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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纸还有用吗?”林南非常小声地凑过去问杜一庭。 毕竟还在学校上课期间,他俩不是过来谈恋爱的,还是收敛一点比较好。 杜一庭摇摇头,挑着眉看向林南,表情上写出了“你想干什么”五个大字。 林南笑了笑,拿着杜一庭的笔开始在纸上写字。 林南爱看书,也挺爱写字的,高中也锻炼出来了写字速度。 他的握笔姿势并不很标准,拇指覆盖在食指的半边指甲盖上,用力也有点紧,但下笔飞快。 不一会儿,林南就将写了字的纸条和唯一一支笔递给杜一庭。并笑眯眯地看着对方。 - 我们别说话了,传纸条吧? 上学时候,林南就非常热衷于传纸条这种明目张胆下的小举动,只可惜过了小学之后,也没机会找到合适的人传。 杜一庭目光向下一扫,一眼就把纸条上的字看完了。 林南的字很整齐,大概是为了留出空位,一整行地贴在最上空,看起来既规矩又潇洒。 杜一庭写了一个字,重新把纸笔放在林南面前。 - 可 就一个字,看起来和林南平时写字的风格略微有点像。 林南平时看着自己写的字,并不觉得很好看,但他自己写的“可”字,他认为是他能写得比较好的一个字。 杜一庭这个“可”字与他写得相似,是好看的。 对一个人好感上升的点有无数。 在林南这,字写得好看也是一个因素。 光一个“可”字,林南就觉得杜一庭这个男朋友挺可的。 林南勾了勾嘴角,落笔写下了刚才他想要继续说的话题。 - 我觉得黎刻挺厉害的,才大二,他已经参加过几个摄影大赛,还拿过奖,他都能靠摄影养活自己了。 不过黎刻家里本来就不缺钱,他摄影赚的钱就只当和男朋友去玩的零花钱。 林南有点羡慕。 纸条重新回到杜一庭手上,杜一庭的握笔姿势也不大正确,落笔十分迅速。 纸条上的字多了些,林南就看出来杜一庭的字迹与他自己的字迹有什么不同了。 杜一庭写得很快,下手比林南轻,他的字迹连笔更多,字体也比林南稍大一些,自带一种狂放不羁的感觉。 林南觉得杜一庭的字比自己好看。 杜一庭写的是: - 我不厉害吗? 杜一庭不关心黎刻,他只关心他们自己。 林南差点笑出声来,提笔回复。 - 厉害,你能用音乐养活自己,你超厉害! 他是真心觉得黎刻和杜一庭都厉害。 黎刻和杜一庭的厉害还不太一样。 黎刻家世好,家里人愿意支持他的爱好,他从小就接触相机,想要什么镜头家里都给他买,他也不断地钻研技术,直至越来越成功。 杜一庭的厉害是他自食其力,没有别人的支持也一样拼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杜一庭拿过纸,看见后也笑着写下回复。 - 你不厉害吗? 林南笑容淡了一点,犹豫了一下,实话实写。 - 不,我什么都不会 相片一大堆,不懂一点摄影技巧。音乐天天听,不会一点乐理知识。 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没有一个擅长的领域。 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纸张上的字一行行往下堆砌着,杜一庭在传回来的纸上写: - 为什么? 杜一庭看着林南,眼神里是纯粹的好奇。 他或许没觉得林南特别厉害,但他从来没有觉得林南不厉害过。 林南看了杜一庭的眼光,一时间有口难言、有笔难写。 因为这就是事实啊哥哥——林南一旦感到无语就会冒出来各种各样的称呼,但他总不能这样写下去。 - 我不会拍照,也不会弹吉他 - 你想学吗? - 什么东西 林南愣住,看向杜一庭。 “吉他。”杜一庭低声说,“我可以教你。” ☆、第 56 章 周四晚上,林南和杜一庭都没有晚课。 傍晚时,杜一庭突然说要带林南去吃烧烤。 他们约在南门见面,林南从宿舍走过去,远远地看见了杜一庭在南门的门口。 林南莫名有一种喜悦的心情,可以类比为去拿期待了好久的快递,走近了,还忽然有一点小紧张,不知道在紧张个什么劲。 “嗨,晚上好呀。”林南走过去,停在杜一庭面前。 “晚上好。”杜一庭勾了勾嘴角,拉过林南的手捏在手里。 他们走到夜晚景云新苑的一条小道,灯光有的亮有的暗,十字路口路边上有一家卖烧烤的店,杜一庭带着林南过来,刚好碰上。 过来之后,林南才知道原来吃的是这个烧烤——小吃摊上的烧烤。 也行吧,林南不挑,好吃就行。 小吃摊上卖烧烤的大哥还没开始做烧烤就被林南和杜一庭赶上了。 “这么早?”大哥就一个人,推着车刚停下来,“可能得等一会哦,烤炉还没热起来。” “这个可以吗?”杜一庭问林南。 “没事,我们能等。”林南笑了笑。 炉里的炭其实是早就备好了的,摊主点了火,扇着风,没多久就冒出烟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