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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绝处逢生

    暮春三月,草长莺飞。剑门古蜀道上,蹄声和铃声混杂响起,一支汉族商队缓缓行进,中间夹杂了十几个异族人。

    领头的汉族男子虎背熊腰,一脸络腮胡,手拿马鞭指着路边巨大的古柏道:“相传蜀汉大将张飞行军至此,因山路崎岖难以辨认,鸣令士卒于蜀道两侧种植柏树,这一条道就叫‘张飞道’,柏树叫做‘张飞柏’。如今道上绿荫森森,古柏参天,如一条绿色的翡翠长廊,行其道上,夏不知热,冬不晓寒。”

    “这条古柏道就是‘翠云廊’吧?”阿奴问道,她转头对共乘一骑的哥哥阿错说,“听说唐朝的杨贵妃,喜欢吃荔枝,她的丈夫,就是皇帝,叫人从四川快马运荔枝进京,走的就是这条道,所以这条道又叫‘荔枝道’。”

    阿错一笑:“荔枝很好吃,路很不好走。。。。。。”他摇摇头,很是同情运荔枝的人。

    络腮胡闻言笑道:“阿奴真是外族人么?这蜀道的典故,我说个开头,你就能接尾。汉话越说越好啦,换身汉家姑娘的装束,别人可认不出来了。”

    阿奴跟着调侃:“马大叔真是马锅头么?说话咬文嚼字,引经据典,穿上长袍,剃掉胡子,就是秀才啦,别人可认不出。”

    络腮胡哈哈大笑。他是这支商队的马锅头,叫马奎。马锅头就是马帮的头领的称呼。阿奴这句话是打趣他。

    他回道:“阿奴这次说错了。这条‘张飞道’不叫翠云廊,荔枝道是另外一条,是从四川万源到汉中的。”

    “啊,那是我记错啦。”阿奴漫应道。心想,‘翠云廊’这个名字好像是清代才有的吧。

    马奎看着阿奴觉得奇怪,来中原的夷人很少对典故如此熟悉,据说她才学了四个月的汉话而已。在长安的时候,这帮夷人找上他,说要搭伙去四川成都,他走南闯北也有二十年了,第一次看见这样的异族人,说话像鸟鸣,穿着像是摆夷,又有些不同。男子剃着寸长的短发,披着白色羊毛毡,穿着白色棉布对襟卦子,淡青色宽腿裤,五彩的编织宽腰带,腰间挎着长刀,有的还背着弩箭。惟一的一个小姑娘阿奴穿的衣服更怪,窄袖紧身湖蓝色短上衣,绣着几圈孔雀翎花纹的同色百褶裙,走动开来,才发现是裙裤,头顶发髻上只缠着一圈白色的珍珠,一条细细的银丝绕了好几圈缠在右手腕上,连绣花鞋都是一水的湖蓝色,远远看去像一只美丽的小蓝孔雀。这些人有老有少,五官都有点像,倒像是一家人,都是皮肤微黑,俊眼修眉,直鼻薄唇,个个好相貌,特别是阿奴和她的哥哥阿错,两兄妹笑起来像是云破日出,光华耀眼。

    鸿胪寺给的通关文牒上写着吐蕃白玛岗阿依族,十三人,从日期上看,他们进入中原四个月了,这次准备走蜀道至成都,再走茶马古道返乡。据说他们一进中原就被阿奴逼着学汉话,还专门请了个教汉话的先生,如今都能说上几句。说的最好的是阿奴,再去掉点口音,那就是标准的大汉官话,连成语都用的很顺溜,谁能相信她才学了四个月的汉话。

    蜀道虽然艰难,沿途却风光无限,这次从长安走货,东西带的不多,交货时间很充裕,马奎也不急。马队缓缓而行,替阿奴他们讲解各处的风俗人情,顺便尝尝各地小吃,他第一次觉得这条走熟的老路也生动有趣起来。

    在古柏道上走了两天,眼看到了‘拦马墙’。前面忽然传来‘叮叮当当’的兵器碰撞的声音,大家神色一凝,都紧张起来。

    马奎疑惑,这条古蜀道很安全,他还没有碰到过劫道的,怕是江湖恩怨?又或是官府办案?他想了想,还是叫了一个护卫上去看看。那人迅速回来了,说是五个蒙面大汉追杀一对妇孺。马奎犹豫了一下,想想是女人孩子,他一咬牙,挥手带上几个护卫。阿奴见到,转头对哥哥说了几句,几个阿依族人也跟了上去。

