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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骨 第307节

    “那就是那块骨头的主人,那片印记没有什么,很快就会散去。等那块印记散去的时候,就是你全然回归自己的时候。”常太山很确定的说道:“只有那时候,才是真正的自己。”

    王换有点怅然,若是按照常太山所说的那样,自己这二十多年的生涯岁月,原来都不是替自己活着的。

    不过,他现在的确比过去看得开了,即便有些怅然,却没有放在心上。就如常太山所说,不久之后,还是可以得到真正的自己。

    两个人聊了很长时间,月亮就挂在头顶,一座坟,两个人,聊着聊着,王换有些憋不住了。他左思右想,最后还是鼓足了勇气,问道:“我想问一句……常青老人是……是什么时候过世的……”

    “有七年了。”

    常太山说,那时候,他与常青老人之间相隔千里,父子却好像心有感应。常太山从来没有梦到过自己的父亲,但是,那几天他接连不断的梦见常青老人。

    那是一种不祥的感受,常太山当即就从外地赶回了常青山。

    他回来之后,常青老人已经过世。常太山没有多说什么,这么多年的修行生涯,让他学会了忍耐,学会了笃定,学会了把所有一切都留在自己的心里。

    当王换听到常太山亲口说出的话的时候,脑袋又一次大了。常青老人好几年前就去世了,那自己到了西头鬼市之后,每次回到常青山,看望常青老人,一起喝茶聊天的那个人,又会是谁?

    王换只觉得,这一切真的见鬼了。

    他的情绪又开始波动,波动的很剧烈,如果常青老人这个事情不搞清楚的话,就会牵连到秀秀。常青老人都死了好几年,那这几年里,又是谁在保管秀秀的遗体,秀秀的遗体,如今到底在什么地方?

    王换越是想,心里的感受就越是复杂,中间还夹杂着nongnong的伤感和悲怀。

    “你怎么了?”

    “有些事,是很奇怪,我不知道怎么说……”王换定了定神,说道:“常青老人,他过世好几年了?”

    “是。”

    “我是五年前去西头鬼市的,为了做一点事,不得已,混迹其中。中间,我曾经回过常青山,跟常青老人喝过茶,聊过天,他……”王换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件事,他努力的回忆着,把自己的心里话告诉了常太山。

    他本以为,常太山听完之后会吃惊,最起码会小小的吃一惊。然而,常太山听完,却没有任何变化,面色如故。

    常太山的这种镇定,让王换心里很没底,他不知道,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常太山为什么都不觉得诧异。

    “这件事……”

    “我给你这个东西。”常太山从身上取出一个黄色的锦囊,打开来后,里面是一面小镜子:“有一天,你看见这镜子里的东西,就都会明白的。”

    第648章 幻境之地

    这是一面只有半个巴掌大小的镜子,不是玻璃镜子,而是铜镜。

    常太山把这面镜子,递给王换,王换伸手去接的时候,镜子恰好就在两人中间。

    一面镜子,在两人的眼中,却是完全不同的。

    在常太山眼里,这面小小的铜镜很清晰,透过镜子,能清楚的看见镜面所折射出的情景。

    可是在王换眼里,镜子却模糊不清,宛若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王换接过这面镜子,用衣袖擦了擦,然而,镜子上那层灰尘,好像长在了上面,怎么擦都擦不掉。

    “这面镜子,看不清楚。”王换试了几次,镜子不清,他什么都看不到。

    “这镜子,跟所持者的心相连,镜子在你手里,就和你的心连在了一起,所以,镜子叫做心镜。”常太山解释道:“等什么时候,你的心清楚了,这面镜子也就清楚了,你想看到的,想知道的,都可以看到。”

    “那它什么时候可以变清楚?”

    “或许明天,也或许一辈子。”

    王换刚想再问,可是,话到嘴边却咽了回去。其实,常太山已经说的非常明白了,这面心镜,只有等自己的心变的清晰无二,才可以看到。

    这是急不来的。

    王换收起了这面镜子,小心的放好,他感觉,自己等不了一辈子,这面镜子,一定会清晰的。

    “人的命数,是最难琢磨的,所以,不用去琢磨它。”常太山重新坐了下来,他或许真的到了一定的境界,无论说起什么,都是从容不迫,波澜不惊。

    王换和常太山又开始聊,王换知道常太山是个有本事的人,聊着聊着,他就想到了无念。

    到现在为止,无念的生死,都是一个谜,虽然判官庙的高个子没把话说的那么清楚,但是,他的言外之意,就是那条汹涌的暗河非常湍急,人掉进去,多半是不能活的。

    王换跟常太山讲了自己和无念相识的经过,然后又讲了无念的结局,他现在很想知道,无念到底能不能活下来。

    “我依然是那句话,我不是给人算命测吉凶的,不过,你说的那个人,我总觉得,是一个大德者,大德者,总会逢凶化吉的。”

