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书屋 - 玄幻小说 - 崽崽疯球!雷者慎入在线阅读 - 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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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路上时小之心里始终窝着团闷气,不笑,也不说话,只靠在副驾驶的座椅上闭眼假寐。

    现在这团闷气叫陈半轻而易举的冲散了, “好,你慢点开车,雨天路滑,注意安全。”

    陈半车开的从来很稳,在时小之面前离开都没有溅起一点点污水。

    时小之的心情莫名变好。

    她脚步轻快的走进写字楼,正门进,后门出,有人举着伞在那里等她。

    “智安科技的赵总已经到了,你怎么才来?”

    “他着急?”

    “那倒是没有,不过让人等总归不好。”

    “当初我找他入伙,他不愿意,现在等等也是应该的。”时小之笑了笑,看向那栋原本废弃掉的写字楼,其实她自己也没想到,当初赌着一口气,放弃原本的一切,赔付大笔违约金,跑到这种地方来重头开始,竟真的能开创出一片新天地。

    说到底,她还要感谢蒋安,给她割裂过去的勇气,给她遇见陈半的机会。

    ……

    那天陈半等雨停了才回家,期间一直没有收到时小之的微信,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才隐隐听见高跟鞋踩在地板上发出“磕哒磕哒”的声音。

    不知道为什么,陈半忽然觉得时小之这个人有点神秘,好像一颗被笼罩在云雾里的星星,感觉的到,却看不清。

    但陈半并没有因此对时小之产生好奇心,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节奏。

    转眼小半个月过去,她没再遇上过时小之,虽然是同一张脸,同一具身体,但宋菱初就是宋菱初。

    大婚的日子,天还没亮,陈半就早早起床登录游戏。

    游戏里的天空也是朦朦胧胧的月牙白,整个宋府都很安静,唯独宋菱初的庭院张灯结彩,很有喜事的氛围。

    陈半将界面切换到小屋。

    宋菱初已经穿好了那件置备多日的火红嫁衣,正坐在梳妆台前仔细的打扮,画眉,涂脂,戴金钗,眉目含情,唇角带笑。

    这种在古装电视剧里经常会看到的场面,因为主角是宋菱初,让陈半莫名有些激动,好像真的要结婚了一样。

    事实上这场婚礼,她的参与度并不高,只是个负责花钱的工具人。

    但所有人都知道,宋菱初是要嫁给自己的守护神灵。

    考虑到宋菱初在忙,不是很方便看信笺,陈半买了一只青鸟, “你今天起得真早。”

    宋菱初娇笑道,“我哪里是起得早,我是一整夜都没怎么睡好,你呢?”

    陈半其实还行,参与度不高,也就不紧张,“我倒是睡挺久,不过一直在做梦。”

    “梦到什么了?”

    “有点记不清了,乱糟糟的,好像是你后悔嫁给我了,哭着闹着要改嫁。”

    “我才不会后悔,只怕你后悔。”

    陈半笑笑,又买了一只青鸟传音,“我有什么可后悔的。”

    宋菱初扬起细细的一条柳叶眉,因一副牡丹花似的鲜艳盛妆,神情像个小妖女,“谁知道呢,保不齐哪天你就后悔了。”

    这话题说起来没完没了,还容易惹她不高兴,陈半才不自讨没趣,“什么时候出门?中午之前能结束吗?”

    今天不仅是大婚的日子,也是宋菱初来的日子,陈半怕婚宴没结束宋菱初就软趴趴的倒在地上,那可就麻烦了。

    “要等吉时呀,你不是特意找了先生算卦吗,半个月都等了,这会着急?”

    “不是着急。”陈半只说了四个字,就松开了手,任由青鸟飞到窗口,向宋菱初传递。

    宋菱初心知肚明的,故意呛她罢了,谁让她总拿还没完婚做借口推阻两人亲近,“放心吧,不会影响的,管家都安排好了。”

    崔管家是永远的神仙管家,这点毋庸置疑,他一个人跑上跑下,把这场婚礼打点的风光又体面。

    当然,银子也没少花,算上置办宅院、聘礼、酒宴,还有些杂七杂八的事项,基本上就把管家内务里的余额全掏空了。

    为此陈半创建医学院的计划又要在往后挪挪。

    不过她心里还挺高兴的,从今天开始,她的崽终于能脱离高山仰止和宋菱玉制霸的宋府,拥有属于自己的小家了。

    辰时三刻,吉时已到。

    穿着一袭嫁衣的宋菱初坐上了八抬大轿,前头是一路撒糖的喜娘,中间是旗锣伞扇,后面是一箱箱的“嫁妆”。

    即便宋府对这件喜事表现出漠不关心的态度,可唢呐声一响起来,里头的人难免要出来看个热闹。

    陈半在乌央乌央的人群里一眼就瞧见了衣着华贵的宋菱玉,心中别提有多爽。

    让论坛里那帮人成天到晚说她是高山仰止的端茶小妹,现在怎么样,端茶小妹逆袭了吧!你高山仰止再怎么财大气粗,不也只能做宋大小姐的舔狗。

    陈半洋洋得意,很想立刻到论坛里发个帖子,然而她不愿错过这场婚礼的任何细枝末节。

    这是她的婚礼啊。

    陈半一路跟着宋菱初,截了不下两百张图,终于到了婚礼最关键的流程。

    拜堂。

    据宋菱初所说,和守护神灵成婚需要一样守护神灵的信物,只要手里拿着信物拜过天地,那就算礼成了。

    陈半在店铺里翻来覆去的选了两天,也没想好要用什么做信物,最后还是宋菱初拿的主意。

    一只刚下生不久的小羊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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