    阿奴跟哥哥也远远的跟着。

    到了一个山坡下,只见坡顶上一棵大树下一个青衣妇人挥着长剑和几个蒙面大汉斗在一处,那些大汉招招致命,她还要护着身后一个胖墩墩的男孩,已是吃力难支。那个小胖墩粗眉大眼,看着眼熟,阿奴目力极好,眯了眯眼,眼见马奎等人准备冲上去,怕他们来不及,忙说道:“阿哥,快射箭,那个男孩我认识。”

    阿错忙用族语大呼:“射箭!救那个男孩子!”

    前面几个跟上去的阿依族人拍拍马奎,示意他们蹲下,随后双腿分开,张弓搭箭,上面的几个大汉见下面来了人,还没有回过神来,弩箭呼啸而来,支支命中,一个大汉左手臂中箭,一晃躲至那个妇人身后,被那妇人一剑砍下,劈中肩膀,倒在地上,一会就断气了。

    马奎等人冲上去查看,眼见其中两个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都是一箭穿透心窝,还有一个射中胸口,倒下来时一头砸在路边石墩上,滚下石阶时晕了过去,一个射中腹部,靠在一块石墩上,见他们上来,兀自喝到:“不要多管闲事,梁王府拿人,谁敢干涉!”

    阿奴也赶上来,笑道:“我们不管,等着你被这个阿姨一剑刺死好啦。”

    马奎等人撕下那几个大汉的蒙面巾,在他们身上搜了搜,拿出一块腰牌,惊道:“还真是梁王府。”心里暗暗叫苦,眼下还出了人命,惹上皇家的人可怎办才好?

    阿奴冷笑:“梁王世子在这里,他们敢弑主?”

    那个小胖墩叫了起来:“他们不是王府的人。”

    马奎一听,把心一横,心想不管怎样,事涉皇家,这次都要灭口。看向那个被射中腹部的大汉眼神就阴冷起来。

    那人忙道:“世子爷几年没有回梁都了?不认识几个侍卫有什么奇怪的?实是奉梁王之命请世子爷回去。”他见风头不对,忙改了说法。

    小胖墩说道:“刚刚你们不是要拿我的命回去交差?”

    见那个汉子说话不清不实,阿奴不耐烦了,叫了一声“阿岩”,一个阿依族青年上来拿着一根香点燃了在他的面前一圈一圈的晃,阿奴忙叫人都退后,那个人的眼神慢慢迷离起来,阿奴问一句,他答一句,没两下底都抖搂出来了。

    原来真是梁王和侧妃华氏交代要带世子刘仲回去,生要见人,死要见尸。阿奴看向刘仲,刘仲脸色发白,哭起来:“他们从父王的枕头底下拿出一个木偶小人,就硬说是母妃要对父王下咒,要害死父王,母妃被他们逼得自尽了,连母妃宫里的人都被杀的干净,他们还要杀我,要不是青姨,我早死了。。。。。。”

    那个青姨急急的奔向前面,道旁一个石墩的后面躺着一个年轻文士,一身的血,已是昏迷。

    刘仲哭着对阿奴说:“那是我的先生,他快死啦,快救救他。”

    阿奴斜睨着他。见他身上血迹斑斑,哼了一声,这厮沦落到这幅惨状居然还是颐指气使的德性。

    阿错在身后问道:“你怎么认识这个胖子?”

    阿奴回答:“在鸿胪寺啊,你们拿通关文牒去盖印的时候,这个死胖子跟一个很猥琐的瘦子说要收我做小妾,被我的红红吓跑啦。他们才几岁,毛还没有长齐,真不要脸。”红红是阿奴的宠物,一只红褐色的幼血蟒。

    阿奴故意用汉语回答,阿错没有听懂小妾是什么东西,周围的几个马队护卫却边清理现场边耸着肩膀偷笑,个子还没有扁担高,就想娶妾。刘仲还在抽泣,却听得明白,急忙辩白:“我是救你啊,那是我太子堂兄,他说要你做侧妃,我要是不说我也看中你,你真会被他给弄回宫去。其实一开始也就是开开玩笑。”他的声音越说越小。