    常太山的这几句话,让王换心里感觉说不出的踏实。他并不是非要见到无念,只要能知道无念还活着,无论在什么地方,王换心里这根刺,就等于被拔掉了。

    漫漫长夜,两人无话不谈,从天色发暗,再到黎明前夕,整整一夜时间将要过去了,常太山打算要离开了。

    他就是这样,到什么地方,来去随心,心里想要来父亲坟头前坐坐,立刻就来了,现在坐了一夜,又要走了。

    王换和常太山道了别,等常太山走远之后,王换觉得这一次多少都有些收获。他对常太山留下的那面心镜,深信不疑,他坚定的相信,常太山是个道行深厚的人,自己迟早可以从那面镜子里,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他也离开了常青老人的故居,顺着山路前行,从这儿到三道口,还有好一段路,因为都是山路,崎岖难行,估计这一白天时间,都要赶路。

    春寒料峭,常青山似乎还没有从冬天完全复苏,一路行走,很难见到路人。王换没有停留,他也害怕在这里耽搁的时间太久了,会耽误西头城那边的事情。

    就这样马不停蹄的赶,到了临近黄昏时分,终于走过了最难的一段路,从山脚下眺望,已经可以看到三道口了。

    这个地方,仿佛承载了王换童年时的一段记忆。漫步在河边的时候,他能够回想起来,自己幼年时,会跟着同村的孩子一起,跑到三道口这边来玩。

    到了三道口,距离沙围子就不算太远了,太阳懒洋洋的朝西落下时,王换眺望到了一片低矮的小屋。那种小屋都是用木头或者黄泥混着稻草做成的砖头搭建的,不怎么结实,如果遇见大一些的雨,房子可能就会塌。

    这就是以前三道口那些采沙人所住的地方,俗称沙围子,三道口这边的河沙被采尽了之后,采沙人都走了,剩下这些破房子,承受了岁月和风雨的侵袭,已经坍塌的不成样子。

    这仿佛是一片死地,至少王换知道,在他十几岁的时候,这儿就无人居住,因为闲置的太久,周围又是荒芜的河道,所以,各种各样乱七八糟的传闻接踵而来。

    三道口,沙围子……这个地方,到底因为什么,出现在王换的幻境中?又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

    王换的心里,有一点紧张,也有一点激动。他走到了那片坍塌的土房跟前,房子多半都塌了,剩下几间相对完整的,也摇摇欲坠,仿佛一阵风吹过来,就能将这里夷为平地。

    破房子一排挨着一排,约莫能有三四十间的样子,王换慢慢的走着,等他走到中间那排破房跟前时,他突然看到了一间土屋,四周被木头固定着,所以还保持着原样。

    土屋的门口,有一些杂乱的东西,王换看见了两个豁口的破碗,看见一堆烧过的炭火,一个烂水壶。

    地上有些被烧的乌黑的地瓜,还有一些鱼骨头,看见这些东西的一瞬间,王换就意识到,这里,有人居住。

    就在这时候,王换隐隐约约听到了一阵嘀嘀咕咕的声音。那声音应该是从这排土屋的另一端传来的,他急忙迈动脚步,朝前方走去。

    一口气走到破屋的尽头,那边是一片混着沙子的土地,初春时节,有些潮湿,王换一眼就看见这片沙土地跟前,蹲着一个人。

    那人背对着王换,正在沙地上面用手指画着圈。一圈一圈,他的手臂仿佛长年累月都在重复着这个动作,沙地上的圈一个挨着一个,一边画圈,这个人一边不断的嘀咕着谁也听不懂的话。

    尽管只是一道背影,可王换看见对方的同时,嗡的一下,曾经浮现在脑海中的幻境似乎在急速的膨胀着。

    三道口,沙围子,还有那个在地上画圈的阿浑,如今已经完整的出现在了眼前。

    幻境中的一切,变成了现实,王换并不怀疑,他知道自己现在并未做梦。

    阿浑好像没有察觉王换站在身后,他还是在画圈,在嘀咕,距离如此之近,王换都听不懂,阿浑究竟在说什么。

    他默默注视着阿浑,可以想象的到,阿浑应该在这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了。对于阿浑来说,活下去很简单,似乎并不困难,周围的山民如果丢失了一些地瓜之类的东西,不会大张旗鼓的去抓贼,河里虽然没有太多的河沙可采,却有鱼虾可以捕捞。

