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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柏喻带人去的地方距离市里有些偏远,周围环境看起来像是一个草场的样子。在这里,郑岸禾意外见到另外一个人,是段怀瑾。 愣愣看着良柏喻对段怀瑾那恭敬的态度和问候,郑岸禾再迟钝也看明白了,那分明就是下属和顶头上司的关系。 段怀瑾低声对良柏喻说了几句话,然后就以工作之名支走了他。 真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良柏喻暗中撇嘴,说好的私下里不谈公事呢……都是借口,让自己叫姑父,怕是从未被苗苗叫爸爸,只把这当作另一种迂回的自我安慰吧。 这么一想,感觉老大还挺可怜的……良柏喻朝郑岸禾挥挥手,走得心不甘情不愿。转过身时,表情却是笑着的,苗苗啊,老大会是个好父亲,你们可要早日消除生疏。 良柏喻离开之后,诺大的草场一时只剩下两个人。 “那边有一个马场,想骑马吗?”段怀瑾主动走上前,打破寂静。 给儿子挑了一匹枣红色的温血马,垫上内塞软棉的马鞍,段怀瑾又惦记着岸岸身体并不强健,也不敢鲁莽,扶着人蹬上马背之后,自己在下面紧紧牵住缰绳。 马蹄轻快有力,哒哒哒地踏在草地上。郑岸禾新奇得很,因为有人牵着,也不会没有安全感。身下的马种身材健美,没一会儿,他便开始并不满足于这样的休闲漫步。正要开口,仿佛心灵感应似的,段怀瑾仰头看他,“想跑吗?” 郑岸禾点头。 “爸爸第一次骑马的时候也像你一样,一旦人坐上去了就不满足了。”段怀瑾为了拉近距离真是用心良苦,想了想还补充道:“那年我五岁。” “……” 临时突击学习了一晚上的注意事项,教学成果还是非常显著的。从抓马镫,到怎么固定身体,段怀瑾手把手教儿子骑马,他从来没这么耐心过。最后自己上马,从身后扶住人,双手发力从慢到快地飞驰。 郑岸禾只觉两侧的风景正在飞快倒退,风每吹过一次,少年人的眼睛就亮一分。段怀瑾控制着速度,尽量保持在岸岸能接受的范围内,又让他能感受到潇洒飞扬的新奇。 虽然在陆地上,却体验了飞翔一般的感觉,仿佛所有心绪都能马背上放空,前所未有的自在与畅快。 一直骑到空旷草场的边缘,前方隐约能看到一片树影摇晃。 “前面是一个林场。”段怀瑾渐渐放慢速度,低头解释,“第一次要人带着,以后多试几次再让你一个人。” 正说着话,不知从哪处突然蹿出来一个矫健身影,郑岸禾心有所感侧过头,定睛一看,果然,可不就是那只小狼。不对,或许不能再称呼它为小狼了,相比与他上一次见它,这头狼紧实的身体明显大了一圈。 天色渐暗,远远望过去,只见黄昏的草场下,一匹马迎着落日而去,后马蹄处还有一头狼紧紧追着奔跑的骏马。 天黑之前,马场里的人将马牵了回去。郑岸禾跟着段怀瑾走在石子小道上,后面还跟着某只。 “它没有家人吗?”小狼卖起乖巧,郑岸禾试探着伸出手。狼不是群居动物吗,怎么它一直形单影只的。 段怀瑾摇摇头,“之前在山里为救它,不得已才带回去。那时候还是个幼崽,伤养好了,它也回不去了。” 不是没放回山里过,只是一把它丢进狼群,这小崽子就跟个外狼似的,压根融入不进去。隔三差五就带着一身的咬伤跑回来,怕是养出人性来了,他索性就彻底把它留了下来。 郑岸禾摸摸狼毛,又问,“那它有名字吗?” “有,叫小Y。”段怀瑾突然觉得这个名字有点拿不出手,当时他们的落脚地就叫Y,就随意给它起了个名使唤,岸岸会不会嫌弃他没什么文化。 “小歪?”郑岸禾会错意,看看面前的狼脸,笑出来,“挺合适的。”长大了,好像也长歪了……没有小时候可爱,目前看来也还没有长成最威风的成熟模样。 就像变声期的男生一样尴尬。 被嫌弃的小歪还在一无所知地卖着萌。 段怀瑾本能地想嫌弃这头蠢狼,又想起什么,眼中闪过几分暖意和庆幸。“第一次见你,还是因为这个小家伙。” 那是他人生第一次深刻感受到生灵的奇妙和血缘的羁绊。 “不是。”郑岸禾垂下眼睛,双手还在有一搭没一搭地摸着小歪,“不是第一次。” 段怀瑾不解其意,皱起眉头。 “去年冬天,在云市坊阁,我们那天同学聚会。”郑岸禾停下脚步,抬起头看他,扬起笑脸,“那是我第一次见你,爸爸。” 不知道是震惊更多,还是喜悦更满……段怀瑾表情僵硬地立在原地,消化了信息之后,满腔五味杂陈,接着便是愧疚感铺天盖地袭来。云市,去年,那个学生模样打扮的少年…… “岸岸……对不起。”过去的已经无法改变,他只能这样无力地道歉。 郑岸禾还是笑,“爸爸一直在做很酷的事情吧。” 小时候,郑岸禾听过一些传闻,都说他的爸爸不是好人。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他的爸爸不仅是好人,可能也是个英雄。 原本在良间镇,良柏喻最多是个不学无术但又爱打抱不平的小镇混混,可是自从几年前那次回家,所有人都看出他的蜕变,眼神中的坚毅和坚定不是普通工作能锻炼出来的。而他今天刚知道,柏喻哥原来是跟在爸爸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