    阿奴的脸色稍霁,贵族子弟为了面子,有可能做出抢人的事情,毕竟自己在他们眼里只是蛮夷小部落。阿错这回明白了,不过抢亲对他们来说司空见惯,他也不以为忤,只是瞄了一眼刘仲的身材。阿奴笑着对哥哥说:“我跟他们说,只要亲一下我的红红,我就跟他们走。”阿错大笑。

    刘仲很尴尬,那天阿奴的那条红蛇刚刚探出头来,大家吓得一哄而散,后来他再也没有看见阿奴。没想到这次却被阿奴救了。

    马奎上前给那个先生看看,作为一个马锅头,看个一般的外伤还是在行。

    阿奴问刘仲以后怎办?刘仲说:“本想回京城,一路被人追到这里,京城肯定去不了,已经到了这里,只有去汉嘉郡,找我九皇叔,他也是我外公沈浙的弟子。”

    阿奴见他冷静的很快,脸上眼泪还没有干呢,不禁有点佩服,毕竟是皇室子弟,平常人家的孩子遇到这么大的事,只怕已经晕头转向了。

    说话之间,马奎他们已经把那些侍卫一人补了一刀,统统灭了口,拖到后面的树林里挖个深坑,都埋了,周围的痕迹都消除掉,那个燃香的纳达岩把弩箭都拔出来,清理一下,回收了。

    忙了好一阵,马奎出来见到刘仲,迟疑了一下,嘴才一动。刘仲忙忙的开口道:“阿奴跟我说了,是你救了我。放心,我们不会说出去。”马奎脸一红。刘仲顿了一下,装作没有看见,对他行了个大礼,马奎吓了一跳,忙转开,连说:“不敢当,不敢当。”刘仲恳切说道:“救命之恩,没齿难忘。若是保得这条小命,他日。。。。。。”他又顿了一下,他长这么大,还没有跟人道过一个‘谢’字,正斟酌要怎么说,期期艾艾了一会,阿奴听得好笑,往前一步,帮着说道:“他日马大叔有事找你帮忙,你不能推脱就是了,对吧?叫什么‘但有差遣,定不容辞’,我说的可对?”

    后面这句话是对着马大叔说的。见两小孩说话老气横秋,偏偏不伦不类,刚刚精神紧绷的一群汉子都觉得好笑,气氛也轻松起来。刘仲应道:“对对,我一定竭尽所能。”

    阿奴说:“你给个东西做标记吧,不然以后人家怎么找你?”现在阿奴说什么都是对的,刘仲马上在荷包里掏一掏,掏出一个平安符,递给马奎,说道:“出来的仓促,没有别的东西,这个先拿着。。。。。。”

    马奎一看是平安符,哪里肯要,刘仲怅然说道:“这个没什么的,没有皇家记号,本是我在京城庙里给母妃求的,母妃身子不好,不过她也用不着了。”

    阿奴满脸黑线,他那个母妃不是死了么?死人的东西也不怕人家忌讳。

    结果马奎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了。刘仲松了口气,去看他的先生。

    因为官府非常重视这条蜀道,法令规定,破坏蜀道上一块石头的人,就要把手砍下来作为惩罚。而历代官员卸任时,必须清点古柏数量,移交下任官员,以确保古柏不受损毁。所以一块石头,一棵小柏树苗他们都不敢动。马队里没有多余的长竿,他们没法做担架,马奎只好自己抱着刘仲的先生一起骑马。

    这边马队已经跟上来。那个青姨这才走过来一一见礼,忙不迭的道谢。阿奴先前以为她是个英姿飒爽的侠女,哪知却是个眉目温婉,言语轻柔,举止优雅的小妇人,要不是手上还拎着长剑,分明是个大家闺秀。大伙显然也出乎意料之外,一群马帮的汉子哪见过这样的女子,纷纷回礼,一时人人缩手缩脚,规矩了不少。

    傍晚时分,已经到了七曲山。马队在一块空地上搭营,生火做饭。

    阿奴前世是个草根,今生出生在蛮夷小部落,就差没有茹毛饮血。都没有跟所谓的真正贵族打过交道,眼前就有一个,还是个九代皇族。她很兴奋,抓着刘仲喋喋不休,从身上的服饰问到人家家里的厕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