忘记了一份健康的感情该是什么样子。

    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少完人。

    宋城做的每一件事都在证明他心里有我,我却迟迟不肯相信,难道要让他鲜血淋漓受尽伤害才算爱意的证明?

    我骤然发现,这样做和杨沉伤害我的方式没有区别。

    “我……被折腾得有点草木皆兵。”我勉强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犯糊涂了。没事,你当我没问过……睡吧,不早了。”

    宋城体贴的帮我放好枕头,伸手关掉壁灯,室内归于黑暗。

    他紧挨着我睡下,唇贴着我的脖颈,呼吸时的热气落在皮肤上,声音沉沉:“我从来没有带人见过父母,除了你。”

    搂在腰间的手有力而可靠,明明只是一个普通的依偎,心跳却格外猛烈。我听见宋城说:

    “我不会让你受委屈。俊彦,我保证。”

    从昨晚的回忆里抽出思绪,刚写下的墨迹已风干,阳光落在写好的纸上。

    自小临的是赵孟頫的楷书帖,记得老师指着他的字对我说,外貌柔润而内涵筋骨,既是写字,也是为人。

    无论我练得多刻苦,写下的字仍然被他严厉批评:只得其形,不得其义。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何时见许兮,慰我彷徨。”

    “……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

    宋城送我的印章边款刻着《凤求凰》的内容,我猜他喜欢这首诗歌,闲来无事写了一遍。全篇唯独不喜欢“使我沦亡”的决绝,因此私心略去最后一句。

    情到深处时满心满眼都在期待对方接受这份感情,我也曾这样过,所以做了许多傻事。

    现在想来,恍如隔世。

    安德烈若即若离,杨沉拿走得太多,宋城又过于慷慨。

    以容貌为标准,用尽手段与他们纠缠,终于自作自受。尽管不说,心底未尝没有想过,要是当初爱上别人的话,会不会是另一种结果?

    不会。

    吴冕说得对,爱不是拉我出泥沼的手,更不该将所有希望压在感情上。倘若没有足够坚韧的内在,无论借用多好的笔墨也写不出赵书的风骨。

    我想,最大的问题是我自己。

    盯着字迹看了许久,本想将纸团一团扔掉。但难得今天状态好,写出的字格外满意,想了又想,照着以前宋城的格式在底下添了一句:

    “俊彦赠所怀”

    写完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我收起这幅字,活动下手腕。抬头看向绿意盎然的庭院,我发现一辆吉普车开了过来,稳稳停在院门外。

    宋城在外跑步还没回,来人是谁?

    小刘走了过去,一个身形挺拔的年轻男人下车对他挥了挥手。他们似乎认识,两人站在院子里说话。

    是宋城的朋友?

    我正在思考要不要下楼,隐隐约约听见那男人爽朗的笑声。

    我结交的人很多,但和宋城有关的人只有寥寥几个。在听到那熟悉声线的一瞬间,他的名字瞬间浮现在我脑海里——

    程贺云。

    第167章

    正经来说,这是我第一次“见”程贺云。

    他个头和我差不多高,脸上带着笑,站着时腰板挺直。浅色衬衫的袖子半挽,整个人很有精神气。

    那是一种独属年轻人的朝气蓬勃,像院子里还挂着水珠的茂盛绿植。

    正因这难得一见的气质,他并不出色的容貌也显得充满活力,让我意识到自己是一潭死水,浑身上下萦绕着消沉的气息。

    “啊……是你。”

    我走进院子,说话的两人停下来。程贺云看到我时略微有点诧异,估计是没想到会在这里再次相遇,惊讶过后对我笑了下。

    这个男人天生有一种亲和力,不会让人感到不舒服,上一次聊天时我就意识到了这一点。

    小刘看看我,又看看他,站着不知道该做什么。我觉得有点好笑,因为小刘一直表现得机灵精明,难得有卡顿的时候。

    “你要不要先泡杯茶,请人进去坐一下?”我说,“宋城快回来了。”

    宋城的名字唤回了小刘的工作状态,看着他转身进去,程贺云笑着问我:“好巧,亚娱那个经纪人,我们又见面了……你眼睛好点了吗?”

    “已经恢复得差不多。”我说,“谢谢关心。”

    没话说了。

    程贺云和我很尴尬的站在院子中央,因为我看起来大概不像是想让路的样子,他也做不出直接越过我进屋的举措。

    于是在一条宽五米的路上,我们俩面对面站着,像两尊需要吸收太阳能的新型门神。

    其实我不是故意要给他难堪,毕竟他是宋城的朋友,到了宋城家门口就是宋城的客人,而我只是个借住在这里避难的胆小鬼。

    之所以站着不动,是因为我压根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更别提控制自己礼貌的给程贺云让路,请他进去喝一杯茶坐谈世界局势,等真正的主人回来。

    程贺云看着我,我看着他,他轻声问:“许先生?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和我说?还是身体不舒服?你脸色不是很好。”

    我没说话,小刘看不下去,再次出来请我们两人进屋。金城的阳光远比看起来杀伤力强劲,太阳底下杵着对视像什么样?

    被卡住的齿轮缓缓转动,也许是小刘悄悄打过电话通知,宋城回来得也恰到好处。程贺云没有说什么重要的事,他只是跟老师回金城作报告,路过这边过来看看。

    我在旁边认真的听,姿态过于正式,惹得他们俩人频频侧头看我。等宋城出去送程贺云,我一声不吭的转身上楼回了客房,闷头就睡到了现在。

    除了看起来有些苦闷,一切正常。

    这些都是刚刚我问小刘的。

    简言之,我失忆了。

    从得知自己患有“心因性失忆症”的那一刻起,我就开始担心这种情况出现。

    之前害怕在公司开会的时候失忆,弄出什么要上社会版新闻的不良行为;后来一件接着一件的事砸得我晕头转向,根本没时间考虑心理状况,恨不得时刻像一根紧绷的弦。

    在宋城这里休养了几天,这根弦终于不堪最后一根稻草,嘎嘣一声断掉了。

    程贺云长相平凡,笑起来时却阳光开朗。他的眼睛微弯,眼睫浓密纤长,有种特殊的吸引力,让人看着忍不住向他靠近。

    我是个注重容貌的人,对自己的五官熟悉得不能再熟悉,而眉眼是我还算满意的部分。上次见他处于半瞎状态,而这次只盯着他的脸看一秒,我就发现我们的眼睛是如此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