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第16节
书迷正在阅读:穿去古代做美妆、醉卧群芳、心尖美人、被迫攻略校草我真的好烦、重生之捡个小夫郎、病娇厂督的心尖宠、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皇帝重生后只想当咸鱼、红碎因宵(伪骨科H)、纨绔小少爷的农家饭馆(穿越)
周云砚:“……” 他半信半疑的说道:“他们惧风沙吗?” 棉花弱弱的道:“小的们虽耐旱,但没有风沙却是更好的。” “他们说,没有风沙是更好的。” 周云砚叹了口气:“关键还是在这,那里还需多种树。” 边关这个苦地方,愣生生让他这个将军都成了半个治风沙专家。 血仙道:“种树?这有何难。” 周云砚给她解释:“树根不深的,一场风沙就都吹折了。” 血仙歪了歪头,道:“云砚,你怕是忘了,我是树精。” “你若是想让那边关变绿洲,对我来说也并非难事。” 周云砚没想到血仙还有这样的本领,他道:“你此话当真?” 血仙黑润润的眸子觑着他,道:“我若真有办法,你会快活?” 血仙不会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她对天下苍生也没有救济之心。 若不是周云砚心系那荒凉之地,她就算看百姓在她眼前活生生的饿死冻死,她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周云砚望着血仙笑了,他并不相信血仙有这样的能力,毕竟她十分孱弱。 似是为了鼓励她,周云砚用哄孩子般的口吻说道:“若血仙真有这样的本领,我自然会快活。” 血仙点了点头,不再多言。 小棉花在一旁听得清楚。 荒地变为千亩良田,黄土地上便眼皆绿,对于其他植物精怪来说可能散了几百年的修为都不够,但对千年树精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若这树精真能为人世间的生灵们出力,做成了此事,那她就是造福了这一整个边关的人们。 有了树林便能遮风沙,有了良田,这些人们便能吃饱,是天大的功德。 血仙才不在乎有没有功德,她只要他的云砚快活。 因为周云砚是个呆子,别人不穿好衣,不吃好食,他也跟着苦熬。往年血仙是无法跟着来,既然她也跟着过来了,她就见不得周云砚吃苦。 她要让她的云砚吃好的,穿好的,比任何人都要快活。 迎面黄沙漫天,那松软的沙子随着巨风飘到了天上,犹如大自然的一片黄色沙帐。遁地虎耸拉着爪子,望着一眼看不到边的黄沙,不禁一脸悲怆。 他七个老婆环绕,每天睡到自然醒的日子真正的离他远去了。 这个破地方真的是太苦了! 什么米油白面,想都不要想了,喝风吧! 边关与京城截然不同,无论是环境,还是人们的精神面貌。 京城里一片祥和歌舞升平,人们穿着各种各样的锦衫绸缎,头戴宝钗玉冠,犹如活在安乐乡。 边关一眼望去,仿佛连衣服都被染上了土黄色,这里的人们就像黄土中奋力挤出来的绿草,坚韧不屈,洋溢着顽强的生命力。 从周云砚带着士兵们进关,两边就不断有看热闹的百姓涌了过来。 “将军回来啦!” “吃了没有,这有现烤出来的糙饼子!” …… 看得出来,人们十分崇敬这个驻守边关多年,又为他们劳心劳力的少将军。 这种百姓与官兵毫无隔阂的相处景象,是在京城绝对见不到的。 血仙站在他的衣襟处向外望,这一路都急着赶路,她都不曾逛过集市。 边关的集市虽不比京城热闹,但有着边关独有的风情。 当地的女儿家们很少戴金饰,银饰居多。 他们还会用其他材料,做出许多便宜,但是非常好看的首饰,头链,额坠,手链,点缀着铃铛与彩色的石头,走路时,链子随着步履摇晃,闪现出阳光照耀的美丽光泽。 由于气候原因,这边的rou通常都会做成风干rou。沿途买rou干的铺子上挂着许多的红色rou条,远看就像漂亮的灯笼果。 血仙未曾见过这些光景,竟比老太局台子上的大戏还要生动,让她看得眼花缭乱。 第15章 15、木辛古 邻国三皇子府 “法师!周云砚那厮回来了!” 木辛古大刀阔斧的坐在木椅上,身后墙上挂着一颗化为白骨的牛头。他握着酒杯,目光沉沉的凝视着送信的探子,兴奋得对一旁的黄衣法师说道。 那法师手里拿着一根断掉的拂尘,身披黄色镶金绸袍,胸前还带着一串大珠子。 法师掐指一算,所谓的掐指,就是用大拇指从小拇指开始抠,一直抠到食指。禅意悠悠的拖着长音道:“时候已到。” 木辛古听闻,猛的仰头,喝干了杯中酒,用力将铜器往地上掷去,有点怒摔的架势。 