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那菜市场的白月光 第1节
致我那菜市场的白月光 作者:璞玉与月亮 豆瓣vip2024-04-04完结 女性小说职场女性成长逆袭励志暗恋奋斗之路 字数217,996阅读852,441加入书架7,266推荐票7,191 简介: 我的初恋发生在菜市场。 他是陪mama买菜的学霸,而我是捡废品为生的女孩。 我追了他整整十四年。 从下着雪的东北小城,到能看到海的繁华都市。 从流水线的厂妹,到用年薪付掉一线城市的首付。 终于得偿所愿那天,他跟我说:“其实你爱的从来不是我,你只是向往我代表的人生”。 幸福富足的家庭、踏实自律的学习、优秀的成绩以及闪闪发光的未来。 所以他成了我可望不可得的白月光。 “但是怎么办” 他苦涩地说:“我爱你。” 人物设定: 女主冬雪:包工头糙汉少女 男主程厦:建筑师斯文学霸 推荐语: 菜市场的一场相逢,改变了女主任冬雪的命运轨迹。作者以其独特视角和细腻文字呈现了一个充满感染力的故事世界。糟糕的原生家庭并未掩盖女主自身闪亮的人格魅力,她一步步化解迷茫,冲破自身局限。这不仅是一条小镇女孩的奋斗之路,也是一部能引起共鸣的普通女孩心酸成长史。作品充满了生活的质感,获得编辑部一致好评。 第1章 姨,这小衫进价卖你 第一次见他时,我在帮我妈看摊,农贸市场的服装摊,便宜又艳丽的衣服摆了一整个铁架,要用铁钩子才能拿上拿下。 他mama在隔壁摊位买rou,瞧见我在写作业,就笑道:“这孩子一看就学习好,哪个学校的?” “二职高的。”我抬起头,笑眯眯道:“阿姨,看看小衫吗?都是广东进得货。” 他mama尴尬的客套两句,就继续挑rou,而这一眼也让我看见了他,他穿着一高的校服,头发乌黑妥帖,有一种书卷气的清秀,站在他mama身后拎着菜。 他挺帅,这是第一个印象,但是每天经过的高中生不知道有多少,只有他让我觉得,特别干净,干净到跟这个菜市场格格不入。 我低头继续写作业,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完全无法集中注意力,索性丢下笔站起身来,他已经走到了菜市场门口,他mama走得快,在前面和人寒暄,而他站在入口处耐心等着。 那个画面有种悲凉的美,好像预兆了我们的结局。 我追上去,对他说:“哎,对,说你呢,你是一中的吗?” 他指指自己,莫名其妙的问:“我?” “能给我个qq吗?挺想认识你的。”我说。 其实我中考成绩还行,上不了一中二中这样的好学校,能念个普普通通的高中。 但我爸妈离婚了,我跟着奶奶过日子,寻思早点赚钱早点好,就念了职高,学电子。 进了学校我就有点后悔,学校里没人学习,老师讲起课来也有气无力的。 男生们忙着玩游戏和谈恋爱,女生们大多都梳着卡哇伊的厚刘海,尖声尖气的讨论东方神起和super junior谁比较帅。 我倒不是非要学习,只是我对这样的生活觉得无聊,每天应付完作业,我就看小说,什么《那小子真帅》、《龙日一你死定了》。 一目十行的看完了扔在一边,还是觉得无聊。 认识程厦是我这职高三年唯一有趣的事情。 那时候流行找一中二中的男生当男朋友,俗话说缺啥补啥,我和班里的女生就经常穿着借来的校服,混进一中。 她们去找男朋友腻歪,而我等程厦放学。 “哟,程厦,你媳妇来了!” 他的兄弟们一见了我就起哄着把他推搡到我身上,他是真的恼,吼:“王强你找揍呢吧!” 那时候他梳着板寸,是个规规矩矩的小男生,生起气来满脸通红。 “厦哥害羞了!”“快跑!” 他的兄弟们逃难一样跑了,只留下我和他站在原地,他低头回避我的眼睛,不情不愿的嘟囔着:“任冬雪,你能不能别老来找我了?” “为什么啊?” 他想了半天,憋出一句:“影响我学习!” 我笑得前仰后合,像个小太妹一样说:“行啊,你答应跟我搞对象,我就不来了。” 他再次涨红了脸。 才怪呢,要是他答应了,我要和那群女孩一样,天天来找我男朋友。 走到分岔路口的时候,他突然很郑重的开口:“任冬雪,我要去s大,建筑学专业。” 那是个我没听过的学校,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那句“我要好好学习”的注解。 “拜托,我要跟你谈恋爱,又不是谈婚论嫁。”我噗嗤一声笑出来,心想,一中的就是幼稚。 他继续道:“s大的录取分数最低为649分,要达到全省的5%,而我现在在25%,我必须保证课余五小时的学习时间,每一分钟,我都浪费不起。” 我听不懂,茫然的看着他。 “任冬雪,我想成为一名建筑师,柯布西耶那样的。” 夕阳下,他的脸通红,像是说了什么难以启齿的话。却始终没有回避我的目光。 那一幕,我记了很多很多年。 其实我遇见过很多一中的学生,他们大多篮球打的稀烂,长相很呆,会偷瞟漂亮女生,我从未觉得他们跟我们有什么区别。 只有程厦,他不一样。 他是一个会在十六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他努力不是为了“就业“、“赚钱”,而是为了梦想。 好傻啊…… 但我真喜欢他 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程厦已经走远了,我连忙追上去: “程厦,那个什么西椰是谁啊?” “你明天要不要去图书馆啊?我保证不打扰你。” 那些年,我就这样跟着他跑。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哪来这么多挥霍不完的热情和爱意。 后来,我职高毕业了。 那时候我爸给我在本地找了个工作,在电子厂插电线,包吃住,一个月一千五,不少了。 我不愿意,我说我要去s城——那是一个离我们特别远的南方海滨城市。 “我不想着南方多赚点吗?小伟眼见着越长越大,用钱的地方多了。我还能让你一把年纪打工去啊?”我的一大天赋就是会哄人。 小伟是我爸再婚之后给我生的弟弟,跟我差了十岁。 我爸听了果然很感动,给了我三千块钱,我就坐了去南方的火车。 其实我撒谎了,那小兔崽子我根本就不打算管。 去南方,是因为那里有程厦。 他如愿考上了s大。 我去的时候,他们刚刚军训完,大家稀稀拉拉的往回走。 我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在那个男女比例7:1的工科学校,我的回头率达到了百分之百。 一群土里刨出来一样的男生,穿着军训服往这边走,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程厦!” 他无论什么时候,都那么干净,清清爽爽的像一朵云。 他很吃惊:“任冬雪,你怎么会在这里?” 对他而言,我失踪了一个暑假。 “来祝你生日快乐呀!现在我在瑞简科技上班,离你这里五站地。”我站起来,笑眯眯的递过我的礼物:“程厦,生日快乐。”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这个城市找到了工作。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他的生日赶了过来, “这就是嫂子吧!你小子深藏不露啊!” 他周围的同学开始暧昧的起哄,他回头笑骂了一句,接过礼物,说:“来怎么不说一声啊,等久了吧?” “还行。” 四个钟头,不算太长。 “走,我请你吃饭去。” 他带我去食堂吃饭,一个暑假不见,他却像春笋拔节一样长大了。 他瘦了,五官更加精致,头发留长了,说起大学生活来神采飞扬。 不像是记忆里那个爱脸红,心软又别扭的书呆子了。 这一次是我安静的听他说,因为真的插不上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