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页
书迷正在阅读:心火烧、你别靠近我、渣攻不渣了[快穿]、真千金想通后成了万人迷、少帅夫人总想要爬墙(民国文,剧情,H)、被渣后我嫁给一个和尚、天生爱打架、在无限流里养崽崽、学习强国?滚滚是专业的、穆医生他怎么这样
女佣人脸一红,心跳乱了拍,连忙低下头去。 她才来季家做事不久,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少爷。 别的佣人都说少爷是豪门公子里少有的清俊儒雅,能力出众,对待佣人也是温和有礼,完美的找不到一丝缺陷。 今天一见,果然与传闻中说的一样。 三楼书房,季云笙刚一推门进去,一个茶盏便朝他的方向飞了过来,直直砸在他的额角。 砰的一声闷响,杯中的茶水溅在他的脸上,打湿他额前的黑发。 茶叶粘腻,粘在他额角被砸的红肿起来的部位,慢慢渗出一丝血迹,看起来狼狈不堪。 伤口不疼,却屈辱至极。 季云笙手背的青筋渐渐凸起,片刻,他垂下眼睑,将眼中那抹情绪深深压抑回去,面上依旧是平日那副谦逊而温和的姿态,面对着自己的父亲。 “对不起,父亲。” 季宏林冷笑一声:“别叫我父亲,我没有你这么愚蠢的儿子。” “你当初是怎么答应我的?我又是怎么教导你的?你的能力,要配得上你自己的野心。果然是许美仪生出来的儿子,优柔寡断,怎么都扶不上墙。” 话落,季云笙眸色一窒,垂在身侧的手一点点攥紧。 季宏林毫不留情地怒斥出声:“几年前我把你从南浔接回来的时候,你非要求着我,甚至不惜跪下来,也要求着我签下那个时鸢,提前给她一大笔钱收拾她家里的烂摊子。我答应你了,你呢,你承诺的事情做到了吗?” 季宏林气得胸口起伏,又想起几年前,季云笙第一次忤逆他。 年轻时风流成性,直到中年时,季宏林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个作孽后留下的儿子流落在外。 他知道季云笙费尽了心思,就是为了回到季家。 看在季云笙确实遗传了他的能力和野心,季宏林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打算把季云笙接回北城培养。 离开的前一天,这个一直以来表现得听话又温和的儿子,第一次跟他提出要求,甚至不惜忤逆他的意思,也要坚持求他签下那个女孩。 最后,仍是少年的季云笙向他承诺了一个几年内会达到的利益数字,季宏林才勉强松口同意。 原本他以为,他这个儿子和他一样,冷血,清醒,却没想到还是被一个女人困住了。 简直愚蠢至极。 季云笙动了动嘴唇,嗓音微哑:“父亲,我会想办法的。” 季宏林冷着脸,语气不容置喙:“你和那个时鸢,在我这里绝不可能了。温氏的招标项目现在是唯一的机会,你要怎么做,不需要我多说了吧。” “和温家联姻,百利无一害。如果你还想坐在执行总裁这个位置上,你就该好好权衡利弊,到底是一个心根本不在你身上的女人重要,还是你这些年的心血重要。” 话落,书房内陷入短暂的安静,地板上的影子被拉得很长。 片刻,季云笙慢慢抬起头,神色再看不出半点异样。 他温声应:“我明白了,父亲。” * 书房外的走廊上,女佣人心惊胆战地听着里面传出的责骂声,很快,就看见季云笙从里面走出来。 他和进去时的神情并无而致,如果不是额头上的伤口还在流血,女佣甚至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了。 她小心翼翼地上前,从口袋里掏出一方干净的手帕:“少爷,您的额头流血了,需要我帮您处理一下伤口吗...” 原以为男人不会收,却没想到季云笙微笑着抬手接过。 他的声音依然和煦礼貌:“没关系,谢谢你的手帕。” 女佣羞涩又紧张:“不..不客气。” 季云笙笑了下,转过身的一瞬,脸上笑容尽褪,眼中只剩彻骨的冷意。 走出别墅大门,他面无表情地扔掉手里的那方手帕,抬脚踩过。 室外,阳光刺眼。 额角的伤口没有处理,淡淡的血腥气弥漫到鼻腔。 他抬起头,想要直视头顶的那抹阳光,却被刺得不敢睁眼。 不知怎的,他忽然想起了以前的事。 从记事开始,季云笙第一件学会的事,就是伪装。 他需要小心翼翼的,只把温和善良的那一面展示给其他人,这样他们才不会指着他的鼻子骂,看啊,那个就是不要脸的佣人爬床生下来的杂种。 所以即便被送到那个小破镇子,他依然在拼了命地学习,扮演好一个贵公子的角色,隐藏好他卑劣的那一面,才能被人喜欢。 他必须要把每一件事做到最好,才有可能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才能有机会回到北城,而不是在那个破镇子里过完平庸的一生。 在老师和同学的眼里,他懂事知礼,成绩优异,挑不出一丝错处。 在南浔的那个破学校里,他其实瞧不上那里的任何一个人,可表面上,他依然可以伪装得很好。 “季云笙,你的作业可以借给我抄吗?” “季云笙,你今天可以帮我值日吗?” 他都微笑着一一应下。 可实际上,季云笙会在那个要求他帮忙值日的同学下一次独自值日时,打翻别人扫好的落叶,然后微笑着,看着那个人遭受责骂。 他就是这样的恶劣,记仇,肮脏不堪。 只有隐藏起所有的阴暗和不好,他才会被人喜欢。 --