    阿浑只要吃饱了,就是活着的所有意义。

    他最少看了能有一刻时间,这时候,阿浑终于像是察觉到了什么,停下手中的东西,慢慢的转过头。

    阿浑老了。

    这是王换看见阿浑的正脸时,心里产生的第一个念头。王换小的时候,阿浑的岁数还没有这么大,那时,阿浑的头发是黑的,脸上的皱纹很少。

    可是现在,阿浑好像在一条时光的长河中游荡了一番,他真的老了,皱纹密布,牙齿似乎也掉了几颗。

    王换知道,阿浑从出生开始,神智就不怎么清晰,他很害怕阿浑突然看见自己,会逃掉。

    然而,阿浑没有逃,他盯着王换,看了一会儿,突然咧开嘴巴,无声的笑了起来。

    “你来了。”

    第649章 浑人

    王换有些惊讶,因为此时此刻的阿浑,对他的到来,没有一点惊慌的意思,也并没有逃走,相反,就如同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友,亲热的打着招呼。

    惊讶之余,王换也感觉很轻松,不管三道口沙围子,外加阿浑,到底意味着什么,但只要阿浑不是彻底失去了神智,就总能问出点蛛丝马迹。

    “是,我来了。”王换慢慢的靠近阿浑,然后蹲了下来:“你还记得我吗?”

    “记得。”阿浑那张圆圆的脸,仿佛从来都没有变过,他一直都是那种疯疯癫癫的样子,现在一本正经的,就显得有些可笑:“我记得清爽着呢,记得你……”

    “那我是谁?”

    “你是村里的三狗,孙家的三娃子三狗,对不对?”阿浑咧着嘴,露出一种好像小孩卖弄本事的神情:“我记得清爽着呢……”

    王换的头大了,本以为阿浑好像没有糊涂到极点,可是这么一问,所问非所答,看起来,阿浑的神智是不可能恢复,也一直都没有恢复过。

    阿浑如果不记得自己,糊里糊涂的,那么现在问他的任何话,他都有可能胡言乱语。

    用一番胡言乱语去当线索,推测出来的,也只能是一堆没用的杂乱信息。

    然而,就在王换失望的时候,他突然又明白过来,阿浑并不是什么都不记得。因为他说的孙家的三娃子,确有其人。那是个比王换岁数稍稍大几岁的同村人,在家里排行老三,村里人有的叫他三娃子,有的叫他三狗。

    如果这样去推想的话,阿浑并非一无是处,那么多年过去了,他还记得三狗。既然记得三狗,就可能记得一些别的话。

    王换静下心,他知道,跟阿浑这样的人交谈,不能心急,所以,他耐着性子,问阿浑:“你有水吗?我很渴。”

    “有,有……”

    阿浑竟然还是个热心肠,一听王换渴了,马上带着王换回到那个被加固过的小破屋跟前,用那只破水壶,到屋里接了些水。王换不知道那是什么水,储存在一只缸里。

    阿浑去接水的时候,王换悄悄看了看,那只缸黑黝黝的,里头有半缸水,除了水,竟然还养着几条鱼。

    阿浑就用养鱼水招待王换,并且郑重其事的把门口的破碗捡起来,用手擦了擦,给王换倒水。

    王换端着破碗,跟阿浑开始了交谈,因为以前都是一个村子的人,所以,王换可能有一定的启发优势。他说了些两个人都知道的人和事,有些事情,阿浑不记得了,有些事情,阿浑还记得。

    这样聊了一会儿,阿浑对王换完全放开了心怀,跟王换说了很多事情。

    但是,阿浑说的虽然多,却毫无意义,都是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破事。

    从阿浑的话里,王换分辨出来,阿浑是几年前来到沙围子这儿的,因为这里毕竟还有个容身之所,只不过房子倒塌的太厉害,所幸的是,他遇到过一个钓鱼的人,对方好心,帮着阿浑把房子加固了一下。

    从那时候开始,阿浑就住在了这儿,能找到什么吃什么,反正对他来说,只要吃饱了,饿不死,那就万事大吉。

    阿浑的讲述里面,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王换琢磨着,该怎么去把阿浑的话给引出来。

    “你知道白狼山吗?”王换试探着问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