铜器十分结实,在铺了动物皮毛的毯子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随后一路滚跑,沿路发出“咚咚哒哒哒”的声音,与厅内严肃的气氛十分不符。 眼看着那杯就要滚到看不前的地方,木辛古冲着一旁伺候的人道:“……快把杯子捡起来!” 伺候的仆人不太有眼力见,应了一声后,像追小狗一样,追着杯子就开始跑,好不容易才捡了起来。 “拿着杯子滚出去!”木辛古怒喝道。 “是。”仆人拿着杯子向外走,途中不小心被绊了一跤,杯子落地,再次滚跑“咚咚哒哒哒”。 木辛古:“……!” 两年前,在两国最近的一次交锋中,他大败于周云砚,还被周云砚百步穿杨,射穿了他的大腿。 伤处至今仍有余痛,每到刮风下雨天,被刺的大腿缝里都会传来阵阵痛楚。 自那以后,他就越来越不受父王的重视,兄弟们见他,也会明里暗里的劝他,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已经不再适合马上征战,不如就在府里了做个闲散皇子。 木辛古不死心,他恨毒了周云砚,恨不得挖他的心头rou来吃! 上次打了败仗后,两国一直维持着表面的和平,他也只敢在边关搞点小动作。 前些日子,他再次向父王进言。 他们已经蛰伏了两年,是时候再次出兵了,这次他必要拿下那边关城! 可能是上次他出兵耗得财力与粮草有点多,也可能是上次死伤太过惨重,父王并没有答应,只想维持两国的和平。 还用非常复杂的目光看向他,让他觉得十分恼怒。 木辛古觉得父王老了,被邻国打怕了。 在马上驰骋的父王早就不在了,如今就剩一个贪恋权势的老糊涂。 木辛古看不到因为征战而备受其苦的百姓们,他心中只有一个执念,他要让周云砚死! 正当他愁闷抑郁之际,因缘际会结识了一个法师。 法师自称“黄陂法师”,一直辗转各地修行。木辛古见识过他的本领后,直接将他引到了皇子府,好酒好rou的供着他,还给他做了一件镶金法袍。 并偷偷告诉他,若有朝一日他显贵了,必将他奉为国师。 原本黄陂法师还有些犹豫,但木辛古又送金衣,又表衷肠的,黄陂法师一改推拒之意,有些为难道,既然三皇子如此重视我,本法师便只能肝脑涂地了。 木辛古想让黄陂法师替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掠来他的心头大患周云砚。杀了还不行,他就要活的,他要自己亲自动手,慢慢的折磨那厮到死! 黄陂法师的手下有五个能人,其中一个能日行千里,且极善于隐藏身影,特别适合去干拐子,人称千里手。 “三皇子莫急,就算千里手没有成功,但他善于逃跑,可让他去探一探那周云砚,黄陂再去考量下一步要怎么办。”黄陂一副高人的模样,悠哉的说道。 木辛古:“若是能一举成功当然是最好的。” 他已经等不及要还周云砚这些年的“恩怨”。 这厢,进了关里,周云砚先送血仙去了镇关将军府。 “你先在此处好好休息,莫要乱走,我晚上自会回来。”血仙坐在他的对面,大眼睛左瞧右看,根本没在听他说话。 周云砚:“……” “听到了。” 血仙转过脸,冲他点了点头。 “后院里有井,我刚给你舀上来一桶水,放在了后院,这里很少有人来,你若是听到了什么响动,你就变小,等我回来再说。” 放血仙一个精怪在家,周云砚非常不放心,但他接下来还有正事,不便带她一起去。 血仙掩唇打了个哈欠,道:“这是云砚的屋子?” 周云砚还在想有什么没叮嘱到的,听到血仙的话后点了点头,道:“其他的屋子还没收拾,你先在这屋歇着,别嫌弃。” 他很少回将军府,回来了也就用一用书房和他的寝室,其余的房间一直空在那里。他打算今晚先让血仙睡自己的房间,他去隔壁侧房睡。 “我喜欢云砚的味道。” 血仙说着倒在了周云砚的床铺上,长长的头发散落满床,拉起周云砚一旁的被子嗅了嗅。 周云砚:“……” 他清了清嗓子,视线从血仙脸上移开,有些不自在的道:“被褥这些日子都没洗,还是……莫要嗅了。” “没洗才好。” 血仙将被子一拉,整个人都钻了进去,黑溜溜的眼珠微眯,看起来十分陶醉。 周云砚对血仙是一点招都没有。 说是说不了的,血仙落落大方,什么都能说出口,没说两句,他就会败下阵来。动手就更不行了,周云砚做不出对血仙动手动脚的行为。 他若是敢碰血仙一下,血仙能立刻就扑上来,把他抱满怀。 所以无计可施周少将军只能忙乱的交代几句,随后落荒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